Q-A1 问:「信仰是甚麽?为甚麽信仰会影响我们的生活?」

  1. 广义来说,「信仰」可以说是一个人所相信的东西,例如:某人相信「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 某些人在九七回归前认为「回归之後香港会好」,有些人相信「资本主义」,有些人相信「马克思主义」…,这就是他们的「信仰」。 狭义来说,「信仰」通常指某一种宗教信仰,例如:天主教,佛教等等。
  2. 「信仰」都是一些「信念」,人有怎样的信念,就自然会影响他行事为人和生活,假如某人相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他既有这样的信念,那麽,他做人处世便会比较顾及自己; 如果某人相信「恶有恶报」,他既有这样的信念,那麽,他若做坏事,心里自然会有所顾忌;「杯弓蛇影」的故事也是极佳的说明, 话说某人在饮宴时,见到在他刚才所喝过的酒杯内,有个曲状的丶类似蛇形的影像,便以为杯内有蛇,自己喝了毒酒,於是便一病不起, 而且屡医无效,险些送掉性命,後来当他知道那个蛇形的影像原来只不过是墙上一把弯弓的倒影,结果就不药而愈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怎样的信念丶信仰,或对事情有怎样的看法,就有怎样的生活,我们的生活是受我们的信仰丶信念影响的。
  3. 宗教信仰不仅是一些信念,它更包含该宗教的人生观丶价值观, 例如:天主教相信天主是我们的天父,所有人都是祂的子女,我若是相信它,我便会视其他人(即使是我不认识的新移民,或家中的佣人) 是我的兄弟姊妹,我对待他们自然会较为友善亲切(他们不是别的,而是我的兄弟姊妹嘛!)。 天主教不信轮回,相信做人只能做一次,人死後便接受审判,进入永生或永罚,我若是相信它,我对人生便十分认真,不想虚度此生。 天主教相信真理丶爱丶公义等等比金钱更为重要,我若是相信它,赚钱时我不会不择手段,做生意时我也会讲求公道,货真价实。 天主教相信全能的天主会眷顾我们,祂虽没应许天常蔚蓝,花儿常开,但祂应许祂的慈爱常在,我若是相信它,当我遇到人生的风浪时, 我知道我不是孤军作战,祂与我寸步不离,我会有所依靠,较为安心,不会过於忧虑。 的确,有怎样的信念丶信仰,就有怎样的生活,而且信念丶信仰愈深,就愈有生活的流露。 反过来说,如果你说信了天主,却没有相称的基督徒生活,那就反映了你的信仰不深, 那些天主教道理对你来说只是一堆知识,还未成为你的信仰丶信念。
  4. 正因为「信仰」会影响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有个怎样的「信仰」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我们有个健康的丶正确的「信仰」,它可以提升我们的生命,使我们活得起劲,帮我们过一个充实丶丰盛的人生, 相反,不要说是邪教,只消一个不健康的丶不良的「信仰」,都可以令生命变得空洞,使我们磋砣岁月,虚渡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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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2 问:「现在潮流兴纤体,我有200磅,但减肥不成功,人们说我肥,我是否一文不值?天主还喜爱我吗?」

  1. 容我打趣地说一句:你若是生於唐朝就好了,那时肥的才算漂亮哩!它的标准与现代的可谓南辕北辙。
  2. 这些衡量人漂不漂亮丶好不好的标准是如此浮动,一时说肥的好,一时说瘦的好,你认为这些标准可不可靠呢? ...又跟不跟得过呢?...如果我们的自尊和价值是靠它们来支持,你说稳不稳阵呢? (妥不妥当?)...说不定三几年後又转,说人人要电爆炸装(或皮肤滑)的才好,你追得几多?...
  3. 一个人好不好,是点定出来的呢?若不是靠肥瘦来定夺,又有没有一些更为稳固的标准呢?是靠肥瘦,还是靠天主点睇我? 我曾把这个问题问一个朋友,他答说:「当然不是靠人,而是靠天主点睇我来决定啦。」那麽,天主点样睇我? 以下的圣经相信已可告诉你了:
    1. 全世界的主宰,永恒的天主说:「(因为)你在我眼中是宝贵的,是贵重的,我爱慕你。」(依43:4。)
    2. 至於你们,你们却是特选的种族,王家的司祭,圣洁的国民,属於主的民族, 为叫你们宣扬那由黑暗中召叫你们,进入他奇妙之光者的荣耀。 (伯前2:9)
    3. 请看父赐给我们何等的爱情,使我们得称为天主的子女,而且我们也真是如此。(若一3:1)
    4. 天主说:「妇女岂能忘掉自己的乳婴?初为人母的,岂能忘掉亲生的儿子?纵然她们能忘掉,我也不能忘掉你啊? 看哪!我已把你刻在我的手掌上,你的城墙时常在我的眼前。」(依49:15-16)
    5. 天主说:「就如人怎样受母亲的抚慰,我也要怎样抚慰你们,你们必要在耶路撒冷享受安慰。」(依66:13)
    6. 天主说:「我爱你,我永远爱你,因此我给你保留了我的仁慈; 我要再修建你,而你必再建立起来;你必再带上你的小鼓,出来欢乐歌舞;」 (耶31:3-4)
    7. 天主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因你而喜悦。」(参谷1:11,路3:22)
  4. 我们在天主眼中就是这麽好,是祂的心肝宝贝,我们无论肥或瘦,甚至有钱或没有钱,健康或伤残,都是无价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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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3 问:「天主为甚麽创造我们?」

  1. 天主之所以创造我们,是因为祂爱我们,想我们分享祂的美善和福乐,正如圣奥斯定所说的:「祂因为爱你所以创造你。」 也许你听到这样的答覆会觉得奇怪:不是应该天主先创造我们,然後才爱我们吗?我们还未存在,祂怎样先爱了我们呢?
  2.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体会到类似的事。 有些朋友认为做人太辛苦了,人生充满痛苦,世界又很混乱,周围都有罪恶和危险,所以,他们决定不生孩子,以免下一代来到世上受苦。 这是个「因为爱自己的子女而不生子女」的例子,他们的子女仍未出生,甚至还未成孕,他们就已先爱了他们。 然而,这是个消极的例子,在那位朋友的眼中,世界是灰暗的,他因这消极的看法,最後为爱孩子而不生儿育女, 不过,天主却不一样,祂本身就是无穷的美善和幸福,即使在人犯罪後,世界充满罪恶和痛苦,祂仍能救拔整个世界,重整一切! 在天主眼中,祂看到积极的一面! 祂有如一个十分幸福快乐的富翁,有房子,有汽车,生活无忧无虑,优哉悠哉,夫妻间又恩爱异常,非常快乐, 他看见自己生活得那麽好,也想生下孩子,让子女们跟他一起享受这一切福乐 (虽然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是会跌倒受伤,但却可以痊愈),於是,便生了孩子。 天主都是这样,祂本身就是无穷的美善和幸福,祂也愿意有人能与祂分享这一切福乐,於是便创造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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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4 问:「我虽是教友,但我的际遇极之坎坷,很痛苦,前阵子,我去查三世书看看是否前世作孽,自知这样做是得罪了天主。 我不知为何这麽坎坷,也不知应该怎样做?」

  1. 遇到极之坎坷的际遇,你的痛苦是可以理解的。来电没说出具体情况,我们在此谨提出小小建议,希望合用。
  2. 请先让自己适当地舒发负面的情绪,例如:在一个适当的时间和地方,让自己痛哭一场(也许要哭「几」场,甚至许多场), 或做家务丶抖动毛巾丶撕纸条来发泄心中的愤怒。 所谓「适当」的方法,是不伤自己,也不伤人,只是为疏导自己的负面情绪而已。 疏导情绪之前还可以先作祈祷,邀请天主与你一起,求祂帮你,并将之後的时间交托给祂。 做完之後,可以坐下来让自己安静一回,并喝些暖水,然後再祈祷,求主继续带领。
  3. 一般来说,若不先疏导情绪,即使给你一个「正确」的解答/答案都没用,因为你听了之後,也不会听得入心。 谁也知应该爱仇,个个基督徒都识讲(尤其是对别人讲),但当自己被别人伤害时,却爱不到了,人家给自己说爱仇也听不进去。 为甚麽呢?因为「火遮眼」--负面情绪未清。
  4. 在痛苦的时候,通常我们会问「为甚麽?」但若疏导了痛苦的情绪,自己心里都已舒畅了,都不会问「为甚麽」了。
  5. 很多人在情绪疏导之後,会对问题看得较为清晰,亦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面对那事情。当然,我们可以继续求主帮助。
  6. 我们天主教不相信人有前世的,天主造生了我们,人死之後就是永生或永死,不会再投胎做人, 所以人生是极其珍贵的,每个人做人只做一次,因此,的确应珍惜每分每秒,积极地做人,度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7. 管见认为前世今生的解释容易使人「认命」--鬼叫自己以前做了错事咩,现在报应来了,无法啦,抵死! 无疑,这样的解释也许能使人平静一点,并且能不怨天尤人,但我们认为这个看法很消极,而且与事实不符, 因为有些人的确是无辜的受害者,例如人家醉酒驾驶撞伤了你,做错事的是那醉酒的司机,你没做错事啊, 你是无辜的受害者,难道你这样无端端被车撞伤,还说你前世作了孽,现在有报应,抵死吗?
  8. 况且,痛苦不幸也不一定是消极的,亦不一定没出路,耶稣自己亲自分受我们的苦罪,并饱尝痛苦,但之後有复活有喜乐有平安, 这就是给我们证实痛苦和黑暗不是终结,光明与真福远远大过黑暗和痛苦。
  9. 听说一些象棋高手可以估计到之後的几步棋,(可能是五丶六步,这已不容易了), 但虽是象棋的棋局,棋艺高手都无法看透全局和每一步的,何况是人生的棋局呢? 唯有天主可以! 罗8:28说祂使一切协助人获得益处,痛苦和不幸的事祂也可以用来成就好事,使当事人和周围的人蒙受祝福。 天主的爱和助佑足以使人跨越任何黑暗痛苦和困难,但天主的时间与我们不同,也许我们要祈求的是忍耐和信赖。
  10. 灵修上有一金科玉律,就是情绪动荡时不要做决定,两夫妇吵架时说要离婚,多数都错。 天主和我们都明白你在痛苦难当的时刻走去查三世书是因一时的软弱,但这样做实在不宜,可是,不用怕,返回天主那里便成。 你应该为此事去办告解,相信对你会有很大的帮助。我们悔罪之後,与天主关系畅通无阻了,天主的恩宠我们更易「接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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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5 问:「天主造人和宇宙,定下『法则』後,就去『欣赏』祂的作品或是『睡觉』去了,是不是所有的事天主都要过问呢? 若是的话,那麽,如果有人早晨出门,摔破膝盖,都是天主罚他的吗?」

  1. 天主创世时给这世界定下了许多「法则」,物理学丶天文学丶心理学丶医学等不同的学科给我们找出不少法则来,例如: 地心吸力等等,看见这些法则令人惊叹天主的伟大和祂创造的美妙,实在目不暇给,当然我们也需要「睡觉」, 不能连续10天不眠不休--这也是「法则」/规律!
  2. 万物从天主而来,一切都在祂的怀抱中,祂创造万物,让自然界自行运转,让生物生长行动,祂赐大地蕴含各种资源, 一切都依靠上主的照管丶保存丶抚育丶支持才得以继续存在,因为一切最终极的根源是源於天主,从这个角度来说, 可谓「所有的事天主都要过问」,当然,祂也赐人自由和理智,人在许多事情上,能运用理智处理自己的事情, 在「今日穿甚麽衣服」等平常的行为上,尤其是没有善恶对错之分的中性行为上,通常我们都甚少要问过天主先,若真的问了, 慈爱的天主大概也会微笑回答我们说:「孩子,你按我赐给你的理智,作个合情合理的决定便行了。」 同样,若有人「早晨出门,摔破膝盖」,一般来说,大概都是一不小心所致,无需想到「是天主罚的」,实在, 「天主罚人」似乎并不多,祂爱人多些,祂常是包容罪人,常给人悔改的机会,若不信,请参智11: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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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6 问:「前阵子,有个失业多年的男子与他的儿子一起自杀。这段新闻对我的信仰造成相当大的冲击,我觉得那小孩子的死是很无辜的, 他的人生有何意义? 世界上有这麽多痛苦,人无端端生在这个灾难性的世界,又走不了!虽说耶稣来打救我们,而且在我们遇到灾难时, 天主都与我们在一起,但我们仍在世上经历痛苦和灾难,又无法制止它们不再发生!祂与我们一起又有甚麽意思呢? 我曾听过(香港的)天主教信仰热线(电:28850025) 『人生问题与信仰』中的『面对痛苦和死亡』的内容,但仍未能解开心中的困惑哩!」

  1. 有关痛苦丶人生这些问题,是个很大的题目,小弟未必能答覆到,只能分享自己对生命的小小体会。 痛苦也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因已在「面对痛苦和死亡」谈及了,所以不在此重述。
  2. 失 业汉因不堪生活艰难而带同自己儿子一起自杀,实在是一件好悲哀的事!我记得我看到这段新闻时都黯然神伤。 从这件事我们都可以看到严重的贫富悬殊,没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一面倒的经济挂帅,只以获取利润为唯一的目标, 任由弱肉强食,是可以迫到人走上绝路的!社会正义多麽重要!难怪教会一直都强调「正义与和平」了。
  3. 小孩子的死,比老人逝世更令人叹息。老年人谢世我们都感到难过,毕竟他们总算做人做了几十年,叫做完成了自己的生命, 现在年老体衰,他们死去我们都较易接受,但小孩子将来还有「大把世界」,现在突然间就死了,的确是好难接受。 他的人生有甚麽意义,这些问题是很难答的,因为他的死震撼了我们的心,换句话说,我们的感受很不舒服。 有关人生意义的「答案」是理性的,属於头脑上的范畴,它并非毫无用处,却有其局限,因为它不是指向我们的心丶我们的感受, 所以即使有一些较为合理的答案,我们听完之後,都未必会完全舒畅过来。 若要个理性上的「答案」,就以这个小孩子来说,我就不信在他的短短几年岁月中,从未有过欢乐的时刻,从未被人爱过, 连一丝的温暖都未尝过,连使他在短短的人生中,稍为有意义的东西都从没有过!但当我们的心正为他难过的时候, 因为心情太苦了,以致我们容易忽略了他生命中也有积极的一面。
  4. 无疑,人生里是不乏痛苦和不幸的,「小孩子死去」只是世上各式各样苦难的其中一项而已。 我有个朋友说他眼见人世间这麽多痛苦丶这麽多罪恶丶这麽乱,所以不想生孩子,以免孩子生来受苦! 的确,天主原先创造的大和谐世界,给人的罪破坏得支离破碎,不要说那些令人发指的罪行,只消是我自私不顾别人, 你又自私不顾别人,已经可以给许多人带来许多痛苦,当人人都是如此时,试问世界又怎会不乱丶不痛苦? 这样的结果就是大家都身受其害,而且没有人可以逃出这个困局。最後更是死路一条,在死亡这个大限面前,人还要无奈地接受。
  5. 老实说,若不是主耶稣为我们死而复活,人类便看不见出路,亦的确没有出路,我也不愿生儿育女! 但幸好(也要感谢主)主耶稣甘愿承担人类的罪,饱尝世间的苦痛,为我们死而复活,祂以自己这份「经历」给我们展示: 死亡之後原来是有永生,痛苦之後原来是有永恒的幸福和安慰,黑暗之後原来是有光明。 就如两夫妇经常吵架却没和好如初,那麽,在他们的孩子的眼中,就只有「吵架之後不会和好」,因为这些孩子所见的就是这样, 只见到父母吵架,便在这里停下,看不到吵架之後原来是可以和好的,但若那两夫妇吵架後会和好的,那麽,孩子再见到父母吵架时, 他都不会太害怕,因为他心中早已有个「样版」,知道冲突和不开心是短暂的,这一切都会过去,将来他长大了, 与人发生冲突时就有能力面对,并有信心有希望可以与人和好的。主耶稣的苦难丶圣死和复活也就是给我们的「样版」, 让我们知道痛苦死亡是短暂的,这一切都会过去,当我们再遇到苦难的时候,都不会太害怕, 还有能力面对它,即使面对着人生中必然的无奈丶不幸和苦痛,都对生命有信心和希望, 因为我们看见永生丶幸福和光明的大团圆结局,主耶稣已将它展示出来了。
  6. 天主的救恩已 经赐下,但天国仍未圆满,要等到末日才达到圆满,我们现在是在「旅途中」,处身在「已经」(already)和「仍未」 (but notyet) 的张力之中,就像一个(喜悦地等待着新生命诞生的)妇女在诞生孩子的产痛过程一样。 面对人生的痛苦,如果疏导了心中难受的情绪,听过一些理性的答案之後,还未平静过来的话, 最後唯有望着十架的光荣,祈祷依赖上主,咬实牙根坚忍地面对。 圣保禄在罗8:18-23就这样鼓励我们:「我实在以为现时的苦楚,与将来在我们身上要显示的光荣,是不能较量的。 凡受造之物都热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显扬,因为受造之物被屈伏在败坏的状态之下, ...但受造物仍怀有希望,脱离败坏的控制,得享天主子女的光荣自由。 因为我们知道,直到如今,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叹息,同受产痛;不但是万物,就是连我们这已蒙受圣神初果的, 也在自己心中叹息,等待着义子期望的实现,即我们肉身的救赎。」
  7. 有些人意志力不太强,较难坚持下去,所以,周围的人的支持格外显得重要了。 有个爸爸对自己儿子说:「你的功课我也不懂,你自己努力点做吧!」那个孩子就一个人孤单地面对这份又困难又辛苦的功课,但若爸爸说: 「你的功课我也不懂,不过我和你一齐坐下,看看怎样做!」 这份功课一样的难做,一样的辛苦,一样要面对,不过,有人陪伴和支持,心情都轻松些,会更有力量去面对那份功课。 天主与人一起面对痛苦都是如此,痛苦艰难的情况没有改变,但心情却不同了,痛仍是痛,但苦却减轻了。 实在,天主就是这样回应人充满痛苦罪恶的境况,祂虽是全知,洞悉一切,却没给人详细解说痛苦的因由, 反而与人同甘共苦,并透过十架上的痛苦与死亡,开辟了通向圆满幸福和永生的途径,给人「样版」,重燃我们对生命的信心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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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7 问:教会为何会「优先选择贫穷」?这对富人会否不公?

  1. 「优先选择贫穷」意指优先关怀穷人,优先站在贫穷人那一方,换句话说,在开首的时候,先站在贫穷人那一边, 例如:倘若教会要处理外界一些劳资纠纷,按「优先选择贫穷」的原则,教会就会先站在劳方,因为劳方常是比资方贫穷。
  2. 这不是说不爱富人,或不论三七廿一,都认为劳方一定对,资方就一定错,不是这个意思! 教会都会看,在这件事情上,哪一方(更)有理和正确。 只不过,在现实上和从不少的经验中,我们不难明白,通常富有的一方,他们有更多的资源协助自己, 他们可以请最好的律师和各式各样的人才,去为自己辩护和争取权益,但贫穷的一方却没有 (或比较少有)这些条件,因此,较难与富有的一方争持,也较难跟富有的一方平等地谈判或协商,所以, 教会先站在贫穷的一方,支持他们,也是个合理丶平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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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8 问:我的上司很挑剔,对人经常破口大骂,我该做甚麽呢?天主会怎样帮我呢?

  1. 我们将一切交托给天主,但天主会具体地做甚麽方法来眷顾我们呢?我们不知道,就连祂眷顾了,我们都不知道。
  2. 「将自己交托给天主」是一份对天主的信赖,祂一定是爱我们的,点知呢? 祂为我们有罪的人类而降生和受苦受难,天主连自己的独生子都肯为我们牺牲,何况其他的一切,祂点会不眷顾我们呢? 所以祂爱我们,关心我们,这是肯定的,但祂用甚麽方法来眷顾我们,我们不知,实在也不需要知, 只需信赖祂就行,就像一个小孩子,妈妈带他去街,他不用知道要在那个街口转弯,要上多少级楼梯, 妈妈带了多少钱乘车……他只是信赖妈妈,任由妈妈拖着他行,那就成了。
  3. 当然,我们信赖天主之馀,亦可以尽自己的能力,去处理日常的事务和问题。上司奄尖,常破口大骂,如何面对呢? 其实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做法。 我们无法在此全部都讲,只能举出一些例子:如果我不志在份工,我可以辞职; 或者我可以减省一些开支,以致我在经济方面能够容许我离开这间公司; 或者我转工,或申请转部门;今日转不到,我可以积极去找新工,尽快离开,说不定天主协助你找新工哩!
  4. 如果我不可以辞职,又未转到工,暂时要忍耐一下,留在这间部门,上司的性格和粗鲁无礼的态度, 我们多数改不到他,但我可以学习如何面对这个情况,例如: 被他乱骂一通,自己很不开心,那麽,我们可以用许多方法把疏导情绪出来,例如: 放工後出点力做运动丶即时用口深呼吸几下丶散散步(行去公司的厨房)喝点暖水丶 把心里的愤怒和难受(对着空气,或给朋友或天主)说出来:「我很嬲!」「好难顶!」「岂有此理!离晒谱的!」「激死人啦!」 ……天主就在我们身边聆听我们向祂吐苦水。 这一切都不是罪,而且又不伤害别人,也没伤害自己,只是疏导情绪而已.通常,疏导情绪後,我们会舒服一点,更有能力面对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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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9 问:基督徒应该乐於助人,如果一个相识不久的朋友问我借钱买电脑给子女做功课,借不借呢?

  1. 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借钱给他,通常也别超过自己的能力,给人做担保了。 一般来说,谁若在金钱上有困难,需要问人借钱时,就算不向银行/信用卡借,都会先向家人, 或认识了很久丶较为相熟的朋友借贷,一来他们较了解自己的情况,二来相熟,向他们借钱较不尴尬。 所以,如果认识日子短的朋友问你借钱,这是有点奇怪的,相信要小心一些好了。
  2. 借钱与否,通常我们会看那人信不信得过,并看他借钱的用途。如果那人信得过,借钱来医病,大概都会借给他; 倘若借钱来赌博或享受,又或是那人信不过,例如: 信贷纪录不好,或他原来有钱却说生活艰难,问人借钱,那麽,相信一般人都不会借,我们作为基督徒也无需借钱给他, 因为耶稣叫我们「爱人如己」,而不是叫我们做傻子,给人「搵笨」--人家真有需要,你就去爱他帮他, 但若是人家「搵你笨」,你就无需自投罗网。当然,有些人说借钱是为正当的用途,钱银过手之後都不知他到底怎样用, 基督徒「纯如鸽子」之馀,实在也要「机警如蛇」才是(参玛10:16)。 有人就会用另一种方法帮人,例如:对方说借钱开饭,则请他暂时天天来自己家里吃饭好了; 曾有人说电视机坏了,想问个新相识的朋友借钱买部新的给妈妈解闷,朋友说自己有两部电视, 可以借一部给他暂用,那人立即说不用了,可见借钱买电视给妈妈是藉口而已。 我认识一个经常「碌爆咭」任意挥霍的朋友因不堪被人追数的压力,向其家人借钱还款, 并说知错,家人认为一次过帮他还清咭数,亦未必能帮他戒除积习,最後家人只帮他还首期,尾数由他自己供。
  3. 有些人说借钱给别人,要预他不还,这也是明智之举,但我想我们作为基督徒的,可以有更高的层次。 人是财物的管家,而非主人,对真正有需要的朋友,我们是应该「财物共享」--送给他, 不是「预他借钱不还」,日後他若有能力「还」给我,我会收回,但我将钱给他时,心态是「分享」,不是「借」。
  4. 最後,我想补充一点。 大家都知道,好朋友十年八载的友谊,比起金钱珍贵得多,钱可以再赚得到,但好朋友(尤其是认识甚久丶交情甚笃的) 有钱也买不到,所以,一般来说,在正常情况下,按理很少人会愚蠢到向老朋友借钱,然後存心赖帐, 这些人平时若在金钱上可以信得过,是次却真的借钱不还,大概是有苦衷的。 被赖帐的一方固然感到被出卖,深感气愤,但盛怒过後,都值得原谅这些人,并看看可以怎样帮他丶挽回他。 倒转来说,你借钱会还,有信用,人家下次也容易再借给你,这样的安全感实在比「钱在自己袋」更大, 做人切勿借贷後有钱不(主动)还,此举不仅令声誉受损,更近乎自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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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10 问:有个朋友自己有钱,但他又问我借钱; 有些东西是他的份内事,而且他明明可以做得到的,但又不做,就叫我帮他做,然後他就看电视。 他说我是基督徒,不应该推他。 其实,基督徒是否一定要帮人,即使对方是假的,存心『搵笨』,我们是否都不可以拒绝人?

  1. 基督徒的精神是爱主爱人,所以,基本上我们都是乐於助人的; 不过,做教友不等於做傻瓜,对方如果真的有需要,我们当然很乐意帮手,但若他根本就没有需要, 甚至是存心「搵笨」,那麽,我们绝对可以,而且应该拒绝他。
  2. 如果你借了钱给人,而他又明明有能力还债,却赖帐,迟迟不还,那麽,作为基督徒,你宽恕他之馀, 仍然可以向他追债 (注:金象逵着,《新世纪伦理研讨》, 第172页引述张希贤神父的《伦理神学纲要》第98页说: 「『爱仇的义务并不要求赦免仇人应作的赔偿,…可按法律的程序,诉诸法庭…』(页98)」; 另参《呼召与回应》,第三册,第21页)
  3. 此外,基督徒不是不可以拒绝人,亦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帮人和借钱给人,例如: 我比对方还要穷困 (注:参金象逵着,《新世纪伦理研讨》,第174页); 我的手严重受伤,帮不到他抬东西;我没有能力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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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01 问:「怎样才算犯了罪?如何分大小罪?诫命符合人性吗?」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10/2017

  1. 昨天与一位姊妹说起,得知他心神困苦,几乎可与圣周五耶稣苦难嫓美!
  2. 事缘他忘记了「何谓犯罪?」却误将一切油然而生的负面情绪,都当作是罪,再加上太多「应该」, 结果,一有危险,感到惊慌担忧,就怪责自己不够信德(因为我应该信赖天主,却没做到); 当某个十分难相处的人走近,自己怕了他丶避开他的时候,心里就责备自己没去爱人; 每逢心情down一些又责怪自己不够喜乐; 被人激怒了,又责备自己「我不应该嬲人」丶「没有宽恕别人」,又担心天主会不宽恕自己,因为将天主经「反转来」就是: 「(不)宽恕我们,如同我们(不)宽恕别人一样」; 拼命遵守天主诫命後都做不到100分,结果又怪自己!……明明无罪的都当作是罪,小罪则当大罪,搞到良心经常不安,还无所适从!
  3. 当然,大罪当小罪,明明有罪当无罪,这也不对,且会令我们放纵。
  4. 因此,要搞清楚甚麽是「罪」?「罪」和「犯罪」是个宗教术语,一般人有时会觉得很难入耳。 简单来说,《要理问答》第178条告诉我们:「罪是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称得上是「罪」当然是不对的事,甚麽是「不对的事」? 天主的诫命(十诫)就指出「对的事」丶「正确的事」: 应钦崇一天主,假的神不要追随,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窃……细心一想, 任何人,不论有没有宗教信仰或持甚麽主义,只要他肯认真思考一下应当怎样做人处世,都会想到不要杀人放火, 不要奸淫掳掠,不要说人长短,不要偷呃拐骗,信神真应信真的神,不应迷信,应该孝顺父母饮水思源……诸如此类的事, 它们根本就与天主十诫不谋而合;若违反这些「诫命」,当然是不对的。天主给我们诫命其实是很符合人性的。
  5. 但传福音时说得笨口结舌丶唱歌走音算是犯了罪吗?这都不是违反天主的诫命,当然无罪。 不过,若能表达得清楚明白,当然更好;我们也值得努力改进宣讲技巧,精益求精。
  6. 罪亦有大小之分。若问:甚麽是大罪?从前的《要理问答》就说:「在大事情上,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 罪可分大罪和小罪,「为构成一条大罪,需要三个条件:1.在重大的恶事上;2.明明知道;3.完全故意。」 [1] 上述「三者缺一,则为小罪,或没有罪过。」 [2] 故此,若不是大事情,即使完全明知故犯,都不是大罪,只是小罪; 若是大事情,但不完全明知(例如:不太清楚这样做是对还是不对,心里有份疑惑; 或那事情本身是严重的,却真的以为它是轻微的事),而故意犯了,也不是大罪,只是小罪; 若是大事情,明知这是不对的,但不是完全故意去做(例如:一时软弱;一时冲动; 在很大的恐惧或六神无主的情况下做了;或有人用枪指住你,你被迫就范……),也不是大罪,只是小罪。 因此,通常人们是很少犯大罪的。 [3]
  7. 上述谈及「或没有罪过」,的确,「犯了天主的诫命」--即是作出了违反天主诫命的事,行为固然是不对的, 但做这事的人却不一定有罪,还得看他是否「明知」和「故意」。
  8. 先讲「明知」,它不仅是「知道」这件事是个坏行为,它还包含「认同」这件事是个坏行为 。 [4] 这按自己的身份丶学识丶经验……而应该知的,我们不能推说无知,但是「非故意的无知能减轻,甚至免除严重过错的归咎性。」 [5] 越是「明知」,就越有责任 ; [6] 完全不知,就不知者不罪,所以如果是完全不知,做了也不算犯罪,例如: 未有任何消息之前,菜贩不知道售卖的蔬菜原来有毒,他如常出售蔬菜,结果,毒菜都已经卖出了,但在天主前他是没有责任的; 但菜贩知道之後,就不应售卖,否则,就有罪责。曾有些人只会背出第六诫的名称「毋行邪淫」, 却未懂得把这条诫命具体地应用在生活上,以致不知道(或不明白)有哪些具体的行为(例如:婚前性行为)是违反这条诫命的; 亦曾有教友误以为看风水星相,都只不过是家居设计和统计方面的知识(其实不只如此),不知道它们是违反第一诫的东西; 假设某教友真的「完全不知道」婚前性行为和看风水星相是违反天主的诫命, 在他这个(完全)「不知」的情况下干了这些事,虽然是故意去干,他都没有罪。 当然,搞婚前性行为和迷信行为有其害处,并不相宜,而且他作为教友,应该培育好自己对天主事理的认识,以免糊里糊涂, 但这是後话了。此外,如果怀疑那些行为有问题,若是可能,当然应先澄清,才好行动。
  9. 至於「故意」,如果完全不是故意,就像打乞嚏那样不能自主的,则就算做了违反天主诫命的事,也没有罪, 因此,不期然出现(或不由自主丶自然而然地出现或油然而生)的情绪丶欲念丶想法……, 即使是强烈的愤怒丶对天主怀疑丶在(无意中)看见美女时那份不由自主地觉得的吸引,甚至由此而产生的快感, 它们本身都是没有罪的,只要你不跟随它去作出违反天主诫命的事 (例如:不顺应那份怀疑而离开天主,不跟随愤怒的情绪而去报复或打人骂人,不跟随那份吸引而去胡思乱想或乱干),就没犯罪 。 [7] 其实,遇到上述这些事例,可以转去祈祷哩! 违反天主诫命时,自由越大,罪(及其罪责)越大,自由越小,罪(及其罪责)越小, 完全没自由/自主,则完全没有罪(及其罪责)可言 。 [8] 例如:某人清楚知道杀人和思想淫褺事情是不对的,但他若在梦游时杀了人,或在熟睡时发绮梦, (在天主眼中)他是没有罪的,因为他在梦游和发梦时毫不自由/自主,完全不是故意去想去做。
  10. 上面可谓较从事理来看「罪」,然而,甚麽是大事,甚麽是小事,有时好难分得清,於是,大罪和小罪有时就难以分清楚了! 若不从事理,而从关系的角度来讲「罪」是甚麽,可能会较易分得清甚麽是大罪和小罪: 大罪就是做一件事/做一个行为,去使自己与天主的关系完全破裂,小罪则是使这份关系受到某些损害(但不致完全破裂); 如果用朋友或婚姻打个比喻就是: 大罪犹如丈夫去包二奶,或A君出卖他的朋友B君,或A君与B君反面,不再做朋友; 而小罪则像两夫妻有时吵吵架(内心仍爱对方),这虽会损害关系或感情,但不致於离婚,各行各路。 从关系的角度而言,「罪过是起来违反天主对我们的爱,并使我们的心背向天主」 , [9] 「罪过是因了对某些事物反常的依恋,而欠缺了对天主和近人的真爱。」 [10]

注释

[1] 李善修编着,《新编慕道者指南》,台北:方济出版社,1996,页250。 《天主教教理》第1857号就说:「一个罪成为大罪,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大罪是指其对象是严重的事情,又是明知而故犯的罪』。」第1859条又说: 「大罪必须是知道清楚,又是完全同意的。这假定事先知道该行为是有罪的,是违反天主法律的。 这也包括同意经过足够的考虑,可以称得上是个人的抉择。伪装的无知和冷酷无情的心地,不但不减轻,反而增加罪过明知故犯的程度。」

[2] 中国主教团教义委员会编,《天主教的信仰》,九版,台北:上智出版社,1994,页183。 天主教教理第1862条就说:「犯小罪是人在轻微的事情上,不遵守道德律的规定,或在严重的事情上, 违反道德的规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

[3] 安森。谷伦(按:古伦神父)就说:「人所犯的罪大都不是故意要违背天主,而是归咎於人性的软弱, 因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偏情而犯了罪。 心理学家也告诉我们,绝对自由地犯罪相当少见。」 (安森。谷伦着,《宽恕,不再是包袱:从原谅自己开始》,初版,台北:上智出版社,2006,页113)

[4] 《天主教教理》第1859条说:「大罪必须是知道清楚,又是完全同意的。这假定事先知道该行为是有罪的,是违反天主法律的。 这也包括同意经过足够的考虑,可以称得上是个人的抉择。伪装的无知和冷酷无情的心地,不但不减轻,反而增加罪过明知故犯的程度。」

[5] 《天主教教理》第1860条

[6] 参路12:47-48,它记载耶稣的话说:「那知道主人的旨意,而偏不准备,或竟不奉行他旨意的仆人,必然要多受烤打; 那不知道而做了应受烤打之事的,要少受烤打。 给谁的多,向谁要的也多;交托谁的多,向谁索取的也格外多。」

[7] 参高申禄司铎着,《认识及实行你的信仰--贞洁的诫命》,诫命之廿一,香港: 李嘉堂纪念出版社,1967,页5-6,那里讲述不洁思想时说: 「诱惑和罪是有差别的,有时不洁的思想会困扰青年人,如果以为这就是有罪是错误的, 邪淫的思想若不请自来,窜入我们的心中,我们无须负责的,我们只须把它们当作诱惑,不予理会便可。 (页5)……有罪的事物所引起的思念和想像,本身无罪,先发而至的快感也无罪,只是在意志同意下所享受的快乐才是有罪的。 淫秽的想像一开始就有很强烈的吸引力,罪恶有时看来好像是善事,但我们一看出它是被禁止的恶事, 或是因同而犯罪,或幸而拒绝它而立了功劳。诱惑愈强,我们抗拒它的功劳愈大,不管诱惑延续多久, 只要不表同意,它就不能陷我们入罪,如果我们迟疑不定,就犯小罪,一个不洁的愿望, 若没有完全的注意和反省丶或由於疏忽丶或缓於拒绝丶或只给与部分的同意,这都是小罪,完全明知故意的同意才是大罪。」

[8] 《天主教教理》第1734条说:「自由使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的大小则在於行为自愿的程度。 德行的进步丶美善的认识丶修养的功夫,均增强意志主宰其行为的能力。」《天主教教理》第1735条说: 「一个行为的归咎和责任,可因无知丶疏忽丶暴力丶恐惧丶习惯丶激情,和其他心理或社会因素而减轻或甚至免除。」 《天主教教理》第2352条说: 「为对当事人应负的道德责任作出一个公允的判断,也为指点牧民的行动, 应考虑其感情上的不成熟丶沾染恶习的影响丶焦虑以及其他心理和社会的因素,可减轻道得罪责,也可减到最低的程度。」

[9] 《天主教教理》第1850条,该条说:「罪过是一个冒犯天主的行为: 『我得罪了祢,唯独得罪了祢,因为我作了祢视为恶的事』(咏51:6)。 罪过是起来违反天主对我们的爱,并使我们的心背向天主。如同第一个罪,罪过是违命, 反抗天主,愿意成为『如同天主一样』,要认识和决定善和恶(创3:5)。 如此,罪过是『自私自爱,竟致轻蔑天主』。因这自傲自大的高举自己,罪过与救主耶稣的顺命完成救恩,背道而驰。」

[10] 《天主教教理》第1849条,该条说:「罪过是一个违反理性丶真理丶正直良心的过错; 罪过是因了对某些事物反常的依恋,而欠缺了对天主和近人的真爱。罪过伤害人的本性并伤害人的连带责任。 罪过定义为『违反永恒法律的一句话,一个行动,或一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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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02 问:「人们说若一个人跟随主,一定会有所改变,但为甚麽我有个朋友信了主之後,一如以往的傲慢呢?」

  1. 基本上,一个人若真心跟随主,的确是会有改变的,但我们又无须期望他一下子就完全改变过来。 天主给人赐下丰厚无比的恩宠,但我们通常都需要时间去吸收和消化, 因此,基督徒的改变可以有不同的程度丶时间丶速度,亦会在不同的地方作出改变。
  2. 有些人信了主不久就开始改变(例如:若望),有些则迟一点才开始(例如:多默); 有些人的转变会较快,亦因此较为明显,可说是「突变」(例如:保禄),有些则较慢和较不明显,可说是「渐变」; 有些人变得比较多,有些人变得比较少;而且,每一个人的性格都有许多优点和缺点,能够是逐点改进的,比方, A君又讲粗口,又自私,又贪心,又脾气暴躁,他信了主之後,可能很快就连一句粗口都不讲了,自私方面都好了许多, 但不是完全没自私,贪心则只有少许的改善,「脾气」方面则未有甚麽转变,尤其是在迫到埋身的时候, 就好像是碰到他的「死穴」一般,他不期然就会大发雷霆。 如果我们只看他「脾气」一项,就较难觉得他有所转变,但若看全部,则不同了。
  3. 不知你朋友的情况,是否与A君有点雷同呢?。

本文首次刊登日期: 200 7年9月29 日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 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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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03 问:「为甚麽基督徒明知有些事是耶稣所教训丶所赞许的(例如:谦逊),却偏不去做,有些则明知是相反福音精神的(例如:随便向人发脾 气),却偏去做?」

  1. 首先,因为每个基督徒的情况都不一样,这个问题很难一概而论地答覆,现谨作一般性的回覆。
  2. 我们不排除有些基督徒是「挂名」的,他们根本都没将耶稣及其圣道放在心里,纵然他们知道耶稣的教训,大概都没多大兴趣去跟从。
  3. 然而,有些「不挂名」的丶真心跟随耶稣的基督徒,他们都会明知故犯地犯罪跌倒。 即使他们清楚「知道」耶稣的教训是甚麽,也「喜欢」和「愿意」照着它来生活, 可惜,不等於他们就「有能力」这样做!一般来说,我们「知道」才可以「做得到」,但是「知道」和「做得到」始终是两回事。 日常生活都是如此,我知道应该怎样炒菜,但不等於我就可以炒得好,我知道字怎样才谓之写得好看,但不等於我就可以写得一手好字, 实践耶稣的教训及祂的福音精神时也是一样,我「知道」不等於我就「做得到」。

本文首次刊登日期: 200 7年9月29 日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 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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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11 问:「圣经教导我们要『包容』世上的一切!听说古代的隐修士在修院里, 也是专们研究『星相丶水晶治疗』及『医药』等, 而掌相占星又有可能是今日所谓的『统计』,我们可以玩这些玩意吗?」

  1. 教会的训导基於圣经的启迪,教人不要从事手相等迷信行为, 1992年教宗颁布的《天主教教理》第2115及2116条说:「天主能启示未来给祂的先知或其他圣贤。 然而,基督徒面对未来的正确态度,是怀着信赖,把自身交付於天主的眷顾,放弃一切对此不健康的好奇。 但不顾未来能构成缺乏责任感。 一切形式的占卜应该抛弃: 无论是求助撒殚或魔鬼丶招魂或其他误以为能够「揭露」未来的做法。 (按:《教理》在此处引用了申18:10及耶29:8) 观察星座丶行占星术丶行手相术丶解释徵兆和命运丶相信神视现象丶求助灵媒,都是有意掌握时间丶历史甚至人类, 同时也希望为自己赢得神秘力量的支持。这一切都违反我们对唯一天主应有的敬意丶尊重和敬畏之情。」
  2. 圣经教我们「远离这一切」(「这一切」指迷信行为)!上述教理所引的申18:10-12就说: 「在你中间,不可容许人使自己的儿子或女儿经过火,也不可容许人占卜丶算卦丶行妖术或魔术; 或念咒丶问鬼丶算命和求问死者;因为凡做这些事的人,都是上主所憎恶的;……。」
  3. 反之,圣经「却没有」教导我们要「包容」世上的一切,举例来说,若一2:15-17就说: 「你们不要爱世界,也不要爱世界上的事;谁若爱世界,天父的爱就不在他内。原来世界上的一切: 肉身的贪欲,眼目的贪欲,以及人生的骄奢,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这世界和它的贪欲都要过去; 但那履行天主旨意的,却永远存在。」若望着作所说的「世界」,常是指「世俗」。 当然,这段若一2:15-17并非指着迷信行为说的,但根据这段圣经,我们至少可以说,世上有些东西是我们基督徒不该沾染的。
  4. 无疑,圣保禄在斐4:8也教导我们「凡是真实的,凡是高尚的,凡是正义的,凡是纯洁的,凡是可爱的, 凡是荣誉的,不管是美德,不管是称誉:这一切你们都该思念:……」, 由此看来,追求世上各式各样美善的东西,是合符信徒的生活的。 但是,「掌相」是属於这些「美善的东西」的范围吗?按上述的《天主教教理》来看,情况似乎还未算得上「乐观」。
  5. 即使「古代的隐修士在修院里,也是专们研究『星相丶水晶治疗』及『医药』等,几乎专门研究『玄学』」是事实, 我们也得看看隐修士们研究这些东西是为了甚麽,是出於像「相信」天主那样来「相信」它们,所以作出研究, 还是因为鉴於教友们会在生活中接触到这些东西,隐修士们为帮助教友们善度信友生活,避免迷信的危险, 而不得不「知己知彼」地要去认识它们?就像今天有些神父修女也要看肥皂剧丶八卦杂志丶娱乐新闻, 好能了解生活和教友们丶学生们平时所听所闻是甚麽,从而协助他们去芜存菁。
  6. 台湾的教律学博士金象逵神父在其《现代生活伦理》(1998年初版。按:此书极之值得阅读,香港的公教进行社有售) 探讨了星象算命风水等问题(见第23-100页),第35页引述了中世纪圣多玛斯的看法, 他说圣多玛斯「强调星象决不能束缚人的自由意志。 换言之,用任何占卜来推算人的自由行为的未来情况,都是不可能的,是迷信。 在圣多玛斯所写的此题目之注中,拉丁文《教宗良十三之之版本》附有许多教会文献,斥责『星象决定人生』的邪说。」 在第28页则提及过: 「事实上,多数去算命的人,包括天主教教友偶然去占卜的(据笔者牧职经验,这不是太稀有的事), 大概都不曾想到算命到神是如此的大不敬。教会伦理神学主保圣亚尔丰索对此有牧者的智慧分辨。 他说算命本身是大罪。『可是若出於愚鲁丶出於非恶意的无知(恶意的无知是指故意疏忽而不去学习)丶 出於惧怕或疑惑有什麽意外要发生,虽然并不坚信,……这只是小罪。』」
  7. 「掌相」的范围很大,我不排除其中某些部份(不是全部)或「有可能」(不是「一定」)「像」 (只是「像」,并非「等於」)今日我们所说的「统计」。 《现代生活伦理》第36页都有类似的讲法,我也听闻香港有位很接受(中国的)面相掌相的神父,亦有相近的见解。 但管见认为,这个「部份」看来应经过相当的丶稳妥的学术研究(不是「坊间流行」丶「人云亦云」那种), 认清了这个「部份」纯粹真是如此「科学」,没有迷信成份,我们(指教会和信徒们)才好接受(不是接受全部,只是这个「部份」而已)。
  8. 92年的《天主教教理》并不接受手相占卜算命等东西,92年以後至今, 小弟没听说教会在这问题上有甚麽重大的改变(若有改变,请通知小弟),看来, 在面相掌相还未被证实为「纯是科学,没有迷信成份」的今日,信徒暂时对它们保持一定距离,是较为稳健的做法。
  9. 谢有雄着,《Q&A信仰疑难解答》,香港,临恩教友服务中心出版,1999, 第51-55页,也答覆过「基督徒可不可以看风水丶掌相丶星座?」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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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31 问:「耶稣和宗徒们也守安息日,为何天主教却守主日?有何圣经论据?」

首先,让我们先介绍「安息日」和「主日」的时间和意义。 我们现代人由每日的半夜零时算作新的一天,即星期六晚半夜十二时便开始星期日,但是犹太人则由每天黄昏作为另一日的开始, 即是在我们星期六傍晚六丶七时左右便算作星期日,而星期日傍晚六丶七时左右便算作星期一了。 教会跟随犹太人的时间计算,故此,各堂区在星期六晚上八时会举行主日弥撒(它不是「提前」主日弥撒)。

「安息日」是「主日」的前一日,即今日的星期六(以犹太人的计算法,就是星期五傍晚至星期六的傍晚), 天主在创世之後,便在第七天(即「安息日」)休息,并定它为圣日(创2:2-3), 旧约十诫中的「守安息日」(出20:8,申5:12-15)就是让人(和牲畜)在这一天休息, 叫以色列人纪念他们从埃及的奴役生涯得到释放,并恭敬天主(出20:8-11;申5:12-15; 肋23:3及38;肋26:2;户28:5等处)。 「主日」即是今日的星期日,是「一周的第一天」,耶稣正是在「主日」复活的(玛28:1,谷16:1-2,路24:1,若20:1), 也是在「主日」这个「一周的第一天」显现给宗徒们和妇女(谷1:9;路24:13-15;路24:33-36;若20:11-19及26), 圣神亦是在五旬节这一个「主日」降临(宗2:1-2),基督信仰中许多重要的大事,都是在「主日」发生的, 因此,「主日」对基督徒来说,意义非常重大。耶稣基督的复活给被罪恶奴役的人类带来救恩, 使人进入天国得享永生,与天主共享永远的「安息」(希4:1-11,默14:13), (注:参阅思高《宗徒经书》上册,第1308页及思高《宗徒经书》下册,第559 页), (庆祝耶稣基督复活的)「主日」满全了旧约「安息日」的预像,是真正的「安息日」!

耶稣和宗徒们都是守旧约的安息日(路4:16,玛28:1,谷15:42,谷16:1,若19:42), 即使在耶稣升天之後,宗徒们都继续守安息日,并趁着犹太人在安息日集会,便在这天进入他们的会堂, 向他们传扬基督的福音(宗13:14,宗16:13,宗17:2,宗18:4),可是不久以後,宗徒们便在主日聚会, 以「主日」代替了「安息日」 (注:参阅思高《圣经辞典》,第292条(第 144页)及第449条(第241 页)), 好纪念/庆祝耶稣的复活(宗20:7), 甚至将犹太人习惯在安息日所做的善行(如施舍)也移到主日来做(格前16:2)。 天主教既是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自然会「守」主日:在这一天喜乐地安享休息丶庆祝基督的复活丶朝拜天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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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51 问:「因奸成孕或胎儿残缺或因人口过多,可以堕胎吗? 如果不堕胎,母亲和胎儿便会一齐死,那又如何?」

  1. 首先,这里所说的「堕胎」是指人工流产,自然流产不算「堕胎」。
  2. 天主每条诫命的背後都有积极的精神,第五诫「毋杀人」背後的积极精神就是尊重生命; 胎儿也是人的生命,肋19:16就说:「不可危害人的性命」,现代#51(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第51条)也指出由妊娠之 初, 生命就应受到极谨慎的保謢,所以教会反对堕胎,我们不是将人命视如草芥的。
  3. 「如果不堕胎,母亲和胎儿便会一齐死,那又如何呢?」到目前为止,天主教只有两个情况下可以接受(或更好说是「容许」)堕胎, 一是孕妇在怀孕期间後,发现患有子宫癌,为治疗这癌症,她需要马上(不能等待孩子出世後)做手术切除肿瘤,否则性命堪虞! 二是宫外孕,这种情况不能拖延,否则母子双亡。 请注意,以上两种情况,都不是蓄意地「想去堕胎」,若能救到胎儿,我们也想救,也应该救,但目前的医疗技术同时救不到母子两人, 在救那「可以救到的人」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导致胎儿夭折而已。
  4. 「因奸成孕」又如何? 的确,「因奸成孕」能够使那被强奸的妇女及其身边的亲人加添一份很大的压力,不过,强奸(这个暴行)已经使无辜的妇女受了伤害, 堕胎只会使「因奸成孕」这件事增多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就是那胎儿),却不能抹杀或使当事人忘记被奸的事实。 因此,如果堕胎的理由是因为「胎儿出於强奸」,天主教就认为这个理由不够强(或不够充份)。
  5. 实在,堕胎能够对孕妇的身体造成伤害,据说日本某个调查发现,堕胎後的妇女……
    1. 4%会增加输卵管受孕(这样是会令孕妇有生命的危险)
    2. 9%会不育
    3. 14%会有惯常性的自动流产
    4. 17%会月经失调
    5. 20-30%会有肚痛,头晕,头痛
    6. 又会长期情绪低落,有罪恶感
  6. 根据2011年英国精神病期刊研究报告,堕过胎的女性心理焦虑机会增加34%,抑郁机会增加37%, 酗酒机会增加110%,吸食大麻机会增加220%,试图自杀机会增加155%。 (http://www.lifenews.com/2011/09/01/abortion-increases-risk-of- womens-mental -health-problems-81/)
  7. 另一个美国的研究(1987),它追踪了堕胎5至10年的女子,调查她们因为堕胎的心理压力所显露的长期症兆的研究,它指出: 「81%的人常会想被堕掉的婴孩。69%的人感觉堕胎後有『疯』感。54%的人曾作与堕胎有关的恶梦。 (MT注:那是否因为她们是天主教信仰,所以出於反对堕胎的观念所致呢?)72%的人说她们堕胎时并不信仰任何宗教。 96%的人说她们回顾堕胎,是一种杀害生命的行为。」 (李顺长着,《做你情侣的好情侣》,初版六刷,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5/2002,页69)
  8. 「玛莎舒萍是美国北卡罗莱纳领主医院精神科医师,也是美国专研堕胎後遗症的知名专家。 她强调,今天已有大量研究报告及医学文献显示,堕胎对妇女健康有不利影响,其中尤以自杀最为瞩目。」 (30/11/2005,「都市日报」,第6版)
  9. 香港家计会在2007年底至2008年4月,「调查访问311名曾进行人工流产的妇女」, 发觉用避孕套去避孕的效果不大,且有可能(最终)以堕胎收场,之後呢?内疚居多! (参5/Nov/2008,「都市日报」,第6版) 香港家计会公布「二零一二年香港家庭计划知识丶态度及实行调查」 结果,其新闻稿说:「接受人工流产後的受访女性,感到有点内疚的接近一半,非常内疚的亦有四分一。」 (http://www.famplan.org.hk/fpahk/zh/press/press /KAP12pressChi%20(final).htm) 其新闻发布会的简报第68页指出这些受访女性,觉得「做人工流产後, 对你身心整体的影响」是「差」的有49.1%,「很」的有17.5%。 (http://www.famplan.org.hk/fpahk/zh/press/press/20130521-press- chi.pptx)
  10. 我们不排除有些因奸成孕的孕妇,她的心理负担,在堕胎後可能会减除,但是我们大概也不能100%肯定, 靠着堕胎就能解决她们的心理负担,甚至可能正因为堕了胎,反而增加心理负担。 况且,堕胎後,即使眼前的问题解决了,可能接着又会有新的问题出现 (例如:上述「堕胎对妇女所造成的身心伤害」),因此,堕胎实在不应鼓励。
  11. 事实上,也有些因奸成孕的妇女,在生了孩子之後,都有喜爱那孩子的。万一真的接受不来,也可以给别人领养。
  12. 有些人因为胎儿弱智或残缺,或多生孩子社会就会变得贫穷,而主张堕胎,不过,弱智或有残缺的胎儿也是人的生命, 弱智或残缺不一定很惨,不一定不幸福(他们的父母则多数会较辛苦)。 奥运选手也有伤残人士,他们比起许多身体健全的人更加活力,活得更为积极哩! 「有残缺就差人一等,堕胎算了」这种带有优生学味道的思想,能把生命推向边缘, 这样发展下去,难保病的丶老的丶没朝气的……都可能要死!
  13. 因「人口过多,社会会变得穷」而接受堕胎,背後没说出来的意念大概是「为使自己生活得更舒适一点」, 基於这个理由就接受堕胎,这会使人迈向自私,或形成自私的倾向。不幸,现实中,许多时堕胎的人不一定是穷人哩!
  14. 所以,胎儿弱智丶有残缺及「社会变穷」,都不足以成为堕胎的相称理由(即理由不够强不够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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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52 问:「有位弟兄在电视节目中看到在外国有人卖自己的卵子,出租自己的子宫, 去帮助不育的夫妇诞生孩子,骤眼看来都是一件可以帮人的善举,但听说教会不赞成这些做法。 请问教会对人工受孕和胚胎移植等东西有何看法。」

  1. 用人工生殖科技和方法去帮助不育的夫妇生儿育女,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帮助了人,其实它们还涉及许多层面和许多问题。
  2. 首先,天主教认为,即使有人是透过以下各种被教会反对的人工受孕科技和方法而诞生, 我们都不应歧视他们,他们都是我们的弟兄姊妹,有着天主光荣的肖像,天主也无限地爱着他们哩! (参「生命的福音」通谕#84)
  3. 再者,如果那些人工生殖的科技方法并不取代夫妇正常完成交合和(在母亲子宫内)受孕及养育胎儿,而是助长夫妇的性行为, 或帮助它达致其自然目的,则道德上是许可的(参廷信理部,《有关尊重生命肇始及生殖尊严的指示》,第2章,第6节), 比方,一些有治疗作用的做法,例如:打排卵针丶通输卵管的方法,是可以接受的。
  4. 然而,若是取代夫妇正常完成交合或(在母亲子宫内)受孕及养育胎儿, 例如:人工受孕/试管婴儿(即使精卵皆来自父母,不是采用第三者的)丶胚胎移植丶借胎丶代孕母丶复制人丶无性生殖等等,天主教都反对, 原因不仅是因为这些科技和做法会操控生命,引人取代天主的位置(别忘记:天主才是生命的主宰),而且它们还大大侵犯人的尊严。 人是天主的肖像,是十分高贵的,孩子是夫妇二人爱情的结晶,这个小生命由受孕那一刻开始就有人的生命丶尊严和权利, 用人工科技将他所谓「孕育」出来,无疑将「人」降格为「科技/实验室的产物」,人的尊严备受侵犯。 (参「生命的福音」通谕#63)
  5. 况且,夫妇透过恩爱的房事--两人结合共融,而产生他们的孩子。 从夫妇的角度来说,夫妇两人由此房事而实现他们成为父亲和母亲的权利, 孩子也就成了他们爱情的结晶--共融和爱的记号; 从孩子的角度来说,胎儿在父母的恩爱下出现,由受孕那一刻开始,一直都在母亲的腹中丶 温暖的怀中成长孕育,与他的亲生父母(即这对夫妇)有着密切的亲情联系,这亦是胎儿的权利。 若是人工生殖,则不论精子和卵子是夫妇自己的,还是从第三者好心捐来的(即使是好心捐来的,而非涉及金钱交易), 上述有关父母孩子的权利和尊严,夫妇间的恩爱共融以及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密关系,皆受到损害和破坏! (参《天主教教理》#2376-2377)
  6. 此外,在发展「人工生殖」这项科技的过程中,无数胚胎(那是人的胚胎丶人的生命)已在实验中被毁灭(亦即被杀害)! 别忘记,是人的胚胎,有人的生命的啊! 这些胚胎长大後不是猪丶不是狗,而是人,尽管有人不认为这些胚胎是人,但至少也不能否认这些胚胎是人的生命哩! 人命关天啊!圣经也叫人:「不可危害人的性命」。(肋19:16)
  7. 更何况,今日在不育夫妇身上使用这种科技时,因为要用上不少功夫和成本,有些胚胎放入母体时,又未必能成功着床或生长, 所以,他们通常都不会在试管中只培植一个胚胎,而会培植若干胚胎(比方,十个八个胚胎), 然後,挑选那些认为良好的胚胎(比方四个)放入母体,之後不时观察这些胚胎生长得怎样。 有些胚胎会自然流产,但若没有自然流产,许多时医生或会提议「减胎」(即进行人工流产/中止怀孕,打掉部份胎儿,换言之,亦即堕胎), 以免几个胚胎「互抢」营养,孕妇又「陀得辛苦」云云。 最後,该对夫妇可能成功诞下一两个孩子,他们固然欢喜,但过程中可能发生了「减胎」──杀害了自己的胎儿。 (参「生命的福音」通谕#14)
  8. 再说,那些从未使用的剩馀胚胎又如何处置呢?是抛掉或毁灭吗?这个当然不行!那麽,假借科学或医学进步之名,把他们用作研究又如何? 当然不可,因为这样无疑是将人类生命沦为「生物材料」,任人随意处置! (参「生命的福音」通谕#14)若是冷藏这些胚胎,留待日後使用,先别说「冷藏所费不菲,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 单是,「留到几时呢?」已颇头痛,因为停止冷藏,这些胚胎就会死,但无了期冷藏吗? 这样不了了之,也不是妥善的处理方法!如果那些夫妇全部胚胎都肯使用,还好,若他们不愿意又如何呢? 因为很可能会生十个八个孩子,大大超出那对夫妇的期望(可能他们只想要两三个孩子而已)! 若是那对夫妇不愿再生,不想要了,只得把那些胚胎改借别人的子宫生出来--「使用了」这些胚胎就算, 那岂不是制造无父无母(或失去亲生父母)的孤儿?很「阴公」啊!
  9. 还有的是,听说在日本侵华期间,中国曾经有人卖血,我们听见都觉得很难过和十分不人道,售卖人体器官亦为各国所不容, 同样,售卖精子丶卵子,或租出子宫代人怀孕,实在难以接受。将人变成商品,是多麽可悲的一回事! 从别人身上买来精子丶卵子,用科技「加工」後,放入别人租出来的子宫去培养新生命,这样的「生育」变得像「工厂在生产(货物)」一般, 那个孩子也就被迫在没有爱的子宫内孕育出来,他也成了「满足别人生仔愿望」的工具! 况且,如果精子丶卵子有得售卖的话,除会提高(下一代或以後几代)乱伦的机会外,又会引来「选择优良品种」的问题, 外国曾有女模特儿於10/1999在网上拍卖自己的卵子,她就以「貌美」为销售点,这样就大大促进优生学,制造各式各样的歧视。 买卖或捐赠精卵,又会否增加下一代乱伦的机会?租用子宫时,若怀孕期间因种种原因,发现(或导致)胎儿出现问题,例如: 弱智或残缺,那麽,谁来负责? 会继续孕育那胎儿吗?那对父母肯要吗?……还有许多许多问题,在此难以一一解说。难怪天主教反对这些行径。
  10. 最後,天主教认为,一切科技都应是为人的好处而发展出来的,若用之适当,可以是人类的一份珍贵资源,值得鼓励; 若用之不当,则後果堪虞。 为减少人类不孕症进行的研究实在不可以「只为科技而科技」,它有必要遵循道德原则来发展, 《天主教教理》第2375条就指出有关的「研究『应按照天主的计画与意愿,为人服务,为人不可剥夺的权利, 及其真正完整的福祉服务。』」而第2379则指出: 「福音明示,生理的不孕并非绝对的坏事。夫妻在已用尽医药的合法手段之後,仍然不孕,需要与基督的十字架结合,这是一切属灵生育的泉源。 他们可以显示他们的慷慨,去认养被遗弃的儿童,或者去完成对别人的一些很费精神的服务。」

(详参《天主教教理》第2270-2275,2292-2296,2373-2379条;信理部, 〈生命的礼物〉训令,即《有关尊重生命肇始及生殖尊严的指示》;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生命的福音」通谕,第14,63,84等条)

附录:人工受孕/试管婴儿 对那孩子的身心可能造成的伤害

  1. 3/2009《都市日报》报导:「美国疾病及预防中心的研究显示,试管婴儿比自然受孕的婴儿,出现先天缺陷的风险高30%, 科学家称,试管婴儿有较高机会,出现心脏缺陷丶兔唇及食道发育不良, 而试管婴儿出现发育不良及基因变异的情况亦比一般婴儿高,患者会出现学习障碍及缺乏语言能力等缺陷。」 (都市日报,香港,23/3/2009,页16)
  2. 7/May/2012都市日报第10版报导:「最新研究发现,人工受孕诞下的婴儿的缺陷率达7.2至9.9%,较自然怀孕的5.8% 高。 澳洲阿德莱德大学(University of Adelaide) 鲁宾逊生殖研究所(Robinson Institute for fertility), 研究了1986年至2002年出生的30.8万名婴儿,当中6,163名婴儿,因父母接受生殖医学辅助而受孕。 结果发现,人工受孕出生的婴儿,较多出现「必须治疗的缺陷,或不接受治疗将被视为残障」的严重缺陷,如心脏问题或脑性麻痹等。 靠体外人工受精生出的婴儿,身体缺陷风险达7.2%;受孕率较高的「单一精子显微注射法」的风险则有9.9%。」 (http://www.metrohk.com.hk/?cmd=detail&id=185780)
  3. 那些用人工生殖科技透过匿名捐精者而诞生的孩子,他们由於不知道自己生父是谁,对自己的血缘和原生家庭不清楚, 因而「深感困扰,他们不喜欢生活在这不确定的状。」 (《婚姻与公众利益:十大原则》,中文三版,8/2010,页22; 当中所引用的是Kyle Pruett, 2000, Fatherneed(New York: Broadway, Pp.204-208.) 但是,得知自己的血缘由来和确立其家庭身份的孩子,会较有安全感。
  4. Gracie就是一个例子,而且深感伤害: In-Vitro Fallout: Donor IVF Teen Says “I Wish I Had Never Been Born” (http://www.lifenews.com/2014/06/27/in-vitro-fallout-donor-ivf- teen-says- i-wish-i-had-never-been-bo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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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61 问:「为甚麽不宜发生婚前性行为?如何教导子女别这样做呢?」

  1. 现今婚前性行为相当普遍,父母难免担心子女行差踏错,但不是每对父母都懂得如何向子女解释, 公教父母亦不例外,若一出声就高举圣经或教会训导,恐怕人家也听不入耳。 有鉴於此,现试从我们很容易就经验到的「人际关系」为入手点,逐步给父母和子女解说不宜有婚前性行为的原因,并希望它能作为一个样本, 供从事牧灵工作的朋友参考,以便在有需要时,给他们所服务的青年和热恋中的男女解说解说。
  2. 从人际关系角度来说,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常反映着双方熟落丶亲密的程度,比方, 如果有个陌生人忽然走近你身边,或伸手搭着你的膊头,你是会立即缩开的。
  3. 你若喜欢(或暗恋)一个人,很自然会时常想起他,希望可以常见到他的面,常与他一起, 与他谈天,分享心事丶思想丶抱负...,一对男女相爱拍拖後,不仅要见面谈天,也会拖着手,渐渐进而拥抱,接吻。 他俩的「距离」越来越少,这不仅是身体方面会越来越接近(例如:两人拍着手行路),精神和心灵方面也是如此, (因为)随着双方的谈话丶交流多了,彼此越来越了解,沟通越来越深入,越来越无所不谈。 他们的感情再发展下去,到结婚时,彼此的「距离」更少,「亲密」的程度更高。 婚後的性行为(指性交)可谓他们(夫妇)「相爱」的高峰,他们彼此赤身相对,身体上互相结合, 也能象徵他俩的关系是如何亲密--彼此可以很自由地丶逍遥地丶互相赤裸裸地坦诚相对,亳无保留,不需遮遮掩掩戴面具, 你还可以进入我的范围,我也让你进入。 其实,(夫妇基於相爱而)发生性行为也是一份奉献,彼此将自己(像是一份礼物般)完全的丶彻底的送给对方, 时下流行的甚麽「『献』出第一次」,在某个角度之下,是说得颇恰当的(嫖妓--不是「夫妇」关系,亦不是「基於相爱」,当然另作别论)。 性行为和性器官也真是用来「爱配偶」(「『做』『爱』」)的。
  4. 去到「做爱」这麽亲密丶如斯彻底,唯一与它相称的就是婚姻, 因为婚姻就是一对男女对对方公开作出彼此相爱的承诺丶有决定性的委身(commitment)和承担 --即不是说句「我爱你」之後,转过头就远走高飞那种, 而是一生一世与你相爱,即使在逆境中仍对你不离不弃,与你在一起(多麽伟大的委身和承担)。 当然,每个人都会有心情起伏不定的时候,在具体和真实的婚姻生活中,夫妇双方有时都有自私和不爱对方的情况出现, 但婚姻在本质上就是这麽亲密丶如斯彻底。 所以,如果夫妇其中一方是被迫结婚的,(教会能宣布这段)婚姻无效!此外,既是如斯完全的丶彻底的将自己送给对方, 自己就已是属於对方的,当然也没有「另一个自己」可以送给第三者了,无怪乎婚姻是「一夫一妻」,并有「排外」(排除第三者)的特质。 其实这一点我们在平常生活中也会接触得到,我个朋友一见到别人多看他的太太几眼,便说: 「看甚麽?看我老婆!要看就回去看自己的啦!」为甚麽他不喜欢别人看他的太太呢? 因为他的太太是「属於」他的!无独有偶,有个太太跟他丈夫的二奶说: 「你搞别人的老公我不理,但你搞我老公就不行!」别人的老公是「属於」别人的,那个太太当然管不着, 但她的老公是「属於」她的,被人勾引去了,难怪她怒火如焚!
  5. 如果性交的那对男女不是夫妇,却有性行为,初时被人拥抱亲吻, 觉得好像是很被人爱似的(被人拥抱「锡锡」嘛! 有些人是因为年幼时缺乏被爱的经验,所以容易转移去从身体上找满足,甚至「填补」这份「缺乏」), 但由於真实的亲密程度与身体上的亲密程度不协调,所以常有「一夜情」的人(他们可以跟不太认识的人上床), 肉体虽会「过瘾」(官感上有剌激),心灵反更空虚。 政治饭之所以难吃,不在於菜色的味道,而在於硬要跟自己无兴趣在一起的人,一起同枱吃饭,吃政治饭已如此无味,何况上床! 难怪有妓女表示,卖淫的工作(与客上床)是一份「苦工」。
  6. 热恋中的男女若在婚前发生性行为,即使他们是两情相悦(虽然有爱), 但也能够因为对方并未公开作出决定性的丶爱的承诺(未正式结婚), 因而容易担心对方是否在自己身上「搵着数」(不少父母也担心自己的女儿会「蚀底」),进行时亦容易像偷偷摸摸似的。
  7. 但若子女不听上述的东西,认为我俩是「『预咗结婚啦』, 所以现在『支上期』(包括出位的爱抚和性行为)是没问题的」! 你还可以怎样劝他们呢?唉!有些东西(或某些行为),其结果是深远的,但却不是立时一眼就可看得出来,日後知道时就可能太迟了。 下面从「後果」的剖析,不知能否有助父母「力挽狂澜」?
  8. 的确,「支上期」是很吸引的,不仅是心里感觉很亲密,觉得好像被人爱锡似的,身体上又有快感,通俗点说, 被人拥抱丶抚摸和性交真的很「过瘾」,因此,它常能使人乐此不疲,「下次翻寻味」。 拍拖时,若支了第一次上期,就很容易有第二次丶第三次..., 如此就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次数越来越多,每次时间越来越长,抚摸的范围越来越大,「埋身」的程度越来越高, ...最後(极有可能)性交。
  9. 不错,他们是「预咗结婚」,可是,结婚不仅是性行为而已,它还包括许多东西,诸如: 不断增进感情,互相谈心 关心,也要供楼做家务,生儿育女,一起走人生路,共同分担分享, 继续「合拍」,如果有人生风浪,两人一起面对,互相扶持...。 若想自己婚姻幸福,则需要有个良好的基础,拍拖时的相处游玩丶谈心丶甚至发生磨擦...,不仅培养了感情, 还使双方学习和适应如何相处合拍丶包容丶扶持...,这一切正是给婚姻打下了的基础。
  10. 如果二人拍拖时经常支上期(大概也会越支越多),则培养感情和合拍等等的时间和机会就会相对减少, 换言之,基础会打得差一点。 用数字作个比喻,若没支上期,其基础可能有70分,支了之後,其基础的培养也就减弱了,可能只有50分。
  11. 人生难免会有大大小小的风浪(诸如:财政丶健康丶工作丶沟通…各方面), 倘若婚後不幸出现一个70分的风浪,如果他们没支上期, 原本他们是可以应付得来的,现在却因支了上期,基础只有50分,便应付不到了! 於是,他俩的婚姻(以致他俩的人生)就很容易出现问题,这样又会产生其他痛苦和烦恼!啊!支上期的代价可以是很大的哩! 所以,如果他(们)想有长远的幸福,即使拍拖时是两情相悦,「预咗」会跟对方结婚,还是别支上期为妙。
  12. 最後顺道回应一个问题,有人认为在婚前不妨「试过先」,以免日後性生活不协调而有离婚的危险。 其实,「试过先」并不代表日後没有离婚的可能(虽然我们不赞成离婚),相反,「试」 (不论仅是性行为方面的「试」,或包括其他方面的「试」) 本身就已意味着不合拍便掉头走,换句话说,在一开始就没有多大的委身,若抱着如此「试」的心态, 那麽你(的婚姻)就更难坚持到底,这倒反增强了离婚的可能性! 若是身体上机能有障碍,就应先告知对方才是。 性行为的合拍(例如:快慢)是两夫妇自己「慢慢夹」的,需要时间学习和摸索,若说要「试」,该「试」多少次才行? 况且,婚後身体上的亲密常与心灵上亲不亲密有关,凭婚前性行为来「试」,恐怕未必准确。。

本文首次刊登日期:200 7年8月19日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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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62 问:「在拍拖时,拥抱和接吻有没有抵触天主教信仰?可以亲密到哪里?」

  1. 圣经时代,人们没有经过拍拖阶段才结婚,所以圣经不会谈论这个问题; 但天主叫人彼此相爱,而爱是包括尊重对方,不拿对方来满足自己欲念的; 《天主教教理》没说拥抱和接吻是违反十诫,不过,就强调贞洁的美德,并告诉我们原来时下流行的婚前性行为, 及许多人都会观看色情产品,是不对的.实在,婚前性行为和观看色情物品会带来很多害处,例如: 试过之後,常会令到情侣乐此不疲,下次见面只顾如此这般,容易陷於情欲的泥沼中, 於是,两个人真正的爱就难以培养,沟通和相处都打了折扣,日後即使结婚, 他们感情的基础就相对地变得薄弱,容易经不起考验,也容易产生磨擦, 令双方难以享受到本来在终身相爱的婚姻里所具有的快乐和幸福, 无疑亦会间接令子女(如有)缺少家庭温暖。
  2. 当然,拥抱和接吻有别於观看色情物品,亦不等於婚前性行为,不过,拍拖时可以去到几亲密呢? 适当的亲密可以是情爱的自然表达,但过度的亲密却是情欲的脱轨放纵,而在不同的场合 (例如:在地铁车厢内,或幽静的公园里),对不同的人可能都有分别,实在很难简单地划一条界线出来; 然而,基本上我们可以说:大原则是如果它会挑起你或对方的情欲丶从而有进一步行动的,那麽,你就应该立即停止了。 对某些人来说,可能拥抱和接吻并不构成问题,但对另一些人, 吻一下粉颈(或耳珠)或拥抱或接吻(尤其是持续了一段时间),可能会引起意乱情迷, 想进一步爱抚对方的身体(尤其是下体丶女性的胸脯),那麽, 这个时候(指「一想」进一步行动,还未「真的有进一步行动」之前)就应停止, 从热情中冷静下来,以免陷於诱惑,否则,一旦爱抚了一些敏感部位(例如:大腿内侧), 情欲会被挑得更旺,甚至爱抚了下体或女性的胸脯(即使是隔着衣服,这是犯罪--因为这是性行为的前戏, 换言之,它已是性行为的一部份),情欲越发高涨,雪球越滚越大,你就很难叫停。
  3. 明智的教友在各方面,时时刻刻都依赖天主的助佑和保护,在拍拖时亦然, 而且,会在言谈丶行为和衣着上都端庄,避免与对方单独在斗室或幽静的地方相处, 尊重天主,尊重自己,尊重对方,预先订下亲密的界线,并在心里预先「彩排」如何应对, 若有「过界」的试探出现,会清楚而坚定地说「不」,必要时立刻离开现场,以免双方都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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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63 问:「我对不起妻儿,因为我曾有外遇。 虽然妻儿已原谅了自己,我也很挂念他们,但我觉得没有面目回去, 我很内咎,我该怎样补偿呢?我应该怎样做?」

  1. 听到这个朋友已经知道自己错了,其实你即使不是教友,若能知错悔改,已经是很值得高兴,天主和天使都替你开心(参路15)。
  2. 你该怎样补偿呢?你应该怎样做呢?最好就是及早返回妻儿身边,重新来过。 你的子女需要父母的抚养,需要父母的教导,别以为自己因为曾经错过就再没有资格教导子女, 当然最好我们没行差踏错,但我们错了之後会回头,就已是一个好榜样,也让子女看见做错了事, 即使是铸成大错,亦不等於「玩完」,没有回转的可能。那麽,将来孩子们面对人生风浪时,都会有更大的信心。 若你不回去,你挂念他们,他们也挂念你,自己和妻儿都多受无谓的痛苦。
  3. 若要补偿,那麽,与其自责,倒不如回家以後更多爱护家人,以後做个好丈夫,好爸爸。
  4. 人人都会错过,有些东西错了,是很难「返转头」的,但难「返转头」,不代表一定不能。 有些人曾经入过黑社会,吸过毒,坐过监,他们都可以悔改,後来亦可以成为好虔诚的教友哩! 我自己都认识几对夫妇,丈夫也曾有外遇,结果破镜重圆,再建了温馨幸福的家。
  5. 我明白「回家」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支持你,天主都支持你。我也会为你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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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64 问:「现今许多人都不愿生育或多生儿女。 无可否认,经济压力丶居住问题及教育要求,确实使父母感到吃力,不能乐观地多生儿女。天主教对此事有何意见?」

  1. 婚姻生活是爱的生活,它有「恩爱」和「生生」两个幅度。「恩爱」幅度就是说夫妇两人的彼此恋慕相爱。 「生生」幅度分两部份,第一是夫妇二人因对方的接纳支持爱护,生命得到滋润,甚至他们在童年及成长时所受到的创伤, 亦得以抚慰和治疗,第二是生儿育女。 的确,夫妇之间的相爱不仅使他俩活得更有朝气和活力, 亦会诞生他们爱情的结晶--诞生下一代,所以婚姻--这种爱的生活, 本身是向生育开放的(参《天主教教理》第2366条)。
  2. 但是,这份「向生育开放」的基调并非要所有夫妇不理会实际情况,一律生十个丶八个孩子, 教会就教导我们有妥善的「家庭计划」。 它不是消极地丶单向地讲节育,而是积极地丶周详地按自己的情况 (例如夫妇的年龄丶照顾孩子的能力丶经济状况丶居住环境丶子女相隔的年岁……), 来考虑子女的多寡,做个「负责任的父母」,让子女能在父母充份的爱护下成长(参《天主教教理》第23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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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65 问:「某教友在店铺当售货员,那里有淫亵书刊出售,他可以卖这些书吗? 」

  1. 这涉及合作的问题--即有些东西不妥当,但你有份要做,那麽合不合作好呢?
  2. 传统认为「形式合作」(FORMAL CO-OPERATION)则时时处处都不可作,不该作! 这种合作即你内心都同意这个不该作的行为,例如:一个士兵,同意上级所下的屠杀令!
  3. 「物质合作」(MATERIAL CO-OPERATION)即内心不同意,若你有相称的理由,则这种合作可以容许。它视乎你有没有相称的理由,理由足不足够? 我也可想想有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例如:能否转工)。 当然,做的仍有责任,仍是罪,但行为的归咎性/要负的责任就比较轻。
  4. 此外,面对着某教友在那有淫亵书刊出售711当售货员的问题,袁伟明神父在16/5/99公教报说:
    1. 「人不可『不择手段』以维生,所选的工作应『合情合理』,……我们应以合法的手段,刻苦耐劳的精神和顾全权利与义务的气概, 参与一些能建树人格,造福社群的工种,藉以赚取合乎人性尊严和对应所付劳力的薪酬。售货员是一项正面的工作, 至於职务上可能涉及出售一些有违信仰的货品。」可以……
    2. 能推掉不做那有问题的部份,就推掉,
    3. 若不许推却责任,则「这是你工作上的要求,属『不得已』的处境」,你可以不主动兜售,只是被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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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71 问:基督徒应该乐於助人,如果一个相识不久的朋友问我借钱买电脑给子女做功课,借不借呢?

  1. 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借钱给他,通常也别超过自己的能力,给人做担保了。 一般来说,谁若在金钱上有困难,需要问人借钱时,就算不向银行/信用卡借,都会先向家人, 或认识了很久丶较为相熟的朋友借贷,一来他们较了解自己的情况,二来相熟,向他们借钱较不尴尬。 所以,如果认识日子短的朋友问你借钱,这是有点奇怪的,相信要小心一些好了。
  2. 借钱与否,通常我们会看那人信不信得过,并看他借钱的用途。如果那人信得过,借钱来医病,大概都会借给他; 倘若借钱来赌博或享受,又或是那人信不过,例如: 信贷纪录不好,或他原来有钱却说生活艰难,问人借钱,那麽,相信一般人都不会借,我们作为基督徒也无需借钱给他, 因为耶稣叫我们「爱人如己」,而不是叫我们做傻子,给人「搵笨」--人家真有需要,你就去爱他帮他, 但若是人家「搵你笨」,你就无需自投罗网。当然,有些人说借钱是为正当的用途,钱银过手之後都不知他到底怎样用, 基督徒「纯如鸽子」之馀,实在也要「机警如蛇」才是(参玛10:16)。 有人就会用另一种方法帮人,例如:对方说借钱开饭,则请他暂时天天来自己家里吃饭好了; 曾有人说电视机坏了,想问个新相识的朋友借钱买部新的给妈妈解闷,朋友说自己有两部电视, 可以借一部给他暂用,那人立即说不用了,可见借钱买电视给妈妈是藉口而已。 我认识一个经常「碌爆咭」任意挥霍的朋友因不堪被人追数的压力,向其家人借钱还款, 并说知错,家人认为一次过帮他还清咭数,亦未必能帮他戒除积习,最後家人只帮他还首期,尾数由他自己供。
  3. 有些人说借钱给别人,要预他不还,这也是明智之举,但我想我们作为基督徒的,可以有更高的层次。 人是财物的管家,而非主人,对真正有需要的朋友,我们是应该「财物共享」--送给他, 不是「预他借钱不还」,日後他若有能力「还」给我,我会收回,但我将钱给他时,心态是「分享」,不是「借」。
  4. 最後,我想补充一点。 大家都知道,好朋友十年八载的友谊,比起金钱珍贵得多,钱可以再赚得到,但好朋友(尤其是认识甚久丶交情甚笃的) 有钱也买不到,所以,一般来说,在正常情况下,按理很少人会愚蠢到向老朋友借钱,然後存心赖帐, 这些人平时若在金钱上可以信得过,是次却真的借钱不还,大概是有苦衷的。 被赖帐的一方固然感到被出卖,深感气愤,但盛怒过後,都值得原谅这些人,并看看可以怎样帮他丶挽回他。 倒转来说,你借钱会还,有信用,人家下次也容易再借给你,这样的安全感实在比「钱在自己袋」更大, 做人切勿借贷後有钱不(主动)还,此举不仅令声誉受损,更近乎自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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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72 某教友经过某地方,有数十人在那里行乞。他该捐款给每一个乞儿吗? 同理,为世界各地天灾人祸,时有募捐的活动,基督徒是否要捐款给所有慈善机构?

  1. 「法律分『积极法及消极法。前者包括命令,後者包括禁令』(张,页30)。 消极诫命如『毋行邪淫』,常常有约束力,没有宽免守诫命的例外。 而积极诫命如『帮助穷苦人』,则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该去实践。 例如:我比那个穷苦人更穷,帮助他我会饿死。」(金象逵,《新世纪伦理研讨》,第174-175页)
  2. 爱德是好,但不能所有爱德丶凡是爱的东西都去做,是做不来的!因为人是有限的。
  3. 我们只能尽力而为,能做到几好就尽力做到几好。
  4. 当然这不是叫你不行爱德,也不是叫你以此为藉口。
  5. 我们仍该去爱,但亦无需给自己制造不必要的良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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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73 问:有人打尖,教友该出声制止吗?具体实践福音精神时,有没有统一的做法?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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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等巴士时,有一个没有人认识的30多岁男人前来打尖,在场的教友应该出声制止他吗?

  1. 天主教信仰会给基督徒不少生活的原则和指引(例如:爱主爱人,十诫……), 有人就以为信主之後,就甚麽都「不做得」,其实可以做的多着哩!
  2. 面对着某一件事(例如:排队等巴士时,有个30多岁的男人打尖,或在office或其他场合面对不公义时), 基督徒虽有着同一信仰,但具体回 应时(如:是否出声制止他),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做法, 例如:有较前卫高调强硬的(如:喝止,指正,叫人不要打尖……),也有较保守含蓄温和的 (如:有礼貌地说句: 「先生,龙尾在後面!」 向传媒反映,以身作则教育下一代……),有时可以即时回应,也有俟机(或在日後)处理的 (如:平日提倡正义,开会时表达意见……),故此,不立即殉道,有可能是保留实力,留下有用之身哩! 有单打独斗的,也有集合其他人的力量(如:三五知己一起上前,发起签名运动,营造良好的制度风气……)……
  3. 每人回应的方式,除信仰外,也会受许多东西影响(它们不一定与信仰有所抵触),如: 不同性格(如:女强人多数会出声),身型(如:魁梧过对方),背景 (如:不懂功夫丶正扶老携幼而对方又凶神恶煞丶自己要养家), 思想丶取向(如:若持「有错便需纠正」的或会急於出手; 若强调包容别人过错,给人「成长」的空间,和改过的机会,大概便会容让过去)……
  4. 无论如何,底线是:不违反福音精神,并尽自己所能/尽可能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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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1 问:「到底先有天主教,还是先有基督教?」

首先,「基督教」一词有两个意思,第一是指「基督新教」(Protestant),即自16 世纪由马丁路德从天主教分裂出来的「基督新教」,後来「基督新教」不断分裂,出现许多许多宗派,多不胜数, 大宗派诸如路德会丶信义会丶长老会丶圣公会丶浸信会等等。第二是指「基督宗教」(Christianity), 即所有信奉耶稣基督的宗教,亦即是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这个教会发展到公元1054年的时候,曾出现一次大分裂, 形成了东西方两个教会的阵营,东方的教会称为「东正教」,西方教会就是「天主教」, 西方教会「天主教」在16世纪的分裂中,出现了「基督新教」。 时至今日,这个「基督宗教」有三个大主流,就是天主教丶东正教和基督新教了。

如果那位朋友所说的「基督教」是指「基督新教」,那麽,很明显,天主教是先过基督教存在的, 若他所说的「基督教」是指「基督宗教」,则这个「基督教」不是先过也不是後过天主教而有,因为她其实就是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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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2 问:「基督教基本上不信『圣体圣血』的道理,天主教徒可否在基督教的圣餐中领他们的饼酒呢? 如果一个基督教徒接受天主教对圣体圣事的看法,又可否领圣体圣血呢?」

由於天主教与基督教(各教派)对圣体圣事有不同的神学理解,加上两教还未完全共融合一,仍在分裂中, 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两教的信徒不宜在别教中领受那能表达共融合一的圣餐/圣体。

天主教的圣教法典说出了天主教会内的生活秩序,其844条第1至第5项提及这个问题,第2项这样说: 「如有需要,或真实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错误和信仰无差别论的危险,天主教徒在实际或难以找到天主教职人员的情形下, 许可由非天主教的圣职人员,领受忏悔丶圣体丶和病人傅油圣事,但上述圣事须在该教会内有效。」 第4项则说: 「如遇死亡危险时,或依教区主教或主教团的判断,认为有其他迫切要求,天主教圣职人员,亦得为和天主教尚未完全共融的基督徒, 当其自动请求,且亦无法找到其所属团体的圣职人员时,为之施行上述圣事,但须对圣事表示与天主教有同一的信仰,并有适当的准备。」

换言之,正如陈介夫神父在其《圣事论新编──从新天主教法典看圣事》一书所说的 [1] ,天主教徒若要向基督教(或东正教)神职人员请领告解丶圣体丶和病人傅油圣事,需同时符合以下四种情况:

  1. 为了需要或真实的神益;
  2. 避免错误和信仰无差别论的危险;
  3. 找不到天主教神父;
  4. 该教派有这三件圣事。

而基督教徒若要天主教神父请领这三件圣事,也需具备四个条件:

  1. 自动请求;
  2. 无法找到其教派的圣职人员;
  3. 须对所领的圣事表示与天主教有同一的信仰;
  4. 有适当的准备(例如若要领受圣体,灵魂上要没有罪)。

所以,如果一个基督教徒只是「接受天主教对圣体圣事的看法」,而不符其馀三个条件,是不应该领天主教的圣体圣血的。 以上是天主教方面的安排,也许基督教各教派都有自己的法典,或类似的指引,她的会友也该听取它。


[1] 陈介夫,《圣事论新编──从新天主教法典看圣事》,台湾,闻道出版社,1992,第40-42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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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1 问:「祈祷时难以集中精神,有甚麽方法可以改善一下?」

「分心」亦可以是「好事」,它使我们体会到自己多麽不济, 从而完全依靠上主(参若15:4-5)! 祈祷时如果分了心,就不要再思索其他事,只要返回祈祷与天主继续倾谈便成。 我也忘记了是出自那个圣人的鼓励,他的大意是说: 「如果你祈祷半小时,当中经常分心又返回来,如是者有好几次,那麽,你已做了很好的祈祷。」 祈祷时难以集中精神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疲倦所致,或健康欠佳,或近来发生一些令人担忧的事,或生活太忙碌了,或环境嘈吵等等。

  1. 如果是因为疲倦,那麽,你只消好好休息,或换在一个精神较为充沛的时间祈祷便成,有些人工作一整天後, 带着疲累的身躯在睡前祈祷,当然较难集中精神了,若一早起床,或在乘车返工时跟上主祈祷,相信情况会有所不同;
  2. 假如健康欠佳,以致难以集中精神,也许你不适宜作长时间的祈祷了,因为精神和体力方面应付不来, 那就可以「少食多餐」,每天几次祈祷,而每次则作短时间的祈祷;
  3. 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有时我们的生活会有些(外在的)事情发生,令自己忧心仲仲, 在祈祷中不断浮现出来,这实在不足为奇,其实,这些烦恼可以成为我们祈祷的材料,我们可以向上主诉说这些挂虑。 倘若挂虑太大,思绪纷乱,说出来也不成章法,你可以向上主说: 「主啊,你知道我心里有许多烦扰挂虑,我想专心地跟你祈祷也不成,主,它们都是我生活的一部份, 现在我将这一切呈献给你,求你收纳,并且扶助我。」 然後,就让它们在脑海中一一浮现出来,呈露在上主面前,并让它们像流水般一一溜去。 当然,这种方法偶一为之不成问题,若经常挂虑太多,思绪纷乱,你应检视自己的生活(可能有点神经衰弱也说不定), 寻找原因,甚至找人帮助。圣经也能给人安慰和鼓励,斐4:6-7就教导说: 「你们甚麽也不要挂虑,只在一切事上,以恳求和祈祷,怀着感谢之心,向天主呈上你们的请求; 这样,天主那超乎各种意想的平安,必要在基督耶稣内固守你们的心思念虑。」
  4. 如果是因为太忙碌,例如: 你每日要追三四个电视剧,或做五六份兼职,或发生四五角恋爱,或参加七八个甚麽小组丶委员会之类的东西,有很多事情要办, 或有许多应酬,也许你应调节自己的生活节奏,排个优次,看看有那些事情可以暂且搁下,或交给人家去干。 无可否认,香港生活是十分繁忙和急速的,有时的确忙到我们的心也不能安宁下来,但正因如此,我们更加需要安静的时间, 每日做些运动,运动时不去思考,游水的就专心游水,跑步的就专心跑步,这也有助我们安静下来。 让自己有一个有动有静丶兼顾身心健康的均衡生活,无论对灵修或平常生活都是有益的;
  5. 假若环境嘈吵,以致不能集中精神祈祷,那麽,可以闭目祈祷,或找个较为宁静的地方祈祷! 例如家人在厅里看电视,自己便入房祈祷好了。 天主教鼓励教友定期在繁忙的生活中,至少抽一两天出来,暂时放下一切,去一些远离尘嚣的静修院做「避静」, 在「避静」中又要求大家守静默,就是让大家有一个安静的时间和空间,可以专心与主相遇,反思生命,让心灵的活力可以恢复过来, 这的确是精彩的一着,可惜有些教友在「避静」时仍常与人说话,实属错过宝贵的安静机会!
  6. 有时,分心都可以来自「诱惑」,例如祈祷一会儿後,忽然对作文很有灵感,或想起有些事还未做,或有个电话要打, 但根本它们在祈祷之後才做也成,若遇上这类情形,便应将这些挂虑暂且放下,不用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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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2 问:「天主为何不回答我们的祈祷或问题?如果有的话,祂是怎样回答的呢?」

  1. 也许就连我们都忘记了自己曾向天主祈求了甚麽,或向祂询问了甚麽,但天主却不会忘记。 小弟曾有一段时间写灵修日记,某天拿来翻阅,才蓦然惊见以前曾请向天主祈求或曾向祂询问的东西, 在某个时间(未必是即时)天主已赐给了我或教导了我,只是天主给我施恩的时候来得极其自然,自己当时没察觉出来,事後反省才有所发现。 我曾多次在信仰培育活动中询问不同的参加者:「天主有没有俯听过你的祈祷,帮助你,赏赐你所求的东西?」许多教友都有点头。
  2. 天主回答我们的祈祷或问题时,多数是没有声音的,祂不像我们跟朋友通电话那般「讲说话」给我们听,否则,可能我们会被吓倒! 根据小弟的经验,天主的回答十分多元化,例如:圣经是天主的说话,我记得某段圣经的内容,它就能在某个问题上给我指引; 天主亦能透过神父的讲道丶或一本书丶或一篇文章丶或一幅图画丶或某个人的几句说话丶或一个灵感丶或在人生中所发生的不同事件来回答我。
  3. 曾有某弟兄很想往贫穷落後的国家当义工两年,但放不下高薪厚职,他便问天主他应当如何。 後来,他的妈妈发生交通意外,她并无损伤,但同车的朋友却一命呜呼,他在日记写道: 「生命很短促和珍贵,有些更有意义的东西趁自己还可以去做,就赶快去做好了,以免将来想做都没机会做!」之後他就去当两年义工了。 天主就是这样「随手拈来」--透过不同的事件,从中给我们启迪,回答和指引我们当走的道路。
  4. 有一次,小弟要去参加某个已被列为异端的教会的聚会,好了解他们的情况, 那天早上参与弥撒後,我问天主我应怀着甚麽态度去那教会好呢? 是去指证他们的错谬,还是人在心不在地掩耳不听,以免不慎误信他们的东西? 当我快要回到家里,仍被这问题困扰时,灵感忽至,顿觉豁然开朗,那就是:先虚心听人家怎麽说! 这个讯息符合圣经的教导,亦给我带来平安丶喜乐,导引我走向良善丶温和丶仁爱等圣神效果,我深信这是天主的「回覆」。
  5. 此外,容我顺道一提,天主做事,有祂自己的时间,在回答我们的祈祷时,亦是一样。 也许我们在等候天主回答和指引时,我们应有的心态是:向主交托,向祂开放,愿意承行主旨。 「承行主旨」包括接受天主的「时间」,即祂要在那个时候答覆我,就按祂的时间好了,虽然那个时间可能不是我所期望的。
  6. 最後,我想起圣经中的一句话,我相信它在许多情况下都合用,值得我们背诵下来,那就是: 「我们的天主,...我们实在没有力量扺抗来攻击我们的这支庞大的军队,我们也不知道该作什麽,我们的眼睛惟有仰望你。」 (编下 20:12) 我们平常虽不是活在战乱中,但在个人的灵修上,若将这句圣经中的「来攻击我们的这支庞大军队」喻意(或转换)为「我们眼前的困境」, 相信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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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3 问:「为甚麽天主不是有求必应呢?」

  1. 骤耳听起来,(凡事)「有求必应」好像很好,其实不然,倘若天主真是如此,反会害了我们,把我们纵坏。 父母们也深谙此道,所以,不会子女要甚麽就给甚麽,他们因为爱护子女,所以对子女不会「有求必应」, 同样,天主因为爱我们,也不会「有求必应」。
  2. 的确,如果我们求甚麽,天主便照我们的意思给甚麽,就会使我们更容易以自我为中心, 或以为只要「一味死求」,就可以令到天主顺从自己的意思去做。这样的心态,实在是不健康的。
  3. 其实,天主很爱我们,甚至比我们更爱我们自己,比我更关心我自己! 耶稣说得好:「儿子向父亲求饼,父亲不会拿石头当作是饼来给他;又或是求鱼,不会拿条蛇给他; 求鸡蛋,不会给他蝎子。你们纵然不完美,有缺点,会自私,但也晓得将好的东西给自己的子女,何况你们在天的大父呢?」 (参阅路11:11-13)若那东西真是对我们好,即使我们没求,天主也会主动赐给们。 看!空气丶阳光丶大地上的各种资源,全都是天父主动的赐予; 为拯救身陷苦罪的我们,天父也主动赐下祂的独生爱子,以祂的宝血来赎回我们; 祂就连自己的圣神也照样赐给我们哩!只要是对我们好的,天主是很乐意赏赐的!
  4. 如果我们求了而祂不给予,那就只因我们所求的,并不适合自己当下的情况。 情形就像在炎热的夏天,我的儿子很想吃雪糕,但他刚生了病,不适宜吃雪糕,我因为爱他, 所以无论他怎样叫嚷,恳切哀求,我都不会给他买雪糕,可是,倘若他没病倒,那麽,即使他没要求,我也会主动买雪糕回家给他吃。
  5. 雪糕看在年幼的孩童眼里,以为是当下最好的东西,他看不到自己生病,若吃雪糕会对他有甚麽害处。 面对复杂的世情,我们多少也像个孩童,我们即使已经长大成人,但对整个人生我们都看不透,到底那一样东西真的对自己有益, 我们大概都无法弄得一清二楚,我们常是在自己有限的理解下,以为现在所求的东西就是最好的, 不过,可能它其实是有害的(特别是从长远的角度而言),如果我们求甚麽,天主就照给甚麽,反而不妙。
  6. 唯有那深爱我们的天主才知道甚麽最适合我们,就让我们安心信靠祂,把我们的一切需要都交托在祂的手里,并如天主经所说的: 照祂的圣意(不是照我们的意思)来成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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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4 问:「何谓内心平安和喜乐?它只是感受(feeling)而已吗? 《神修入门》第72页浅谈『神类的辨别』时把『平安』归入意志方面,它与『纷乱』相反,我不太明白!」

  1. 平安和喜乐也属於意志。有平安和喜乐的原由是「因上主」, 例如:因上主的同在和照顾,所以虽有险阻,都不用怕(或较不惧怕), 心就能安宁丶安定继续前行,不会左顾右盼,犹豫迟疑,畏首畏尾(即不会「纷乱」),如此就是平安了。 平安可以与害怕的情绪并存,是「惊中不惊」。
  2. 「喜乐」不是指「快乐」丶「开心」的心情和感觉,也不是说「经常把微笑挂在咀边」, 而是我尚有力量依靠天主,虽在痛苦中,仍有「安慰」,这份「安慰」才是「喜乐」。 「安慰」虽能有点感觉,但更重要的是这感觉带你去天主那里,引领你向慕天主的事理(参《圣依纳爵神操》第316号)。 假如有份安慰会引领你只顾自我陶醉,使你以为自己得沾偌大的恩宠而自高自大,你反而要小心了!
  3. 喜乐与平安一样,也属於意志,因为人们在困难中继续信靠上主的时候,也要使出力量去坚持,这力量就是意志。 若有平安丶喜乐,则我们的生活是继续走向天主,不是走向另一方向(例如:世俗)。

本文首次刊登日期: 2009年3月21日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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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1 问:「我们经常都会犯罪,犯罪好像没甚麽坏後果似的,真是这样吗?告解除了赦罪之外有甚麽好处?告解圣事怎样影响悔罪者的生活?」

  1. 首先,(告解给人)赦罪已经够好了吧! 人犯了罪,内心是很不舒服的,大家可以问问自己,你做了一件明知不该做的事情後,你的心会不会安宁? 亚当厄娃吃禁果之後,就立即觉得赤身露体,浑身不舒服;虽然天主没责骂他们,但他们还是要躲在树林里,不敢见天主; 亚当与厄娃更互相推卸吃禁果的责任,美丽的大地亦要生荆棘和蒺藜! 透过吃禁果的叙述(创3),圣经深入地指出犯罪的严重後果,它不仅使人与自己割裂,亦破坏人与天主丶人与人丶人与万物的关系 (4重破坏)! 问问自己:你犯罪之後,例如:你借了人家的钱,赖帐不还,你与他的关系将会如何? 在街上见到对方时,你敢不敢见人?会掉头走吗? 你能不能够抬起头望着天主?你对这些原本属於别人的钱财有没有过份的贪求?犯罪(赖帐)之後,你心底里有何感受? 是无愧於心,逍遥自在,抑或当人家偶然提起一些你也曾做过的错事,你便希望尽快更换话题呢? 当然,不同的罪对不同的关系可以有不同程度的破坏,例如:占卜看相,特别破坏人与天主的关系; 吸毒首先是严重地伤害自己;诽谤别人,尤其伤害人与别人的关系;引发环保问题的浪费污染,明显对万物带来偌大的伤害。 有些人犯了严重的错,能够一辈子都活在自责之中,再不能抬起头做人,甚至自暴自弃。犯罪就有这样可怕的後果,带来偌大的破坏和割裂! 无怪乎天主叫我们不要犯罪。
  2. 幸好,即使我们犯了罪,天主仍爱我们,祂派遣了自己的独生子救赎了全人类,也透过告解圣事完全宽恕和接纳所有领洗後犯罪的信徒。 人体会到这份宽恕和接纳,内心就会重拾平安,正所谓「无罪一身轻」,这真是一份「治疗」啊! 我认识一个很喜欢告解的弟兄,他告解之後,总是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接着便满面笑容,很开心地与人谈话并赞美天主。
  3. 因为天主都宽恕了我,接纳了我,所以我都可以原谅自己,接纳自己; 因为天主的宽恕,犯错之後,有机会改好,跌倒之後,有机会再站起来,即使我「衰到贴地」都可以重头来过,我永远都有「番身」的机会, 永远都有希望!就是这样,告解圣事能带给人这麽积极的心态。
  4. 告解的重点不在於细数自己的不是,而在於体会天主的爱--虽然我不是完美的,会背叛祂,会犯罪跌倒,但祂仍然爱我! 谁体会到天主这份爱,谁就自然有力量实践福音精神。如果认错之後会被人责骂,受千夫所指,我当然会「死撑」下去, 但天主却会宽恕,所以我不怕认错,甚至能够勇於认错,堂堂正正地做人,所以告解不仅给我们赦罪的确据,并与天主丶与自己和好, 也促使告罪者与人和好,我认识一对很喜欢告解的公教夫妇,他们若得罪了对方,不需多久便会向对方道歉, 而对方亦会原谅他--他们的关系很好,那位做丈夫的以前有自己的小生意,若自己做错了,得罪了职员,他也会向职员说句: 「对不起,不好意思,刚才...」,大概谁也喜欢有这样的老板吧。
  5. 向神父告罪之前,因要做省察,所以经常告解的人便会经常省察自己,於是,很容易会有自知之明, 而且能够培养出一颗对善恶非常敏锐的良心,对罪和诱惑能敏锐地察觉出来,这是多麽宝贵! 多少人做了错事仍懵然不知,被世俗思想同化了亦不自觉哩!
  6. 除此之外,经常告解亦能使人谦卑,因为在告解中我们体会到自己的不足和有限,因此亦容易体谅和接纳其他人, 深深明白他们跟自己一样,也是一样的软弱,所以也容易宽恕得罪自己的人,并且渐有天主包容罪人的心肠。
  7. 以上所说的,大概还未道尽告解的好处,你可以继续发掘告解这宝藏的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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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2 问:「既然告解之後,我们都会再犯罪,为甚麽还要去告解呢?」

  1. 这个问题其实就好像:「我们每次看完医生之後,都会再患上感冒,为甚麽我们还去看医生呢?」 我们之所以去办告解,因为我们犯了大罪! 犯了罪,我们当然需要告解,好领受上主的宽恕和赦罪,医治因罪所带来的伤。 告解之後如果不幸再犯大罪,我们便得再去告解,正如我们今次感冒医好了,下次再病,我们得再看医生吃药一样。 其实,幸好我们还有告解的机会,可以无限次地再去告解,否则,後果堪虞, 试想:如果你只可告解十次,告完这十次解之後,你若再犯大罪跌倒,便不能再办告解,不得领受上主的宽恕了,如何?! 我宁愿还可以告解好了,而且实在要感谢天主,因为我还可去告解,祂给我无限次悔改的机会!
  2. 成长是需要时间的。我们年幼时学算术,计加减乘除都会计错,读完书在社会工作後,有时都会写错字, 连这些简单容易的事,我们都会犯错,何况是在「学做人丶学做基督徒」这个课题上呢? 「告解」不是变魔术,并非使人告解之後,不会再犯罪跌倒,而是藉着告解,人不仅领受上主的宽恕和赦罪, 还能体会天主对这个不完美的我仍是接纳和爱,我们体会上主这份厚爱之後,对天主「以爱还爱」之情便会油然而生, 我们心里自然会有份催迫,驱使我们去爱天主,遵守祂的诫命,承行祂的圣意,所以,告解也能加强我们遵行上主诫命的力量。
  3. 虽然如此,我们仍有自由意志,仍可选择跟随天主或背叛天主,我们仍然会有犯罪的可能,仍须「学做人丶学做基督徒」, 但幸好,犯罪跌倒之後--即使境况如何恶劣,我们总不是没悔改翻身的机会,因为有告解圣事,我们永远都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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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3 问:「我去年领洗,听不少身边的教友说办告解有多好,我也办过几次告解,但『遭遇』并不怎麽好, 听我告解的神父总是像低下头,眼睛没望着人,似乎有点『马虎』,加上对着另一个『人』表白, 我始终过不了那个心理关口,我心想与其向『人』告明自己的罪,是否自己向天主表明已可以了,就像基督教的兄弟姊妹一样?」

  1. 你告解时神父没望着你,你觉得他像是「马虎」,看来你的感受也不太舒畅。我倒听过某位神父说,当他还是修士,学听告解时, 他的教授教他们听告解时最好「简简单单」,不要问长问短,以免令告罪者感到尴尬,若给予教导和劝勉,也要短些, 若对方不是采用面对面交谈式告解,神父不妨闭着眼,侧着脸面,甚至用手托着前额遮着眼睛(以此姿势告诉对方: 我看不到你,别担心,我不知道你是谁),像是只用耳朵对着人似的,好使对方安心舒畅。 这个样子看来虽像「交行货」,像是循例的按着告解的程序来做,但我感到他们的苦心。不知你所遇到的是否如此呢?
  2. 对着另一个「人」表白,的确会有点难度,尤其是那人会因此而责骂或耻笑自己,那麽我就更不敢说,甚至要「死撑」, 但我心想若是表白後,对方会接纳这个不完美的我,那麽,我就无需害怕了,而且,原来这样的表白,也能帮助我接纳自己--我是不完美的, 会行差踏错,会不安会紧张会暴躁...,幸好,天主和神父都接纳我。
  3. 以前我对於自己不完美的地方(包括自己的罪过),提也不想提(别说要告白了),还要遮遮掩掩,现在因为天主和神父接纳这一切, 我可以开始跟这些不完美的地方好好地相处。我若把它们诉说出来,也正是「学习接纳它们(接纳自己有罪丶会错)」的一个方法。 对自己越多接纳,我内心就越自由(无需再遮掩了),也就越有力量把缺点和毛病改善,成长也就随之而来。
  4. 主耶稣建立告解圣事,即「愿意」那些犯了大罪而又悔改的教友可以由此得到罪赦。 作为基督徒,当然是跟随主的旨意去行,所以,如果找不到神父告解就无法子啦,若能找到(而又有大罪), 我们没有理由像基督教弟兄一样「只向天主表明」便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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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4 :「听说教友若犯了大罪而又未办告解,则无论如何都不可以领圣体,是吗?如果个个礼拜都走去办告解,会好似觉得自己好软弱!」

  1. 犯了大罪的教友想先领圣体前先行告解,但刚巧没有神父可听告解,如何是好? 你可先发上等痛悔,然後领圣体,之後,尽快找神父告解。 教会现在是准许这样的,我从几个神父那里听过这讲法,就连在夜神上课时,我也是学过这样的办法。
  2. 其实,隔多长时间办一次告解才好呢?圣教四规的第3规:每年至少一次妥办告解及善领圣体。 实际上,许多人(包括神父修女)都认为每年一次告解是不够的,但第3规是「每年『至少』一次」, 我约在20年前得蒙已故的雷神父教导,每周办一次告解,的确神益甚多! 後来,我也觉得每周一次也许较密,而且神父可能因此忙坏了(因我每周告解),现在(大概是近15年来), 我每月告解一次,有时约不到神父,会延迟一点,但不超过两个月一次告解,我把它当作我固定的「神修」之一, 但若犯了大罪,即使不够一个月, 我也会尽快(例如在接着的主日)就告解,而且一为意犯了大罪,(立即)先发上等痛悔。
  3. 至於 「如果个个礼拜走去办告解,会好似觉得自己好软弱」,说真的,我们实在就是「好软弱」, 不去告解并不见得我们就会变(软)弱为强了,但多告解--多从天主的宽恕中, 体会天主对我这个罪人的接纳和厚爱--则更能激发起对天主「以爱还爱」之心,如此,便更有力量实践上主的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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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5 :「听说教友若犯了大罪而又未办告解,则无论如何都不可以领圣体,是吗? 如果个个礼拜都走去办告解,会好似觉得自己好软弱告解後都重犯又重犯,自己都灰心了,天主仍会原谅我吗?天主仍会爱我吗?」

  1. 感受到你很努力改过迁善,但因为会再犯罪跌倒,一次又一次如此, 以致对天主有这样的疑问,当中实在有许多挣扎丶挫败丶失望丶自责丶无奈……。
  2. 话说回来,天主连那位钉死祂的人都宽恕,祂怎会不宽恕你呢?有哪一个罪又会大到祂不能宽恕呢? 祂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死在十架上,祂怎会不爱你呢?
  3. 倒是天主宽恕了你,你有没有宽恕自己呢?
  4. 你既已知错,你若不宽恕自己,这一定不是天主的旨意。浪子归家後,爸爸给他袍子戒子,开餐庆祝,说他失而复得,死而复生。 试想,儿子悔罪後,是只顾永远不停地捶胸痛哭,抑或弃恶从善,勇闯人生,更令爸爸老怀安慰呢? 悔罪之情是会有的,但无需过度,否则,沉溺其中更可能是中了魔鬼的诡计而已。
  5. 据说,圣人一天都犯七个小罪! 实在,我们有人性的软弱,只要一天仍在世上生活,我们就或多或少都总会犯罪跌倒——这不是要以此为藉口鼓励人去犯罪, 或为自己开脱,而是现实的写照——我们学习不断悔改更新之馀,也得学习接受自己是如此「不完美」, 忘记这一点能导致对人对己过度的要求,然後产生不必要的挫败感。 基督徒的(正常)一生就是会不断在善恶中挣扎,难以一劳永逸地完全离开罪恶的行径,难以仅是100%实行上主的圣道。 我常说:(在某个角度下)我虽蒙天主的恩赐贵为天主的子女,但也是个在天主面前丶在教会内继续学做人的罪人。
  6. 多少人把错的当对,多少人做错之後不肯认错! 犯罪跌倒之後,会(再)悔改站起来努力向前走,这反映出已经有天主的恩宠和扶助在其中了。 能够「不断更新」实在是弥足珍贵的,也令天主感到安慰。

本文首次刊登日期:200 7年8月19日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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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1 问:「甚麽是原罪?为甚麽说人一出世就是个罪人?他还未做坏事啊!亚当犯罪不等於我们犯罪哩!」 (以下的答覆也许亦适用於这个问题:「听见佛教的因果报应之说,我头头碰着黑,天主都没有照顾我,看来报应之说正确些。是吗?」 ──答覆是:因为别人犯罪,能使你无辜受罪;靠积阴德来自救,亦近乎不可能成功。)

  1. 一个人做恶事时,他本人犯的这个罪,就是他的「本罪」。 亚当妄用天主赐予他的自由,吃了禁果,他这个「本罪」是人类犯的第一个罪,所以它就称为「原罪」。 天主所创造的万物(包括按祂肖像而受造的人),本来「样样都很好」(创1:31),整个世界和谐美善,堪称「乐园」(创2:8)。 未犯这原罪以前,最初在圣德状态下受造的人,不仅为自己丶也为整个人类接受乐园里的和谐,但「因为」他犯了这个罪, 人性便受到罪的损害,原先因原始义德所享有的「人与主丶人与自己丶人与别人丶人与万物」(共有四个)的和谐关系全都破坏了, 人类和整个世界都承受了其恶果,「受造之物被屈伏在败坏的状态之下」(罗8:20), 死亡也藉亚当的罪进入了世界,殃及众人(参阅罗5:12),所以他这个原罪称为「因性原罪」, 而「因性原罪」给後裔带来的「後果」,就称为「果性原罪」了。简言之,原罪可再分「因性原罪」和「果性原罪」, 「因性原罪」指亚当吃禁果的本罪,「果性原罪」则是亚当之罪给其他人(包括你和我)所带来的影响, 「果性原罪」是一种「情况/状态」,而不是一个「本罪」。
  2. 正如《天主教教理》第417-418号所说:「(亚当和厄娃的)後代也缺乏原始的圣德和义德。 这种缺乏就称为『原罪』。 原罪的後果,就是使人性的力量变得脆弱,又要受无知丶痛苦及死亡之困扰,而且倾向於罪恶(这种倾向称为『私欲偏情』)。」 不仅圣保禄有「切愿行善却不能行,不愿作恶却偏去作」的体会(参阅罗7:14-23),我们也是容易选择恶,较难选择善的, 例如:我们知道批评别人是不对的,但看见A君经常批评B君时,却无能力(完全)包容,结果自己又批评了A君--也犯了罪(本罪); 父母若有阶级(如:贫富)丶性别丶年龄丶种族歧视时,子女很容易就会学到这些看法和做法, 继而不自觉地(选择了)轻视穷人丶重男轻女丶视退休後的长者丶或没赚钱能力的人不中用丶称呼别人做「阿宾」丶「阿灿」丶「阿差」; 活在一个人人贪污的社会中,即使有一个人不想贪污,也不容易独善其身……。 你是如此丶我也如此,人人都如此,又能形成(及助长)许多歪风陋俗丶萎靡的精神氛围丶偏见丶不公平的社会制度和结构……, 这一切又会继续流传下去,影响和遗害他人(包括後代子孙),人性已受损的我们在面对这种因着前人的罪所造成的丶被罪恶污染的境况时, 实在乏力抗衡,有时更参与其中,助长种种歪风。--这正正就是我们人生的写照!
  3. 说我们是「一出世就是罪人」,它并非说人一生来就是个「衰人」或「坏蛋」, 而是说我们是个「软弱的人,生活在罪的权势和氛围下,被罪恶所奴役」(果性原罪的状态)。 不过,正因为我们软弱,容易选择恶,於是,犯了本罪之後,也就成了一般人所理解的「罪人」--真正犯了罪的人。
  4. 在罪恶的困局中,各式各样的痛苦亦随之出现,而且越来越多,上述的种种歧视丶 贪污等等虽然只是其中一小撮例子而已, 但它们给人所带来的痛苦已多得无法估计; 人软弱後,倘若只是在口腹之欲贪婪放纵(例如:嗜酒丶暴饮暴食),已足以弄坏身体,病痛缠身, 甚至能够因为自己健康出事而祸及妻儿(例如:自己中风而家人顿失经济支柱)。 一种痛苦常能引发另一种(或给别人制造)痛苦,它们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5. 人既然较难行善,却容易行恶,如果要用「做善事丶积阴德」来抵销罪债,恐怕人人都会「资不抵债」丶「入不敷支」, 而且旧债未清,新债又来,罪债大概永远都抵销不了! 面对着我们乏力抗衡的罪恶困局,人实在无力自救,幸好,被人得罪的天主竟然主动拯救罪人,人才有翻身之日, 而且还被提升为天主的子女(参若1:12-13,3:16)! 天主的鸿恩,远远大过罪恶,「罪恶在那里越多,恩宠在那里也越格外丰富」(罗5:20)。 我们也(唯有)因为天主,才有走出困局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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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2 问:「甚麽是『本性』,甚麽是『超性』?」 

  1. 所谓「本性」即是指我们人性本身所有的领域,例如:人会思考,肚饿时要吃东西, 疲倦了要休息和睡觉……,人本身就是如此,这些都是人的本性(人性)的范围。
  2. 「超性」即是超越我们「本性」的领域, 例如:人凭本性的理智能推论世上有真神存在,但天主三位一体的奥秘则不是人的本性所能知道和明白的, 不过因为天主的启示,人才可知道,这就是超性了。 所以,人会相信三位一体的天主,这份信德是超性的,因为不是凭人的本性所能达致的; 一个人因为信赖这位全能全善而又掌管一切的天主,以致在极度困难或痛苦中,虽然看不见有甚麽出路和转机, 仍对将来抱有希望和信心,这份望德也是超性的--人本身不会如此! 人因为爱天主而爱人及宽恕自己的仇人,这份爱德都是超性的,若没了天主,人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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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3 问:「天主教相信魔鬼的存在,我们应该时常提及魔鬼吗?」

  1. 我们相信魔鬼的存在,不过,它很少用一个「头上有两只角,屁股有条尾,手拿着叉」的形像在人间出现。 它诱惑人步向罪恶时,常会在人心里唤起恶念,或引人自私和放纵自己的私欲偏情,或在人与人之间有不和时, 用尽各种手段使人更为光火激烈,再加以挑衅,制造更大的纷争,……。 严重的恶行能成为各种恶毒丶残暴不仁丶令人发指的事情, 例如:南京大屠杀,恐布组织杀害无辜的人质……,大家见到这些东西时,也会觉得它们真像恶魔一样,为祸世界。
  2. 我们若说此等恶行(尤其是严重的)有可能是出於魔鬼的引诱和推动,亦不为过, 但我们也无需将这一切等同「魔鬼」本身,平时也没需要常把魔鬼挂在嘴边,或将所有恶行都说是魔鬼的作为。 若经常提及魔鬼,大概也会令人产生不必要的不安,并予人神神化化的印象哩!因此,管见认为,时常提及魔鬼或许并不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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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4)天主为何要让天使变成恶魔害人?

  1. 说不定天主曾劝告过魔鬼吧,也许是没劝过,我们不知道,圣经亦没谈及这一点,但我们教养过子女的都知道, 有时父母劝过丶教过丶甚至骂过丶打过,子女还是有「不听从」的可能,因为他们有自由(指自由意志), 而父母也不会拿子女当作扯线公仔般对待,同样,天使是不死不灭丶有理智丶有自由意志的精神体,他们原本是好的, 但若天使硬要选择叛逆丶堕落,那就只好变成魔鬼了。
  2. 《天主教教理》第392条说:「圣经曾谈及这些天使的罪恶。 这种『堕落』在於这些受造的精神体,以自由的抉择,彻底而无可挽回地拒绝天主及祂的神国。 我们可从诱惑者对我们原祖所说的话,找到这种背叛的反映: 『你们将如同天主一样』(创3:5)。『魔鬼从起初就犯罪』(若一3:8), 『又是撒谎者的父亲』(若8:44)。」第393条说: 「天使的罪之所以不能获得宽恕,是由於他们在抉择上具有无可挽回的特性,而并非天主无限仁慈的一项缺陷。 『正如人死後不能再悔改,天使们在堕落後也不可能悔改』。」
  3. 天主容许魔鬼在世上活动,但祂也赐给人相称的恩宠和扶助去抵抗魔鬼的诱惑; 人尚且能「将计就计」,何况是天主哩,祂亦可以「将计就计」,借这些诱惑作为使人成长的锻炼。天主容许魔鬼活动, 不仅不是魔鬼比祂强,相反,这更显出天主的全能和上智。 《天主教教理》第395条说得好: 「可是撒殚的能力并非无限的,他只不过是受造物而已,他有大能是由於是单纯的精神体,但始终是受造物,绝不能阻止天国的建立。 撒殚由於憎恨天主及祂在耶稣基督内的国度而在世上活动,同时其活动给每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祸患──精神性的及间接地也包括物质性的, 虽然如此,这活动却是天主在其眷顾下所允许的,并会刚柔并重地引导人类和世界的历史。天主允许魔鬼活动乃是重大的奥秘, 但是『我们知道,天主使一切协助那些爱祂的人获得益处』(罗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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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5 问:「耶稣是否必定要死,且死得这麽惨?」

  1. 在历史上丶客观上,耶稣的确死在十架上,而且死得很惨;但祂「是否必然这样」, 则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主观看法,本人认为耶稣的惨死是必然的,现分述如下:
  2. 纵使福音所载耶稣的说话极可能是经过圣经作者的润饰和修改,但也不能否定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稣基督来到世上, 是为彰显天主的慈爱,和天主在天人盟约中一贯的忠信态度,这一切从基督怜悯及亲近罪人,爱护弱小,普爱众生可见一斑, 从基督的生平我们也清楚看到祂愿意为爱人而交付自己,为人服务,不辞劳苦地施教治病,与人同行,甚至如祂所言: 「善牧为羊群舍命。」(参若10:7-18)
  3. 在彰显天主这份慈爱的过程中(期间亦流露了自己的天主性,如:赦瘫子的罪), 祂的言行使祂无可避免地会跟当时的权贵发生种种冲突(如:谷2:1-3:5的五个加里肋亚冲突,和谷11-12的耶路撒冷五个冲突。 玛窦丶路加和若望福音也记载不少这方面的资料)。这些冲突足以使祂招致杀身之祸。
  4. 虽然这些危险不是自招的,耶稣本人亦已意识到它的存在(见其三次预言受难和复活), 但祂仍愿意继续下去,继续将天主的慈爱带到人间。 祂选择不留在加里肋亚境内,反而在第一次预言之後,「决意面朝耶路撒冷走去」(路9:51), 祂在山园祈祷後又一次愿意接受苦杯,在十架上祂能够跳下来,却仍留在原处,彻底地完全交付了自己。
  5. 看来,祂是甘愿接受死亡的命运,死亡(及痛苦)在祂的使命中,是一个必然相随的结果,祂面对死亡也不退却, 彻底地彰显了天父的爱,而祂的死正反映了天主对人的爱,甘愿为爱人丶拯救人而受伤丶受苦,甚至受死。 这份意义在「耶稣的死亡」中占着最重要的位置,就是这份大爱感动人心,使人回转到天主那里──天主先行了第一步,就是祂这样爱了世人, 甚至爱到愿为人死在十架上,使人回转到天主那里,回应祂这爱的召唤,重归天父的身边,天人的关系得以复和修好。 换言之,如果耶稣的死亡没有天主爱人这份意义,而只是一个冤案,那麽纵使他死得再惨,又与人何干? (历史上不知有多少冤案呢?) 故此,若说基督的死能带来救赎,或说祂的死是必然的,就是因为祂的死有这份天主甘愿受苦的爱在其中,而不单单是由於「死得好惨」。
  6. 圣经中也以不同的模式(如赎价丶祭献)来表达耶稣这份死亡,在中世纪时,圣安瑟莫以赔补论来说明, 他从重整宇宙秩序的角度来说明圣言必须降生成人,好能由祂这个既是真人又真是天主的耶稣基督完成对天主的赔补,重修天人关系。 罪是离开天主,随从肉性,犯罪有着纵欲享乐的成份,而痛苦正相反人纵欲享乐的罪性,痛苦的极致就是死亡,所以耶稣要死。
  7. 本人只是个小小的神学生,当然不能与先贤前辈相比,本人只想从耶稣拯救罪人/承担罪的後果的角度来反思一下。 管见认为,从这个角度来看,耶稣也必然会死,因为人犯罪便导致对人(或彼此)的伤害,甚至杀害, 在创3-11(尤其是创4加音杀亚伯尔一段)和今日各式各样的罪行, 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少许生活例子:尖酸刻薄的说话而可伤害别人的心灵,人因为谋财,进而害命的事亦屡见不鲜,扑头党可谓其中的典型)。 耶稣来到世上既是要与罪人相处,爱并拥抱有罪丶(时常)会犯罪的人类,则必定会经历到人的拒绝和伤害, 这样难免受伤,甚至被杀(死亡),亦即承担了人类犯罪的後果。
  8. 即使耶稣在今日出现,只要祂彰显天主爱人的使命不改,那麽,祂一样/极有可能招致杀身之祸,即使不死, 痛苦和受伤(这也可谓某程度上的「死亡」)也是必然的事。耶稣的死可谓必然的,因为祂愿意为爱人而受伤丶受苦丶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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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6 问:「说基督死後去地狱有何意思?祂的复活是不是以前粤语片『咸鱼翻生丶死後复生』般的再做人呢?」

  1. 基督的死亡并非虚假(参CCC#627),「祂於十字架上断气及复活之间的那段时期经验死亡,灵魂与肉身分离的处境。」 (624)
  2. 我们念信经时说:「我信其降地狱」,当中的「地狱」,它的意思其实是指圣经中的「阴府」(或称「冥府」), 那是在耶稣基督救赎世人之前就已逝去的人,他们的灵魂暂时寄居的地方 (参《编慕道者指南》,页87及CCC#633),他们在阴府见不到天主,却在等待救赎。
  3. 这个「阴府」不是我们平时所讲的「犯了大罪而又死不悔改的人会去的」那个「地狱」,在那个「地狱」的灵魂是不得救; 但耶稣基督在死後所去的不是地狱,而是「下降阴府」,去解救那些先於祂去世的义人,把其救恩伸展到所有时代和所有地区的人 (参633-634),所以孔子丶佛祖释迦牟尼这些早过耶稣出世的人,都可以因着耶稣的救恩而得救。
  4. 祂虽被埋葬,但「基督死後的身体,并『没有见到腐朽』(宗13:37)。」 (630)祂复活了。
  5. 基督的复活不是『咸鱼翻生丶死後复生』般的再做人,并非像雅依洛的女儿丶拉匝禄等「回复『正常』的尘世生活。 但到了某个时刻,他们又会重新死去。基督的复活在本质上则完全不同,在祂复活的身体上,祂从死亡的状态进入另一个超越时空的生命。 耶稣的身体在复活时,充满了圣神的德能;在祂的光荣中分享天主的生命。」(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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