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狱与大赦

E1 炼狱是甚麽?
E2 我肯不肯定自己能进天国?及我会在炼狱多久?
E3 炼狱并非说基督的救恩不济
E4 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vs永远沉沦
E5 试澄清「大赦」的问题
E6 小小综合--浅谈天主教成义与圣事与炼狱的关系
E7 大赦的意思及其圣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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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 炼狱是甚麽?

  1. 初期教会自主後第二世纪起就开始为亡者代祷了。「炼狱」一词虽不是圣经的名词,在圣经里并没有这个词语,但却有这个意思。这种「没有 名词却 有个意思」的情形就像天主是「三位一体」那样,「三位一体」这个名词是圣经所没有的,但圣经却有这个意思,直至圣经时代以後,才有些人透 过反省并 且用个专有名词,来说这些在圣经里早已存在的概念。
  2. 圣经有几处地方提到有关炼狱的概念,它们分别是:(一)加下( 即玛加伯下)12:40-45,这段圣经指出我们可以丶而且应该为亡者祈祷和献祭,为 叫他们获得罪赦(可惜基督新教不以这卷书为正典圣经,关於它和其他次经的正典性,请参阅「两教圣经的异同」一项);(二)玛/太 12:32「出言干犯圣 神的,在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这节圣经引出有些罪在来世是可得赦免的;(三)玛/太5:25-26,它提及要还清最後一文钱,才能 出狱;(四)格/ 林前3:10-15亦暗示人死後有某种好似从火中经过一样的「净化」和「炼净」的过程。
  3. 根据这几段圣经,在早期教会的教父时代,即是宗徒时代之後的那个时代,已经有炼狱这个道理浮现出来。新旧约正典圣经在主後397年才 订出,但 在 此以前(圣经正典还未订出以前),亚历山大的克雷孟(Clement of Alexandria,约主後140-217)丶西彼连(Cyprian,约主後200-258)丶金口若望(John Chrysostom,主後344-407)丶奥斯定(Augustine,主後354-430)等东西方教会的教父已经讲炼狱了。例 如:《天主教教理》 第1030-1032条就曾引述金句若 望的说话:「让我们援助和怀念他们。假如约伯的儿子能因父亲的牺牲而得到净化(参阅约/伯1:5),那麽为何我们怀疑为亡者的奉献不会带 给他们安慰呢? 我们无须犹疑去帮助亡者,为他们献上祈祷。」(金口圣若望,《格林多前书讲道集》41,5: PG 61, 361C)
  4. 在这里顺带一提教父是甚麽,他们有4个特点:(一)年代古远:是早期教会(主後750年以前)的教友或神职人员(教父大多数是主 教),他们亦 是神 学家,有些还是宗徒的弟子;(二)生活圣洁:即按当时教会对基督徒的理想,度圣善的生活;(三)教义正统:因为他们在重要的道理上没有错 误,所以你 可从他们的着作,看到早期教会对基督信仰的理解和反省,这对後世教会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四)教会嘉许:即教会认可他们的着作,例如在正 式文件中引 用他们的说法,或给教友推荐。
  5. 综合圣经和教父的反省,炼狱是指人死後的一个「净炼」丶「净化」的过程,即是说如果一个人在他死的时候,还有一些小罪丶或生前未做补 赎丶又或 没有充份悔罪的心情等等,那麽,在他死了之後,虽然他们的永远得救经已确定,但暂时不能立即接近至圣至洁的天主,要在炼狱中炼净之後,才 能进入天国。 (详参《天主教教理》第1030-1032条)
  6. 的确,圣经里没直接地丶明显地讲炼狱,但圣经不是一本像字典般条目分明的书,它也不是对所有课题都解说清楚,它讲某些道理时能够是较 为含蓄丶 隐晦,圣经有些地方就连伯/彼後3:16也说是「难懂的」,这需要作出整理丶仔细分析丶详加反省丶综合……的神学功夫,才能给人们(包括 後人)用较清楚 的概念丶言辞,有条理地表达出来,「炼狱」如是,不少道理亦然。使到某道理「概念清晰」的过程,不仅要花上许多功夫,当中可能还有无数的 争论,例如 :耶稣基督的「两性一位」(简单来说,即祂同时是神又同时是人)的探讨,就用上几百年,经过六个大公会议(最後那次是主後681年的君士 坦丁第三届大公 会议),才告一段落,但今日一样有些新兴教派没跟随教会的道理,却凭自己的看法,重拾了一些在当时已被摈弃的见解,例如:耶和华见证人 (教派)对耶 稣基督的看法,就极相似那否定基督的天主性的亚略/亚流异端(Arianism,约主後320年)。今日,原来我们是享受了教会(尤指早 期的教会)所作的 许多成 果哩!
  7. 有炼狱的道理,并非说基督的救恩不完整,而是说我们自己不足而已(请参阅拙作「(E3)炼狱并非说基督的救恩不济」),其实我们在现 世生活或 多或少都体会到这种炼狱的境界:天主是真善美和幸福的根源,与天主永远在一起就是「天国(上天堂)」,而不要天主,永远与这个美善幸福的 根源分开就 当然痛苦,这就是「地狱」。今日我们信了主,已经是选择了天主/天国,但却未曾达至圆满--我们并非那麽完全地归向祂,与祂在一起,有时 基督徒都会 贪恋一些不应有的福乐而犯罪远离天主的,我们还需要不断更新和净化自己,炼狱就是这种过程和境界的一种表现。
  8. 一个信徒若生前未能百分百完全归向天主,仍需「炼净/净化」(Purification),那麽,他死後(虽然已选择了天主/天国) 也应未能 立即完全投身 於天主的怀抱中,仍需一个「炼净/净化」的过程,这过程就是天主教所讲的「炼狱」。
  9. 既是「炼净/净化」,按理应会是有点辛苦的,我们(在世时)生病要戒口,都有点辛苦,作禁食祈祷的操练,也会挨受一点饥饿之苦,从罪 和「炼净 之苦」的角度来说,炼狱可说是「(在那里)为他的罪承受最後的刑罚」云云。
  10. 在信仰角度来看,炼狱的道理并不是我们基督信仰的核心,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主耶稣和祂的死而复活的奥迹,我们基督徒都应该用这个信仰核 心来反省 信仰中其他环节,例如对炼狱的反省就是信主的人,彼此都是兄弟姊妹,同属一个基督奥体,大家应该互相关怀扶助,以至死後这份互相关怀也用 祈祷的方式 来延续,所以教会会为亡者祈祷丶献弥撒,希望他们可以早日得见至圣的天主。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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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 我肯不肯定自己能进天国?及我会在炼狱多久?

  1. 回覆之前,先容我再说一次:天主是爱,祂也是真善美和幸福的根源,「永远与天主一起」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入天国」,而「不要天主, 永远与这 个美善幸福的根源分开」当然痛苦,这就是「地狱」。「凡有爱的,都是生於天主,也认识天主;那不爱的,也不认识天主,因为天主是爱」(若 /约一4:7- 8) ,所以,即使一个基督徒(名义上固然是选择了天主),如果实际上他不跟随福音精神来生活,却犯罪--选择邪恶/罪恶,无疑是选择不要天 主,远离天主, 不投奔祂的怀抱,选择不要入天国却要入地狱!而炼狱是一个净化的阶段。(请读者先参阅本网页E项的「(E1)炼狱是甚麽?」)
  2. A) 天主教认为人不能绝对地肯定自己能进天国

  3. 《天主教教理》第2003条指出:「恩宠首先且主要是圣神的恩赐,祂使我们成义,并圣化我们。……」在第2005条又说:「恩宠既然 属於超性 界,因而 超越我们的经验,只能透过信德才能认识。因此,我们不能根据我们的感觉,或经由我们的事工获得结论,确定我们的成义和获救。然而,依照主 的话:『你 们可凭他们的果实辨别他们』(玛7:20),反省在我们的生活及圣贤的生活中,天主的恩赐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保证,即恩宠在我们内运作,并 激励我们迈向与 日俱增的信德和充满信赖的贫穷态度。」
  4. B) 我肯不肯定自己能进天国?(或问:我可不可以确定自己已经得救?)

  5. 对於这个问题,小弟赞同天主教的看法,也认为不能绝对地肯定(亦即「不能……确定我们的成义和获救」)。
  6. 此外,小弟也想加上自己个人的小小反思和分享,容我说得「佻皮一点」地说:我既肯定自己可进天国,亦不肯定(already,but not yet)--两者 加起来,亦即是「不能绝对地肯定」。
  7. 小弟说所谓的「肯定」,意即肯定主耶稣已完成了救赎,天主已赐下了救恩!
  8. 说「不肯定」,因为小弟不能预知将来会发生甚麽事,我又看不到在圣经中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按字面意思来理解)的教训。天主虽 然已赐下 救恩(感谢天主!),而我今日亦已接受了这个救恩,但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抛弃天主这个宝贵的恩宠/恩典,例如:背教,不再信/跟随天 主(希望不 会这样);此外,天主是爱,「凡有爱的,都是生於天主,也认识天主;那不爱的,也不认识天主」(若/约一4:7-8),主也说过:「除了 天主一个外,没 有谁是善的。」(路18:19)而我又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坚决不选择「爱」或「善」,却坚决地选择「恶」,而且坚决不肯悔改(这样无疑 是不要天主,希 望小弟不会这样就好了)。所以我说,不肯定。
  9. 况且,小弟不是天主,不能洞察人的心(包括自己在内)。不是吗?许多时我们都说:「我都不知自己当时为何这样做!」耶稣也说钉死祂的 人不知自 己在做甚麽(参阅路23:34)。的确,我不能拿自己的心出来看看它是否100%真心真意信主丶选择跟随天主。能够做的是我从自己的生活 (例如:常行主 道,远 避罪恶,喜欢祈祷读经等等),合理地推测自己大致上(并非绝对地确定)是真心跟随了祂(这已叫人安心了)。既然不能绝对地断定自己,所 以,我说「不肯 定」。
  10. 其实,圣经都有类似的讲法和教导,格/林前4:1-5谈及保禄/保罗在教会服务方面的表现是否忠信?他就明言:「就连我自己也不审断 自己,因 为我虽 然自觉良心无愧,但我决不因此就自断为义人;那审断我的只是主。」(格/林前4:3-4)为主作工只属整个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而已,但就 连这一部分,问心 无愧的保禄/保罗尚且不予以绝对确切的断定,难道我还能从自己整个基督徒生活(不是一部分)作出绝对确切的断定,像有十足把握似的去肯定 自己是「真 信主」和「得救」吗?看来,还是听从保禄/保罗在这段圣经中所给予的教训好了:「所以,时候未到,你们甚麽也不要判断,只等主来,他要揭 发暗中的隐 情,且要显露人心的计谋:那时,各人才可由天主那里获得称誉。」(格/林前4:5)
  11. 小弟很开心并很感恩能够有幸认识天主,并已蒙受了祂的救恩(还有其他数之不尽的恩典和祝福),但仍需不断仰赖上主的恩宠和扶助,继续 行走在这 得救的路上。
  12. C) 我会在炼狱多久?

  13. 我会不会入炼狱呢?小弟不知道!自己在「将来」会变成怎样,会不会在去世之前就已经百分百与天主契合,绝不选择犯罪,一点儿也不远离 天主,谁 也不知道。若小弟「现在」就要死去,仰赖上主的慈爱(包括其救恩),小弟相信我不会落地狱,(早晚)可以进天国,但需要经过炼狱的阶段, 净化一下, 因为小弟时至今日仍常跌倒犯罪。
  14. 那麽,我会在炼狱净化多久呢?小弟也不知道!因为严格来说,人所犯的罪有多大,有多严重,犯罪时有多少自由,是否明知不对而故意去 犯……又若 是因为自己过往的心灵创伤而影响自己去做错事(甚至犯罪),创伤有多大,对那人的影响有多少,以致那人要对此罪/坏行为负上多少责任…… 可能就连当 事人也不知道(亦难以准确计算),这一切只有全能的天主才知晓。我们每人死去之後都要向主交账(罗14:12),相信到时我们才知道自己 要负多少责任, 远离了天主多少,而祂亦会给我们一个公道的判断,格/林前5:10就说天主会「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恶,领取『相当的』报应。」 耶稣也真高招, 教人不要判断他人,因为我们根本判断不到别人的内心。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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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 炼狱并非说基督的救恩不济

  1. 误解者将天主教的教义懂成「炼狱受苦可叫人入天堂」--像是可以补足基督死而复活的救恩似的,又以为天主教有炼狱的道理,无疑就是主 张「耶 稣在十字架上半死,祂的救恩只成功了50%,只能救人一半」。小弟在此澄清一下。
  2. 我们说「因信成/称义」时提过,人之所以能得救,其实当中包含两个部份:天主和人。
  3. 天主的部份就是天主赐下救恩。主耶稣死而复活,救赎了我们;祂这救恩工程,无需任何人的帮助就独自完成(若祂愿意人参与其中则另作别 论); 祂的救恩本身是百分百的,是完全有效的,是白白赐给人的,无需靠任何东西来补充。如果天主不赐下这救恩,无论人有多大的善行,善行也不能 使人得救。 对於天主这个部份,天主教是有这样的看法,小弟相信基督教也是一样
  4. 人的部份就是人的「信」(「无名基督徒」及「信而受洗」的问题暂不在此讨论,请另见「因信成/称义」及「圣洗」的讨论)。人若相信 (包含接 受)天主(的救恩),则会得救,但若有人明知耶稣是主,祂赐下了救恩,也不相信不接受,则虽天主的救恩是完全有效的,那人也不会得救,因 为他不相 信和接受。正如人家送碟饭给你,饭菜已全备妥,且摆在你面前,但若你不肯要,你就吃不到了。对於人这个部份,天主教是有这样的看法,小弟 相信基督 教也是一样。
  5. 可是,人若不是一信主就立即死去,人对天主的「信」会不会不完全的呢?这不是指数量上的一半一半(严格而言,「信」是不能量化的), 而是指 一个人会不会(愿意)信/接受主的救恩之後,但因软弱,有时会选择背叛天主/犯罪跌倒--不要/不接受祂的救恩。我想谁也不能否认现实生 活的确如 此!这与保禄/保罗在斐/腓3:7-16所述的经验看来颇为吻合,他表示他「只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为赚得基督,为结合於祂,… 只愿认识基督和 祂复活的德能,参与祂的苦难…」云云(7-11节),但接着便承认自己未达到完全的境地:「这并不是说:我已经达到这目标,或已成为成全 的人;」(12 节)他还在忘尽背後,奋勇向着前面尚未达到的目标奔跑(参13-14节),他不仅自己是如此,他也劝勉大家都应当如此作,「不拘我们已达 到甚麽程度」 (16节),由此可见,不是人一信主,就等於每时每刻他都在完全的境地。
  6. 正如徐锦尧神父在其《新答客问──答覆基督教朋友的质疑》一书第58-59页所说的:「他(指天主)的救恩是完全的,但人对救恩的接 受却未必 是 完全的。比方:天上的雨水很充沛,但每个器皿能盛多少雨水?便要看这器皿有多大,还要看这器皿是否充满沙石。因此这个器皿能盛载多少雨 水,与雨水 的多寡无关。同样地,人是否愿意接受救恩,也与救恩是否百分之百无关。」而人若要经过炼狱净化的阶段(净化,当然有点辛苦),这也是属於 「人的部 份」,并不意味着天主的部分(天主的救恩)有任何不济。
  7. 误解者将天主教的教义懂成「炼狱受苦可叫人入天堂」--像是可以补足基督死而复活的救恩似的,或以为天主教主张「耶稣在十字架上半 死,祂的 救恩只成功了50%,只能救人一半」云云,实属误会!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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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 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 vs 永远沉沦

  1. 天主教肯定炼狱的道理时,以玛/太12:31-32「亵渎圣神/灵的罪,在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引申有某些罪过可在今世得以赦 免, 另一些则在来世得以净化(《天主教教理》第1031号)。误解者认为从这段圣经的上下文,就知道故意犯此罪说耶稣靠鬼王赶鬼的是法利赛人 ,而这些法利赛人,下文明说他们是「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他们根本就不是已经重生的信徒,圣经从来没有说「一次得救,永 远得救」的真信徒会故意去犯亵渎圣灵的罪,即把基督靠圣灵能力所行的神迹奇事,当作是撒但的作为(见其上下文),因此,真信徒是不会 入炼狱的。而且,保禄/保罗说:「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 。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得/帖後1:7-9)。那些「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都 是 永远沉沦,如何可以在今世得着赦免,来世反得不着赦免?所以,真信徒会入炼狱之说不能成立。小弟试作回应。
  2. A)是谁不得赦免?

  3. 当我们留心上下文时就知道,虽然玛/太12:31-32是耶稣回答法利赛人的说话,但祂说会犯这样的罪的人却是「人」丶 「anyone」。 现从国际圣经协会於1995年出版的《圣经──中英对照》(和合本.新国际版)节录那两节经文如下:
  4. 「所以我告诉你们(笔者按:这个「你们」是指法利赛人):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 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丶来世总不得赦免。」“And so I tell you: every sin and blaspheny will be forgiven men, but the blasphemy against the Spirit will not be forgiven. Anyone who speaks a word against the Son of Man will be forgiven, but anyone who speaks against the Holy Spirit will not be forgiven, either in this age or in the age to come.”
  5. 既然在这段圣经中,主所说的是「人」丶「anyone」丶「凡……的」,这些字已足以表明是指「任何人」了。
  6. 小弟再查考了中希英逐字对照的新约圣经的玛/太12:31-32(第49页,印像中此书是浸宣出版社出版的)。希腊文字母我不懂得怎 样从电脑 打 出来,但上述逐字对照本的中文和英文则可以:「所以我告诉你们,人(希腊文:anthropis)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 独亵渎圣灵, 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Therefore I tell you, every sin and blasphemy will be forgiven men(希腊文:anthropis), but the blasphemy against the Spirit will not be forgiven. And whoever says a word against the Son of man will be forgiven; but whoever speaks against the Holy Spirit will be not forgiven, either in this age or in the age to come.”这里也用上「人」(men)丶「凡……」丶“whoever”。
  7. 不单如此,小弟还查了希腊文「人」字的意思,从Exegetical Dictionary of the N.T.中anthropis那项(Volume 1的第101页第2b项)便可看 到谷/可3:28及玛/太12:31所说的「人」是泛指所有人丶一切人。
  8. 其实,如果耶稣的意思真如误解者所言,就很难明白福音作者为何要采用“anyone”丶“whoever”丶「(世)人」丶「凡…… 的」等 字,而不 直接用上「你们」或「法利赛人」(这些字福音作者肯定识写),乾脆把它写成类似这样的句子:所以我告诉你们,「你们/法利赛人」一切的罪 和亵 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你们/法利赛人」说话干犯人子,还可得赦免;惟独「你们/法利赛人」说话干犯圣灵,今 世来 世总不得赦免(改自和合本)?
  9. 退一步说,纵然当时因为耶稣「只」对法利赛人说话,以致「可赦免,不可赦免」云云真如误解者所说的是对法利赛人而言,但是,圣经 中耶稣「只」对法利赛人所 说的东西,对其他人也常有效哩!例子不胜枚举,此处仅说玛/太12:1-14,玛/太23:13-32好了。
  10. 因此,小弟有理由相信:耶稣在玛/太12:31-32所说的,并非仅指法利赛人而言,并且我们看来也有理由至少这样说:除非真信徒不 是人,否 则, 圣经是有「真信徒会故意去犯亵渎圣灵的罪」的含意的。
  11. B)何谓亵渎圣神/灵?

  12. 天主教和基督教对这个问题都有相近的看法。按举世知名的基督教圣经学家巴克箂的意见(《马太福音注释》下册,修订三版,基督教文艺出 版 社,1996,第47-50页),亵渎圣神/灵的罪可以指人故意瞎眼,故意耳聋,时常不断地拒绝天主的旨意,结果即使完全向他显明,他仍 旧认不出来,甚 至将明显的善硬说为恶(指耶稣靠魔王驱魔),他心硬得不肯悔改,以致到了不可能悔改的田地,既死不悔改,纵然天主乐意宽恕及施予救恩,他 也无 法接受到了。小弟可以补充一句,犯亵渎圣灵的罪的结果,好说不好听就是下地狱。
  13. C)在炼狱所赦免/净化的并非得/帖後1:7-9所说的罪

  14. 小弟查过一些天主教和基督教的释经书,它们也认为得/帖後1:7-9所说的「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是指那些故意不 肯相信丶 故意不肯接受天主和耶稣的人,天主肯救他们,但他们却不肯接受,自然是自绝於救恩之外,「永远沉沦」(意即在地狱受永苦),换言之,他们 所犯 的罪可说是亵渎圣灵--死不悔改的罪,(以致)此罪在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
  15. 但玛/太12:32说:「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所反映的是有「某些」罪过(并非亵渎圣灵--死不悔改的罪)可 在今世 和来世得以赦免/净化。故此,在炼狱中赦免/净化的不是亵渎圣灵--死不悔改的罪。由此可见,炼狱与得/帖後1:7-9所说的是两回事。
  16. 炼狱亦不等同地狱。《天主教教理》第1030-1031号就这样说:「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宠和友谊中的(笔者按:这些人并非不肯接受天 主),但 尚 未完全净化的人,虽然他们的永远得救已确定(笔者按:他们并非自绝於救恩之外,以致在地狱里永远受苦),可是在死後仍须经过炼净,为得到 必需 的圣德,进入天堂的福乐中。」(1030)「教会称被选者最後的炼净为炼狱,那绝不可与被判入地狱者的处罚相比。……」(1031)。
  17. D)结论

  18. 在「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讨论中,我们从圣经得知真信徒都有犯「某些」罪(除亵渎圣神/灵的罪之外,其他各式各样的罪,甚至背弃 主) 的可能,故此,真信徒也有可能要在炼狱净化。
  19. 「真信主的人」原则上不会死不悔改,也不会视基督靠魔王驱魔(即犯上述亵渎圣神/灵的罪),但实际上则很难说,因为人无论在信主领洗 之 後和。/或之後都是有自由的,有「变」的可能(可以变好,也可变坏;可以由不信变为信,也可以由信变为不信),人不是时常「固定」在某种 情况 中,曾「真信」的在日後也有背弃主的可能,12宗/使徒(尤其是出卖主的犹达斯/犹大)就是很好的例子了,所以难保真信徒有朝一日会背弃 天主, 经常拒绝天主的旨意,死不悔改,甚至把基督靠圣神/灵能力所行的神迹奇事,当作是撒但的作为。若真的这样做(包括死不悔改),曾是「真信 徒」 的也会失落救恩,要在地狱里受永苦。
  20. 总结一句,真信徒也有犯「亵渎圣神/灵」和「不亵渎圣神/灵」的罪的可能。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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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 试澄清「大赦」的问题

  1. 误解者认为天主教不信「因信成/称义」(见罗马书及迦拉达书/加拉太书),是靠善行得救,天主教徒之所以得赦罪,不单因主耶稣所受 的苦难功劳,竟也因圣母和诸圣人圣女「多馀的功劳」,才可免除教友为已赦免的罪所应受的暂罚,这些与「大赦」有关的做法,就是明证。
  2. 谈到大赦,会涉及炼狱丶诸圣相通功等概念。「炼狱」一项,小弟已有专文交代,以下所说的,只是简单提及它的意思,如有需要,请先参 阅有关炼狱的解说。
  3. 我们都是罪人,都犯过罪。罪,有双重後果。人犯大罪便完全背弃天主,那麽,其後果自然是不能享有永生,所以,永生的丧失称为罪的 「永罚」;而所有罪过(不论大罪丶小罪),「都促使人对受造物形成不健康的依恋」(《天主教教理》第1472号),它需要炼净丶净化。我 们生 病时要戒口,也会觉有点辛苦,要炼净丶净化(自己的罪污),按理应该也是辛苦的,这个「炼净丶净化」也就是为自己所犯的罪受「暂罚」。
  4. 告解丶忏悔之後,教友重返天主的怀抱中,永罚於是便「赦免」了,但他对受造物的依恋仍然存在,需要炼净丶净化,如此,人才能完全与天 主契合,人在世时若未能完全净化自己,炼狱则是人死後一个(继续)炼净丶净化的阶段。做教会当局规定的善工而获得的「大赦」(它「免除我 们 教友为已赦免的罪所应受的暂罚」),其实也可谓这份「净化」。
  5. 在「因信成/称义」的讨论中,小弟提及因信成/称义有两个部份:天主和人。天主的部份──祂的救恩,是百分百的丶完全的丶绝对有效 的丶 无需任何人在此救恩上加添甚麽才有效。但在人的部份里面,人可以不信(不接受这救恩),也可以信。
  6. 在人的部份里面,如果我们平时都不祈祷读经,当然与主日渐疏离了(这并非意味着天主的部份/救恩有任何不济之处),相反,若我们顺从 天主恩宠的推动多做克己(例如守斋)丶祈祷丶悔罪丶各种善行(例如:行爱德,做谦卑的服务)丶躲避诱惑等灵修操练(或称为善工),我们就 能 够更加走近上主(这亦非意味着我们的「努力」可给天主的部份/救恩有任何可加添的)。「使自己更加走近上主」,无疑是使自己远离罪恶和败 坏 的情况,某个角度之下,这些灵修操练/「努力」也使人净化(大赦)。今日自己还在世上,若已(净化得)与上主更为契合,那麽,死後在炼狱 中 所需的净化自然相对减少。
  7. 要做甚麽东西才可净化自己呢?方法可以有许多,教会订出一些具体的做法,好让教友们有所依循,故有那些「获得全大赦的必要条件:一丶 做某种可得大赦的善工,如:拜苦路丶念玫瑰经丶朝拜圣体等。二丶行善工的当天需领圣体,并按教宗的意向念天主经丶圣母经各一遍。三丶行善 工 的前後十来天内,必需妥当告解」这类的规定。其实,一个教友若诚心「努力」灵修,即使他没照着这些「获得全大赦的必要条件」,但从广义的 角 度来说,他根本都已得(某程度的)「大赦」(已在净化自己)了。
  8. 在1960年代,教我道理的老神父仍用很传统的讲法给我们说:「遇到诱惑时,若我们顺从它,就是犯罪,但若抗拒它丶躲避它,则立了功 劳。」 「功劳」一词是一种表达方式,是对人努力遵行主道的一份肯定和嘉许,或许称为「善功」会好听一点吧(其实这也是一份净化,见上文)。而 「功劳」 一词也许是不太理想的,因为它能使只听这句话的人误以为人的努力像有可夸耀的,又可靠自己努力去赚取救恩等等,但谁若不片面地了解天主教 信仰, 就会知道天主教是相信人若能行出任何的善来,都必先有天主的恩宠助佑丶推动才成,《天主教教理》第2008号就说:「在基督徒的生活中, 人在天主那 里的功绩,乃是因为天主自由地安排了人与其圣宠的工程合作。天主走第一步,以慈父般的行动推动人,接着,人才踏出第二步,以自由的行动, 与天主 的推动合作。这样,善行的功绩首先应归属於天主的恩宠,之後才轮到信徒。此外,人的功绩自当回归天主,因为其善行都是在基督内,并由圣神 启迪与 帮助而进行的。」毕竟,语言是有其限制的,许多时都需要另文补充。现今我们已较少用「功劳」这个词语了,不过仍是有的, 讲大赦时就用了这个词语。
  9. 根据圣经的训示(如格/林前12:12-26),我们相信所有教友都是互为肢体的,彼此忧戚与共,可以彼此代祷,互通有无。一个教友 的劣行, 能令 整个教会蒙羞受辱,也能立坏表样,影响他人;一个教友的善功,也可使整个教会得益,上主亦可以因着我为你祈祷而赐福你,你的善表鼓励振奋 启发了 我去实践福音精神。因此,我们的所谓功劳/善功都是可以互通的,某教友做了一项善功,都可以帮到其他教友(包括亡者在内),圣人们的祈祷 和善功, 也可以为其他肢体的得救作出贡献,而基督救赎的丰厚补赎和功绩,当然更能惠及他人。教会所给予的大赦,就是从基督和圣人们的 功绩宝库中分施出来的。
  10. 虽然这些功绩不是物质财富,不过,有时某些道理的表达方式会较为「物质化」(印象中,约在中世纪时已是如此表达),即会将「功劳」表 达到 好像一件物件一般,可以「送」给他人。而那些已经得救死後进入了天国的教友(即圣人)既然已在主的怀抱中,那麽,他们所立的「功劳」或多 或少都 好像是不再需要了(因已入了天国,得救了),是「用剩了」的,「多馀(出来)」的,那麽,也可以「分/送」给其他有需要净化的人了(不论 去世 与否)。
  11. 「物质化」的表达方式未必是最好的表达,但若拆开其文化外衣,可看到「为救助炼狱灵魂的大赦」,背後想要说的其实就是这份净化和诸圣 相 通功(彼此共融合一,互为肢体)。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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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 小小综合--浅谈天主教成义与圣事与炼狱的关系

  1. 基督死而复活,赐下救赎,人透过「信「(而受洗)接受这恩典,得救。信徒从此在本质上有变(虽然仍有人性软弱),即由罪人重生成为天 主的子女 (若/约1:12及3:4-6)丶圣神的宫殿(格前/林前6:19)丶基督奥体中的肢体(格前/林前12:13)丶新的受造物(格後/林 後5:17)。如 果小弟没记错的话,上述圣经所说的成义效果,在中世纪的士林神哲学中就以「圣化的恩宠或超自然能力的灌输,可以帮助人在上帝面前客观地成 义,和讨上帝喜 悦」这类方式表达。
  2. 人在信主之後,他就是个得救的人,他行事为人应按信仰来生活,即是度一个基督徒圣洁的生活,信主之後若不度圣洁生活(没有善行),那 麽,他的 「信」其实与「不信」无异;当然,善行不是赚取救恩的条件,可是若没有它,那就反映出你的(所谓)「信」其实都不是真的,你的(所谓) 「信」都化为乌有 啦,这就正如圣经所说:「没有善行的信德是死的」(雅2:14-26),此句大家耳熟能详,保禄/保罗亦明言「没有爱德的信德也不算甚 麽」(迦/加5: 6)。「信德」与「爱德」(善行)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但以先後来说,「信」居先「爱」居後。
  3. 人在信主之前和信主之後都有自由(指自由意志),一样可以犯罪。犯罪是背叛天主的行径,若望/约翰就对信了主的人说罪有轻重--有不 至於死 的,也有至於死的(若/约一5:16)。犯(大)罪正表示人自行选择远离天主,抛弃已有的救恩,即使是信了主的人,若在大事情上明知故犯 天主的诫命,又不 肯悔改,的确能导致丧亡,在罗马书和迦拉达书/加拉太书讲「因信成/称义」的保禄/保罗在列举「本性私欲作为」後也清楚地对那些已「因信 成/称义」的基督 徒们说:「我以前劝戒过你们,如今再说一次:做这种事的人,决不能承受天主的国。」
  4. 讲「因信成/称义」的保禄/保罗,在格/林後5:10也讲天主在审判之时,将按每个人的善行和恶行给予相当的报应。类似的教导遍及新 旧约,例 如:玛/太16:27,罗2:6,罗14:12,伯/彼前1:17,默/启2:23,默/启14:12-14,默/启20:12-13, 默/启22: 12,耶17:10,耶32:19,咏/诗62:13,箴24:12等。在这个角度之下,可谓「信徒也靠善行得救」,当然这是片面和不完 整的讲法,所谓 「信徒也靠善行得救」是要在上述「信与爱密不可分,信先爱後」的大前题下去讲和了解的,而一个人之所以「会/愿意」和「能够」行善(甚至 明认耶稣是主), 他一定是先有天主的恩典推动和助佑才成。基督信仰内容丰富,每一端道理能与其他道理互有关联,并能形成一个系统,若不看「信先爱後」及其 密不可分的关系, 便说天主教主张「靠善行/行为得救」,只会失诸片面,并且显出他不清楚天主教的教义。
  5. 犯罪既是「背叛和远离天主,抛弃救恩」,使人重堕罪人的境况,当然是失去「圣化的恩宠」了,所以士林神哲学会说出类似「如果这恩宠能 够持续到 人死的那一天,他就得以获取资格进入天堂」云云的说话。
  6. 人性相当软弱,天主教相信基督建立了七件圣事,天主透过圣事赐予恩宠,扶助祂的子女善度基督徒生活。
  7. 天主是真善美和幸福的根源,与天主永远在一起就是「天国(上天堂)」,而「不要天主,永远与这个美善幸福的根源分开」就当然痛苦,这 就是「地 狱」。今日我们「信了主」,已经是选择了天主,但却未曾达至圆满--我们并非那麽完全地百分百归向祂,与祂在一起,有时基督徒都会贪恋一 些不应有的福乐而 犯罪远离天主的(当然未必次次都是犯了乃至於死的「大罪」),我们还需要不断更新和净化自己。
  8. 一个信徒若在生前未能百分百完全归向天主,仍需「炼净/净化」(purification),那麽,他死後(虽然已选择了天主)也应 未能立即 完全投身於天主的怀抱中,仍需一个「炼净/净化」的过程,这过程就是天主教所讲的「炼狱」。
  9. 既是「炼净/净化」,按理会是有点辛苦的,我们(在世时)作禁食祈祷的操练,也会挨受一点饥饿之苦哩。从罪和「炼净之苦」的角度来 说,就是 「为他的罪承受最後的刑罚」云云。
  10. 圣经的语言与士林的语言是两套不同的表达方式,《天主教的真相》中的一篇「天主教怎样教导称义的教义?」只述说士林神哲学的观点,而 略去有关 的圣经,的确容易令人以为天主教「捏造一些东西出来」,而引起误会。
  11. 天主教在中文方面说因信「成」义,基督教(尤指马丁路德/信义宗)说因信「称」义,当中已包含不同的观点和理解,但其实天主教和马丁 路德/信 义宗各自的看法,能互相丰富;经过多年的交谈,世界信义宗就与天主教在「因信成/称义」这课题上达成共识,他们在31/10/1999共 同签署了「因信成 义」联合声明,并撇除了在宗教改革时代互相加诸对方身上的谴责。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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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7 大赦的意思及其圣经根据

    A)大赦不是赦罪,而是赦罚——赦免「罪过获赦後」所留下的暂罚

  1. 人犯罪就不要天主,远离天主;罪恶本身会带来两种後果:永罚和暂罚。 大罪使人与天主决裂,因此会落地狱,丧失永生,这个後果称为「永罚」,此外,无论大罪和小罪,都使人对受造物有不健康的依恋,例如: 人用不正当的手段得到钱财之後,通常更容易会有更大的贪念,再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金钱; 说了别人的坏话,下次也很容易在人背後说三道四,这种依恋,都必须在世上或在炼狱中净化,好使人能够完全地归向天主,而这份炼净就是另一种後果: 「暂罚」。(参《天主教教理》,简称CCC,第1472条)
  2. 教友认罪悔改,皈依天主,罪过被天主宽赦了,他和天主的关系也就恢复过来,因此,他不会落地狱,「永罚」也就被赦免了; 但是,他仍需净化那份对受造物不健康的依恋,故此,「暂罚」就存留着,并未赦去。(参CCC 1473)
  3. 「大赦,是在『罪过已蒙赦免』後,因罪过而当受的暂罚,也在天主前获得宽赦。 按照指定的条件,准备妥当的信友,通过教会的行动,获得暂罚的赦免。 教会是救恩的分施者,藉着自己的权利,分施并应用基督及诸圣的补赎宝库」。(CCC 1471)
  4. B)教会凭着耶稣所赐的权柄,将祂和圣人们的补赎宝藏,分施众人

  5. 耶稣建立了教会,祂对这群以伯多禄/彼得为首的门徒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束縳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縳; 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太18:18)祂复活後,「又对他们说: 『愿你们平安!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样派遣你们。』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嘘了一口气,说:『你们领受圣神罢! 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 你们存留谁的,就给谁存留。』」(若/约20:21-23)因此,教会为满全了规定的教友,给予大赦,是「依据她由基督耶稣得来的束缚和释放的权柄」(CCC 1478)。
  6. 教友要满全甚麽规定呢?教会因应不同的情况(例如:公元二千禧年丶炼灵月丶全球严峻的疫情……)能够有不同的规定,但主要的善工有: 办妥告解丶善领圣体丶按教宗的意向祈祷丶往圣堂或某地点朝圣丶实行爱德丶克己补赎丶弃绝对罪恶的依恋……它们其实都是使人亲近天主丶远离罪恶的「净化」。
  7. 信众在主内互相肢体(参格前12:12-26,弗4:16),亦即是「诸圣」共融相交团契,善行「相通」,能够惠及彼此,保禄/保罗就说: 「如今我在为你们受苦,反觉高兴,因为这样我可在我的肉身上,为基督的身体——教会, 补充基督的苦难所欠缺的;」(哥/西1:24)当然,这不是说耶稣的救恩有甚麽不足的地方, 而是表达出所有信徒(不论在天国的丶在世上的丶在炼狱的)都能互相连系和通功(参CCC 1474-5),「一个人的圣德能使他人受益」(CCC 1475)。
  8. 「我们也称这些诸圣相通的精神财富为教会的宝库,它『不是一笔许多世纪以来累积的物质财富,而是基督为把全人类从罪恶中解放出来, 并为达成人与天父的共融,在天父面前付出的补赎及其功绩的无穷无尽的代价。 是在我们的救主基督之内,存有祂救赎的丰厚补赎和功绩』。」(CCC 1476)
  9. 「『同样,荣福童贞玛利亚和诸圣人在天主前的祈祷和善功也在这宝库内,此祈祷和善功在天主面前确实有巨大的丶无法估量的丶历久弥新的价值。 他们追随基督,藉着祂恩宠的力量,圣化自己的生活,完成天父交托他们的使命。 这样,他们达成自己的得救,同时也共同努力为基督奥体的其他肢体的得救作出贡献』。」(CCC 1477)
  10. 耶稣救赎了全世界,祂的救恩无限无量,再多一万亿人,也足够「应用」;圣母和圣人们的祈祷及善功,也能惠及其他肢体。 「教会身为救赎的分施者,以其权力,将基督和圣人们的补赎宝藏,分施并应用於信徒,因此信徒藉着教会, 如善作准备并满全所规定的条件,便可获得大赦。」(《天主教法典》,简称CIC,第992条)
  11. C)大赦的类别

  12. 「『大赦可赦免『部分』或『全部』的暂时罪罚,依此可分为『限大赦』和『全大赦』』。信友可获得大赦,以裨益自己,或用来救助亡者。」(CCC 1471)
  13. 信友之所以可以将大赦「让出救助亡者」(CIC 994),是基於诸圣相通功。 陈介夫神父指出,信友「将大赦让予炼灵,是指得大赦者,将其所获得的大赦奉献於天主台前,恳求仁慈的天主垂怜炼狱中的灵魂, 减少他们受苦的时间,俾能早日升天。至於炼灵能否得到,或得多少,全在天主的决定,世人无法知道。」 [E7注1]

[B7注1] 这段文字,摘录自陈介夫神父编的「大赦条例摘要」的「貮丶大赦的分类」末段;这段文字已刊登於赖效忠神父编译,《圣年与大赦的历史简介》,再版,台南:闻道出版社,1/2000,页106。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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