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母与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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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浅谈圣母四端教义(1):圣母的教义与基督救恩的关系

  1. 天主教信仰的中心是天主,圣母的教义只是整个天主教信仰其中一个部份而已, 可惜在两教讨论中,它经常成为焦点所在,有时还以为圣母的教义在天主教内占着比天主更重要的位置。
  2. 在天主教的信仰中,只有三位一体的天主才是神,圣母只是人,不是天主。 圣母的四端教义(天主之母丶终身童贞丶无染原罪和圣母升天)都是与「基督学」(包括「救恩论」)有密切关系的, 若没有天主圣子耶稣基督降生救赎的话,就不会有任何圣母的教义,「有关玛利亚的公教信仰,是基於有关基督的公教信仰, 但有关玛利亚的公教教导,却阐明了有关基督的公教信仰。」(《天主教教理》第487号)人们若将基督的救恩工程抽离出来, 而孤立地看圣母的四端教义,便很容易觉得奇怪,例如会问: 「圣母因为是耶稣的妈妈所以无染原罪,或备受尊敬成为『天主之母』,那麽耶稣的妈妈的妈妈, 岂不是辈份更高,更该无染原罪,或备受尊敬?!」
  3. 在此,让小弟先将圣母的教义和基督救恩的关系,简述如下:
    1. 「天主之母」──天主圣子降生成人,圣母所生的耶稣基督是真人真天主, 「耶稣基督有两个本性,即天主性和人性; 两者并不相混淆,却结合於天主圣子唯一位格中。」(《天主教教理》第481号)「天主之母」正是维护耶稣基督「两性一位」的道理。 「……厄弗所大公会议於431 年宣认,玛利亚由於在自己胎中怀了成为人的天主子,故确实成了天主的母亲: 『说她是天主之母……当然不是说圣言的性体或其天主性,是出生於圣童贞。 而是说,那个由她所生的具有理性灵魂的圣肉身,已与天主圣言合成一位,故圣言按肉身而言,可说是受生的那一位』。」 (《天主教教理》第466号)「玛利亚确实是『天主之母』,因为她是降生成人的永远天主子的母亲,而圣子本身就是天主。」 (《天主教教理》第509号)
    2. 「终身童贞」──圣子降生是天主主动的恩赐,「玛利亚的童贞显示出天主在降生奥迹中的绝对主动性。耶稣只以天主为父。」 (《天主教教理》第503号)祂因圣神降孕,生於玛利亚之童身, 圣母「终身童贞」的教义显出耶稣基督的神奇来源和祂的天主性,祂不是出於男女的结合哩! 《天主教教理》第496号说:「在最初表达信仰的条文中,教会就宣认耶稣是只凭圣神的能力,在童贞玛利亚的胎中受孕, 而且也肯定了这事的具体状况:耶稣是『非由男人精子,而是藉圣神之功』所受孕的。 在贞女怀孕这件事上,教父们看作是一个标记,认为祂确是天主之子,带着一个与我们相同的人性来到世上」。
    3. 「无染原罪」──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无远弗届丶不受时空限制的, 圣母「无染原罪」正肯定祂救恩的宇宙性丶普遍性,早过耶稣诞生的圣母得以从她受孕那一刻开始, 就蒙受(预防性的)救赎,被天主用特殊方式预先将基督的救恩赐给她。 《天主教教理》第411号说: 「基督徒圣传在这段圣经(Michael按:指创3:15这句『原始福音』)上,看到一种『新亚当』的宣示, 祂藉着『死在十字架上』的听命(斐2:8),绰绰有馀地补偿了亚当的抗命。 此外,教会的许多教父和圣师,在『原始福音』所宣告的女人身上,看到了基督的母亲玛利亚丶『新的厄娃』。 她以独一无二的方式,从基督战胜罪恶的成果中,成为第一个受惠者: 使她预先被保护不受原罪的任何玷污,并在她整个尘世的生命中,藉着天主的特别恩宠,也未犯任何罪过。」
    4. 「圣母升天」──耶稣基督死而复活,救赎了人,人因此有得救的可能,圣母就是人类中得救的一个, 「圣母升天」的教义正肯定复活基督已经战胜死亡与罪恶,显示出基督的救赎已经完成,她是被救赎的, 将来我们都会同圣母一样「升天」,即得到圆满的救赎。 《天主教教理》第974号说: 「荣福童贞玛利亚在结束其尘世生命後,她的身体和灵魂同被提升到天上的荣耀中,她在那里已分享她圣子复活的光荣, 成为奥体所有肢体复活的先声。」《天主教教理》第972号说: 「耶稣的母亲现在身灵同在天上安享荣福,她正是教会将来圆满结束时的预象与开端; 同时,在此人世,她给旅途中的天主子民明白指出确切的希望与安慰,直到主的日子来临的时候。」
  4. 至於圣母四端教义较详细的内容及它们对基督徒生活方面的意义,则请参阅这系列的(2)丶(3)和(4)了, 这三篇文章主要是转载自香港天主教信仰热线(电:28850025)中的「圣母知多D」,及刘赛眉修女所着的《懿》。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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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 浅谈圣母四端教义(2):天主之母及终身童贞

A)天主之母

  1. 教会早就知道天主是无始无终的,祂自有永有,是没有母亲的,但教会亦肯定天主圣子降生成人,祂「生於女人」(迦/加4:4), 谁也知道圣母玛利亚就是耶稣基督的母亲。 为了肯定耶稣基督祂既是天主又是人--有真的天主性又有真的人性,教会就在这个意义下称圣母为「天主之母」。 所以,请留意,当我们讲「天主之母」的时候,其实最主要是想显示出耶稣基督的身份: 祂是真天主同时又是真人,即所谓「两性一位」--「耶稣基督有两个本性,即天主性和人性; 两者并不相混淆,却结合於天主圣子唯一的位格中。」(《天主教教理》第481号)
  2. 既然在耶稣基督一个位格内,结合了天主性和人性,於是,祂天主的属性可以经过位格归属给人性的耶稣基督, 祂人的属性也可以经过位格归属给天主性的耶稣基督,例如: 耶稣基督这个人子丶玛利亚的儿子死於十架是天主子丶天主圣言的死亡,耶稣基督这个天主子丶天主圣言有赦罪权, 故此祂这个人子丶玛利亚的儿子在地上能赦罪。这就是传统所说的「属性交流」。
  3. 教会在最初几个世纪都在反省「耶稣是谁?」先後有人否定祂的人性;也有人否定祂的天主性,并认为父与子不是同性同体的; 有些则肯定祂有完整的天主性,但说祂没有完整的人性,这些看法都不被教会接纳,一一被定为异端。 简单来说,在第五世纪时,君士坦丁堡主教聂斯多略虽然肯定祂有神人二性,却否定两性在耶稣基督这一位格上的统一, 即聂氏认为祂的天主性还天主性,人性还人性,两者是分割的,「属性交流」无法应用, 所以,聂氏认为玛利亚只能是「基督之母」或「人之母」,教会基於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没有分割, 便在主後431年的厄弗所大公会议隆重宣布圣母为「天主之母」,来表达及维护耶稣基督的「两性一位」。
  4. 肯定玛利亚为「天主之母」,不仅肯定了她在生理上生下了耶稣基督,也肯定耶稣基督的「两性一位」。 她答允为天主之母,无疑也决定性地参与基督事件,她顺服而听命地接受上主的任命,随时准备为天主的救赎计划, 为基督的生命和工作奉献自己。
  5. 路1:26-38讲述天使传达天主旨意,要玛利亚做「天主子的母亲」时,那虽与若瑟订了婚,却未过门,仍是童贞之身的玛利亚说: 「这事怎能成就?因为我不认识男人。」「童贞」与「母亲」的确是矛盾的,但她却以「愿你的话成就於我吧!」 这句充满信德而又简单的说话,穿越了这个困难和矛盾。 自她接受了第一个「童贞与母亲」的矛盾之後,在她日後的生命中,仍不断被抛入类似的矛盾中, 其中最大而又最难越过的,相信就是「十字架与天主子」的矛盾--这有血有肉丶 被列於罪犯中丶且快要死去的儿子,又怎可能是大能的天主子? 在十架下,门徒们动摇了,伯多禄/彼得也三次跌倒,但圣母的信德却击破「十字架与天主子」的矛盾, 在看来完全绝望的情况中,她仍旧遵行耶稣的话,接受/照顾了祂托付给她的门徒(参阅若/约19:26-27及宗/徒1:14)。 圣母这份坚定不移的信德,自始至终带她穿越种种冲突与矛盾,难怪有些教父说圣母的信德比亚巴郎还要完美。 她在答允做「天主之母」时所表现出来的信德,正是所有基督徒的模范。
  6. B)终身童贞

  7. 首先我们要分清两个概念:独身与童贞是两回事,独身是一种生活的方式,童贞是一种德行和操守。 有些人虽然独身,但未必有童贞这份操守,童贞(即所谓贞洁丶贞操)却不论在婚姻生活或在独身生活中都是需要的。
  8. 对以色列人来说,「贞女」代表着一个人能够全心全灵全意全力地爱天主,这种心态才是最重要的,至於生理上的却不是最重要。 一个未结婚丶未跟人有任何性关系的女子,固然在生理上是个贞女,但这却不是圣经上最重视的一点, 圣经重视人心灵上的贞洁,耶稣在山中圣训/登山宝训中,说旧约叫人不可奸淫,即物理性地不要做这样的事, 但耶稣却说基督徒不应只是不做这些东西而已,祂指出谁若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就已经在心里奸淫了她, 耶稣要求的是人们心里的贞洁(参阅玛/太5:27-28),这就是「童贞」一词最主要的意思。 教会所讲的「童贞」,也是这个意思,并不只是暗示生理上的童贞,最重要的是一种完全投入的精纯的态度, 一种专心侍主的态度(可参阅格/林前7:34)。
  9. 玛/太1:22的「童贞女怀孕生子,人将称他为「厄玛奴耳/以马内利」是应验了依/赛7:14的说话。 一般的圣经学家都认为依/赛及玛/太在这处所说的童贞女就是玛利亚。 为证明玛利亚的童贞,路1记载天使说她要生下「至高者的儿子」时,玛利亚说: 「我不认识男人。」按照希腊文(即圣经原文),这句说话是现在式(Present Tense),固然可表示出圣母产前及产时童贞, 而希腊文的现在式(Present Tense)与英文的现在式 (Present Tense)一样可以指一些「时刻都是如此」的永恒的真理, 例如说「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或「地球常转」都是用现在式(Present Tense)的, 所以它是说圣母时刻都是丶永远都是童贞,即使在产後仍是一样。
  10. 路2:7说圣母到了分娩的日期,便生了她的「头胎男儿」,若搬字过纸地理解圣经,难免会认为圣母是生了第二个或更多孩子, 但原来「头胎男儿」是以色列人给家庭中所生的第一个男性婴儿的尊称,不论後来该名婴儿有没有弟妹,都有如此称呼; 至於耶稣有许多「兄弟」一事(参阅玛/太12:46-47,谷/可3:31-32,路8:19-20),原来在犹太人中, 「堂兄弟姊妹」丶「表兄弟姊妹」也是称作「兄弟姊妹」的,实在不能单以「头胎男儿」和「兄弟姊妹」这两个词语来推翻圣母「终身童贞」。
  11. 虽然玛利亚不明白「童贞」的她,怎样又能成为「母亲」(见「天主之母」的讨论), 但她知道这是天主的旨意,便以一句「愿你的话成就於我吧!」承行了天主的旨意。 在这件事上,「天主之母」(的教义)指出圣母偌大的信德,「终身童贞」则说出圣母没为自己选择童贞, 亦没为自己选择(永久的)婚姻,她一生所选择的丶寻求的是只是「天主的旨意」,天主要她怎样做,她就怎样做, 她将自己整个人放在天主手里,随天主安排。 「一生专务寻找天主的旨意」就是圣母的「终身童贞」的最深意义。每个基督徒都应当有这份「童贞」。
  12. 藉圣神/灵的庇荫,圣母童贞地生了耶稣,这突显出祂的神奇来源和祂的天主性,指出了天主圣子的降生不是透过人力, 没有任何人的因素可将祂带到世界上来,世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准备祂丶或可以要求丶或赚得圣子降生, 甚至是世上最崇高的婚姻丶爱情丶或最完美的家庭都不可以成为准备圣子来到世上的条件之一, 换言之,圣母的童贞说出了圣子降生这回事,纯粹是天主由上而下无条件白白的恩赐,而且是我们不能预料丶不能准备的礼物。 这对人类来说是很大的恩典和惊讶,正因这是不能够准备亦不可能准备,所以圣母要童贞。
  13. 主後四世纪时,圣奥思定/奥古斯丁曾为圣母的童贞辩护。 在圣奥思定/奥古斯丁的着作中,也说圣母生耶稣时是靠着圣神/灵的力量,并非由於人间婚姻里面的关系而产生耶稣基督。 因为在他的时代,神学还未发展得很丰富,所以他只用比喻来讲圣母的童贞的完整性,他说耶稣基督透过圣母而产生, 就好像阳光透过窗户进入房间里一样,虽然阳光是透过窗户,但无损窗户的完整性,窗户仍是窗户,没被破坏, 圣神/灵透过圣母去成就祂的事工,将耶稣基督带来世上,就好像阳光透过窗户一样无损圣母的完整, 这是奥思定/奥古斯丁在辩护圣母的童贞时所作的解释。
  14. 在一般的家庭里,夫妇二人共同面对孩子生育时的一切,由怀孕到生产的过程中,丈夫的支持对太太是很重要的。 在圣子降生这个过程中,若瑟只是耶稣的鞠养父,圣母因圣神/灵在信仰中怀孕,相信这个孩子是天主的工程, 唯一支持着她的也就是她的信德,所以她是在信德中诞生圣子,独自承担起母亲的责任。 「终身童贞」指出圣母是百分之百的母亲,而且在产时童贞正表示出圣母是清一色地单靠天主的力量将圣子带到人间, 她不是靠人间任何的力量,甚至不是靠人间爱情的力量来完成她的使命,因此圣母也是个百分之百「信德的母亲」, 她不仅在领报时对天主说「是」和「愿意」,她还「愿意」到底,九个月之後她仍要这样「愿意」,单靠天主的力量丶单靠信仰, 在生产过程中把耶稣带来世上,在这里我们也可看到「终身童贞」不仅是做天主的旨意, 它另一个意思就是单靠天主。在「终身童贞」所显示的信德的力量,对每一个信徒都是很重要丶很大的启发。
  15. 上面曾说过,心态上的「童贞」重要过生理上的「童贞」,从以上的讨论,可以见到圣母在生理上「终身童贞」有其圣经论据, 她在心态上也是「终身童贞」的。 玛利亚怀着「童贞」的心态来生活,她没有二志,一生专心寻找天主的旨意,并予以承行, 那麽,她甘心情愿地舍弃正常的夫妻生活,亦不是不可能的事。「天主之母」和她的「童贞」, 不仅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更明确地表达出耶稣基督是真人真天主,及其诞生的超自然现实,这是我们信仰的根基。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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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 浅谈圣母四端教义(3):无染原罪

  1. 今日的神学,已可将「原罪」分辨出「因性原罪」和「果性原罪」。 亚当妄用天主赐予他的自由,吃了禁果,犯了人类「第一个罪」(这就是「因性原罪」,指亚当这个犯罪的行为), 打破了与主(及与自己丶与人丶与万物)的和谐关系。 因为他这个罪,整个世界和人类也承受了其「恶果」(这就是「果性原罪」,指亚当之罪对後裔的影响), 那就是人在罪恶的权势下,生活在罪的氛围下,人没能力胜过罪恶。
  2. 果性原罪处处可见,例如: 我们明知应当包容别人的过错,但却无能力(完全)包容,结果责骂对方,犯了罪(本罪,自己运用自由行了恶事); 看见A君批评B君,我们知道「批评」别人是不对的,但自己又批评了A君; 人人都有阶级丶种族歧视时,我们不自觉地也会认同这种看法;活在一个人人贪污的社会中,你也很难独善其身……
  3. 说我们是「罪人」,首先并非说我们一生下来就是个「衰人」或「坏蛋」,而是说出我们是个「被罪恶所奴役的人丶软弱的人」, 但由於我们都活在罪恶的权势下,无力胜过罪恶(果性原罪),我们很容易便会作恶犯罪,犯了本罪之後,那就成了「真实的罪人」。
  4. 在圣经里的确难以找到直接谈及圣母「无染原罪」的经文,但一般圣经学者都以创3:15及路1:28作为「无染原罪」的启示基础。 创3:15被称为「原始福音」,即是当人犯罪後,天主向人类预告拯救的第一个喜讯。 犹太人没视这段圣经为预言默西亚/弥赛亚的福音,但教父却认为这段圣经是预言默西亚的胜利。 按某些圣经学者的解释,创3:15中所说的踏破蛇头的女人,其圆满意义应当是指玛利亚。 既然因着基督的救恩,这女人能够战胜邪恶的魔鬼,换言之,在这女人身上不可能有一刻时间隶属於罪恶权下, 由此推论,圣母从受孕那一刻开始,就没有受到原罪的玷污。
  5. 此外,路1:28又称圣母为「万福,充满恩宠者」。 按希伯来文,「万福」本有「高兴吧,欢乐吧!」之意,这一问安语正反映了旧约匝/亚9:9所说的: 「熙雍女子,你应尽量喜乐!耶路撒冷女子,你应该欢呼! 看,你的君王到你这里来,他是正义的,胜利的,谦逊的,骑在驴驹上。」 这「欢乐吧!」亦反映着伪经诺厄耳先知书的「西雍女子欢乐吧……上主君王已在你们当中。」 由此可见,天使向圣母请安时所说的这句话,并非普通的问候语,「万福」是含有特殊的意义。 天使邀请圣母进入欢乐之中,因为默西亚/弥赛亚君王要在她身上来到人间。 「万福,充满恩宠者」,可以译为: 「欢乐吧!早已被天主所宠爱的」,既然圣母充满了天主的恩宠(full of grace), 则在她身上不可能有罪的阴影存在,所以结论出圣母是「无染原罪」的。
  6. 可是,「世上连一个义人也没有。」(参罗3:10)人人都在罪恶的权势下,所有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难道圣母就不需被救赎吗? 圣母自己不是也说:「我的心神欢跃於天主,我的『救主』」?(路1:47)
  7. 罗3:10的确是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但圣经的其他地方却称一些人为义人,例如: 圣若瑟/约瑟(玛/太1:19),圣母的表姊和表姊夫,即依撒伯尔/以利沙伯和匝加利亚/撒迦利亚(路1:5-6), 印象中约伯也好像榜上有名(但我不太肯定)。 从罗3:10的上文下理来看,我们不难了解保禄/保罗这句话其实要说的是: 「人不能自救(外邦人如此,犹太人亦然),所有人都需要天主的救恩!」
  8. 天主教说圣母「无染原罪」并非说她可以自己救自己,更不否定「人人都在罪恶的权势下,所有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 圣母是需要被天主救赎的,只是她得救的方式是特殊的--「预先性(或预防性)的救赎」,即是说她未跌倒天主已经救了她, 我们所得到的却是「治疗性的救赎」,即跌倒了以後天主救我们。
  9. 小弟想出了另一个比喻(这只是小弟个人的看法),或许也能表达「预防性」和「治疗性」的救赎,就是人人都会患病(例如: 婴孩出痲疹),凭自己的力量必不会不出痲疹,有些人出痲疹後被治好,有些人则打了预防针,所以能克胜这种病。 他之所以能够胜过痲疹,不是因为自己了得,只是由於人家给他打了预防针所致。
  10. 「在天主面前没有不能的事」(路1:37),「祂愿意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8), 祂绝对可以用「预防性救赎」这种特殊方式预 先拯救了圣母,而这个特恩(既是特恩)亦无需要因为给了圣母所以又一定要给其他人(例如:圣母的母亲及其祖先), 这是「特恩」,不是一种普遍地赐予众人的恩典。
  11. 圣母「无染原罪」的道理亦肯定了基督救恩的宇宙性,祂的救恩是超越时空的,无远弗届的,可以date back的, 不受时间空间所阻碍,在耶稣死而复活以後的人(例如: 今日的信徒)可以得到祂的救恩,在祂死而复活以前的人也可分沾恩泽,否则,在耶稣降生以前的人岂不是不能得救! 若是如此,耶稣这麽「迟」(只在二千年前)才降生救赎,岂不是「害死」五千年前出生的人?! 对耶稣以後的基督信徒来说,正常的得救方法是「信」(当然,在天主教的理解,「信」都包括领洗和爱德), 对圣母来说,是「预防性的救赎」,对耶稣以前的人(及「无名基督徒」),天主自有给他们分施救恩的方法。
  12. 在一个「静态」的角度下,圣母「无染原罪」是指天主在圣母受孕的一刻,一次而永远地免除了她原罪的魔咒; 若说罪是背离天主的行为,那麽,在一个「动态」的角度下,一个完全与天主结合丶没有一刻与主分离的人便是无罪。 天主赐此特恩给圣母,好使她更适当地作天主之母,更完满地担当这神圣的母职,天主特别加强她丶保謢她, 使她没有一天在罪的势力之下,使她充满恩宠,与天主合作无间,一生承行主旨(「愿照你的话成就於我吧」,圣母语,见路1:38), 因此,她的「无染原罪」正说出当她一存在,她已跟天主合作,她一开始就已处身於一种叫做「恩宠的境况」当中, 即完全无罪丶完全在恩宠的境况当中,而这个境况──称为「原始境况」,或「原始境界」(Original State),本来就是天主创造亚当厄娃的时候,赐给了人的, 我们本来是拥有它的,但由於人运用天主所赐予的自由犯了罪,与天主割裂,便失落了「无罪」的「原始境况」,跌了下来, 沦落到一个「不应当有」的境况--与天主与万物不和谐。
  13. 但是天主很好,祂如此忠诚地爱人,在人犯罪之後,祂仍将这个「无罪」的恩典继续赐给人。祂怎样做呢? 就是赐下祂的圣子耶稣基督,把人从这个「不应当有」的境况中扯回来, 所以,祂建立「圣洗圣事」以赦免原罪,又建立了「告解圣事」以赦免人用自由所犯的一切罪过,使人不断地回归祂,与祂及与万物修和。
  14. 所以「无染原罪」这个特恩并不是只给圣母一人而已,其实这个特恩是先给圣母,目的是为给我们每一个人。 「无染原罪」彰显出基督救恩的宇宙性,也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与天主合作,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回到」这个「原始境况」当中, 好像圣母一样那麽光华丶美丽(人性本来就是这麽完整),她只不过是先我们一步回到这个境况; 这端教义它亦告诉我们,我们原来是不应在「沦落的境况」当中,但天主对人类的爱是忠诚和永不挽回的, 祂很爱我们,亦没放弃我们,祂赐下耶稣基督,把我们带回一个无罪丶无原罪丶无本罪的「恩宠境况」去。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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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浅谈圣母四端教义(4):圣母升天,兼论圣母的信德超过亚巴郎/亚伯拉罕

    A)升天,即完全被救赎了

  1. 「升天」是源自犹太人的观念,他们认为宇宙有三层: 天堂,人间和阴府,当他们说某人圆满得救时,就说这人升了天,所以,「升天」的意思其实就是说人完全被救赎了, 进入了一个圆满的境界,即所谓「新天新地」的境界。 说「圣母升天」--圣母灵魂肉身升天,不是说她升了天空上去,而是说她得到圆满的救赎,她被天主提升了,被救赎了。
  2. 主耶稣救赎了人,人就被救赎了,圣母是其中的一位。圣母都是基督徒,她升天,可谓「信者得救」的写照哩!
  3. B)圣母是第一个基督徒,最完美的基督徒

  4. 天主圣子降生救赎世人,相信祂的就成为基督徒。第一个基督徒是谁? 就是圣母玛利亚,她不但相信,还承行了天主的旨意做耶稣的母亲,参与其中,这事便出现了。
  5. 若将此事与亚巴郎/亚伯拉罕比较一下,就清楚看见圣母的信德更胜亚巴郎/亚伯拉罕。 天主应许年老无子的亚巴郎/亚伯拉罕,其後裔多如繁星,他信了(参阅创15:1-6), 可是,这个信了上主的亚巴郎却没安静地等待天降麟儿, 他自行听从妻子的建议去立妾生子(生下来的依市玛耳/以实玛利却不是天主所恩许的孩子--参阅罗9:7-9), 结果家嘈屋闭,徒惹事端(参阅创16)。 但当天主派遣天使邀请圣母作救世主的母亲时,她虽然不明白她怎能未与男人接近而有孕,却只是顺从天主,说: 「愿照你的话成就於我罢!」(参阅路1:30-38)--她没像亚巴郎/亚伯拉罕那样自作聪明,自行找方法生子哩! 亚巴郎/亚伯拉罕相信天主的应许,天主尚且「以此算为他的正义」(创15:6,罗4:3), 堪享「信德之父」的美誉(参阅罗4:11-12,罗9:7-9,迦/加3:6-8),那麽,圣母又该如何呢?
  6. 原祖父母一犯罪,天主便预许了救赎,那记载在第一部圣经里丶被称为「原始福音」的创3:15记述天主对蛇说: 「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後裔和她的後裔之间。」後来玛利亚诞生圣子耶稣,祂救赎了世界,彻底打败了古蛇魔鬼, 教会视这句圣经中的「女人」为圣母的预像,她和魔鬼永远都是仇敌; 而在最後一部圣经默/启12:1-6,那女人所生的丶要以铁杖牧放万民的男孩子正是默西亚/弥赛亚(即主耶稣基督), 因此这个女人我们亦懂成圣母,那有七头十角(象徵满有能力)丶代表着魔鬼的火龙, 虽然想害这个女人/圣母,却无能为力,因为天主特别保护她。
  7. 圣母在主耶稣降生之前,已是「充满恩宠的」(参阅路1:26-28),她怀孕之後亦自觉「今後万世万代都要称我有福」, 的确,全能者在她身上行了大事,正如依撒伯尔所说的:「在女人中她是蒙受祝福的」(参阅路1:39-56)。
  8. 此外,圣母又是耶稣所赞许的「听了天主的话而实行的」人(参阅路8:21),天主邀请她作救世主的母亲时, 她就顺从天主说:「愿照你的话成就於我罢!」(参阅路1:30-38)耶稣要求门徒背着十字架跟随祂(参阅玛/太16:24), 圣母也跟随耶稣到十字架下!在十架下她又一次承行祂的旨意,遵从了耶稣的吩咐: 「看,你的母亲;看,你的儿子!」而照顾了教会(参阅若/约19:25-27)。 实在,圣母早就教人这样承行主旨了,在加纳/迦拿婚宴中,她就对仆人说: 「祂无论吩咐你们甚麽,你们就作甚麽。」(若/约2:5)难怪圣母被视为最完美的基督徒了。
  9. C)圣母升天这端道理,肯定基督已经战胜死亡与罪恶

  10. 圣母既是个最完美的基督徒,她在生时已经是充满恩宠,终生从没受过她的仇敌魔鬼的控制, 所以,在她结束尘世生命的时候,她不需要经过「炼狱」这净化过程,她的灵魂肉身就直接被提升到天主的面前,得到圆满的救赎。 耶稣的死亡复活既能消灭了他的仇敌,而「最後被毁灭的仇敌便是死亡」(参阅格/林前15:20-26),甚至在祂死的时候, 「许多长眠的圣者的身体复活了」(参阅玛/太27:50-53),那麽,何况是祂的母亲呢!祂的母亲更能圆满地分享祂的复活和升天。 虽然圣经没有一处明确地说「圣母升天」,但整部圣经都讲出: 这个充满天主恩宠的人,到她结束了人间生活的过程後,可以直接到达天主面前。
  11. 「圣母升天」正表示这位「第一个而又最完美的基督徒」整个人已圆满地被救赎了, 它与我们时常说的(尤其是基督教弟兄姊妹更加强调)「信主得救」,是非常吻合的, 它肯定基督已经战胜死亡与罪恶,罗5:18-19的「因一人的正义行为,众人也都获得了正义和生命,……同样,因一人的服从, 大众都成了义人」已经表达了出来,在圣母身上,显示出基督的救赎已经完成。耶稣完成了救赎,返回天父身边, 所以祂升天,「耶稣升天」是凭祂自己的能力进入这圆满的境界,但圣母却是人,她是被救赎的,是被天主提升进入这个境界。
  12. D)圣母升天这个例证,鼓励了世上的信徒

  13. 其实,天主教庆祝「圣母升天」时,不仅是庆祝圣母这一个人的得救,实在,将来我们都会「升天」,得到圆满的救赎, 与圣母一样在天堂里跟耶稣在一起,被基督所救赎的人类,都可以有这个福份。 庆祝及讲述「圣母升天」时,也是在庆祝及指出人的最後景况,它也是人们最终必能分享基督复活生命的保证,因为已有圣母这个例子了。
  14. 「圣母升天」也显示出一个终生时常与天主恩宠合作丶承行祂的旨意的人,可以去到一个怎样的境界, 这对仍在尘世中与罪恶斗争的我们(我们常要在善--遵行天主的话,与恶之间作出抉择,经常挣扎), 尤其是处身於艰难和考验中的基督徒,是十分有鼓励作用的,也是我们应该效法的。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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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 有关创三15及圣母踏蛇的图像

  1. 误解者说有些天主教神学家,以创世记3:15(Douay Rheims译本)来作为支持天主教圣母为「共同救赎者」(co-redeemer)的理由。误解者又说此节圣经中的she shall crush thy head(她要踏碎蛇的头颅)一句,是错误的翻译因Douay Rheims英文译本是根据第四世纪天主教官方拉丁文译本武 加大圣经vulgute的错误翻译来的,错误在於此句圣经原文的主词是”masculine”(男性),不是”feminine”(女性), 因此正确的翻译是”He shall bruise you on the head”(他要踏碎蛇的头颅,不是”she”(她)。 由於这个错误的翻译,引致天主教有很多玛利亚践踏蛇的图像,实在不合圣经原意。 让小弟在此回应一下。
  2. 有关圣母的道理,是从属於「基督学」的,换句话中,若没有基督降生救赎的话,就不会有任何圣母的教义。 圣母的一切绝不高过三位一体的天主。 Co-redeemer(共救赎者)一词,当以此角度来理解(见拙作「圣母代求与路8所载的耶稣拒见圣母」第7点)。 在1996年由台湾光启社出版的(天主教)《神学辞典》第133条谈及这问题时就指出: 「梵二大公会议(1962-65)《教会》宪章也故意略过共救赎者的术语。到今天为止,它是个开放的问题, 不是一则定断的信理。」1997年10月5日第527期的「时代论坛」(一份香港的基督教周报)以「教廷拒绝加封圣母为『共同救赎者』」 为题,报导了梵蒂冈发言人澄清教宗不会考虑将圣母称为「共同救赎者」。
  3. 天主教虽有教会训导,并有理解圣经的原则,但其实,她无论在神学思考丶 解释圣经等各方面仍给人很大的自由--你若不是公开表达一些很错乱的看法,基本上教会是不会干涉你的。 天主教会内,其实是百花齐放的,不同的神学看法可以讨论, 最後教会接受某一个看法(或综合多个看法而为一个较为全面的见解),才作出定断。 所以,如误解者所言:「『有些』天主教神学家(只是「有些」,不是教会官方的定断)以创3:15来支持圣母为co-redeemer的理由」,不足为奇。
  4. 论及创3:15的原文和圣热罗尼莫的拉丁通行本/武加大译本(vulgute)「错误」翻译一事,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关於这节被称为「原始福音」的圣经及那个代名词应是He,还是She(有些会译作They,或It),已有多不胜数的书籍和文章讨论了。 在此,小弟分享小小的资料。
  5. 首先,时至今日,旧约原文的希伯来文圣经,都没有同一个版本,不同手抄本都有不同的讲法, 说原文用“HE”字,还要视乎你用哪个版本。 说它是个“HE”字,有可能只是因为大部份人都用“HE”字这个版本,人们选用它,当然有其论据,但仍不排除有主观选择的成分。
  6. 圣热罗尼莫(St. Jerome,又名圣叶理诺/耶柔米)翻译拉丁通行本/武加大译本(vulgute)时, 有个犹太拉比帮他解释原文圣经,为何那拉比不解释“HE”或“SHE”的问题,则不可而知(至少小弟不知)。
  7. 即使这个字本来就是HE,这亦是对的。《荒漠燃荆──乙年》论及创3:15时就指出:「3:15被称为『原始福音』: 基於3:15叙述者说到蛇伤人的脚跟(不是要害),而人却伤蛇的头颅(头是要害,可致命), 他似乎在表达一分盼望──最终克胜『蛇』的後裔(即邪恶的力量)。 及後的启示和新约进一步肯定这含糊的讯息。 因此,一些古教父视3:15为『原始福音』──旧约的第一个默西亚预言。 据此而论,『蛇的後裔』将藉默西亚践踏魔鬼头的人类(即『厄娃的後裔』,因为『後裔』一词具团体的意思)战胜, 但更好说是默西亚──圣神受孕丶由童贞玛利亚所生的主耶稣基督(参阅依/赛7:14;玛/太1:20-23;迦/加4:4-5)──祂是最後的亚当, 以自身代表全人类,藉着苦难与死亡,祂毁灭握有死亡的权势的魔鬼并消灭他的作为 (参阅希/来2:14;若/约一3:8;默/启12),除免世人的罪过(希9:29)。 由此看来,人类要因着基督得胜魔鬼。」[1]
  8. 大家都知道若望/约翰福音神学深邃,书中构思精密,首尾呼应,又经常语带双关(甚至三丶四关)。 在若望/约翰笔下,耶稣称玛利亚为「女人」是晓有深意的,它具有三个象徵的意义: 第一,代表以色列--默西亚/弥赛亚所由出的民族, 第二,代表全人类的始祖「新的厄娃」--她的後裔(耶稣)要踏碎毒蛇的头颅,使人类得到救赎, 第三,教会--在十字架下,基督将代表着所有信众的若望托付给她,她常与耶稣的门徒在一起(例如:若/约2:1,11-12,19:25-27)。
  9. 正如思高圣经的诠释所说的:若望/约翰「给我们指明了圣母是怎样在救世的大工上与圣子合作。 为此若(望)描写耶稣的传教生活是以圣母开始,描写耶稣的苦难生活也是以圣母作结。」[2]《清泉掬水──路加年》更指出: 「耶稣向自己的母亲说:『女人』,这并不是含有甚麽轻视或拒绝的意味。…… 『女人』一词,按犹太人当时的习俗,有一种威严尊敬之意,况且『女人』二字在旧约记载上具有一种神秘的意义; 可能耶稣用这称呼,是暗示玛利亚在天国享有的特殊地位(创3:15;依/赛7:14;米/弥5:2;默/启12章;若/约19:25-27)。 这样若望显明地要我们在这『女人』称呼上,看到象徵的意义: 它象徵玛利亚替代厄娃作天主圣子的母亲(创2:23;3:15)。 此外,若望在其默/启示录上,所见到的那位身披太阳,脚踏月亮,头戴十二颗星荣冠的『女人』(默/启12:1)也是同一位『女人』。 由此可见,若望让耶稣以『女人』称呼自己的母亲,是提示读者,那位在加纳婚宴求耶稣扶助有急需的一对新人的『女人』, 和襄助耶稣打败魔鬼,拯救人类,如今在天上身披太阳,脚踏月亮,头戴十二颗星荣冠的女人,是同一位『女人』。 ──耶稣的母亲,玛利亚,天主的以色列(迦/加6:16)的典型。」[3]
  10. 既因玛利亚这个「女人」有这麽丰富的意义,所以小弟认为(仅属个人意见)天主教内有玛利亚践踏蛇的图像, 是没问题的,在这个图像上的圣母,小弟(个人意见)认为不仅可指她自己, 也可以代表教会,亦可以代表全人类,她(们)也是蒙基督救赎,靠着祂的恩宠,得以胜过罪恶和魔鬼。

[1]《荒漠燃荆.主日节(庆)日弥撒读经一释义──乙年》,香港天主教圣经学院编写,香港: 展福(香港)有限公司出版,1999,第167-168页。

[2]《福音》,思高圣经学会译释,三版,香港,1977,第1304页。

[3]《清泉掬水.主日节(庆)日福音读经释义──路加年》,香港天主教圣经学院编写,香港: 展福(香港)有限公司出版,1997,第127-128页。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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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 「头胎男儿」的称号和耶稣的「兄弟」不足以推翻圣母终身童贞

  1. 虽然路2:7说耶稣是圣母所生的「头胎男儿」,但是不论後来该名婴儿有没有弟妹, 以色列人都会将「头胎男儿」或「首生子」的尊称给家庭中所生的第一个男性婴儿(参出13:2,户/民3:12,), 所以,凭此称呼不足以推翻圣母「终身童贞」。
  2. 有些人又以谷/可3:31(及路8:19-21,玛/太12:46-50,若/约7:3-5)说耶稣有「兄弟」来反对天主教「圣母终身童贞」的道理, 因为耶稣既有「兄弟」,即圣母在耶稣出生後,与圣若瑟生了孩子,不再是童贞了。 不过,那也是论据不足的,因为,「弟兄」一词在犹太人中除可指同胞兄弟外,也可指「堂兄弟」和「表兄弟」(见肋/利10:4), 甚至泛指同祖兄弟(见列/王下10:13),甚至侄儿(见创13:8及29:15)。 在1995年由国际圣经协会出版的《圣经──中英对照(和合本.新国际版)》印出上述两段创世纪经文时就有这样的字句:
    1. (A) 创13:8--「亚伯兰就对罗得说:“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注:原文作”弟兄“)。」

      (B) 创29:15--「拉班对雅各说:“你虽是我的骨肉(注:原文作”弟兄“),……」

  3. 正因为「兄弟」一词可以应用得如此广泛,所以为表明某人是另一人的儿子时,他们会加上: 「某某人的儿子」(如:谷/可10:35,玛/太10:3)。
  4. 耶稣既是「头胎男儿」,「祂的兄弟姊妹」(至少有4个,见谷/可6:3)若真是出於若瑟和圣母,那就是祂的弟妹了。 耶稣12岁时,曾照惯例与若瑟和圣母前往耶路撒冷过节(参路2:41-46),按当时的风俗,女人没责任参加,如果耶稣真有弟妹, 圣母理应留在家中照顾这那群年幼的孩子,不能与他们前去耶京了。 故此,这群「弟妹」应该不是圣母所生的。
  5. 此外,「祂的兄弟」对耶稣说话的态度倒像是兄长对弟弟说话(参若/约7:3-5), 那麽,他们也不是出於圣母,因为耶稣是「头胎男儿」哩。
  6. 第三,如果福音所说的「祂的兄弟」真是圣母所生,那麽,纵然他们不信耶稣(若/约7:5),在祂死後,他们也自然会照顾圣母, 耶稣在十架上亦自然会把圣母托付给他们,即使这些兄弟不在十架下,但耶稣要说句「女人,以後由兄弟们照顾你了」也不难吧! 可是,圣经记载祂却把圣母托付给若望,此後,若望还把圣母接到自己家里(若/约19:26-27)。 由此看来,那些「祂的兄弟」更不似由圣母所生。
  7. 至於玛/太1:25说若瑟「……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有古作“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见上述和合本.新国际版), 作者在此想强调的是怀孕生耶稣的是童贞女,这正应验了依/赛7:14童女产子的预言; 作者要表达的是耶稣并非出於若瑟,而不是去确定在耶稣诞生後,圣母与若瑟过着一般夫妻的生活。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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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 「圣母代求」与路8所载的「耶稣拒见圣母」

  1. 误解者节录了一段天主教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简称「梵二」)文宪,说「圣母转求救世,是梵二文宪写明的, 而此等谬理正是将圣母看作基督与人之间的中保,叫人不直接祈求耶稣基督, 也就是否定耶稣基督十架上成就的救恩了!」况且耶稣在路8:19-21(或谷/可3:31-35,或玛/太12:46-50)更是拒见圣母呢!
  2. 误解者所节录出来的文宪是这样的: 「事实上,她升天以後,犹未放弃她这项救世的职分。而以她频频的转求,继续为我们获取永生的恩惠。 以她的母爱照顾她圣子尚在人生旅途上为困难包围的弟兄们,直到他们被引进幸福的天乡。 因此荣福童贞在教会内被称为保卫师(advocate),辅佐者(helper),援助者(benefactress),中保(mediatrix)。」(《教会宪章》第62号)
  3. 《德兰修女是一个真正基督徒吗?》第12-13页,正这样节录了上述的文献来指责天主教,大概误解者是从此书抄下来吧! 此书还有其他攻击天主教的地方,小弟已撰文回应(见本网站K项的「(K4)我答《德兰修女是一个真正基督徒吗?》」)。 现先在此回应误解者所提的圣母转求/代祷丶耶稣拒见圣母等问题。
  4. A)我们请圣母代祷之馀,亦可直接向天主祈祷

  5. 天主教是鼓励教友向圣母和其他圣人祈祷的,但却不是硬性规定要这样做。 简单来说,被教会册封为圣人的,是堪作模范和代祷者的忠贞信徒(参《天主教教理》第828条)。 天主教徒可以既请圣母圣人为我们代祷,亦绝对可以直接向三位一体的天主祈祷,两者并行不悖。 天主教徒念天主经(即主祷文),不就是直接向天主祈祷了吗?天主教为钦崇天主而举行的弥撒,不也是直接向天主祈祷敬拜麽?
  6. 天主教亦很清楚圣母只是人,只是受造物,她需要天主的救赎,她不是神,不是天主, 梵二的《教会宪章》第53条谈及圣母时说就她「作为亚当的後裔,她也侧身於需要救援者的行列」。 天主教在祈祷之後,结束的句子常是:「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亚孟。」或: 「以上所求是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名,求祢(笔者按:指天父)俯听我们的祈祷。 亚孟。」另一句常用的结束句则是:「因祢的圣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和祢及圣神,是唯一天主(笔者按: 天主即God,神之意),永生永王。亚孟。」从这一句,明显可见天主教只认为三位一体的天主(圣父丶圣子丶圣神/灵)是唯一真神, 圣母并不是三位一体的天主中的任何一位,更不是其他的神。
  7. 在这里先简单地解释甚麽是祈祷,人与人说话我们叫称之为「交谈」,人与天主丶或天使丶或天上的圣人圣女说话, 就称为「祈祷」,所以,跟天主或圣人祈祷,即是与他们说话。
  8. 教会鼓励我们向圣母祈祷,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诸圣相通功,即大家是共融相通的,在圣经里面, 提到教会好像一个身体,基督是头,所有教会成员都是这个身体的肢体(参阅弗1:22-23,格/林前12:12-13,27,哥/西1:24,罗12:4-5), 我们的关系是这麽密切,大家互为肢体,彼此相连相通,所以,如果某人有事, 我们可以为他祈祷;我有困难丶或有病丶或犯了罪,都可以找人为我祈祷,同样,我们都可以为亡者祈祷, 亦可以向圣母圣人圣女祈祷,请他们为我们祈求天主。 我们(在世的信徒)彼此代祷或向圣母祈祷之馀,当然我们亦可以直接向天主祈祷(包括求恩)。
  9. B)圣母的代祷并不减损基督的唯一中保地位

  10. 所谓「中保」(mediator),即是两样东西之间的媒介,中保使这两者之间得以互通丶联系。 在宗教方面,都有司祭丶先知等人做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将神的旨意(或说话)通传给人,也将人所奉献给神的祭品献给神。 基督的死而复活完成了救赎,使天主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得到永远和决定性的复和,所以, 基督是唯一的中保(弟/提前2:5),祂打通了天人之路,使人得以返回天主身边。
  11. 我们(包括在世的信徒和圣母圣人)可以为其他弟兄姊妹向天主代祷,是因为我们分享了基督的中保(职分)。 祂固然是天人之间的唯一中保,祂作中保亦不需要任何人帮手,但因为我们靠着祂丶从属於祂(不是另作第二个与祂同等的中保), 所以我们也分享了祂的中保(职分),可以彼此代祷,互为中保。
  12. 同样,基督的救赎是唯一的,祂独自完成救恩工程,无需任何帮助,但在祂这个基础上,我们也可参与祂的救赎工程,帮手「抢救灵魂」。 曾有基督教朋友就是这样叫会友热心传福音,他说:「我们要去抢救人的灵魂啊!」如果有人听後觉得奇怪: 「甚麽?!你竟像耶稣一样可以『救人灵魂』吗? 『只有』耶稣才可以『拯救世人』呀!……」我明白这是个误会,因为这些「救灵丶 救世」的说话都不是「放在高於或等同天主圣三任何一位的位置」来说,而是在耶稣这个基础上,从属於耶稣的救恩啊! 所以,圣母也可以在基督救赎的基础上,在从属於祂的情况下,有「救世的职分」(上文第2点所引用的文宪)。 而我们的代祷和参与祂的救赎工程,对基督的中保和救赎,并不会有丝毫的减损或减弱。
  13. C)耶稣会不会拒绝圣母的要求及圣母祈祷的态度

  14. 耶稣拒不拒绝圣母要求呢?有些涉及到彼此代祷的问题,已经在刚才提及,这处不再重覆。 在若/约2:1-12,耶稣在加纳婚宴以水变酒的神迹中,清楚可见耶稣是很重视圣母的请求的, 不过,这里也想提一点,就是如果天主不愿意的话,圣母都勉强不来,而圣母亦不会勉强祂。
  15. 在加纳婚宴里面,圣母向耶稣表达了需要之後,便对仆人说: 「耶稣无论吩咐你们甚麽,你们就作甚麽。」由此可见她是很尊重天主的意愿的; 而在路1:26-38,天主派遣天使找圣母做耶稣的母亲时, 亦很清楚见到圣母是一个彻底承行天主旨意的人,而不是倒转来要天主承行她的旨意。 她承行主旨的其他例子,在本网站的「(G4)浅谈圣母四端教义(4):圣母升天」已有论述,在此不赘。 这也是天主教那麽尊敬圣母的原因之一:她是一个最完美的门徒,一个承行天主旨意的人。
  16. 而她这份祈祷的态度(即在有需要的时候,我们依赖上主,所以向祂祈求,将一切交托给祂, 但在祈祷之後,无论结果是怎样,我们都乐意接受天主的旨意),正是我们应有的祈祷态度,也是我们(指天主教)经常强调的。
  17. D)耶稣真是在路8:19-21拒见圣母吗?

  18. 说耶稣在路8:19-21(或谷/可3:31-35,或玛/太12:46-50)拒见圣母,这是一场误会! 翻开圣经,你可以见到圣经根本没说耶稣有没有接见(或拒见)圣母;圣经只记载当时有人告诉耶稣说: 「你的母亲和你的兄弟站在外边,愿意见你。」祂却回答他们说:「听了天主的话而实行的,才是我的母亲和兄弟。」
  19. 骤眼看来,好像是耶稣拒见圣母,其实耶稣趁着这个机会指出: 奉行天主的旨意重要过与祂有血缘丶亲属的关系,当然这亦不是否定圣母生下祂来; 相反,耶稣这样说,是更加承认和肯定圣母是祂的母亲, 因为圣母就是听了天主的话而实行的人啊--天主派天使找她怀孕圣子,她欣然从命(参阅路1:26-38)! 耶稣这句说话,根本不是拒绝或贬抑圣母,而是赞扬圣母。
  20. E)梵二文献不是写明「圣母转求救世」云云吗?

  21. 那麽,误解者所引述的梵二文献(见上文第2点),又如何呢? 首先,这段梵二文献根本就要循着上述第8点的角度来理解。 《教会宪章》第60号就指明: 「玛利亚之为人类慈母的地位,丝毫不遮掩或减削基督为唯一中保的意义,反而显出其力量。 因为荣福童贞对人们所有的任何有益的影响,并非出自一种必然性,而是来自上主的心愿,来自基督的丰富功绩, 依凭基督的中保身份,完全从属於这种身份,并从而吸取其全部力量。 圣母的地位丝毫不妨碍信友和基督间的直接契合,反而促进其实现。」
  22. 其次,误解者所引述的文献节录自《教会宪章》第62号,但他只是片面地「剪辑」下来, 其实,在他所引述的文字(《教会宪章》第62号)之前, 该段文宪已指明这些「转求」是圣母基於(她是我们天上的)「母亲」这一职分(不是如同耶稣那种「救世主」的职分)而作的: 「在圣宠的境界里,玛利亚为母亲的这种职分,一直延续不断,从天神来报时她以信德表示同意, 她毫不犹疑地在十字架下坚持此一同意,直到所有被选者获得荣冠的时候。」接着就是误解者所引述的「事实上, 她升天以後,……援助者(benefactress),中保(mediatrix)。」(见上文第2点)之後文献立即补充说: 「不过,这一点的意思,对基督唯一中保的尊严与能力,并无任何增损。」接着,文献更明言: 「原来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和降生成人的圣言及救主相提并论; 不过正如基督的司铎职可以各种不同方式为圣职人员和信众所公享, 天主的惟一美善实际上也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布於受造物之中, 同样的,天主的唯一中保身份,也不否定在受造物之中由同一源头分出不同形式的合作,而且促使如此合作。」
  23. 为方便读者对照,现将《教会宪章》第62号全文抄录於本文末处如下: 「在圣宠的境界里,玛利亚为母亲的这种职分,一直延续不断,从天神来报时她以信德表示同意, 她毫不犹疑地在十字架下坚持此一同意,直到所有被选者获得荣冠的时候。事实上,她升天以後,犹未放弃她这项救世的职分。 而以她频频的转求,继续为我们获取永生的恩惠。 以她的母爱照顾她圣子尚在人生旅途上为困难包围的弟兄们,直到他们被引进幸福的天乡。 因此荣福童贞在教会内被称为保护人丶辅佐者丶援助者丶中保,不过这一点的意思,对基督唯一中保的尊严与能力,并无任何增损。 原来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和降生成人的圣言及救主相提并论,不过正如基督的司铎职可以各种不同方式为圣职人员和信众所分享, 天主的惟一美善实际上也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布於受造物之中,同样的,天主的唯一中保身份, 也不否定在受造物之中由同一源头分出不同形式的合作,而且促使如此合作。 於是教会便不犹豫地公开承认玛利亚的这一从属性的身份;教会对它也有不断的切身经验,并劝教友珍爱它, 为使教友在这慈母的助佑扶持下,和中保而又是救主的相契更形密切。」
  24. 如果读者觉得上述的文宪不易明白,那就不妨再参阅上文第8点,相信会有点帮助。
  25. 若依着误解者的「剪辑」手法来做,就连不信主的人也可从圣经抽取一些句子出来,「证明」圣经主张无神论。 例如:你在圣咏/诗篇14:1便可剪下一句「没有天主」!但全句是「愚妄的人心中说:『没有天主』; 他们都丧尽天良,恣意作恶……」。看来,这种手法是不宜采用的。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20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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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 圣经都没有封圣的例子,天主教怎麽能这样做?敬礼圣母就等於认定她是神吗?

  1. 误解者说圣经中都没有封某人为圣的例子,天主教怎麽能这样做? 而且天主教宣称马利亚「她只在圣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所以理当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梵二《教会宪章》第66条), 这麽做很明显与拜偶像相联,并「认定马利亚是神」,这一切与「封马利亚为圣」是不对的。容我在此作点澄清。
  2. A)册封圣人

  3. 称信徒为圣,并不违反圣经!斐/腓1:1,格/林前6:1及16:1,格/林後1:1都称基督徒为「圣徒」,弗1:19说基督徒是「圣徒的同胞」, 伯/彼前2:9亦说基督徒是「圣洁的国民」。教会是圣的,因为她是基督的净配,被祂所圣化,基督又使她与自己结合而成为祂的肢体, 并使她充满圣神的恩宠(参阅《天主教教理》第823号)。
  4. 天主教册封一些信徒为圣人,并非说他们变了神仙,或说他们做了天主,或认定他们的神格,《天主教教理》第828条指出宣圣的意思: 「册封一些信徒为圣人,就是隆重地宣布那些信徒曾英勇地修德行,并曾忠於天主的恩宠而生活过。 教会藉此承认在她内的圣德之神的能力,并支持信徒们的望德,给他们提供圣人作为模范和代祷者。」 封圣既是表扬出色信徒之举,故此教会自己已能这样做了; 更何况,圣经也曾褒扬众多如云的证人,以鼓励信徒坚守信仰,跟随基督(参希/来11:1-12:4), 也叫信徒要效法他们的表率(参雅5:10,得/帖前1:6-圣经也曾褒扬众多如云的证人, 以鼓励信徒坚守信仰,跟随基督(参希/来11:1-12:4),也叫信徒要效法他们的表率(参雅5:10,得/帖前1:6-7)。
  5. 也许有人会精确地追问说:「圣经没有像天主教这样的『封圣』例子。」但教会所作的事,不一定要圣经出现过才成, 比方,圣经也没说要用互联网,也没有这回事,我们也不是上网了吗? 圣经所载的教会,从不以「有限公司」的形式存在的,但在香港,有些基督教教派就是这样; 祈祷文和圣歌的歌词也有自行填写,而非句句抄自圣经经文。 其实,有些基督教教会都像天主教那样有「封圣/宣圣」的做法,圣公会就是一例。某些基督教虽然没有封圣的做法, 但他们也会称一些杰出的教牧或信徒为「属灵伟人」,这与我们也有点相似。
  6. B)敬礼圣母

  7.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教会宪章》第53号说: 「(圣母)作为亚当的後裔,她也侧身於需要救援者的行列」, 换言之,天主教说圣母不是神,只是人(亚当是人,他的後裔自然也是人),她需要被救赎(是需要救援者的一员); 然而,在圣经时代,已有人对圣母作出尊敬和称颂,例如:天使给她预报基督降生时就称她「万福!充满恩宠者」(路1:28); 依撒伯尔也说她: 「在女人中你是蒙祝福的」(路1:42),又说这位「信了由上主传於她的话必要完成的」圣母「是有福的」(路1:45), 并因「吾主的母亲驾临我这里」而感到荣幸(路1:43);亦有个妇人高声向耶稣赞扬圣母说: 「怀过你的胎,及你所吮吸过的乳房,是有福的!」耶稣进一步肯定圣母的崇高地位,祂指出圣母的伟大, 不仅在於生育了祂,更在於她承行了天主的旨意(笔者按:她相信并听从了天主的话,作了耶稣的母亲,参路1:38), 祂说:「可是那听天主的话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参路11:27-28)看来,天主教尊敬圣母,并不违反圣经哩!
  8. 因为对人尊敬,以致有外在的表达,份属正常,所以天主教对圣母会敬之以礼,但这是远远不及对天主的崇敬, 无疑天主教很尊敬圣母,但也很清楚只有三位一体的天主才是神,圣母只是人而已! 天主教日日举行的弥撒,是向天主表示钦崇和敬拜的大礼。天主教徒若没正当缘故(例如:生病)而故意不参与主日弥撒,是犯十诫啊! 一般来说,成个小时的主日弥撒,只有两句说话提及圣母,一是请她和天使丶圣人代祷, 二是呼求圣神/圣灵助佑我们,能与她和其他圣人,共享永生。天主教是否将圣母当作天主那样敬拜,自不待言。 对圣母的敬礼只属「热心神工」,纵然没正当理由而不参与,亦不是罪。 由此可见,天主教对圣母的敬礼,远不及对天主--唯一真神的崇敬。
  9. 误解者只是片面地引述梵二《教会宪章》第66条(见上文第1点)。 该条谈论「敬礼圣母的本质和基础」,它的第一句(全句)是: 「玛利亚,因为是天主的母亲,参与了基督的奥迹,由於天主圣宠的举拔,她只在圣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 所以理当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第66条较後的部份明言对圣母的敬礼与「对降生的圣言(即基督),对圣父及圣神的钦崇礼, 仍然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特别能促进这项(对天主的)钦崇礼」。 理由很简单,因为就如一个病入膏肓的人能被治愈,正显出那治好他的医生了得,是那医生的光荣, 同样,有软弱的玛利亚因靠着天主的救恩和助佑,竟可达致圣人的地步,天主的大能丶光荣丶宏恩丶圣道就更愈发彰显出来, 所以教会批准这些对圣母所行的敬礼,「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礼圣母之际,也认识丶爱慕丶光荣基督,并遵行其诫命」(第66条)。 可惜这些句子,误解者并没有提出。
  10. 梵二《教会宪章》第67条还讲述「宣讲和敬礼圣母的意义」: 除使人「体认天主之母的卓越尊位」外(但她不是天主,如前所述, 她只是人,且需被基督救赎),并激励人「以孝心敬爱我们的母亲,效法她的德表。」(不是将圣母当作天主般来钦崇)
  11. 天主教不是要将圣母等同或取代天主,圣母不是偶像, 误解者说天主教敬礼圣母「明显与拜偶像相联」及说「天主教认定玛利亚是神」都是一场误会而已。 若以为在圣母像前致敬,就是拜偶像的行为, 那麽,便请参阅本网页G项的「(G9)澄清拜偶像的问题」及「(G14)向圣母像鞠躬就是拜圣母吗?」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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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 澄清拜偶像的问题

  1. 在出20--天主颁布十诫那段圣经,是叫人不要拜偶像,亦不要造像(出20:4-5), 但在出25:10-22天主却叫梅瑟在约柜上造两个革鲁宾天使的像,而且对这两个像的造法, 讲得颇为详细(另见列/王上6:23-36),户/民21:8-9天主又命梅瑟/摩西造一铜蛇像, 悬在木竿上供人瞻仰,可见天主根本不是禁止人造像。
  2. 其实十诫那处的意思,主要不是谈论造不造一个雕像出来。 天主叫人不要给祂造像,因为天主不是一个自然的神--祂不是雷神丶雨神丶山神,或像当时其他国家的神明那样, 所以你不能造一个雨水的像或山的像来代表祂,事实上,天主是超越的,是我们无法完全捉摸和领会到的, 世上根本没有一样东西能完全代表祂,所以不要给祂造像。
  3. 另外,当时人们以为给某个神造了像之後,那个神就只会在这个像里面, 於是,他们认为只要人拜这个像,便可以驱使这个神,就好像阿拉丁神灯那样,这个神明会听人指挥,帮人做事,供人差遣。 天主叫人不要给祂造像,就是要告诉人祂不是阿拉丁神灯那样的神明,祂不受人的控制,祂是至高无上的,是天地的主宰。 祂之所以眷顾人,是因祂自由地爱人,而不是祂听人差遣,相反,人应听从祂的差遣,遵行祂的旨意。 所以这根本不是造不造个雕像出来的问题。
  4. 天主教有许多圣像,它的作用就好像一幅相片,帮我们睹物思人。 教会透过一个可见的像,帮我们想念耶稣,帮我们去朝拜祂,帮我们祈祷。 当我们朝拜耶稣像时,当然不是给那个木块致敬,就如我们在孙中山先生的像前鞠躬,也不是给那个铜公仔表示敬意, 而是向这个像所代表的人物致敬一样(参阅《天主教教理》第2131-2132号)。 而天主教经常强调教友要承行天主的旨意,才正正符合「不拜偶像」的精神哩。
  5. 听说有年青人崇拜明星歌星,有时我们也会称之为「崇拜偶像」。 偶像有甚麽发型,有甚麽服式,他们不理三七廿一,便盲从地争相效法。 他们跟随的对象(某明星歌星)可能是很正派的,但他们这种「盲从丶失掉理性」的态度大概是不太正确的。 圣经本身是没问题的,但若人们以这种「崇拜偶像」的态度来看圣经,又会不会不太正确呢(问题不在圣经本身,而在於人的态度)? 小弟反省良久,仍未有答案,不知各位有何高见?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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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 向圣母丶圣人祈求是暗示他们有神奇力量吗?例如:圣贝肋格灵是病人的主保

  1. 有位朋友看完拙作「(G7)『圣母代求』与路8所载的『耶稣拒见圣母』」後,询问为甚麽对圣母的致敬要向她祷告? 向圣母(和其他圣人)祈求,岂不暗示了他们有力量?容小弟在此答覆。
  2. A)跟圣母祈祷,主内交通嘛!

  3. 简单来说,人与人说话叫做「交谈」,人与天主丶圣母丶 圣人(包括圣伯多禄/彼得,圣保禄/保禄等宗/使徒在内)说话则叫做「祈祷」。 我们向圣母祈祷之馀,亦「能够」直接向天主祈祷!
  4. 「对圣母的致敬」之馀,「向她祷告丶祈求」--跟圣母交谈丶或请她为我们代祷, 并没甚麽不妥,亦无需甚麽理由,别说(天主教视)圣母是我们天上的母亲(子女跟母亲交谈,十分平常), 单单是大家互为肢体,我们都是天主的家人,就已有足够理由跟圣母祈祷了,主内交通嘛! 「对圣母的致敬」包含「向她祷告」也很平常,比方,我向圣母致敬时,说句:「圣母,你真好,我很敬爱你。」这不也是「向她祷告」麽?
  5. B)用平常心看圣母丶圣人有「力量」

  6. 小弟自1981年返回天主教至今,在天主教内甚少听见人说「圣母(和其他圣人)有力量」,但按小弟个人的愚见, 圣母和其他圣人为人代祷,我们也可以说他们为人出了一分力,既是出了一分力, 这样,要说他们「有力量」亦无不可,因为若没有力量,怎出一分力呢? 况且,如果我们(或圣母丶圣人)给某人代祷,天主俯听了而赐福了他,我们(或圣母丶圣人)的代祷都可以说「有力量」哩! 当然,要知道,「有力量」并非仅指有「可以将石头变成面包」的特异能力,否则,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有事(例如: 生了一场大病)找人为自己代祷时,岂不是说他「有(特异)力量」?!
  7. 或许要补充一点,有时我们天主教徒会祈求圣母丶圣人的帮助(或助佑), 其实大家可以用平常心来看待它,就像我们平时给别人各式各样的「帮助」一样。 圣母和圣人为我们代祷,本身亦已是一种「帮助」和「助佑」了,我们不一定要把它懂成有特异能力的丶奇迹般的「帮助」和「助佑」。
  8. C)圣母丶圣人若有特异能力,是否「变了神仙」?

  9. 不过,如果圣母和圣人真的有特异的丶行奇迹的能力,我们向他们祈祷是否意味着他们好像「变了神仙」,成了另一个神明呢? 其实,即使圣母和圣人(圣人,包括圣伯多禄/彼得和圣保禄/保禄等宗/使徒在内)有特异的力量, 他们给人的帮助和助佑是奇迹地发生,这也合乎圣经! 圣经记载,伯多禄/彼得在世时就已奇迹地治好瘸腿的人(宗/徒3:6-10),宗/使徒们又大显奇迹(参宗/徒5:12-16), 保禄/保禄在世时也可以复活死人哩(参宗/徒20:7-12)! 耶稣不是许诺过信祂的人会有奇迹相随吗(参谷/可16:17-18)? 圣神/灵不是能给教友治病的奇恩丶有能行奇迹的「力量」吗(参格/林前12:7-11)?
  10. 当然,奇迹不是必须的,天主愿意某人有奇迹相随,就有,祂愿意没有,就没有,一切愿主旨承行。 若圣母和圣人有奇迹相随,有特异的丶行奇迹的能力,我们这些相信圣经的人, 对这一切实在不用太过惊讶,更无需以为圣母丶圣人「变了神仙」或成了神明。
  11. 其实,香港有些基督教牧师和基督教徒都可以赶鬼哩,不是一样有特异的能力吗?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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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 在教堂中,圣母像已被高举?

  1. 有位朋友认为天主教既表示圣母只是人,只是受造物,她不是神,不是天主, 那麽,为何在天主教堂中,圣母像却被高举,甚至被高举到一个地步是高於天主的? 这令人有错觉,误以为圣母的地位高过上主。何不直接高举神?焦点是否有点放错呢?小弟试答如下。
  2. A)圣母像不会被高举过(天主的)「读经台」和「祭台」

  3. 天主教堂(或称圣堂)有许多种设计,俯瞰之下,有十字型的,有长方型的,有扇型的……,但不论哪种设计, 很难想像圣母像会被高举过(天主的)「读经台」和「祭台」!圣堂内,四方八面的会众座位全都是朝向这两个地方, 以它们为焦点所在,因为我们在读经台宣读「天主的」圣言--圣经,在祭台举行「主的」擘饼礼。
  4. 在弥撒中,宣读主的福音时,神父会高举福音(书),或作福音游行,又向福音(书)献香,群众欢呼「亚肋路亚」, 这一切一切都是向福音表示尊敬; 相不相信饼酒经祝圣後便成为基督的体血,是另一回事,但成圣体圣血时,我们全体下跪(除非场地不许可), 神父亦举扬圣体圣血,让人瞻仰。 由此可见,虽然我们很敬爱圣母,但我们高举的是天主,不是圣母。
  5. 以香港为例,有些以圣母命名的圣堂,其圣母像较为突出也不足为奇,例如: 十字型的中环圣母无原罪主教座堂,圣母像是放在圣堂後方的上端,较为突出,但全部会众的座位却朝着教堂中心位罝的读经台和祭台。 事实上,香港不少以圣母命名的圣堂,其圣母像也常是放在读经台和祭台的侧边(例如:薄扶林露德圣母堂)丶 或圣堂内的侧边(例如:荃湾柴湾角圣母领报堂),圣堂内的後边(参与弥撒时,教友面朝读经台和祭台,却背着圣母像,例如: 红磡圣母堂),有些甚至是在圣堂出面(即举行弥撒以外的地方,但那里仍像该堂的停车场和办事处一样,属於圣堂的范围,例如: 上水基督之母堂)。 「在教堂中,圣母像却被高举,甚至被高举到一个地步是高於天主」大概是出於误会了。
  6. B)节录现代天主教论及圣像的部份文献

  7. 我没看遍全球每一间圣堂,我亦不排除可能有些圣堂由於艺术和历史等理由, 以致其圣母像(这可能已是多个世纪前遗留下来的艺术品或文物)有一个过於突显的位置, 但这个情况(至少)不是现代天主教的取向,也许让我节录几段有关的教会文献,供各位参阅。
  8. 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简称「梵二」)的《礼仪宪章》第124-125号指出: 「在建筑圣殿时,务必注意,使能适合於礼仪行为的执行,以及信友的主动参与。 在圣堂内供奉圣像让信友敬拜的习惯,仍予保持; 但所陈列的数目不可太多,并要有合理的秩序,以免使信众感到困惑,也不致纵容不正确的热忱。」
  9. 《天主教教理》(简称《教理》)第1159-1161号说:「圣像--礼仪用的圣相(icon),所描绘的主要是基督。 圣像无法描绘那无形无象丶深不可知的天主; 但天主子降生成人,开创了图象的新『救恩计画』:昔日,【人们】绝对无法藉着图象来描绘没有形体的天主。 但是现在,祂取了肉躯,使人看得见,而且与人一起生活,我就能够依照可见的天主而描绘出祂的『图象』。 ……藉着他所显露的面容,我们就能瞻仰主的光荣。基督徒的圣相学,是把圣经藉着言语所传达的福音讯息,透过图象描写出来。 图象与言语互相阐明:……。礼仪庆典中的一切标记均与基督有关:天主圣母及其他圣人的圣像也是如此。 圣人的圣像表示基督在众圣者身上受到光荣,并显示出『众多如云的证人』(希12:1)。 他们继续参与世界的救赎,而我们也与他们团结合一,尤其在圣事庆典当中。 通过圣人的圣相,我们的信仰得到启迪,深信依照『天主肖象』被造的人, 最终会转化成为具有『天主的模样』的人,甚至连天使们,也要总归於基督:……」
  10. 《教理》第1192号对「圣像」这课题作出撮要时说:「在我们的圣堂和家中供奉的圣像,是为了激发并滋养我们对基督奥迹的信德。 透过基督的圣像和那些描述祂救恩工程的圣像,我们所钦崇的是基督。 通过荣福天主之母丶天使和圣人的圣像,我们所尊敬的是其所代表的人物。」
  11. 《教理》第1179-1186号讲述圣堂是甚麽,它谈及圣堂内的几个重要地方, 计有祭台丶圣体柜丶放置圣化圣油之处丶主教座位或司铎的座位丶读经台丶圣洗间丶圣水池丶接待忏悔者的地方丶门槛, 可是,却没提及圣母和圣人的像。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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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 澄清「马利亚的位置是否高於耶稣」

(本文的论点曾在圣母系列的多篇拙作中出现过,原本是无必要再刊载出来,本文只想集中回应一个问题: 「马利亚的位置是否高於耶稣」,焦点是很清晰的,刊登出来也许能方便读者,所以才把它登出来。)

  1. 拜读李耀全牧师在2/1/2005「时代论坛」(第905期)第13页的「天主教与基督教都信同一位神?」,文中在介绍圣母经之後说: 「虽然它出自圣经,但却被天主教用作向马利亚祷告,高举之她。 天主教马利亚神学把马利亚放在高於耶稣的位置,……」相信是一个误会罢了,误会是常有的小事,谁也无需介意甚麽。 小弟作为一个天主教徒,想以个人的身份,在此作出小小澄清。
  2. 无疑我们天主教是有圣母经,会向圣母玛利亚祈祷,也很敬爱她,并视她高过天使和世人之上, 不过,我们很清楚只有三位一体的天主才是神,圣母玛利亚只是人丶是天主的受造物而已, 她是在主耶稣之下,我们并不「把马利亚放在高於耶稣的位置」。 也许容我引用梵二文献和天主教的礼仪生活来阐明。
  3. 梵二大公会议的《教会宪章》第53号谈及玛利亚虽然「享有天主圣子之母的崇高任务和殊荣」及蒙受其他恩典,接着就说: 「不过,作为亚当的後裔,她也侧身於需要救援者的行列」(第53号),由此可见天主教视这位需要被耶稣救赎的玛利亚只是人丶不是神。
  4. 《教会宪章》第54号提及玛利亚的位置并不超越主耶稣,它说: 「对於在教会内,於基督之後占有最高的位置而又距我们很近的圣母,……」请留言,圣母是「於基督之後」。 《教会宪章》第66号也明言这位「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的玛利亚,是「在圣子之下」。
  5. 天主教会向圣母玛利亚祈祷,也会敬之以礼,但天主教对圣母(和其他圣人圣女)的敬礼,是远远不及对天主的崇敬。 梵二以前,天主教对天主的敬礼和对圣母的敬礼会用不同的字(拉丁文)来区别,不会混淆 [G12注1] 。 天主教日日举行的弥撒,是向天主表示钦崇和敬拜的大礼,教友若没正当缘故(如: 生病)而故意不参与主日弥撒,是犯十诫,要告解啊! 一般来说,成个小时的主日弥撒,只有两句说话提及圣母,一是请她和天使丶圣人代祷, 二是呼求圣神(即圣灵)助佑我们,能与她和其他圣人,共享永生。 天主教是否将圣母当作天主那样敬拜,自不待言。 对圣母的敬礼只属「热心神工」,纵然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参与,亦不是罪,更不需告解。
  6. 梵二的《教会宪章》第66号论及敬礼圣母的本质和基础时说: 「玛利亚,因为是天主的母亲,参与了基督的奥迹,由於天主圣宠的举拔,她只在圣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笔者按: 请读者留意,如前所言,圣母玛利亚是在圣子以下,她高过的只是其他受造物),所以理当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 其後又明言圣母的敬礼与「对降生的圣言(即基督),对圣父及圣神的钦崇礼, 仍然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特别能促进这项(笔箸按:指对天主的)钦崇礼」。 理由很简单,因为就如一个病入膏肓的人能被治愈,正显出那治好他的医生了得,是那医生的光荣, 同样,有软弱的玛利亚因靠着天主的救恩和助佑,竟可达致圣人的地步, 天主的大能丶光荣丶宏恩丶圣道就更愈发彰显出来,所以教会批准这些对圣母所行的敬礼, 「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礼圣母之际,也认识丶爱慕丶光荣基督,并遵行其诫命」(第66号)。

[G12注1] Cultus Latriae专用於对天主的敬礼,Cultus Hyperduliae专用於对圣母的敬礼,Cultus Duliae专用於对天使和诸圣的敬礼,参奥脱着,王维贤译,《天主教信理神学》上册,台中:光启出版社,再版,1983,第354页。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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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 「等她生了儿子」就代表耶稣诞生後圣母与若瑟同房吗?

  1. 误解者指出玛/太1:25说若瑟「……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有古卷作“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 (和合本),这即表示若瑟直到耶稣出生之前,都没跟玛利亚有夫妻之实,但在耶稣诞生以後,就不是如此了。容小弟回应一下。
  2. 「等」丶「直到」(until,till)等字在圣经中的用法并不意味着在「等丶直到……」之後,会跟之前的情况有所改变,以下只是 其中几个例子(经文取自和合本.新国际版)。
  3. 例一:在预言默西亚/弥赛亚(即基督)得胜的咏/诗110:1说: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until I make your enemies a footstool for your feet.)这里就用上「等」字,它的意思当然不是说默西亚/弥赛亚的仇敌成了祂的脚凳,祂就不再坐在天主的右边了。
  4. 例二:保禄/保罗谈及基督会把自己的王权交於天父,在格/林前15:25说:「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 (For he must reign until he has put all his enemies under his feet.)这里虽用上「等」字,但耶稣的王权在「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也不会完结。
  5. 例三:在玛/太28:20,耶稣叫门徒往训万民後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And surely I am with you always, to the very end of the age)这里用上「直到」,不过,耶稣也不会在世界末日之後不与门徒在一起。
  6. 由此我们可以安心地相信玛/太1:25所说的「等她生了儿子」一语,并不意味圣母生下耶稣之後便与若瑟同房, 其实作者在此想强调的是怀孕生耶稣的是童贞女,这正应验了依/赛7:14「童女产子」的预言; 作者要表达的是耶稣并非出於若瑟,而不是去确定在耶稣诞生後,圣母与若瑟过着一般夫妻的性生活。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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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4 向圣母像鞠躬就是拜圣母吗?

  1. 误解者表示天主教向圣母像(及其他圣人的像)鞠躬,这就证明天主教是「拜」天主般来「拜」圣母及其他圣人了。 让小弟在此回应。
  2. 在不同的情况下或对不同的人,做出同一个动作,能够有不同的意思,以「握手」为例,两个初相识的人握手, 与两个濶别多年的知心好友在异地重逢时握手,就已经很不同了。
  3. 「斟茶」亦然,客人来到家里,我们给他斟茶;结婚当日,新郎新娘也给双方家长斟茶;从前有些中国人向另一个人认错时,也要斟茶。 动作一样,但意义不同。
  4. 「鞠躬」也是如此,小弟读小学和中学时,每一堂上课及下课时,同学们都起立给老师鞠躬,并说:「Good Morning,Sir/Miss」及「Good-Bye,Sir/Miss」; 法官进入和离开法庭时,大家也要起立向他鞠躬,难道同学们和在法庭的人也把老师和法官当作是天主般来「拜」吗? 当然不是!我相信谁都不会这样想,因为对不同的人鞠躬,或在不同的情况下鞠躬,都可以有不同的含意。 同样,向圣母像(及其他圣人的像)鞠躬,谁也无需把它看成是向天主鞠躬般的「拜」。
  5. 其实,那较「鞠躬」还要隆重的「俯首至地,甚至叩拜」(动作也),在圣经中经常出现,人们对不同的人丶在不同的情况都做出这动作, 对天主固然如此(参咏/诗95:6,路5:12),对人丶对显现出来的亡者丶对天使亦然,我们总不会把他们一律看成是在「拜」天主哩,例如: 圣祖若瑟/约瑟的哥哥们俯伏在地向管治全埃及的若瑟/约瑟下拜(创42:6及43:26), 本是要来咒骂以色列的巴郎/巴兰看见上主的使者持刀站在路上时,便低头俯伏在地(户/民22:31), 卢德/路得初见富有而仁慈的波阿次/波阿斯时,也向他伏地叩拜(卢/得2:10),达味/大卫向君王撒乌耳/扫罗伏地下拜(撒上24: 9),撒乌耳/扫罗对那显现给他的撒慕尔/撒母耳也脸伏於地下拜(撒上28:14), 约阿布/约押丶阿希玛兹/亚希玛斯等臣仆向君王伏地叩拜(撒下14:22及18:28), 王子阿贝沙隆/押沙龙和先知纳堂/拿单叩见君王时也俯伏於地(撒下14:33,列/王上1:23), 达味/大卫赞颂上主後叫在场的全会众赞颂天主,全会众便赞颂上主,并向天主和达味一起低头下拜(编/代上29:20), 我想谁也不会认为当时全会众是把达味/大卫当作天主吧! 巴比伦王拿步高/尼布甲尼撒也向达尼尔/但以理伏地下拜(达/但2:46), 达尼尔/但以理在那给他异像的天使面前,也脸面朝地(达/但10:15),……
  6. 别忘记,天主教对圣母的敬礼,在本质上已是远远不及对天主的朝拜哩! 这一点,已在本网页G项的「(G8)圣经都没有封圣的例子,天主教怎麽能这样做? 而且还要敬礼圣母?!」及「(G12)澄清『马利亚的位置是否高於耶稣』」交代过,在此不赘。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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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 向圣像屈身叩拜,并不违反「叩拜」一词的原意

  1. 误解者表示出20:5叫人不可叩拜偶像,原文的『叩拜』有『屈身叩首』的意思,天主教会向圣人的像屈身叩拜,就是违反了圣经的教训。 容小弟在此回应。
  2. 「叩拜」一词有「俯伏在地」或「叩首至地」的意思,是东方民族尊崇对方时的一种最高的敬礼。 以色列人如将这个字用在宗教上,便是对天主这个至高无上的唯一真神的敬礼, 不过,它也能用在人上,以表示对别人的敬意或感恩之情,例如: 出18:7和创33:3就用了出20:5的「叩拜」一词,这两节经文是梅瑟迎接他的岳父米耶特洛时,就「向他下拜」(出18:7), 圣祖雅各伯重遇其兄厄撒乌时,雅各伯七次「伏地叩拜」(创33:3)。
  3. 「叩拜」一词用在天主或人身上时,表面的动作都是一样,但内里的意义却有天渊之别。 天主教对圣人及其圣像屈身叩拜,并非把他们看作另一个神,却是对这些「人」表示尊敬而已, 这样做,并没有违反圣经中「叩拜」一词的意思。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1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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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 是谁「在各各他山上把基督献与永在的父神」?

  1. 《罗马天主教的福音》第244-245页指责天主教说: 「神叫罪人得称为义,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罗3:24)可见天主教却反过来说, 是马利亚『在各各他山上把基督献与永在的父神。』(相关的附注是:Pope Pius XII,Mystici Corporis.)这样的观念对不是来自己圣经。 因为圣经说,是基督『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来9:14)这段文字的言下之意,是说天主教否认基督将自己献给天父, 而改为(只由)马利亚把基督献给天父吧! 但天主教真是这样吗?
  2. 小弟找到上述附注是《基督奥体》通谕第110段,它的确有”on Golgotha to the Eternal Father”的字句,但在同一诵谕第82段却早已说基督在十架上自献给天父,这段文献的英文版如下:
  3. 82. ……And as the Divine Redeemer, when dying on the Cross, offered Himself to the Eternal Father as Head of the whole human race, so "in this clean oblation"[163] He offers to the heavenly Father not only Himself as Head of the Church, but in Himself His mystical MEMBERS also, since He holds them all, even those who are weak and ailing, in His most loving Heart.

  4. 也许是《罗马天主教的福音》的作者看漏了吧!
  5. 天主教信仰一脉相承,《天主教教理》论及「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时,在第606-618段之前的标题就是: 「三丶基督为我们的罪将自己奉献给天父」。
  6. 但 在加尔瓦略山(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下,「圣母将基督献给天父」也是天主教的讲法,它的意思不是将圣母看成救世主, 也不是看作「高过」或「等同」基督的位置,亦不是说基督的救赎有丝毫的不足,要圣母来补充;而是圣母有份奉献。 其实,教会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例子,就如A兄弟献出自己的一生为天主服务(做神父),这固然完全是A君自己的奉献, 但从他的母亲的角度来看,也可以说其母(有份)献出A兄弟(做神父),两者并行不悖。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1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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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7 书评5:《罗马天主教的福音》说天主教把马利亚刻划成救赎主,是误导读者吗?

    A)前言

  1. 麦卡棣(James G. McCarthy)君所写的“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James G. McCarthy,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Eugene, Oregon, 1995. (下称「麦文」)部份内容。吴主光先生及其领导的翻译小组(下称「吴君等人」)把麦文译成中文,名为《罗马天主教的福音》吴主光及翻译小组译,《罗马天主教的福音》,初版,香港:国际种籽出版社,4/2001。(下称「吴译」)。 本文正是回应麦文的吴译的部份内容,本文亦可谓拙作「(G16)是谁『在各各他山上把基督献与永在的父神』?」的长版/详尽版。
  2. 麦文第207-208页(吴译则是第243-244页)「Thers Is Only One Redeemer」 (吴译:「只有一位救主」)标题下的头几段文字,把天主教在圣母方面的看法曲解成以下几点,然後加以指责:
    1. 天主教认为耶稣基督不是唯一的救主。
    2. 天主教否认基督将自己献给天父,而改为马利亚把基督献给天父。
    3. 即使天主教说「基督拯救人类」,也多了一个马利亚别无二致地和基督一起拯救人类,意即天主教认为马利亚单凭她自己, 就与基督平排地丶同样地救赎了世界,她是另一个救主,这就使基督不是「唯一」的救主了。
    4. 天主教不是将马利亚描绘成一个蒙主恩而得救的罪人。
  3. 以下,本人会先指出正确的天主教看法,然後指出麦文和吴译如何乱说天主教的道理。 读者们可以完全不同意本人的看法和天主教在圣母方面的主张,然而,不妨先看清楚麦文和吴译有没有把天主教的道理,曲解成另一个样子。
  4. B)基督新教的相近例子和天主教对圣母的部份看法

  5. 妄顾上文下理,单从人家的说话中抽出一些句子,然後任意解说一番,就可以把原来的意思改成另一个样子, 情况就像我听见基督教朋友说:「我们要热心传福音,抢救灵魂。」之後,若我硬要把它曲解,我一样可以说: 「那基督教徒说自己『救灵魂』,看!他否认了耶稣才是唯一的救主。」
  6. 但幸好,我明白那基督教朋友那句「救灵魂」的真正意思,是在这个「耶稣基督是唯一救主」的意义下讲的,它的意思包括:
    1. 不是说那教徒自己成了救主,其实,那教徒自己都是一个需要被耶稣救赎的人/受造物。
    2. 不是说那教徒凭他自己就有任何力量去「救」灵魂。
    3. 不是说那教徒可以为耶稣基督的救赎,作出任何的增损。
    4. 耶稣基督(祂自己)才独自以其十字架苦难,救赎了世界,祂才是唯一的救主(祂也成是天主与人之间的唯一中保)。
    5. 若说唯一救主耶稣基督及其救恩是「源头/丰富的资源」,则那教徒所参与和所贡献的一切, 都只是从这「源头/丰富的资源」分出去而已,换言之,那教徒是完全从属丶依凭着「耶稣基督是唯一救主」, 在祂这个基础上,才在「救灵魂」一事上有份(或有某种形式的)参与和贡献。
    6. 那教徒及其在「救灵魂」一事上的参与和贡献,本身都不能与耶稣基督及其救赎相提并论,远远不及耶稣基督的。
    7. 那教徒的这份参与和贡献,本身并没有丝毫僭越丶抵触「耶稣基督是唯一救主」。
  7. 正因为那句「救灵魂」的说话,是在「耶稣基督是唯一救主」的意义下讲的,所以它可以讲得通,没违反圣经。
  8. 天主教所有讲论「圣母参与基督的救赎工程」云云的说话,都是与上述那教徒「救灵魂」一样, 完全在「耶稣基督是唯一救主」的意义下讲的;大家只要将前面第5点甲至庚内的「那教徒」三字换上「马利亚」就是。 我现先列举以下少许天主教文献,以资证明(那些有助「证明」的字句,我在它们下面加上间线):
    1. 《天主教教理》第617段:「特伦多大公会议教导说: 『祂那在木架上的极其神圣的苦难,为我们赚得了成义』,并强调基督祭献作为『永远救恩之源』(希5:9)的唯一特色。 而教会在尊崇十字架时,唱道:『万福,十字圣架,唯一的希望!』。」
    2. 《天主教教理》第618段:「(标题)我们参与基督的祭献618 十字架是基督的唯一祭献,基督是『天主与人之间的唯一中保』(弟前2:5)。 但因天主子降生成人,『在某种程度上,与每个人结合在一起』。『圣神给众人提供参加逾越奥迹的可能性,但其方式只有天主知道』。 基督叫自己的门徒们背起他们的十字架跟随祂,因为祂为我们受了苦,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追随祂的足迹。 事实上,祂愿那些首先受惠者也参与祂的赎罪祭献。 此事以最完美的方式在祂的母亲身上完成,她比任何人都更密切地与基督救赎的苦难奥迹相连。十字架以外,没有其他上天之梯。」
    3. 梵二,《教会宪章》第52段: 「童贞玛利亚……由於她儿子的功绩,她在一种优越的方式下获救,并且以一种紧密而不可解除的联系和祂相契, 她享有天主圣子之母的崇高任务和殊荣,并因此而成为圣父特别宠爱的女儿丶圣神的宫殿; 为了这一特殊的恩赐,她远远超出了天上人间所有的一切受造物。不过,作为亚当的後裔,她也侧身於需要救援者的行列……。」
    4. 梵二,《教会宪章》第60段(全段):「照圣保禄的话,我们的中保只有一位: 『因为天主只有一个,在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也只有一个,就是取了人性的基督耶稣,他奉献了自己,为众人做赎价。』(弟前 2:5-6)。玛利亚之为人类慈母的地位,丝毫不遮掩或减削基督为唯一中保的意义,反而显出其力量。 因为荣福童贞对人们所有的任何有益的影响,并非出自一种必然性,而是来自上主的心愿,来自基督的丰富功绩, 依凭基督的中保身份,完全从属於这种身份,并从而吸取其全部力量。 圣母的地位丝毫不妨碍信友和基督间的直接契合,反而促进其实现。」
    5. 梵二,《教会宪章》第61段(全段):「连同天主圣言降生成人,童贞圣母自无始之始便被预定为天主的母亲; 由於天主上智的措施,童贞圣母在人间作了救主的母亲丶祂的特出慷慨伴侣,及上主的谦逊婢女。她怀孕丶生产。 养育了基督,她在圣殿里将基督奉献给圣父,与死於十字架的基督共受痛苦, 以服从丶信德丶希望和炽热的爱情和救主超绝地合作,为重建人灵的超性生命。因此,在圣宠的境界内,圣母是我们的母亲。」
    6. 梵二,《教会宪章》第62段(全段): 「在圣宠的境界里,玛利亚为母亲的这种职分,一直延续不断,从天神来报时她以信德表示同意, 她毫不犹疑地在十字架下坚持此一同意,直到所有被选者获得荣冠的时候。 事实上,她升天以後,犹未放弃她这项救世的职分。而以她频频的转求,继续为我们获取永生的恩惠。 以她的母爱照顾她圣子尚在人生旅途上为困难包围的弟兄们,直到他们被引进幸福的天乡。 因此荣福童贞在教会内被称为保护人丶辅佐者丶援助者丶中保,不过这一点的意思,对基督唯一中保的尊严与能力,并无任何增损。 原来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和降生成人的圣言及救主相提并论,不过正如基督的司铎职可以各种不同方式为圣职人员和信众所分享, 天主的惟一美善实际上也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布於受造物之中,同样的,天主的唯一中保身份, 也不否定在受造物之中由同一源头分出不同形式的合作,而且促使如此合作。 於是教会便不犹豫地公开承认玛利亚的这一从属性的身份; 教会对它也有不断的切身经验,并劝教友珍爱它,为使教友在这慈母的助佑扶持下,和中保而又是救主的相契更形密切。」
  9. C)麦文如何片面引述天主教文献Mystici Corporis?

  10. 麦文第207页在「There Is Only One Redeemer」的标题下写道: 「Scripture is clear in stating that the Lord alone is our redeemer.……God justifies sinners “through the redemption which is in Christ Jesus”(Romans 3:24). The Church’s claim that Mary offered Christ “on Golgotha to the Eternal Father”317 contradicts Scripture. The Bible says that Christ “offered Himself without blemish to God”(Herbrews 9:14, emphasis added).」
  11. 吴译第243-244页把上述的标题译作「只有一位救主」,并将上述指责天主教的说话,译成: 「耶稣基督是我们唯一的救主,这是圣经非常明确记载的。……神叫罪人得称为义,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罗3:24)   可见天主教却反过来说,是马利亚『在各各他山上把基督献与永在的父神。』27这样的观念对不是来自己圣经。 因为圣经说,是基督『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来9:14)
  12. 如此说来,麦文和吴译是说: 天主教否认耶稣基督是我们唯一的救主,否认耶稣基督救赎了世界,却认为救赎世界的是马利亚,马利亚把基督献给天主圣父。
  13. 上述附注317/27,麦文和吴译只写「Pope Pius XII,Mystici Corporis.」, 本人找到它是Mystici Corporis(即《基督奥体》通谕)第110段,它的确有「on Golgotha to the Eternal Father」的字句, 但同一通谕第82段却早已说是「基督」在十架上自献给天父: 「82. ……And as the Divine Redeemer, when dying on the Cross, offered Himself to the Eternal Father as Head of the whole human race, so "in this clean oblation"[163] He offers to the heavenly Father not only Himself as Head of the Church, but in Himself His mystical members also, since He holds them all, even those who are weak and ailing, in His most loving Heart.」
  14. 《基督奥体》通谕第59段也表明「基督」只靠祂一人便救赎了全世界: 「……Samaritans were right in proclaiming Him "Savior of the world;" for indeed He most certainly is to be called the "Savior of all men," even though we must add with Paul: "especially of the faithful," since, before all others, He has purchased with His Blood His members who constitute the Church.……」这段59号清楚指出:「在所有其他人以前」(before all others),基督已以其宝血买回祂教会的成员。换言之,天主教是认为:基督单靠祂自己一人就救赎了众人。
  15. 《基督奥体》通谕中谈及「基督对其新娘——教会的爱」的第106段,大概也可支持天主教是认为: 只有「基督」自己才救赎了人(只有基督的宝血作为代价才把教会「买」回来),以致我们与「基督」(不是与圣母)同死同活, 成了确保得救的必要条件,它(指第106段)说: 「Moreover, Christ proved His love for His spotless Bride not only at the cost of immense labor and constant prayer, but by His sorrows and His sufferings which He willingly and lovingly endured for her sake. "Having loved His own...He loved them unto the end." Indeed it was only at the price of His Blood that He purchased the Church. Let us then follow gladly in the bloodstained footsteps of our King, for this is necessary to ensure our salvation: "For if we have been planted together in the likeness of His Resurrection." and "if we be dead with him, we shall live also with Him."……」
  16. 被麦文经常引用的《天主教教理》,在论及「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时,在第606-618段之前的标题就是: 「三丶基督为我们的罪将自己奉献给天父」。其中的第617段和第618段已在前面第7点甲乙列出,在此不赘。
  17. 麦氏在其《罗马天主教的福音》既能如数家珍般大量引用天主教文献,按理应该不是那麽巧,在他阅读众多文献时, 就刚刚只是看到他要引用出来的那几句句子! 那麽,麦氏应该从文献的上文下理知道天主教是在「耶稣基督是唯一救主」的意义下(请参前面第5点)说 「圣母在加尔瓦略山(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下,将基督献给天父」,这与麦文和吴译所要给人的印象回然不同。 麦氏为何要断章取义地只抽出《基督奥体》通谕中的一句,来误导读者呢?
  18. D)麦文如何片面引述天主教文献Salvifici Doloris 和 吴君等人如何失实地翻译?

  19. 接着,麦文第207页的下一段继续说: 「Similarly, there is no biblical support for the Roman Catholic claim that Mary “with Christ redeemed mankind.” 318 The Church says, speaking of Mary:   In her, the many and intense sufferings were amassed in such an interconnected way that they were not only a proof of her unshakeable faith but also a contribution to the Redemption of all.    …it was on Calvary that Mary’s suffering, beside the suffering of Jesus, reached an intensity which can hardly be imagined from a human point of view but which mysteriously and supernaturally fruitful for the Redemption of the world.   —Salvifici Doloris 319」
  20. 吴译第244页把上述的文字译成:「再者,罗马天主教又宣称『马利亚和基督一起拯救人类』28 (本文作者按:此处译文「马利亚」前面的开引号,在麦文中本是在马利亚之後的,现在吴君等人把它移至马利亚了前; 而此附注28即是麦文的318,吴译指出它是:「Pope Benedict XV,Inter Sodalicia.」),这也是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论到马利亚,天主教教会说:   『由於马利亚里面互相交织着极多和极大的痛苦,不但证明她的信心不会动摇,而且还证明她在救赎人类的工作上有很大的贡献。   ……在各各他山上,马利亚所受的痛苦与耶稣所受的痛苦一样,达到没有人能以想像的极点。 因此产生一种神秘的丶超自然的力量,与耶稣一同拯救世界。』----Salvifici Doloris29)」
  21. 如此说来,麦文和吴译是说:天主教主张马利亚在救赎人类一事上也有她的份儿,而她的参与和贡献, 是与耶稣基督所作的救赎别无二致的,於是,就成了「马利亚和基督一起拯救人类」, 马利亚成了另一个「救赎主」,也就使基督不是「唯一」的救主了。 正因为麦文和吴译说天主教有这些看法,所以麦氏和吴君等人才会在标题上写道/译成:「There Is Only One Redeemer/只有一位救主」, 来反驳他们所曲解的天主教看法,而吴译在下一段自行在马利亚身上加上「救赎主」一词, 亦正反映出吴君等人是这样理解天主教的。
  22. 上述附注319/29,麦文和吴译只写「Pope John Paul II,Salvifici Doloris,no. 25.」, 本人找到它是抄自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的Salvifici Doloris《论得救恩的痛苦》25的第2分段和第3分段。
  23. 但麦文略去了的《论得救恩的痛苦》25的第1分段(现把它抄录於下面第21点),这第1分段说出了大前提,就是: 耶稣「亲自」痛苦地救世,而这就成了「其他分担基督痛苦的人」的「丰富的资源」。 换言之,其他人不是自行成了那资源,那资源是「耶稣基督自己一人」, 其他人都是「从属於祂丶依凭祂的痛苦救世」,才有所贡献,他们的贡献都是在这「唯一救主耶稣基督」的源头分出去而已, 他们并非与耶稣基督没有两样地一起拯救世界。麦文却没有引用第1分段! 情况就像妈妈给儿子说:「你做完功课,就可以看电视。」儿子却对父亲说:「妈妈说我可以看电视。」 略去第一句/前提,意思就相去甚远了。
  24. 现抄出《论得救恩的痛苦》25(标题为:「六 痛苦的福音」)第1至3分段(全段,天主教自己的中译), 让大家看清楚它的上文下理,以便与麦文和吴译对照一下,麦文所引用的字句则在下面加上间线标示:
    1. 第1分段:「基督十字架与复活的见证,传授给教会和人类,一个特别的痛苦福音。赎世主亲自写了这个福音, 尤其是祂以爱来接受自己的痛苦,使人『不至丧亡,反而获得永生』之时。 这个痛苦和祂教训的生命之言,为那些分担基督痛苦的人,即祂的第一代门徒和殉道先烈以及後代追随他们的人,变成了丰富的资源。」
    2. 第2分段:「首先叫人特别安慰的是──也是完全符合史实和福音──在基督的身旁,在最显着的地方, 常有祂的母亲在,她一生中,对痛苦的福音,作了模范的见证。 她有许多和极深的痛苦交织着,不但证明了她不会动摇的信德,也对众人的救赎有所贡献。 事实上,从她和天使私人交谈起,她看到自己做母亲的使命,她的『命运』是要以举世无双的方式分担她儿子的使命。 不久她的使命,在耶稣生在白冷时,在高龄西默盎强调有把利剑要刺透她的心的严重话语中,得以肯定。 更进一层的证实,是由於黑落德残酷的决定所引起,在身无一物,带着忧伤匆匆地逃往埃及的事上。」
    3. 第3分段: 「再者,在她圣子隐藏和公开的生活之後,她必须以敏锐的感觉来参与一些事件,是在加尔瓦略山,除了耶稣的痛苦之外, 圣母的痛苦,到了人不能想像的深度,但那种痛苦是奥迹地和超自然地为世界的救赎有益。 她的走上加尔瓦略山,和她与爱徒一齐站在十字架下,是在她圣子的救世的死亡中,一种特别的分享。 她听到的她圣子唇边所发出的言语,是将痛苦的福音的隆重薪传,为能向整个信徒团体宣报。」
  25. 麦文引用第2分段时还算妥当,但吴君等人却在翻译「but also a contribution to the Redemption of all.」一句时, 就自行加上「很大的」贡献,以收「夸大」之效,此句的吴译是:「而且还证明她在救赎人类的工作上有很大的贡献。」
  26. 至於第3分段,麦文引用时只抄出「中句」,「上句」不引用也算了,但不抄出紧接着的「下句」就更容易有断章取义的效果, 因为「下句」讲明在耶稣救世的死亡中,圣母只是「一种特别的分享」,既是「分享」, 那就不是「等同」或「大过」或「(与耶稣)毫别分别丶平起平坐地参与」(耶稣的救赎),「下句」的原文是:「Her ascent of Calvary and her standing at the foot of the cross together with the beloved disciple were a special sort of sharing in the redeeming of her Son.」 如果将麦文所引用的「中句」,连同「下句」和第1分段一起阅读,更加难以产生麦文和吴译所予人的「天主教认为耶稣基督不是唯一救主, 却多了一个马利亚与基督同样地一起拯救人类」等印象(参前面第2点)。
  27. 此外,在这第3分段,不仅麦文误导读者,吴译可谓「再加一把劲」, 天主教的译本说圣母的痛苦「是奥迹地和超自然地为世界的救赎有益。」请留意,那只是「有益」(fruitful,该句是「……but which mysteriously and supernaturally fruitful for the Redemption of the world.」),不是「必须」(essential)! 断不能因为「为世界的救赎有益」,就夸大地把它(在本质丶功效和意义等方面)「等同」耶稣基督的痛苦救世; 但吴君等人就译成「因此产生一种神秘的丶超自然的力量,与耶稣一同拯救世界。」
  28. E)麦文片面引述天主教的《教会宪章》和吴君等人如何失实地翻译?

  29. 紧接着刚才的《论得救恩的痛苦》25,麦氏继续胡说天主教多了一个马利亚和基督没有两样地一起拯救人类, 麦文第207-208页就继续说:「Here the Church, rather than picturing Mary as a grateful redeemed sinner at the feet of her Savior, protrays her as making "a contribution to the Redemption of all"320 through her own sufferings. In the words of the Second Vatican Council [968]:   She conceived, brought forth, and nourished Christ, she presented him to the Father in the temple, shared her Son's sufferings as he died on the cross. Thus, in a wholly singular way she cooperated by her obedience, faith, hope and burning charity in the work of the Savior in restoring supernatural life to souls. —Second Vatican Council321」
  30. 吴译第244页把上述的文字译成:「在这段话里,天主教教会不是将马利亚描绘成为一个俯伏在主脚前蒙恩得救的罪人, 反而将她刻划成为一位可以用自己受苦的功劳来『为救赎人类作出贡献』30的救赎主。第二次梵蒂岗会议这样说〔968〕:   『她怀孕丶生产丶养育基督,并将基督带到圣殿里奉献给父神。又在基督死於十字架上的时候,分担他的痛苦。 所以她用一种完全异常的方法,以顺丶信德丶希望和炽热的爱情来与救主合作,将超自然的生命重新恢复在人的灵魂里。』 ----第二次梵蒂岗会议31」
  31. 上述附注320/30,麦文和吴译只写「Pope John Paul II,Salvifici Doloris,no. 25.」;〔968〕是《天主教教理》第968段;而附注321/31,麦文和吴译指出它是:「第二次梵蒂岗会议,”Dogmatic Constitution on the Church,"no. 61」。
  32. 首先,吴君等人又再自行加上麦文所没有的词语,今次擅自在第一段文字中加在圣母身上的,是「救赎主」一词; 可见吴译是有意将天主教所说的「圣母在救赎上的贡献」,曲解成与「耶稣的救赎」没有两样,毫无二致。 中文读者若不知就里,就被误导了也不自知。
  33. 其次,麦文指责天主教「不是将马利亚描绘成为一个俯伏在主脚前蒙恩得救的罪人, 反而将她刻划成为一位可以用自己受苦的功劳来『为救赎人类作出贡献』30的救赎主。」 然後引用梵二《教会宪章》第61段来证明他所说非虚。 不过,同一《教会宪章》,在第52段已讲明圣母「作为亚当的後裔,她也侧身於需要救援者的行列」(请参前面第7点丙), 为何作者又妄顾上文下理说「天主教教会不是将马利亚描绘成为一个俯伏在主脚前蒙恩得救的罪人」?
  34. 不仅如此,麦氏又一次片面引述,他引用《教会宪章》第61段来证明天主教是主张「马利亚在救赎人类所作出的贡献」与基督的贡献一样, 但同一宪章第60段和第62段就讲明玛利亚的贡献,都只不过像前面第5点戊己所说的「是来自基督的丰富功绩, 依凭基督的中保身份,完全从属於这种身份,并从而吸取其全部力量。……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和降生成人的圣言及救主相提并论」。 前面第7点丁戊己都已经列出《教会宪章》第60至62段的全文,请读者前去一看,便知究竟。
  35. 有趣的是,麦氏引用《教会宪章》第61段後,还加上《天主教教理》第968段作为参照, 但接紧其後的《天主教教理》第969段第970段也引用《教会宪章》第60段和第62段,到底麦氏是在引用《教会宪章》时, 还是在引用《天主教教理》时,没看上文下理呢? 我有理由相信麦氏是故意片面引述的,因为在麦文212-213页/吴译第250,251,255和257页, 麦氏都有引用过《教会宪章》第60段和第62段(详见下面F项)。
  36. 最後,不仅麦氏在此处忽略了《教会宪章》第60段和第62段,就连引用第61段也能有片面之嫌, 因为第61段的第一句,就可谓点出了圣母在参与救赎工程上的种种,皆因「连同天主圣言降生成人」,换言之, 若要说圣母甚麽甚麽,那都是「她因为降生的成人耶稣基督丶依凭着祂」才会如此如此,圣母及与她相关的道理, 都是在以「唯一救主耶稣基督」的意义下讲的;但第61段的第一句,麦文却没有引用!
  37. F)麦氏如何擅於断章取义?

  38. 麦氏不知道有《教会宪章》第60段和第62段的文句吗?不是!麦氏是知道的,因为在麦文212-213页/吴译第 250,251,255和257页,他都有引用过《教会宪章》第60段和第62段。
  39. 麦氏曲解天主教是主张「马利亚与基督没有两样地救赎人类」时(见前面E项),就只引用《教会宪章》第61段的部份句子, 第60段和第62段就不立即引用,以免读者从整个上文下理,看到天主教讲马利亚参与救赎工程, 原来(马利亚)都只不过「是来自基督的丰富功绩,依凭基督的中保身份,完全从属於这种身份,并从而吸取其全部力量。 ……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和降生成人的圣言及救主相提并论」。
  40. 当麦氏以第61段的部份字句,确立了他对天主教这一点教义的曲解之後, 他才在讨论另一个课题时(例如:马利亚的中保角色)引用第60段, 来支持他对天主教在马利亚中保角色的错误解说,当然,麦氏此时引用第60段也是妄顾上文下理,片面地抽取他认为适合的字句来引述。
  41. 前面我曾举过「妈妈说我可以看电视」的断章取义例子,若拿它来模仿麦氏的做法,或许有助我们明白麦氏的高明剪辑和曲解天主教的手法; 不过,「看电视」的例子只有两句,很短,是很难拿来比喻麦氏的写作,但小弟姑且在下面一试。
  42. 我先当那妈妈已多次说过类似的话,她多次的说话就像天主教的多篇文献,比方,那妈妈在星期一说: 「孩子,你做完功课,就可以看电视。」星期二说:「你先要温书,之後才好去打游戏机。」 星期三说:「你背诵了课文之後,就去公园玩一会儿。」星期四说:「你补完习,便做你喜欢做的。」 星期五说:「所有功课都做好的话,你便去同学家里玩耍啦。」星期六丶日又分别说……。
  43. 我若要把那妈妈描绘成一个过度纵容儿子玩乐的家长,我可以片面引述她的说话,曲解成以下的样子: 读者们啊!这位妈妈经常纵容子女去玩耍,她在某天就说「你……可以看电视」(这是星期一的讲话),她是非常主张孩子玩乐的, 有一次她又说「你……去公园玩」(星期三)。可能有人会很奇怪,作为妈妈,怎会不注重子女的学业? 事实上她也曾表示过:「孩子,你……要温书」(星期二),但是,她更加着紧的是教导子女: 「去打游戏机。」(星期二)「去同学家里玩耍。」(星期五)还叫子女「做你喜欢做的」(星期四)……。 看!这是一个多麽放纵子女的妈妈!
  44. 整篇《教会宪章》(和其他天主教文献)就是这样被麦氏剪成碎块,断开一句句或一截截,供他任意选取某些他合用的字句, 来支持他对天主教的虚假描述。这一招真是高明!小弟拜服!
  45. 纵观麦氏这本《罗马天主教的福音》,可见他经常一边乱说天主教的道理,一边断章(或断句)取义地引述天主教文献, 「乱说」与「引述」互相穿插其中,令读者以为天主教文献的意思,就真的正如他所曲解的一样。
  46. G)结语

  47. 麦文旁徵博引地引用天主教的文献,给人的印象虽然是铁证如山般真实, 但原来那只不过是麦氏断章取义,来证明他所曲解的天主教,就正如他所曲解的一样; 吴译除了翻译失实,更是火上加油,蓄意地把天主教丑化成「并非天主教」的样子。 不知就里的读者,看後信以为真,实不出奇,也诚属不幸;天主教就更加不幸!
  48. 其实,如果天主教真的有错,麦氏和吴君等人只需直接把她的错处忠实地指出就行了,何需断章取义丶加油添酱丶曲解天主教? 愿天主宽恕他们!
  49. 不止今次讨论的圣母道理是如此,在讲论其他天主教道理时,麦文和吴译都经常曲解。大家可以从本人对麦文和吴译的几篇书评见到:
    • (F12)书评1:从弥撒文献看《罗马天主教的福音》译得怎样? http://www.catholicworld.info/sameroot/F.html#F12
    • (D12)书评2:谈「功德」时,《罗马天主教的福音》及其原着能准确地讲解天主教的教义吗? http://www.catholicworld.info/sameroot/D.html#D12
    • (K9)书评3:《罗马天主教的福音》声称作者是前神父,这也成 疑!http://www.catholicworld.info/sameroot/K.html#K9
    • (K10)书评4:《罗马天主教的福音》译得失实 http://www.catholicworld.info/sameroot/K.html#K10

本文首次刊登日期:2019年8月30日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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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8 人都不在世上了,圣母和圣人还怎能为人祈祷?他们又会听到世人的祷告吗?那是交鬼吗?

    A)何谓祈祷?何谓圣人?

  1. 在这里先简单地解释甚麽是祈祷,人与人说话我们叫称之为「交谈」, 人与天主丶或天使丶或天上的圣人圣女说话,就称为「祈祷」,所以,跟天主或圣人祈祷,即是与他们说话。
  2. 现世的信徒直接向天主祈祷(例如:念天主经/主祷文)之馀,也可以向那些在天主怀中享受永生的信徒(即圣人,包括圣母)祈祷(例如: 念圣母经),或请他们为我们代祷,两者并行不悖。
  3. 也简单讲述何谓圣人?《天主教教理》第828条指出宣圣的意思: 「册封一些信徒为圣人,就是隆重地宣布那些信徒曾英勇地修德行,并曾忠於天主的恩宠而生活过。 教会藉此承认在她内的圣德之神的能力,并支持信徒们的望德, 给他们提供圣人作为模范和代祷者。」简言之,圣人就是出类拔萃的忠实信徒。 基督新教没有「圣人」,但会尊称一些基督教人士为「属灵伟人」,我猜想,两者应该不是完全一样,但也会有点雷同之处。
  4. B)人都不在世上了,圣母和圣人还怎能为人祈祷?

  5. 圣母和圣人们都不在世上了,他们怎能为我们向天主祈祷呢?其实答案浅而易见,那就是:因为有永生! 「天主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的天主」(谷/可12:27),忠实的信徒离世後得享永生(参若/约3:16),他们仍是活着, 且在天主的怀抱内生活,保禄/保罗谈到生死问题时就说: 「我渴望求解脱而与基督同在一起」(斐/腓1:23),「更情愿出离肉身,与主同住。」(格/林後5:8)
  6. 各位请勿以为他们要等到世界末日,才能进入天国(跟天主祈祷),主耶稣就对其中一个与祂同钉十架的凶犯说: 「今天你就要与我一同在乐园里。」(路23:43)请留意,主耶稣不是说要等到末日,这凶犯才与祂同在乐园里,而是「今天」--他死去的那天。
  7. 信徒在现世中还会犯罪远离天主,跟天主亦「只是凭信德往来,并非凭目覩」(格後5:7), 但在天国里的圣母和圣人们可谓比我们更接近天主,他们会在天主前祈祷(参阅默/启4:9-11,5:8-10,6:9-10,7:9-12,11:15-18), 那麽,他们为世上的人祈祷,有多难呢? 别说他们,就算我们进入天国之後,按理都经常与天主谈话/祈祷啦, 如果(在天国的)我们见到自己(在世上的)子女和朋友遇上困难,大概都会为他们祈祷吧!
  8. 如果有人基於默示录/启示录只记载在天国里的长老和殉道者会祈祷,却没提及他们会为世上的人祈祷, 以此来反对「天主教相信圣母和圣人为世人代祷」, 那麽,基於同一的标准(参路6:31),小弟就难以明白,人们怎麽可以把一些圣经字句印在T-shirt上? 因为申6:4-9只叫人把天主的话「系在你的手上,当作标记; 悬在额上,当作徽号;刻在你住宅的门框上和门扇上」(8-9节),当中却没提及过「T-shirt」。 (详参本网站A项的拙作「(A15)唯独圣经?(1):圣经没有明言的,就不能算数吗?」)
  9. C)圣母和圣人们活在天上,那麽就会听到世上的人的祷告吗?

  10. 天主教「肯定他们会听到(世上的人的祷告)」。
  11. 按小弟个人的愚见,默示录/启示录可以支持天主教这个看法,若望/约翰被提於天国里去(默/启4:1-2), 之後,在羔羊开启第六个印时,他仍能看到和听到「世上的君王丶首长军长……都隐藏在洞穴和山岭的岩石中,向山岭的岩石说: 『倒在我们身上,遮盖我们罢!……』」(参阅默/启6:12-17)。
  12. 身在天国里仍能知道地上之事(包括看到和听到世上的人的言行)的其他例子, 我看至少还有默/启11:3-13(两位见证人做先知的经历),13:1-8(从海里上来一只兽,世上有些人朝拜那兽和大龙), 18:9-19(巴比伦灭亡,地上诸王和商人船员都哀悼她)。
  13. D)与已不在世上的圣母和圣人们谈话,那是交鬼吗?

  14. 「交鬼」的意思通常有以下两种:一是指坊间迷信行为的通灵丶问米丶占卜丶施行法术等等, 使世上的人与一个已不在世上的人的灵魂谈话,二是世上的人与魔鬼(亦即撒殚,败坏的天使)沟通丶交谈。
  15. 从上面的B和C得知,「世上的人向圣母丶圣人祈祷(或请他们向天主代祷)」是丝毫没有通灵丶问米丶占卜丶施行法术等迷信行为的成份, 故此不属於第一个意思;而圣母和圣人们是信耶稣得永生丶在天主前活着的人,不是撒殚,所以,也不属於第二个意思。 换言之,「世上的人向圣母丶圣人祈祷(或请他们向天主代祷)」不是交鬼。
  16. 其实,主耶稣在山上也曾与已经不在人世的梅瑟/摩西和厄里亚/以利亚谈话(参玛/太17:3,谷/可9:4,路9:30-31), 足见「世上的人与已经不在世上的人谈话(或祈祷——如上所言,简单来说,祈祷即谈话)」并非不可能发生和不可以进行; 此外,即使梅瑟/摩西和厄里亚/以利亚是超自然地「显现」出来, 我们也不觉得有人认为主耶稣是在交鬼(不论是上述两种交鬼意思中的任何一种), 倒会如实地说主耶稣与梅瑟/摩西和厄里亚/以利亚谈话,或说与主耶稣谈话的是梅瑟/摩西和厄里亚/以利亚, 故此,把「世上的人向圣母丶圣人祈祷(或请他们向天主代祷)」当作交鬼,是个误会吧!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20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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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9 天主教怎麽对圣母玛利亚大加赞许?她又不是神,只是个母亲而已哩!

  1. 天主教确实是十分赞扬和称许圣母玛利亚,而且对她敬爱有加, 但天主教也清楚指出这位需要被主耶稣救赎的玛利亚只是人丶不是神 [G19注1], 她是在主耶稣之下 [G19注2], 从属於主耶稣 [G19注3], 天主教对圣母的敬礼,亦远远不及对天主的崇敬 [G19注4] ……; 这些内容已在本网页G项多篇文章解说过——尤见於「(G8)圣经都没有封圣的例子,天主教怎麽能这样做? 而且还要敬礼圣母?!」及「(G12)澄清『马利亚的位置是否高於耶稣』」——在此不赘。
  2. 圣母玛利亚的确是个母亲,但不是普通的母亲,而是非常特别的母亲; 天主教对这位母亲大加赞许,管见认为,至少可以有以下几个理由支持。
  3. 甲)因为圣经对玛利亚称扬有加

  4. 在圣经时代,已有人对圣母玛利亚作出尊敬和称颂,例如:
  5. 天使加俾额尔/加百列给玛利亚预报救主耶稣要在她怀中降生时,这位前来传达天主说话的天使就称她「万福! 充满恩宠者/蒙大恩的女子」(路1:28); 有中希圣经逐字对照的基督教网站,其圣经注释就指出这句的「意思是『你这接受丰满恩典』,而不是『你要施出丰盛的恩典』。」 [G19注5] 那麽,如果我们问圣母「蒙大恩」是「大」到哪个地步?答案不就是「充满恩宠」了吗?
  6. 依撒伯尔/伊沙莉伯在「充满了圣神」(路1:41)的状态下说: 「在女人中你(笔者按:指圣母)是蒙祝福的」(路1:42), 又说这位「信了由上主传於她的话必要完成的」玛利亚「是有福的」(路1:45), 并因「吾主的母亲驾临我这里」而感到荣幸(路1:43)。
  7. 亦有个妇人高声向主耶稣赞扬圣母说: 「怀过你的胎,及你所吮吸过的乳房,是有福的!」(路11:27)接着, 主耶稣立即进一步肯定圣母的崇高地位,祂指出玛利亚的伟大, 不仅在於生育了祂,更在於圣母承行了天主的旨意,祂说: 「可是那听天主的话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路11:28)的确, 天父的计划是派遣圣子降生成人来救赎世界(这是基督徒所相信的),而圣母就不仅相信件大事, 还在明知「按人性来说是没有可能在自己未婚之身内发生」的情况下,相信天主能使它发生, 并冒着被人视为可耻和被人用石头砸死的危险(因为成了「未婚妈妈」,参申22:23-24),听从了天主的话, 承行了天主的旨意,作了主耶稣的母亲,有份使「这件很重要的大事」 [G19注6]。 出现, 亦因此参与了天主的救世工程(参路1:38),如此,世上没有一个受造物能像圣母那样与主耶稣有这样的亲密关系和同在, 世上也没有一个受造物能像圣母那样在救赎工程上有这样的参与和位置!
  8. 然而,这位有「吾主的母亲」(路1:43)崇高身份丶却一心「尊主为大」(路1:46)的玛利亚, 对天主就自称为有奴隶之意丶没有自主权的「婢女/使女」(路1:38,路1:48) [G19注7], 并以无德无能丶甚麽都没有的「卑微」(路1:48)来形容自己 [G19注8], 天主教赞许圣母, 不仅跟随了圣经(见上几段),而且应验了圣经的说话,就是主耶稣应许说: 「凡贬抑自己的,必被高举。」 (玛/太23:12,路14:11,路18:14)受古今中外教会传颂的着名圣经诗歌《圣母赞主曲》/《尊主颂》(路1:46-55), 当中也有一句「今後万世万代都要称我(笔者按:指玛利亚)有福」(路1:48),真的,「『天主拒绝骄傲人,却赏赐恩宠於谦逊人。』」(雅4:6)
  9. 乙)因为圣母是信徒的卓越模范

  10. 玛利亚有许多值得我们效法的芳表,历代教会人士对此已有多不胜数的论述; 现在,单是从我以下转载的一篇基督教神学家文章,圣母的好榜样就已可见一斑, 而且,单是当中第七点「献身给神,愿照主的旨意成全」,小弟不才,自愧学了至少30年,仍是望尘莫及圣母那样的境地。
  11. 由那位对天主教误解颇深丶并曾撰文指斥天主教的陈终道牧师所创办的《金灯台》, 其网站所载的其中一篇「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作者东南亚圣道神学院荣誉院长黄彼得牧师(Rev. Peter Wongso)以「蒙大恩的女子」为题(经文:路1:26-38),说: 「基督降生在新约中是很重要的大事,在圣诞中与神同工的马利亚,是个蒙大恩的女子,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有不少重要的功课是值得思想的。
    1. 她是自洁自守的女子(1:27)。经已许配给约瑟,但仍是童女。
    2. 得主的同在(1:28)。即尊主为大,与主交通。
    3. 思想敏捷(1:29)。反应快,对事加以思考後,而作决定。
    4. 细心听话。对天使所说的要紧的话句句听进去(1:30-33,35-37)。
    5. 勇敢发问(1:34)。对不明白的真理,信息,问个清楚,而不含糊过去。
    6. 接受圣灵的工作(1:35)。让圣灵的能力运行在自己身上怀孕。
    7. 献身给神,愿照主的旨意成全(1:38)。
    8. 对今日信徒的教训:
      1. 神作工,需人的合作。
      2. 神找纯洁的人。
      3. 神要有思想的人。
      4. 神要细心听话的人。
      5. 神要献身成就神旨的人。」
  12. 丙)因为圣母出类拔萃

  13. 某些基督教前辈,例如:马礼逊丶宋尚节丶戴德生等,也享有「属灵伟人」的美誉; 某些有影响力的牧者,例如:杨牧谷丶唐崇荣丶葛培理等,也受到许多信徒推崇和敬爱; 就连那位「在基督教内是一个极具争议」的吴主光牧师,也被他不少支持者尊称为「主光哥」, 那麽,更何况这位被历代信徒奉为模范丶在救赎工程上有着其他受造物无与伦比的参与丶 跟主耶稣有着其他受造物不可企及的亲密关系和同在丶在圣经中受到多方的颂扬丶 被那传达天主说话的天使誉为「充满恩宠/蒙大恩」的圣母玛利亚呢?
  14. 单是为了跟随圣经,天主教就已有充足的理由,对圣母大加赞许了。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20年10月10日

参梵二,《教会宪章》,第53号。

参梵二,《教会宪章》,第66号。

参梵二,《教会宪章》,第62号。

参梵二,《教会宪章》,第66号。

「信望爱圣经工具v1.2」网站,https://bible.fhl.net/NUI/#/bible/Lu/1/28。

黄彼得牧师(Rev. Peter Wongso)着,「蒙大恩的女子」,「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金灯台网站,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id=1980-065。

参苏颖睿着,「第一首圣诞诗」,中国基督教播道会总会网页,https://www.efcc.org.hk/Articles/view/2874#.X366AdAzZPY。

参苏颖睿着,「第一首圣诞诗」,中国基督教播道会总会网页,https://www.efcc.org.hk/Articles/view/2874#.X366AdAzZ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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