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弟兄姊妹的分享

I1 不要盲從附和一些人說天主教是異端
I2 介紹一些基督新教的宗派
I3 基督新教的不同宗派怎樣看洗禮
I4 我對天主教之認識
I5 天主教的“合一教理”
I6 天主教與基督教對歌白尼、加里略之態度
I7 遲來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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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 不要盲從附和一些人說天主教是異端

(本文的作者大黃傻貓GARFIELD,自小返聖公會學校,信主後在浸信教會受浸,一直是浸信會會友,現在教主日學。承蒙允許刊 載此文,特此鳴謝!)

  1. 如果一路以來,有人不斷告訴你天主教是「異端」,或者說天主教徒鼓勵人拜聖母、教皇無誤等,我以一個信了十多年福音派(浸信會) 信徒的身份告訴大家,就算你不認同天主教,也不要參與這個用謊言和誣蔑說話攻擊其他人的卑鄙污穢行動。
  2. 比如大家都知道摩門教是天主教和新教都公認的異端,大家會不會捏造謊言,說他們摩門教內部是「亂倫」、「殺人作獻祭」(以上全部 是假設)﹖不會的,無論我們如何看對方,誠實的基督徒對于他們的批評必須基於事實。
  3. 但是,我在不少批評天主教的網頁裡看到的所謂「天主教」,大部份的指控都是基於誤解。比如,這個http: //www.geocities.com/hk5760,對天主教的指控大部份資料不過是不加查究的轉載。網頁負責人的做法 很不負責任,也把大部份新教徒 陷於不義,也誤導人以為所有新教徒都是如此看天主教。另外一個onchristianity.tripod.com的資料同樣是偏見的。
  4. 我發現,新教徒裡面的,極其量是承認和天主教在教義上有分歧,但是分歧不是大得如這些網頁所宣稱的。例如梁家麟博士、羅錫為牧師 都不把天主教視為異端。就 連更新資源出的《信徒疑惑四百問》,都不把天主教視為異端,說「我們無權將主內同一信仰的弟兄當成敵基督」。世界信義會聯會 (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www.lwf.org),聖公會、世界改革宗聯會(World Alliance of Reformed Churches,www.warc.ch)也積極和天主教對話。
  5. 我以上所說的網頁,所達到的目的,不是宣揚福音,而是「醜化」了福音派、醜化了新教,也誤導人。這類網頁的立場完全不代表基督 教。這個網頁和一些和它類似 的網頁的效果,不過是告訴人,「基督教」(這個網頁網主心裡面的基督教)是個用謊言打擊異見、反文化、對一切流行事物「疑神疑鬼」的怪 胎。

一些新教(基督教)裡面對天主教的評論:

  1. 梁家麟博士(宣道會)﹕反對把天主教稱為異端,認為只是教義上分歧多,以至未能和其他新教宗派合一《信仰答客問==基道書樓》 (新教間宗派也是因為教義不同而繼續分開)。同樣在他的著作《基督教史略》(更新資源)也有相同說法。
  2. 梅智理博士(浸信會,香港浸神教授)﹕在著作《豐盛的敬拜》,把天主教的彌撒和各宗派的敬拜(東正教、聖公會等)比較,列為六大 崇拜瑰寶。
  3. 羅慶才博士(浸信會,香港浸神教授﹐現在美國進修)﹕在《聖經無誤的再思》出文(韓大輝編,Emmanual Community)和天主教神學家同等交流神學。Emmanuel Community是天主教出版團體。
  4. 信義宗(Lutheran)﹕LWF(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和天主教簽署「因信成義」聯合聲明,雖然信義宗內部不是所有人認為聲明是理想的,但是願意繼續為和解努力。連最保 守的美國密蘇理州路德會(香港路德會的差會),Lutheran Church Missouri Synod(LCMS)也稱呼天主教徒為Fellow Christians。
  5. 浸信會神學者刑偉林博士稱呼天主教神職為「同工」(《浸信會的信仰根源和特色》的序言,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出版)。
  6. Scott Hahn﹕改革宗Presbyterian牧師,在美國頂尖福音派基督教神學院Gordon-Conwell 的博士學位,和妻子雙雙由新教改投天主教。
  7. 羅錫為牧師的書,《剖析異端邪教》(道聲出版,第四版)也沒有把天主教列為異端。
  8. 有位弟兄批評我,作為基督徒,何必要如此「賣力」的維護天主教?我做的不是維護天主教,而是維護新教(基督教)的名聲。香港的基 督徒,因為有個別的在網上惡意用謊言攻擊天主教的行為,已經令其他基督徒名聲敗壞。
  9. 在新教、天主教和非基督徒中,這些人的言行已經使基督徒等同是用壓制、欺騙、謊言、征討手段、散佈宗教仇恨來宣揚宗教的「原教旨 主義分子」、「十字軍」。
  10. 「使人和睦的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就算你不認同天主教,也請用誠實、和平的方法去做﹕do it with integrity and humility. How foolish I've been in attacking the faith of Roman Catholics with the same kind of blind arrogance exhibited by some Chinese pastors with family name吳。as Bible Christians, and admit that we have never been able to take Catholics seriously as fellow-believers,mostly because we have never allowed ourselves to be exposed to a sustained presentation of the biblical basis for Catholic beliefs. Nor had we give Roman Catholics a fair chance to defend and explain for themselves.
  11. 我們選擇相信抹黑天主教的說話,也害怕替他們講句公道說話,因為就是害怕那些惡意攻擊天主教的「原教旨主義者」的非理性壓力、害 怕一旦說了些對天主教和善的話,就被他們「原教旨主義者」攻擊。
  12. 記住﹕「原教旨主義者」沒有權利代表你,也沒有權利代表你去攻擊天主教。如果你們不贊同他們對天主教的攻擊,just speak up。不要對他們的行為沉默,更加不要和他們同流合污,以免敗壞了基督教的名聲。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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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 介紹一些基督新教的宗派

(本文的作者大黃傻貓GARFIELD,自小返聖公會學校,信主後在浸信教會受浸,一直是浸信會會友,現在教主日學。承蒙允許刊 載此文,特此鳴謝!)

  1. 基督教,按香港通俗的說法,其實指新教或者更正教(Protestantism),而當中包括了一些十六世紀反抗羅馬教廷的國家 教會、後來的福音派和靈恩派,以及一些脫離傳統宗派的獨立教會(例如平安福音堂、追隨中國著名信徒倪柝聲路線的香港教會、香港神的教會 等)。新統計,自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以來,全球有二萬個宗派。
  2. 大體來說,新教,Protestants,其實最早是只有馬丁路德(MartinLuther)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 (Reformation)運動產生的群體。他們又名抗議宗,或者名抗羅宗,天主教的書教「誓反教」。這個運動很快席捲歐洲。馬丁路德其 追隨者發展的宗 派,主要代表是「信義宗」(又叫路德會,Lutheran,雖然路德本人不想他們用這個稱呼,「信義宗」是華人給的名字,很貼切)。香港 有信義宗聯會和香港路德會。另外禮賢會(Rheinish)、崇真會也是「信義宗」信仰。
  3. 後來,瑞士宗教改革家慈運理(UlrichZwengli)倡導。他原本也想和路德合作,但是路德不讚同慈運理更激進的改革,而 且在聖餐理解上面分歧很大。結果兩人分道揚鑣。後來改革宗(ReformedChurch),是由加爾文(JohnCalvin)承繼慈 運理路線發展的。在香港比較少。他們以長老會為主(Presbyterians),或者稱荷蘭改革教會(Reformed Church of Netherlands)。今日他們的世界聯合會World Alliance of Reformed Churches WARC(www.warc.ch)正和天主教、信義宗對話,尋求了解。
  4. 還有差不多時期的循道宗(Methodist),大家在灣仔看見的「紅磚屋」就是他們香港一個大堂會。這個是英國的約翰衛斯理發 展的。
  5. 安格拉甘(Anglican Church),或者Episcopal Church,又稱聖公會,是英國國教,大致保留很多天主教的傳統,路線比較接近信義宗、和天主教。
  6. 信義宗、聖公會和天主教因為禮儀多,屬于禮儀教會(Liturgical Church),其他教會把崇拜禮儀簡化,是非禮儀教會。
  7. 有些區分以他們作為「信條教會」(Confession),指那些以信經(Creeds)為信仰告白的教會,羅馬天主教、信義 宗、改革宗、聖公會、循道會都是「信條教會」。在美國發展的成為「宗派」,例如長老會、浸信會、宣道會。華人習慣不把兩者區分,通稱為 「宗派」。
  8. 至于,浸信宗起源說法比較多,比較多人認同的說法,是他們起源自英國的分離派和清教徒。而他們對于浸禮的觀念很受宗教改革時期的 「重浸派」影響。
  9. 福音派(Evangelicals)是比較後來的發展,香港有宣道會、中華基督教會、播道會、中國佈道會等。當然,靈恩運動 (Pentecostal Movement)是更加後期。
  10. 浸信宗是筆者所屬于的宗派,我比較熟識,和其他宗派很不同,主要因為她重視堂會獨立自治,沒有所謂宗派總會去決定所有浸信會的信 仰觀點路線,崇尚自由。而教會體制屬于會友和教會領袖共治,民主體制。他們是自由教會,Free Church,不太注重教制,內分不同派別。例如美國(浸信宗發揚光大之的)美北代表是American Baptists,比較開明。美南(主要代表是Southern Baptists Convention)屬于保守。
  11. 由于美國主張政教分離、宗教自由,所以很多其他的基督教會分出來。香港很多基督教(新教)都是北美州,特別是美國福音派宣教士建 立的。
  12. 中華基督教會背景比較特殊,她是由巴陵會、公理會、倫敦會、長老會及宣道會等十一個宗派中國的差會組成。組成原因是因為二十世紀 初,中國因為五四運動掀起了反教運動,基督教被指為洋教,為了擺脫洋教的名字,而且支持中國教會的「自治、自養、自傳」(「三自」並非共 產黨的發明),教 會需要「本色化」,在一九二七年第一屆中華基督教會總議會在上海聖瑪利亞女校舉行,出席代表八十八人,其中中國代表六十六人,西國宣教士 廿二人,正式代表 十一個宗派,五十三個區會。便奠定了中華基督教會合一組織之基礎。本會組織採四級制:即全國之「總議會」,省級行政區性之「大會」(或稱 協會),地區性之「區會」,及基層之「堂會」。(參考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網頁)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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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3 基督新教的不同宗派怎樣看洗禮

(本文的作者大黃傻貓GARFIELD,自小返聖公會學校,信主後在浸信教會受浸,一直是浸信會會友,現在教主日學。 承蒙允許刊載此文,特此鳴謝!)

  1. 今次介紹的,是基督教(以香港通俗的說法,包括新教、改革教、福音派等)如何看一些宗教禮儀。
  2. 天主教朋友都聽過,「基督教」只有兩個聖禮或者禮儀,就是「洗禮」(或稱聖洗,浸信派稱為「浸禮」,Baptism)和「主餐」 (Holy Communion,The Lord's Supper,聖餐禮,天主教和聖公會稱Eucharist)。

A)浸禮/聖洗/洗禮(Baptism)

  1. 很多所謂「基督教」書(相信主要是福音派)普遍宣稱「基督教」的Baptism是指「信而受洗」,只有象徵意義。
  2. 其實,信義宗和聖公會對「聖洗」保留了很多和羅馬天主教相似的特色,甚至儀式也很相似。
  3. 「聖洗」方面,信義宗、荷蘭改革宗、長老會、聖公會、循道宗都接受嬰兒洗禮,認為除了象徵意義,也包括神的工作。 部份宗派如信義宗也信嬰孩是有「信」的。 他們也認為在洗禮裡面,神有特別的工作,具有恩典和拯救的功能,並且是舊約嬰孩出生後行割禮歸入神家而在新約的表記。 篇幅所限,我不能多介紹。
  4. 福音派(主要浸信派)因為覺得嬰孩是有「信」的說法不合理,乃排拒之。 他們認為,受浸/洗者要清楚信仰和得救,是需要一個清楚意志、能夠理性的認識信仰, 主動並且公開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救主(稱為決志)才可以受水禮,他們稱為 believer's baptism,信而受浸(為什麼不是叫「洗」,以下解釋)而稱嬰兒洗禮為 pedobaptist。
  5. 中世紀以來,很多嬰兒洗禮者其實是一出生就受洗,卻未必一定有好好的教會栽培和信仰成長, 到長大後他們可能信得不真、不深,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信主。 主張信而受浸這就覺得他們嬰孩時的「洗」不代表有效,而認為一個人要自己清楚信仰得救,才可以解釋浸禮。 在香港的浸信會,部份如果遇到有教徒加入而他/她是接受嬰兒洗禮的,就算行了堅信禮,也要求他們「重浸」。
  6. 「重浸」是個非常敏感的字眼,特別在改革教會運動時期,「重浸派」(Anabaptists)被各方目為異端。 他們受所有其他宗派,包括信義宗、荷蘭改革宗(加爾文派)、羅馬天主教、聖公會等行嬰兒洗禮的宗派所排擠和迫害, 把他們趕走,甚至殺害。 「重浸派」是誣蔑的字眼,其實他們要求是成年浸,認為聖經沒有提嬰兒洗禮。 同時,他們主張和平抗戰,不反抗(non-resistiance)。 但是,他們一些觀點,特別關於浸禮的看法,對後來的浸禮宗有深遠影響。 後來的部份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落腳,成為後來的門諾會(Mennonites)。

B)「重浸派」的一些領導人物

  1. Michael Sattler-
    最初他因為擁護路德的信仰路線,先逃離奧地利逃避擁護天主教的奧地利大帝的迫害。 他到了瑞士蘇黎世,卻因為他領導主持「重浸者」的聚會,不容於慈運理(Zwengli)又離開瑞士,到了德國,信義宗的大本營,在Rottenburg住。 他為「主張重浸者」起草SchleitheimConfession,之後被德國當局拘捕。 在1527年5月20日,Sattler被人用最殘忍的刑罰處決﹕先割了舌頭,跟住用火紅的鐵鉗把他身體的肉撕下來,最後用火燒成灰。。。

    Sattler妻子八天後被處死,她被人給了她「第三次浸」﹕嬰兒時候一次,重浸一次,而最後是她被綁在Neckar River 木柱上,等河水漲,把她活活「浸」死。(http://www.mainstreambaptists.org/sattler.htm

  2. Balthasare Hubmaier
    --唯一可以(有命)完成博士學位的「主張重浸者」,他認為浸禮是一個表徵和記號(sign and symbol),代表人決意終生持守對主的信和對復活的盼望。其實, 他主要是質疑嬰兒洗禮的意義。"The meaning of this sign and symbol (baptism), the pledge of faith until death, in hope of the resurrection of life to come, is to be considered more than a sign. This meaning has nothing to do with babes, therefore infant Baptism is without validity. In baptism one pledges himself to God, in the supper to his neighbor." (Vedder, Balthasar Hubmaier, p. 108.)

    瑞士改教家慈運理(Ulrich Zwengli)仍然堅持嬰兒洗禮,Balthasare Hubmaier為文力抗,他認為浸禮是代表信徒出自無虧的良知,主動接受基督去歸信神,而且需要透過他對信仰的了解, 確信一位恩慈的神透過耶穌基督的死 和復活救贖他。。。

    "Every devout Christian who permits himself to be baptized with water should beforehand have a good conscience toward God through a complete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d of God, that is, that knows and is sure that he has a gracious, kindly God, through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 . . . Then afterwards follows water baptism; not that through it the soul is cleansed, but the "yes" [of] a good conscience toward God, previously given inwardly by faith." (Balthasar Hubmaier: Schriften, pp. 136-37).

    Balthasar Hubmaier後來在March 10, 1528, 在維也納被綁在木柱上面燒死,他妻子就被淹死在多河。

C)浸信宗源起

  1. 英國劍橋畢業生史邁德(John Smyth)領導一群爭取宗教改革的信徒從英國聖公會出來。 史邁德受阿姆斯特丹「重浸派」(門諾派)影響,接受了他們反對嬰兒聖洗的觀點。 史邁德先給自己施浸,把水由頭倒到全身。1609年,他在荷蘭成立了世界上第一間浸信會。
  2. 另外一位平信徒赫爾維(Thomas Helwys)沒有跟隨史邁德領導,他在1611回英國,在英格蘭建立浸信教會。 當時,他們只是要求信徒「信而受浸」,卻沒有明確要求是全身沒入水裡面浸。
  3. 後來,十七世紀另外一群信徒在倫敦組織另外一個獨立的浸信教會,他們接受全身沒入水裡面浸的形式, 他們在1644年出版了「第一倫敦認信文」,表明幾點﹕(一)浸禮是全身沒入水裡面浸,
  4. 而且是重要的;(二)浸禮只是給公開認信的個人
    而自1644年,差不多所有浸信會都引用羅馬書六3-5作為浸禮象徵意義的聖經基礎。
  5. 初期,因為浸信會堅持浸禮是全身沒入水裡面浸,曾經受到不少壓力、誤會,以敬虔聞名的牧師白李察(Richard Baxter)也曾經不公允的指責,譭謗他們要人在英國的嚴冬下要人浸,違反聖經「不可殺人」的誡命,又譭謗倫敦浸信會要婦女脫衣服浸。 這些指控都被反駁了。倫敦浸信會說「施浸者和受浸者都是穿上了便服的」。

D)浸信宗(Baptist)的「信而受浸」

  1. 要認識紹浸信宗「信而受浸」信仰,最好是參觀我們的教會禮堂。 香港的比較歷史悠久的浸信會,如香港浸信教會(又名堅浸,因為在堅道,天主教香港區的座堂好像在不遠)、 尖沙嘴浸信會、浸信會神學院、九龍城浸信會的禮堂,設計是,在禮堂中央上方安置了十字架,代表我們相信「基督是主」, 而行浸禮的浸池就正在十字架之下,代表浸信宗注重每一個會友必須是「信而受浸」, 並尊照以弗所書/厄弗所書/Ephesians四5的「一主、一信、一浸」的要義。
  2. 【基督教聖經和合本】-「浸/神版--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浸,」
  3. 【天主教聖經】--「因為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希望一樣。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
  4. 浸信宗認為,Baptism原本的字Baptizo是解全身沒入水裡面,所以堅持要用immersion,而不是灑水禮。 甚至因為這個緣故,浸信宗在華語教會出版的聖經也把所有“洗”字改為“浸”字。 大家比較香港聖經公會和其他出版的【和合本】(Union Version)聖經和浸信會出版社的聖經, 出來“洗”字改為“浸”字、“上帝”改為“神”字外,和其他基督教聖經所有字一樣。
  5. 浸信宗認為,全身沒入水裡面的浸禮,是生動和形象化的表達了浸禮的象徵意義,浸信宗認為, 浸禮的儀式反映出基督徒生命有份於基督的死和復活,是向舊生命死而向新生命活, 其沒入水代表和基督同死、同埋葬,而出水乃代表和將來復活的盼望。這個是根據羅馬書六3-5的說法。 同時,我們相信施浸約翰(John the Baptist)為主耶穌施浸,是全身浸的。
  6. 【基督教聖經和合本】-浸/神版--「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嗎? 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7. 【天主教聖經】--「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 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 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已與祂結合,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
  8. 同時,浸信宗堅信,唯有真心信主的人才應該受浸。這些人必須本身信主,並且在眾人面前承認「基督是主」。 把浸禮比喻和主耶穌同死、同埋葬、同復活,而復活的象徵,使浸信宗相信, 浸禮復活的象徵只可以給曾經歷基督在他們生命中彰顯復活大能,而又願意為這個經歷作見證的人。 我們相信,浸禮只能夠行在和主基督一同復活的人身上(林前/格前三1)。
  9. 同時,浸信會也認為,個人決志、公開認信基督,是使他歸入普世教會、歸入基督無形的身體, 而浸禮作為外在表記,是使受浸者歸入地方教會、有形的基督身體裡面,所有浸信會也把浸禮作為收納信徒如地方信仰群體的儀式。

接受浸禮前有不少準備和做法

  1. 因為浸信宗堅持「信而受浸」,也堅持浸禮的方式乃全身沒入水中,所以,受浸者接受浸禮前有不少準備和做法。
  2. 步驟一﹕未信的參加慕道班,聽福音,學道。
  3. 步驟二﹕剛剛決志信主的參加初信栽培班,學習信仰知識,接受栽培,學習信徒生活,例如祈禱、靈修、讀經, 鼓勵他們參加教會聚會、團契(Fellowship),崇拜。
  4. 步驟三﹕聚會了一定的日子,而經過觀察,導師會鼓勵人報名受浸,或者他也可以自己報名,參加一個為期八到十個星期的受浸預備班, 每課約一小時,一定是由教會牧者(pastor)、傳道人(preacher)或者加執事(deacons)教,浸信會有標準的課程的, 課程完成後要寫一篇得救見證(不要太長,因為在浸禮那天要讀出來)。
  5. 步驟四﹕學員完成受浸預備班,出席要有75%以上,個別教會或者有不同要求,但是肯定缺席太多就不可以「畢業」。 完成學員會接受「查問信德」,由教會牧者(pastor)、傳道人(preacher)或者加執事(deacons)一起個別面見預備受浸者, 會仔細查問他是否真的清楚信仰、加入教會的會友責任等。
  6. 步驟五﹕成功通過「查問信德」後(即有可能不通過),便簽一份「會友志願書」, 承諾願意在受浸後靠主盡基督徒的義務(讀經、祈禱、靈修、讀屬靈書)、經常參加教會聚會(如﹕主日學、團契、祈禱會)、 盡力以禱告和奉獻支持教會、見證基督的教導、實行基督的教導、參加事奉……。
  7. 步驟六﹕受浸加入教會,必須是由已經受按立的牧師施浸(Ordained pastor)。浸時,施浸者通常問受浸者﹕「XXX,你是否願意公開承認你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救主﹖」受浸者答﹕「我願意。」施浸者說﹕ 「我現在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你施浸歸入基督,沒入水代表和基督同死、同埋葬,而出水與基督同復活。」 跟住施浸者就托住受浸者,受浸者向後躺,施浸者就放他入水,等他全身浸濕(全身,頭也入水),再扶起來。會眾在受浸者起來,出水時候唱詩。
  8. 有時受浸者因為健康理由,不可以用這個形式,今日的浸信會都有寬容的做法,就是給他們倒水在頭, 例如病危、臨終的人,或者很老、有殘疾的人。
  9. 部份參加受浸者可能有些情況可能特別處理。 例如,某君原本在另外一間浸信會甲會堂受了浸,不過因為一些原因轉去另外一間浸信會會堂乙聚會。 某君想加入乙會堂,可以叫甲會堂寫推薦信,證明某君確實是「信而受浸」的信徒,乙會堂就可以接納。 某君如果不是屬于浸信宗,不過原本會堂是行「全身沒入水裡面」的浸禮,那麼某君只要在乙會堂會眾面前宣讀該會堂的信仰認信文, 程序稱為「宣讀約章」,類似到香港的政務處宣誓,表示某君接納、認同乙會堂的信仰,就可以加入乙會堂。
  10. 最後一點可能比較大爭議,如果某君既非浸信會徒,原本會堂不是行「全身沒入水裡面」的浸禮,而是例如「灑水禮」, 就算行了堅振禮(Confirmation),是要「重浸」。

筆者對部份教會強要求人「重浸」的做法並不認同,主要是我們不應該拘泥形式, 或者要人誤以為自己以前所領的「灑水禮」是錯誤的而令他們良心無故地受到困擾。

如果那人已經是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接納耶穌基督為救主,更加在堅信禮公開在神和人面前承認「基督是主」, 那麼勉強「重浸」是一種為難人的行為。 更正教,特別福音派愛批評天主教教導人洗禮使人得救是一種教條主義、不合聖經,但是, 他們勉強一個已經「父、子、聖靈的名」受了洗而且已經行了堅振禮又公開在神和人面前承認、心裡相信接納耶穌基督為救主,對他信心有幫助嗎﹖

E)給天主教徒弟兄姊妹的意見

  1. 浸信宗在Baptism(洗禮、聖洗、浸禮)的教導上面,確實和天主教有明顯分別,不獨是形式,而且背後信仰思想、神學基礎上都不同。 但是其實聖公會、循道宗、信義宗、長老會在Baptism(洗禮、聖洗、浸禮)的差別也很大。 但是,大家請汲取「重浸派」悲劇裡面的教訓,他們受所有堅持嬰孩洗禮的宗派國家迫害(甚至不容於新教), 早期浸信會也受到很大壓力,我們發現,根本大家理解有分別,但是這個浸禮的教導並非最核心的教義。
  2. 只要大家都承認「基督是主」、「因信稱義」、「唯獨恩典」、「唯獨信心(信德)」、「聖經最高權威」,大家就要互相諒解。 因為,真正的見證、信是在心,由我們的主基督、聖靈作為見證的。
  3. 在核心教義,浸信宗完全認同「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迦克敦信條」(Definition of Chalcedon)的內容,和天主教一樣,雖然浸信會信徒不會用這些信經。
  4. 嬰兒受洗受到批評的原因,在於以往教會在位嬰兒施洗後,父母沒有全心全意的把孩童按基督教訓教導他, 也可能不把他帶返教會學道,因此大了對信仰不認識。 這個危機在於過份依賴禮儀外在客觀的意義而忽略個人需要的委身(commitment)和責任。 天父不是要你在一群教友裡面才可以和你親近,祂更願意在那麼獨自的時候和你親近。
  5. 其實,浸信會有一個特別禮儀,是「嬰兒奉獻禮」,個禮儀其實是為父母而設立的,主要父母要在神和教會弟兄姊妹面前許願, 承諾要盡心在基督的愛裡面教導自己的孩子從小認識基督,願意把孩子歸入神的家,接受基督的教導。 牧師是會按手和會眾一起為嬰兒祈禱。 我認為這個精神也可以提醒天主教朋友,特別是要要自己嬰兒受洗的,認識作為父母責任,是要教導孩子從小認識神。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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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 我對天主教之認識

(本文原載於香港大學基督徒團契刊物「欖欖」1983,作者是余創豪博士,Chong-ho (Alex) Yu, Ph.D., MCSE, CNE, CCNA, Academic Research Professional/Manager, Educational Data Communication, Assessment,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Farmer 418,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Tempe AZ 85287-0611。承蒙允許刊載此文,特此鳴謝!)

引言

一般基督新教徒都視天主教為異端,而現今有不少更正教護教書籍亦是持此觀點,但我認為這些書的資料許多都已過時, 而且當中包含了不少誤解。 

救恩觀的誤解

首先是關於救恩問題,更正教批評天主教並非因信稱義,而是信德加上行為、再加上聖禮。 今年為天主教之救贖聖年,天主教在「救贖聖年」特刊上宣稱: 「自己﹝信徒﹞的卓越地位並非個人功勞所獲,而應歸功於基督的特殊恩寵。」(1)又脫利騰﹝天特Trent 1545-1563﹞大公會議之信條宣稱: 「基督藉著十字架上祭祀的死亡,救贖了我們使我們與天主和好。非有信心,成人之稱義是不可能的。」 (2)發行港台兩地之『聖經雙月刊』,在一九八三年三月號中有許多篇文章都論及「救贖、十字架、主之死亡與復活」, 其論點與更正教完全相同。(3)

那麼關於行為與聖禮又如何去解釋呢?上面引用的「救贖聖年」還有下文: 「如果不以思言行為去報效﹝恩典﹞,不惟不能得救,且要招致更嚴厲之審判。」(4) 脫利騰信條亦補充說:「善工能邀至更豐富的恩寵。」(5)換言之,行為是得救之後的,而非得救之條件。 我與天主教合一委員會的揚祖媛女士談論過這個問題,她認為信心與行為就如一個硬幣的兩面,我們因信主而罪得赦免, 但人性仍是軟弱的,所以教會才強調行為與聖禮,來扶持信友奔走天路。

脫利騰信條有云:「新約的聖事對人的得救是必要的。」(6)聖禮問題無疑是兩教之分歧點,但我覺得並不是雙方之觀點完全背道而馳。 就聖禮問題,我請教過大角咀堂司鐸恩寶德神甫,他認為聖事雖有聖化信友之能力,但聖事並非消炎片, 一服便有效,要它產生效果,必須要有信友心靈上之應和。這與更正教強調聖餐前要悔罪並無兩樣。 至於復和聖事﹝告解﹞,敷油聖事,楊祖媛認為教會是為體恤罪人及病人而立的,表示教會對罪人的接納,對病人的支持。

對教皇問題的誤解

第二個誤解是關於教皇問題,首先談談教皇無誤,我們不要以為教皇一人所宣告之一切東西都完全沒有錯誤, 其實「教皇所頒佈之決議必須由公會會議所研討通過及聯名簽署,否則無效。」(7)梵諦岡初次公教會議(Vatican I 1869-1870)宣佈: 「全主教或在舉行大公會議時集合,或分散在全球各地,共同宣佈一項有關信仰或道德應為一切信友所接受的教訓時,不會錯誤。」(8)

換言之,「教皇無誤」實在應是「教會無誤」,但教會宣告的一切是否都在無誤之列呢? 恩寶德神甫表示非也,無誤之範圍,只限制在有關福音的教義上,並不包括教會組織、禮儀之類的事。事實上天主教的組織、禮儀是經常在變的。 教宗並非一個握有無上權力的獨裁者,例如若望二十三世出任教宗後,馬上覺察到瀰漫於羅馬教廷內一般自我封閉的氣氛, 而對這種情形,他只感嘆無能為力而歎道:「在這裡,我只不過是個教宗。」(9)

有關拜聖母問題

第三點誤解是關於聖母瑪利亞,更正教以為天主教拜聖母根本是大錯特錯。 瑪利亞之地位,最先在公元四三一年之厄弗所(以弗所)會議討論,會中決定稱她為「天主的母親」,為什麼神有母親? 不是這個意思!大會其實是為了肯定耶穌基督是神,所以才叫瑪利亞為「天主的母親」。 天主教中不少神學家主張「淡出」聖母的地位,天主教現在只對聖母敬禮,而非敬拜。 ﹝當然會有部份教友不知情而拜聖母。﹞現在西方之合一運動,已不再太爭論聖母問題了。 不過聖母教義還是有值得商榷之處,如聖母卒世童貞、無原罪、帶肉身升天、為人代求等,永援聖母九日敬禮之禱詞,甚至直接向聖母求救!(10)

無可諱言,天主教在歷史上犯有不少錯誤,即使至今亦不能完全改正過來,所以當提出一些尖銳的質詢時,公教報總編輯夏其龍神甫說: 「父親錯了,兒子要怎麼辦呢?」恩寶德說:「你可質問當時有沒有宣佈那些信條之必要,但事實上已經宣告了。」

梵諦崗二次公教會議前後的變化要真正認識天主教,我想必須要留意一九六二至六五年的梵諦崗第二次公教會議。 這次會議導致了甚多天主教之改變,我嘗試提及幾點,但難免會掛一漏萬:

梵二精神部份是受到神學家德日進(Chardin)影響的。在此之前,天主教相當出世、保守、和排他。 德日進參考了達爾文進化論,著有『人的現象』(The phenomenon of man﹞一書,他認為世界不是靜止、而是動態的,世界向著亞美茄終點(Omega point)邁進。 (11)他說自己的書是寫給愛神所愛的世界的人看的。德氏曾被教廷視為異端, 後來又對他追認接納,德氏之論調,令天主教醒覺到人類之歷史與救贖之歷史的關切。 簡言之,梵二使教會關懷世界,教宗保祿六世說:「大公會議之教會看這個世界有點像天主一般,﹝在創世後﹞說祂所造的一切都好。 今日教會希望在世界各範疇中注意它:宇宙、人性、歷史、文化及社會,以更大的愛心關懷它。」 (12)教宗在1965年曾親赴聯合國向全球代表呼喊「不要再有戰爭!」(13)在1967年又發表『民族發展通論』,當中說: 「天主創造這個世界完全是為了人類,所以人應當運用天賦之智慧,努力使這個世界完全屬於每個人。」(14) 「基督徒應該勇敢面對現實,剷除一切不正義之措施。」(15)時代徵兆(Sign of generation)在梵二後是天主教通行之名詞,Leon Bedrune 有一篇文章被收錄在『時代徵兆』一書,他在文中寫道:「教會既不脫離世界亦不超越世界,她就處在世界之中,她的使命就在世界之內。」 (16)我們講福音,不是拿起聖經照字讀字,而是看看時代之需要、世界之處境,而重新了解上主對吾人的要求, 向人講出他們在特別處境下最需要的福音。 而天主教之獨斷、排他精神亦隨著世界的開放而消退,開始尊重其他社會文化、異教及更正教。至於教會組織、禮儀等改革,此處暫且不提。

當然,梵二之改革並未得到所有人同意,高等批判學家華德(bruce Vauter)說:「梵二所帶來的後果是,我們似乎完全被教會結構和行政組織問題所羈絆。」(17) 他認定梵二重視教會,而忽視了教會之創始者基督,以致基督(Christology)之研究受到壓制, 教會「從來不准人的思想自然發展……在權力之層次上反開放主義。」(18) 但據我所知,天主教已由羅馬下放了許多權力至各區主教,而其自由精神亦有進步,如1981年『示』編委出版之『基督』,因內容問題引起了爭 論,但胡振中主教始終容許討論,沒有以權力去壓制任何一面。討論,沒有以權力去壓制任何一面。

新神學的污染以我的觀察,天主教現在面臨之危機是「新神學」(Liberalism)之污染),一九0七年與一九一0年教皇庇護十世(Pius X)曾下兩道通諭禁制之,當時之新神學運動以法國教士勞瓦西(1857-1940)為著,他不接納聖經無誤論。 但直至今天,新神學又再在天主教中復起,Fredrick S. Leathy說: 「新神學派現在正掃蕩著整個羅馬天主教會,與這個新神學派運動作殊死戰者,只不過有幾個天主教保守派之學者而已。」 (19)我接觸過不少天主教人士及閱讀過不少天主教書籍,都發現當中有相當重的新神學思想,當中有些可以接納,有些則太驚人了! 這篇草草之作,實在不能算是澄清或啟導什麼,但願兩教能在日後有更多的對話與合作,一則消弭誤會,二則聯手對抗新神學,于願足矣。

註釋

(1)『救贖聖年』,聖年慶典小組編,1983年6月,P.6。

(2)『基督』,『示』編委,1981年9月,P.244-245。

(3)『聖經雙月刊』,思高聖經學會,1983年3月,三十八期。

(4)同(1)。

(5)同(2),P.245。

(6)同(2),P.247。

(7)『大公會議改變了教會嗎?』,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78年,P.10。

(8)同(2),P.247。

(9)同(7),P.17。

(10)『祈禱手冊』,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80年6月。

(11)『人的現象』,德日進著,鄭聖沖譯,先知出版社。

(12)同(7),P.24。

(13)同(7),P.23。

(14)『民族發展通論』,教宗保祿六世著,香港正義和平委員會,1967年下諭,1978年6月出版,P.9。

(15)同上P.14。

(16)『時代徵兆』,香港公教真理學會,P.6。

(17)『耶穌基督』,華德著,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77年,P,1。

(18)同上,P.4。

(19)『聖經在現代神學中的地位』,李海著,趙中輝譯,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1971年4月,P.3。

(原載於香港大學基督徒團契刊物「欖欖」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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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 天主教的“合一教理”

(本文從http: //seamonkey.ed.asu.edu/~alex/education/essays/religion/dialog.html 下載,作者是 余創豪博士,Chong-ho (Alex) Yu, Ph.D., MCSE, CNE, CCNA, Academic Research Professional/Manager, Educational Data Communication, Assessment,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Farmer 418,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Tempe AZ 85287-0611。承蒙允許刊載此文,特此鳴謝!)

“天主教比較保守。”這是我以前對於天主教的印象。不是嗎? 天主教在一九六二至六五年梵蒂崗第二次公教會議之前,還是採用拉丁文進行彌撒,而且神父只是背著會眾,真是一千年不變! 但是有些觀念、做法,我發覺似乎天主教比新教還要行得早,至少在華人天主教和華人基督教裡面是如此。

原罪觀念就是一個例子,最近看梁燕城等著的《會通與轉化》,梁燕城先生質疑人性本惡、罪性遺傳, 認為原罪是人類集體所造成的“共業”,換句話說,人類社會是一個“互相連累網”。 我在天主教的書刊中,卻發現天主教很早就有這種解釋,例如天主教神學家溫保祿、張春申等,曾發表此種原罪新論。

以人為主體是另一例,梁燕城先生亦說要摒棄西方神學的“實體範疇”,改用“關係範疇”為進路。 梁先生在另一本書《慧境神遊》中,又提出“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 以我所知,天主教在一九六零、七零年代已經提出一種“不以神為客體,而在人的深處發現神的深處”﹙La profondeur de dieu﹚之“人學”,其進路是超驗﹙transcendental﹚的。

又如一些新教神學家嘗試採用民俗學、人類學來詮釋舊約聖經,基要主義者當然無法接受, 其實天主教在六零年代已經採用這種釋經方法,例如《創世記》第十九章敘述羅特﹙羅得﹚與兩個女兒亂倫, 由亂倫而出的兒子,就是摩阿布﹙摩押﹚和阿孟﹙便亞米﹚兩族的祖先,在一九六八年編纂的中文天主教聖經這樣解釋作者的動機: “作者為避免摩阿布人和阿孟人因羅特與亞巴郎﹙亞巴蘭,亦即是亞伯拉罕﹚的親屬關係,而自誇為以色列人的親屬, 遂插入此段亂倫的事,說明他們的祖宗既違背了倫常,與亞巴郎的親戚關係,毫無榮譽可言。 ”在一九八一年由示編委出版的《基督》,其《聖經》概論部分,也接受了JEDP 四底本說,天主教學者大膽地將史實與內容意義分開, 但是天主教認為這與《聖經》為神啟示和無誤沒有衝突。

似乎,華人天主教和華人基督教的神學思想都是獨立發展,大家缺乏互相參考,更遑論對話。 最近筆者看了由香港公教真理學會出版及翻譯的《合一教理﹙卷五﹚》﹙The common Catechism -- A Christian book of faith, 1982﹚,我覺得介紹這本書其中一些內容,也許可以幫助基督徒認識天主教的觀點。

《合一教理》一共有五卷,是由外國的天主教及基督教學者共同執筆的。前四卷都是講及一些雙方已經一致的共識, 例如三位一體,卷五則討論一些具有爭議性之問題:

一、聖經與傳統:新教之信仰權威是唯獨《聖經》,天主教則是《聖經》加上傳統。 本書論述由初期教會,經宗教改革時期、天特大會,至信仰與教制會議、梵蒂崗第二次公教會議,天主教會對《聖經》與傳統相互關係的看法。 大致上,天主教仍然認為教會聖傳範圍,比起《聖經》更為廣泛,即使是《聖經》正典這權威,還是由公教會議的權威而奠定, 沒有教會,我們根本不能知道那些書才是在神啟示下寫成的。因此,信徒應該尊重和接受教會傳統與《聖經》。 所謂《聖經》權威,並非只是按照字面理解的死字句,而是需要由活生生的教會,賦予《聖經》時代意義。

筆者對於第一點有所保留,然而第二點也許有點道理,新正統主義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的弟子依百齡﹙Ebelling﹚也認為: 宗教改革時尊崇的“唯獨聖經”,是指《聖經》釋放人的救恩能力,而不是今天某些教派的逐字逐句無誤。

二、恩寵與工作﹙行為﹚:一般人以為,天主教強調依靠好行為得救,而基督教講求人的信心與神的恩典。 《合一教理》說出宗教改革時期兩教對恩寵與工作爭論的原因,最後作出了樂觀的看法,作者認為這些爭論誤解成份居多, 將恩寵與工作“轉化為基督徒對現代的共同見證,已經不是一個不可想像的夢想。”﹙三十二頁﹚

事實上,天主教對於恩寵與工作之見解,逐漸與基督教拉近,例如聖神修院出版的《神學年刊》,曾經刊登一篇劉賽眉修女講述救恩觀的文章, 她首先說出了巴特對路德救恩觀的批評,跟著引述龔漢斯﹙Hans Kung﹚神父對巴特之批評,最後是卡拉內﹙Karl Rahner﹚神父的總結,作者比較過四人之救恩觀後,樂觀地指出天主教與基督教在救恩問題上有會通之處。 值得一提是,龔漢斯被正統天主教視為旁門左道,而巴特則被一些新教領袖視為異端(如王永信牧師),難得劉賽眉不以人廢言。

三、聖母:天主教對馬利亞的崇拜,成為兩教和解的一大障礙,《合一教理》檢討了關於聖母的三項教理:第一、馬利亞為天主之母。 第二、聖母無原罪,第三,聖母帶著肉身升天,最後作者作者提出了一點“修正”﹙原書之用語﹚: “一旦以它﹙聖母敬禮﹚變成一條信理,教會訓導部等於把自己置於聖經之上而奴役人的良心…… 而把基督是天主與人之間唯一中保這觀念弄模糊了。 ”初次讀起來,我以為自己拿錯書,這不是好像基督教批評天主教的語氣嗎? 再看清楚一點,這的確是天主教出版社的書籍。作者又說: “現代天主教會有關瑪利亞的教義,一般的趨勢是較謹慎和儘量避免誇大……教會當局也顯示不大樂意以信理上為瑪利亞敬禮的禮儀辯護…… 天主教當局也沒有規定信徒必須崇敬瑪利亞,到底教會能否頒布一條沒有聖經的教義為信理?”﹙九十一至九十二頁﹚

我曾經有一個機會,跟來自意大利的恩寶德神父討論聖母問題,他也表示天主教會已無意再強迫會友敬拜聖母。 不過,筆者觀察到的現象與《合一教理》、恩寶德神父所說的有出入,不少天主教徒仍然崇拜聖母、懸掛聖母像、唸玫瑰經。 傳統,又豈是一年半載可以改變?

《合一教理》還有觸及其他敏感問題,例如教皇無誤論,《合一教理》的檢討也十分坦白: “不能錯誤是無限崇拜教宗,現代天主教徒也難以接受。” ﹙一一八頁﹚除了《合一教理》外,還有不少天主教書籍也開放地面對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例如上述的《基督》,在教會歷史部份竟然形容第五至第十五世紀是天主教會“全無光彩的黑暗時期”。﹙七十四頁﹚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分歧仍然很多,我不會天真的以為合一是指日可待。 但無論如何,假若雙方繼續互相攻擊,對教會本身內部和對外見證都沒有好處, 慶幸《合一教理》打開對話之門和勇敢地、坦承地檢討問題,在此希望基督教也可以出版類似《合一教理》的書籍,繼續擴闊對話之門。

一九八三年寫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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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 天主教與基督教對歌白尼、加里略之態度

(本文從http: //seamonkey.ed.asu.edu/~alex/education/essays/religion/helio.html下 載,作者是余 創豪博士,Chong-ho (Alex) Yu, Ph.D., MCSE, CNE, CCNA, Academic Research Professional/Manager, Educational Data Communication, Assessment,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Farmer 418,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Tempe AZ 85287-0611。承蒙允許刊載此文,特此鳴謝!)

引言

有不少非基督徒以天主教反對歌白尼、加里略的學說,作為指控基督信仰是盲目、封閉、反科學的證據, 不幸地,很多基督新教徒亦加入控方行列,認為這是新教比天主教更可信的原因之一。

這篇文章有兩個要點,第一,雖然天主教以教權干涉學術是錯誤,可是當時天主教會並非如一般人想像那麼盲目、愚昧, 當時天主教曾經以科學方法檢驗「地球繞太陽」和「太陽繞地球」兩套理論,以當時的科學水平,人們覺得後者似乎比前者更有說服力。 第二,當時基督新教也反對歌白尼、加里略的學說,雖然相比天主教的學者,新教領袖所持之理由更缺乏科學證據, 但是新教領袖的批評只是片言隻字,後來學者以此來渲染新教反科學態度,未免是言過其實。 無論如何,天主教與新教領袖皆受到時代局限,而今天非基督徒和新教徒對歌白尼、加里略事件的批判態度, 卻是源於對歷史事實缺乏清晰之認識。

天主教之態度

首先,歌白尼在生時,其「地球繞太陽」學說並沒有受到天主教壓制,可是,當宗教改革在十六世紀爆發之後, 天主教開始對任何可能挑戰教會權威的東西十分敏感,於是在脫利賸(Trent基督新教翻譯為天特)會議將歌白尼列為禁書, 其後支持歌白尼學說的加里略亦受到衝擊(Bebber, 1995; Henderson, 1999)。

當時「地球繞太陽」和「太陽繞地球」都有科學證據,而加里略學說的破綻之一,是科學家探測不到「斗轉星移」(Stellar Parallax)的現像(Kuhn, 1957; Hempel, 1966)。什麼是斗轉星移呢?這名堂十分嚇人,其實意思很簡單。如圖一顯示,假設星星A和星星B懸浮在太空中, 我在地球表面之觀察點1仰望星星A和星星B時,它們的距離好像十分接近,如果地球自轉,即使我站在原地不動, 我將會隨著地球移動而去了觀察點2,由觀察點2看同樣兩顆星星,它們的相對位置便會改變,由角度Y比角度X大就可以知道。 換言之,如果發現有斗轉星移的現像,那麼地球轉動就可以成立;假若沒有斗轉星移,地球應該是在固定地方。 十六世紀時天文學家泰高.巴希(Tycho Brahe)以當時最精密的儀器,去探測是否有「斗轉星移」,可是看來群星的相對位置和距離好像沒有改變, 因此地球轉動之說不被接納(Brooke, 1991)。

 

Figure 1

問題是:外太空的星球距離地球十分遙遠,即使在地球這宇宙微塵的表面移動了幾百里,觀察幾百萬里、甚至幾千光年以外的星星, 當然難以察覺它們的位置和相互距離有什麼改變。最早以科學儀器探測到斗轉星移的時間,是一八三八年(Sobel, 1999)。現在我們回頭看往事,當然可以說加里略是先知。

其實,加里略學說也有不少錯誤的地方,例如他以海洋的波浪和潮汐漲退來作為地球移動的證據,以一杯水來作為比喻, 假若杯子在一個固定位置,杯中水便會紋風不動,當杯子移動時,杯中水就會左起右落(Sobel,1999)。 現在我們都知道,潮汐漲退是由於月球引力,而不是地球自轉,如果我們對巴希扣上「愚昧無知」的帽子,那麼加里略的錯誤又應該如何對待呢?

無論如何,當時雙方都以有限的儀器、有限的科學知識,作出了最佳的猜測。天主教壓制加里略無疑是不對, 但至少那時雙方的科學證據都受到衡量,著名科學哲學家湯瑪斯.孔恩(Thomas Kuhn, 1957)指出:其時歌白尼的「地球繞日」系統是一個失敗,一來它不能比舊有的「地球為中心」系統更能準確解釋天體現象, 二來它並不比「地球為中心」系統簡單。 這些歷史事實向我們顯示:當時天主教徒不是盲目地反對科學,相反他們相信科學,無奈卻受制於原始的天文學儀器。

基督新教之態度

基督新教反對歌白尼、加里略,卻是宗教理由多於科學理由。 因為更正教高舉「惟獨聖經」是一切知識的根源,故此更正教對表面上違背聖經的學說十分敏感。 例如馬丁路德曾經在跟學生討論時批評說:「人們竟然聽從那占星術士〔筆者按:可能指歌白尼〕的說話! ……這笨蛋居然企圖推翻整個天文科學體系,但是《聖經.約書亞記》第十章十三節告訴我們: 約書亞命令太陽停止不動,而不是叫地球不動。」(cited in Kuhn, 1957)這就是著名的「桌上談」(table talk)。

當代研究宗教與科學關係的權威 David Linberg(1987)為馬丁路德辯護,他指出: 「桌上談」發生於一五三九年,而哥白尼在一五四三年才出版主張地球繞日的天文學著作,那所謂「占星術士」是否指哥白尼,未免有商榷餘地。 況且,馬丁路德的言論、著作可謂汗牛充棟,而批評新天文學的言論只在「桌上談」一處地方出現。

精通德文、對馬丁路德著作十分熟悉的 Wilhelm Norland(1953)則認為:「占星術士」是針對哥白尼也不足為奇。一五三九年一位熟悉哥白尼學說的年輕教授George Joachim Rheticus,將地球繞日說傳播到新教地區,大有可能馬丁路德已經風聞哥白尼學說。但 Norland 又指出:「桌上談」並不是馬丁路德親身著作,而是他的學生跟老師討論時的筆記,這些筆記在一五六六年才出版,說話跟出版時間相隔了二十七年。 關於馬丁路德對地球繞日說的批評,可見於 Aurifaber 和 Lauterbach 兩個學生的筆記,而兩者的記錄卻有點出入,Aurifaber記錄馬丁路德出言不遜,責罵哥白尼是「笨蛋」; 但 Lauterbach記錄馬丁路德的措詞比較溫和,馬丁路德只是說他相信聖經對於天文學的說法,而地球繞日說則混淆不清。

史丹福大學的歷史學教授 Brad Gregory(2001),精心研究改教運動的歷史,他指出馬丁路德的言論和著作,顯示出他是一位感性的演說家(passionate speaker),很多時候他甚至採用鄙俗的言辭來攻擊對方;再者,雖然馬丁路德的神學十分前衛,但是他的政治社會思想十分保守。 基於Gregory以上兩點分析,看來馬丁路德作為一個感性的演說家,並不是沒有可能以激烈的措辭批評哥白尼,甚至說他是笨蛋; 因為馬丁路德在神學以外的見解很保守,所以有理由相信:馬丁路德在天文學上仍然沿用傳統的地球中心理論。 不過,以上無非推論。

無論如何,馬丁路德對哥白尼的批評只有幾句說話,看來馬丁路德並沒有對當時的新天文學作出深入研究, 更遑論有系統、有根有據的批評,而Brooke(1991)認為馬丁路德曾否批評哥白尼是笨蛋,還沒有一致定論。 可惜,這幾句話後來被無數學者(e.g., Silver,1998)引述來作為新教反科學的証據。 其實,馬丁路德並不反科學,正如上面所說,他繼承了傳統的科學思想,以現代化學的眼光來批評古代煉金術, 我們當然可以知道煉金術不是嚴謹科學,但是馬丁路德喜歡煉金術,煉金術就是當時的化學(Brooke, 1991)!

馬丁路德的追隨者梅蘭克松﹙Melanchthon﹚亦曾經發表反對歌白尼的言論,他主張要接受「地球為中心」是「神啟示的真理」, 其聖經支持是《傳道書》第一章四至五節:「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 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他認為這裡清楚說明地是永遠不動,相反是日頭轉動。 他甚至主張要以極刑去對付「不敬虔」的歌白尼支持者(cited in Kuhn,1957)。 梅蘭克松對地球繞日說之所以不能容忍,是因為這種理論打破了地球是宇宙中心的說法,換言之,其它星體跟地球一樣。 梅蘭克松反對這種多元世界觀(a plurality of worlds),他認為:【創世紀】描述上帝在創造天地之後第七天休息,跟著沒有繼續創造其他世界(行星)(Brooke,1991)。 不過,Lindberg(1987)指出:後來梅蘭克松漸漸軟化先前反哥白尼的立場。

不少有名望的學者都先後指出加爾文排斥歌白尼,加爾文的證據是《詩篇》第九十三篇: 「耶和華以能力為衣,以能力束腰,世界就堅定,不得動搖。」他嚴詞指責歌白尼支持者: 「誰人那麼大膽,竟然將歌白尼的權威置於聖靈之上?」(cited in Kuhn, 1957, p.192)

然而,這是一樁令人耐人尋味的歷史縣案。Rosen(1960)和McGrath(1994)分別指出: 許多有著名學者,例如哲學家羅素(Russell)、歷史學家杜蘭(Durant), 都引述上面加爾文那番話來作為加爾文派反科學的証據,那些學者的資料來源是Andrew White(1876),可是, White並沒有明確指出那段加爾文反對哥白尼的說話,是出自加爾文之何經何典,White在註釋中引述 William Farrar的著作【歷史詮釋】(History of Interpretation),但是,Farrar亦沒有清楚指出加爾文在什麼時候說過那番話。 McGrath和Rosen分別翻查所有加爾文的著作,都無法找出White和 Farrar的徵引。 本文引述三位改教領袖的言論,主要是參考科學哲學家孔恩,孔恩以「典範說」(Paradigm)揚名學術界, 他的書籍是二十世紀受學者引用最多的哲學著作,其影響力非同凡響。可是,孔恩討論加爾文時,其資料來源也無非是Andrew White!

Lindberg 和 Rosen 認為:加爾文並沒有對天文學作過系統性研究,天文學在加爾文心中沒有地位,加爾文曾經說:「聖靈沒有意圖教導人天文學。」(Cited in Rosen, 1960, p. 440)Rosen認為加爾文甚至可能沒有聽聞過地球繞日說,Rosen的結論是:加爾文並不是「反哥白尼」(anti- Copernican),而是「前哥白尼」(pre-Copernican)(1960, p. 438),這歷史問題不應該是加爾文對哥白尼抱什麼意見,因為「加爾文對哥白尼毫無意見,他從未聽過哥白尼。」(1960, p. 441)。McGrath甚至進而指出:加爾文不但沒有反科學,而且他力圖擺脫按字面解釋聖經,十七世紀英國作家Edward Wright支持哥白尼學說,正是受了加爾文不照字面解經的影響。

Ratner(1961)的看法跟以上三位學者並不一樣,第一,他認為當時哥白尼的學說已經廣傳四方, 沒有可能加爾文從未聽聞過哥白尼理論;第二,雖然Andrew White的徵引並不見於加爾文任何著作,但在其它地方加爾文明顯地認為地球不會移動。 第三,在加爾文的著作中,可以找到不按照字面解經的例子,但也可以找到照字面解經的例子, 例如加爾文解釋【約書亞記】敘述太陽停住不動,就是「狹窄的字面解經」(narrow literalism)。第四,加爾文思想的確含有一點兒反科學精神,例如他批評以光學來解釋彩虹: 「如果任何在哲學上一知半解的人,抱著嘲笑我們單純信仰的見解,以為多種顏色是陽光在雲的另一邊折射出來的自然現象, 那麼我們一定馬上承認它,但是我們會嘲笑他的愚蠢: 他沒有承認上帝是主、是自然的主宰,上帝按著其旨意,採用任何東西去宣揚其榮耀。」(cited in Ratner, 1961, p.384)十七世紀英國聖三一學院科學家牛頓,將光線分解為七色光譜,牛頓之科學成就被基督徒引用為宗教與科學並無衝突之証據, 但是加爾文批評用光學解釋彩虹的說話,卻鮮為人知曉。

雖然眾說紛紜,令人眼花撩亂,但大致上我們仍然可以歸納出一點共識:馬丁路德、加爾文只說過幾句反對新天文學的說話, 天文學在新教領袖思想中並無重要地位,他們祇是沿襲傳統的天文學理論。

如果想要在歷史中找尋「宗教盲目反對科學」的證據,學者可以由那時代基督新教的檔案中找出例証, 但是,馬丁路德、加爾文的著作和言論集汗牛充棟,有些地方前後不一致是毫不足以為奇,我們應該盡量避免以偏概全。 而且,我在上面分析天主教壓制加里略時,考慮其歷史條件限制,同樣,我們也應該顧及當時基督新教發展的歷史背景。 當基督新教萌芽時,受天主教極力迫害,縱使新教領袖充滿「戰鬥格」,如馬丁路德感性地批評哥白尼是「笨蛋」,這是不難理解的。 事實上,路德派並不反對哥白尼學說,例如以發現了地球環繞太陽之軌跡並非圓形而馳名的天文學家刻卜 Kepler 1571-1630),他接受高等教育的學府就是十六、十七世紀路德宗在歐洲的學術中心:杜平根大學(Tubingen University),而刻卜勒亦說服了路德派學者接受哥白尼理論(Rosen, 1995)。

總體來說,三位新教領袖都傾向於認為科學不能被置於聖經權威之上,這種傾向跟以聖經權威對抗天主教廷傳統大有關係。 然而,「唯獨聖經」並不等於「字面解經」,宗教改革時代強調的聖經權威,是指聖經釋放人心靈的力量,而不是強調所有聖經的字面意思。 Brooke(1991)指出:在十六世紀後期,新教學院派(Protestant Scholasticism)抬頭,人們對神的話的詮釋才開始越來越缺乏彈性。 比馬丁路德晚一輩的梅蘭克松,就是將聖經權威絕對化成一套僵硬的文字(Brooke, 1991)。 「唯獨聖經」的主張,在人為傳統、教條、儀式氾濫的時代,無疑起了一個除障歸真的作用,可是「唯獨聖經」過了頭, 便會成為字面主義,甚至後來演變成「凡聖經沒有說過的東西就是不對」這僵化邏輯,我希望基督徒能夠從歷史中汲取教訓。

結語

由以上對歌白尼、加里略事件的歷史分析,我們應該知道,這事件不能單純地看作「天主教盲目反對科學」, 基督新教亦不能以此支持「新教比天主教優勝」。 我們以現代的科學、神學知識回顧四百年前的歷史,當然十分容易指出前人很多錯誤,可是,四百年後,人們又會怎樣批判我們呢?

2001.2.15

改寫於2003.10.12

參考書目

Bebber, M. V. (1995). What is the lesson that Christians should learn from Galileo? [On-line] Available: URL: http://www.christiananswers.net/q-eden/edn-c007.html

Brooke, J. H. (1991). Science and religion: Some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Gregory, B. (2001).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in the Reformation era Part I. Chantilly, VA: The Teaching Company.

Hempel, C. G. (1966). Philosophy of natural science.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Henderson, T. H. (1999). What were Galileo's scientific and biblical conflicts with the Church? [On-line] Available: URL: http://www.christiananswers.net/q-eden/galileo.html

Kuhn, T. S. (1957). The Copernican revolution; planetary astronomy in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thought.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Lindber, D. (1987). Beyond War and Peace: A Reappraisal of the Encounter between Christianity and Science. Perspectives on Science and Christian Faith 39, 140-149.

McGrath, A. E. (1994). Christian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Oxford, UK: Blackwell.

Norlind, W. (1953). Copernicus and Luther: A critical study. Isis, 44, 273-276.

Ratner, J. (1961). Some comments on Rosen’s “Calvin attitude toward Copernicus”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22, 382-385.

Rosen, E. (1960). Calvin’s attitude toward Copernicus.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21, 431-441.

Rosen, E. (1995). Copernicus and his successors. London: Hambledon Press.

Sobel, D. (1999). Galileo's daughter: a historical memoir of science, faith, and love. New York : Walker & Co.

Silver, B. (1998). The ascent of scienc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White, A. (1876/1955). A history of the warfare of science with theology in Christendom. New York: G. Braz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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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 遲來的道歉

(從http: //seamonkey.ed.asu.edu/~alex/education/essays/on_special /apology.html下載此 文,作者是余創豪博士,Chong-ho (Alex) Yu, Ph.D., MCSE, CNE, CCNA, Academic Research Professional/Manager, Educational Data Communication, Assessment,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Farmer 418,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Tempe AZ 85287-0611。承蒙允許刊載此文,特此鳴謝!)

最近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準備發表聲明,為由過去到現在天主教會曾經犯下的罪過道歉, 包括十字軍東征、異端裁判所、對其他基督徒的宗教戰爭、和對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漠視……。

我雖然是基督教徒,但是對教宗的道德勇氣卻十分佩服,也希望他真誠的道歉,能夠為千多年來的歷史傷口縫上第一針。 年少時,我的想法很不一樣,基督教的英文是Protestant,直譯是“抗議者”,正式的譯名是“抗羅宗”,即是對抗羅馬天主教的宗派。 伽理略案、十字軍東征、異端裁判所……,都是用來證明天主教不可信的證據,天主教越壞,便顯得基督教越好*。

後來自己年行漸長,我開始發現,對很多未接受基督的人來說,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是一樣人,伽理略案、十字軍東征、異端裁判所……, 並非有損天主教、有助基督教,而是對兩者都有影響,甚至乎塗污基督的形像! 當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在北愛爾蘭互相火拚時,人家不會去分析那一方較為對,他們只是認為雙方都是一丘之貉!

教宗公開悔罪並非首次,在一九九二年,教宗承認當年教會迫害科學家伽理略是一項錯誤,伽理略案發生在十六世紀, 伽理略繼承波蘭天文學家哥白尼的理論,認為地球不是宇宙中心,太陽並非圍繞地球轉動,相反是地球繞著太陽轉。 可是當時天主教會認為這是違背聖經的思想,強迫他放棄地球繞日說。 科學界很早已經證明伽理略是對,天主教在幾乎四百年後才為伽理略翻案,未免有點遲,然而,遲翻案總比永不悔改好。

這一次教宗的聲明,雖然也是一個遲來的道歉,然而在規模和意義上,這一次比起為伽理略翻案還要大, 上次只是為一個案件認錯,現今卻是為了由古至今的錯誤道歉;伽理略案代表了宗教和科學的衝突, 但是十字軍東征、異端裁判所……等代表了天主教徒與幾乎所有非天主教徒的衝突。

以十字軍東征為例,在名義上,十字軍東征的目的,是援助受到回教徒威脅的東正教大本營君士但丁堡,及從回教徒手上搶回聖城耶路撒冷。 可是,在幾次戰爭中十字軍卻屠殺猶太教徒,最荒謬的事情,是有一次十字軍竟然搶掠君士但丁堡、屠殺東正教徒。 由十一至十三世紀的十字軍東征,種下了天主教徒與回教徒、猶太教徒、東正教徒的仇恨。

異端裁判所不但代表了天主教徒與基督教徒、天主教徒與其他持不同信仰者的衝突,也代表了天主教裡面的矛盾, 很多被異端裁判的受害者,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在百幾年至幾百年後,不少“異端”被教廷封為聖人。

這一個遲來的道歉,似乎是天主教向基督教徒、回教徒、猶太教徒、東正教徒、被錯判為“異端”的天主教徒……等的懺悔。

可是,那麼深刻的歷史傷口,要修補也不容易。以色列大拉比劉梅爾﹙Meir Lau﹚指出天主教對於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態度,實在“令人失望”,在納粹時代,當時教宗庇護十二世﹙Pius XII﹚沒有譴責希特拉政權,劉梅爾說: “﹙這一次聲明﹚沒有為過去低調的宣言加上什麼新意,當年庇護十二世站在受害者的血上而不發一言, 天主教卻對此隻字不提,那麼更正過去的罪惡是沒有可能。”

不錯,公道需要追討,正如中國人要求日本人承認南京大屠殺和其他侵華戰爭的罪行,才可以平息憤怒。 但是,現在若望保祿二世並非否認或者隱瞞教會過去的罪惡,而只是承認得不夠詳細。 如果現任教宗真的要譴責庇護十二世,才被猶太教視為真誠道歉,那麼教宗可能需要同時譴責幾十個過去的教宗, 才有可能彌補與科學家、基督教徒、回教徒、猶太教徒、東正教徒、被錯判的天主教徒……等的縫隙。

唉!難道“用愛心互相包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的理想真的那麼遙遠?難道“歷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只是空中樓閣?

2000.3.10


* 一些基督教徒引用天主教對哥白尼、伽里略學說的禁制,去批評天主教的封閉與反科學態度,其實這樣是五十步笑一百步。 哥白尼在生時並沒有受天主教會逼害,天主教對其學說不置可否,最早反對哥白尼學說的人是更正教徒, 例如加爾文質疑“憑什麼將哥白尼的權威置於聖靈之上”。 馬丁路德斥罵哥白尼是“蠢人”,他說在舊約中約書亞曾命令太陽停留在天空中,所以太陽一定是圍著地球轉動。 因為更正教高舉“惟獨聖經”(Sola Scripture)是一切知識的根源,故此更正教對表面上違背聖經的學說十分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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