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入哪個教會

J1 該入天主教還是基督教?看聖經可幫我決定嗎?
J2 也談轉教
J3 可否與基督教徒一起查經和分享?
J4 加入吳x光牧師所創立和牧養的列治文平x福音堂,好嗎?
J5 回應「唐崇榮牧師談如何看待天主教」--中世紀,誰腐敗?
J6 天主教經過一千多年的 腐化,已經發展得不是基督所立的教會了嗎?
J7 馬丁路德改教真的能使基督(新)教回歸了初期教會的形態嗎?
J8 回應滕近輝的「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差異

返回目錄

J1 該入天主教還是基督教?看聖經可幫我決定嗎?

    A)兩教是大同小異的

  1. 耶穌建立的教會,原本只是一個,就是天主教--即「公教會」(關於這一點,可參閱「淺談聖經與聖傳」第2點), 可惜在歷史上曾因她的軟弱,導致教會分裂。 天主教和基督教本來就是同一的教會,她們的信仰基本上都是一樣,例如: 兩者都是相信三位一體的天主,天主聖子降生成人,取名耶穌,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救贖了我們, 受難之後復活升天……不過,由於分裂了幾百年,即使今日合一運動進行得如火如荼,天主教和基督教仍有各自的傳統和風格。 關於兩教的分別及其風格、特點,也許大家都已知道許多,但誰若喜歡的話, 亦可致電全日24小時免費服務的(香港)天主教信仰熱線(電:(852)28850025),接通電話後再按435收聽,或者會有另一些啟發吧。
  2. B)天主教肯定自己有圓滿的得救方法之餘,亦承認分離的弟兄

  3. 梵二大公會議的《教會憲章》第14號說:「大會謹遵著聖經和傳統,強調這一旅途中的教會,為得救是必需的。 因為得救的惟一中保和途徑就是基督,祂在自己的身體內,就是在教會內,和我們在一起; 祂曾親口明白地訓示信德及聖洗的需要(參閱谷:十六,16;若:三,5),同時確認了教會的需要,而聖洗則是進入教會之門。 所以,如明知天主藉耶穌基督所創立的天主公教為得救必經之路,而不願加入,或不願在教會內堅持到底,便不能得救。 ……可是,雖已參加教會卻不堅守愛德,身在教內而心在教外的人,仍舊不能得救。 ……望教的人,在聖神的推動下,明白表示出他們期望加入教會,即因此種期望已和教會相連結, 慈母教會也以愛護關切之情,猶如自己的兒女一般地去懷抱他們。」
  4. 《天主教教理》論及教會的唯一性及合一的創傷時就常引用梵二《大公主義法令》第3點的思想。 《教理》第816號說:「基督的公教會是救恩的總匯,唯有藉此教會能獲得圓滿的救恩方法。」在第817至819號就說: 「事實上,『天主的這個唯一教會,從起初就出現了若干分裂,聖保祿宗徒曾以嚴厲的話加以責斥; 但在其後幾個世紀中發生了更多的紛爭,有規模不小的團體與公教會脫離了全面的共融; 對於此事,有時雙方都難辭其咎』。 ……今天,那些生於此等分裂的團體『及受過基督信仰教育的人……不能責以分離之罪, 天主教會應以兄弟般的敬愛包容他們……藉在聖洗內接受信仰而成義的人,與基督結成一體, 故應當享有基督徒的名義,天主教徒理應承認他們為主內的弟兄』。 此外,『不少聖化和真理的因素』,『可在公教會的有形界限之外找到,例如聖經記載的天主聖言, 聖寵的生命,信、望、愛三德及聖神的其他內在恩寵和有形的要素』。 基督之神利用這些教會和教會團體作為救恩的工具,這工具的力量是來自基督賜予公教會的豐富恩寵和真理。 所有這些恩典都來自基督並導向基督,這些恩寵本身要求『大公統一』。」
  5. C)該入天主教還是基督教?

  6. 小弟十分認同上述《教會憲章》及《天主教教理》所說的。 的確,小弟相信「圓滿的」得救方法是付託予天主教,也相信「……基督之神利用這些教會和教會團體作為救恩的工具, 這工具的力量是來自基督賜予公教會的豐富恩寵和真理。所有這些恩典都來自基督並導向基督……」,小弟亦視基督教徒為主內弟兄姊妹。
  7. 不同的教會有不同的傳統和風格,有的著重敬拜天主,有的強調傳揚福音,有的注重團契生活……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喜好和取向, 有的重視莊重的禮儀,有的追求寧靜歸心的靈修,有的喜歡走進親密的人際交往裏……
  8. 小弟認為(個人意見):一個人如果「明知天主藉耶穌基督所創立的天主公教為得救必經之路」,那就當然該入天主教了; 若他不屬於這個「明知」的情況,則他既然真心相信並跟隨主耶穌,原則上加入天主教或基督教都「沒所謂」(因為都可以得救), 你覺得哪個教會的傳統和風格更適合自己,更幫到自己接近上主,就入那個好了。
  9. 可是,在這裏都想提一點,我不是說基督教不好,只不過天主教在全世界都只是一個教會, 而基督教則分流甚多,多到連基督教自己也數不清有多少教派。 基督教的眾多教派、教會(尤其是那些較小的教派、教會)固然不一定有問題,細小的教派、教會也不一定比別人差勁, 可是,又的確有些異端教會,或思想行為過於偏激的教會也照樣打著「基督教」的招牌,她們都說自己信耶穌, 甚至常嚷著自己高舉聖經!有時真的難以分辨她們正不正統,有沒有問題。
  10. 一般來說,哪間教會給人傳福音,這人信了,自然也會返那間教會,但這人們通常不會先去查考那間教會有沒有問題(例如: 問問人她是否異端,是否過度強調末世,是否會教人飲雙氧水,是否偏頗……),返了教會之後, 漸漸受那間教會的薰陶,對聖經、對天主、對人生的了解和看法和取向和立場和價值觀等等都承襲著那間教會的。 這個人固然是信耶穌,但也得看他「好不好彩」入了一間怎樣的教會。
  11. 入錯了一個有問題的教會,能夠對人造成不良的影響。 即使有些信仰純正的教會,觀點卻相當狹隘,或對其他教會常懷敵意,一個人入了這樣的教會,若他又不懂自我反省的話, 漸漸受那間教會的薰陶之後,有可能變得自以為是,缺乏豁達包容的胸襟。
  12. 所以,如果加入基督教的話,相信入一些傳統的、較為溫和的大宗派(例如: 聖公會,信義會,循道衛理,路德會,中華基督教會)會比較好些。 當然,小教派不一定有問題,而我們每個人都有缺點,即使基督徒都在所難免,教會也是由有缺點、有軟弱的基督徒組成, 因此,任何教會(就連天主教,和上述基督教大宗派在內)都不會十全十美,但天主教與較為溫和的大基督教宗派會較為「穩陣」。
  13. D)看聖經可幫我決定嗎?

  14. 面對著這個「入哪個教會好呢?」的問題時,有些人認為不要聽天主教和基督教怎樣說,應「看聖經,就會知道應入哪個教會」。 我不是叫人不看聖經,但我想說的是: 「叫你看聖經」這個方法是「遠水不能救(你)近火」的,因為聖經本身已很大本,看一遍也需一段頗長的時間,而且經文中也沒有一句說: 「某某人應加入天主教或基督教。」聖經不是這樣給人答案的!
  15. 通常人們(在平時)看了聖經,累積了從聖經學來的東西、知識,當有事、有疑問時, 這些知識(有時要經過「應用」的步驟)會給人指出大原則和大方向(不是具體的做法),指導、啟迪我們當走的路。 所以,若要選擇入天主教還是入基督教某教派,本人認為: 不妨用點時間,先認識天主教和那基督教教派的信仰(包括如何詮解聖經內容,她們的信仰怎樣符合聖經)及其教會生活, 看看她們結出怎樣的果子來,然後才決定,大概會更為合宜。
  16. 耶穌說得好:「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可憑他們的果實辨別他們。」(瑪/太7:17-20)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天主本身是愛,也是真、善、美,(願意)走近祂歸向祂的人很自然會受祂的同化,日益肖似祂是正常的後果。 好的(或正統的)教會就幫人活得更起勁,活得更精彩,更能面對人生順逆,對未來更有希望,胸襟更廣闊,更豁達包容, 更通情達理,更慈悲仁愛…,用聖經的說話就是活得「更豐盛的生命」(若/約10:10), 充滿「聖神的效果(聖靈的果子)」(迦/加5:22-23a),「肖似基督」云云。 若某人加入某個教會後,反而變得固步自封,鑽牛角尖,充滿執著和偏見,自以為是,常懷敵意,若非個人因素所致, 大概就是這個教會只能在「名義上」幫人走近天主,「實際上」卻幫不到人真正地走近祂,肖似祂。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2年5月2日

返回目錄

J2 也談轉教

  1. 由天主教轉去基督教,或由基督新教轉去天主教的朋友,小弟都認識,各有各轉教的原因,很難一概而論。
  2. 不僅有天主教和基督新教之間「互轉」,聽說也有基要派領袖Francise Shaeffer的兒子從基督新教基要派,轉到東正教傳統之中。
  3. 最近小弟看了一本由台北上智出版社於1996年出版的《甜蜜的家--羅馬:我們走向天主教的路程》(原版是”Rome sweet home: our journey to Catholicism”),是一對夫婦的自述。那位做丈夫的史考特(Scott Hahn)是一個長老教會神學界的佼佼者,他對自己教會的信仰十分認識,年僅26已可當上神學院院長! 做太太的金柏莉(Kimberly Kirk)也是基督教神學碩士。 兩夫婦反天主教的信念原本十分強烈,但後來有機會接觸了「真正的」(不是被人胡亂批評那種)天主教信仰/神學, 結果夫婦二人先後在1986年及1990年轉入天主教。此書是他倆的自述,當中不僅說出其中的經過, 更闡述了不少兩教經常「衝突」的課題,很值得細閱。此書應在香港中環公教進行社(電:(852)25221071)有售。
  4. 最近,有位弟兄介紹一些「轉教」的英文網頁給我,裏面有不少「轉教的故事」,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上去瀏覽,它們的網址是:http://ic.net/~erasmus/RAZ390.HTMhttp://www.chnetwork.org/converts.htm
  5. Youtube也有這類資料,現舉例如下: 「轉入天主教的名人」http://www.youtube.com/watch?v=ceWeNFNv4dI&feature=related 及 「一個基督教徒皈依天主教的故事」: 一位資深的基督教浸信會教徒,以幽默風趣的方式見證他以追求真理的精神發現了在天主教¬會內完整的信仰,並進而皈依成為天主教徒的故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GDmzuxkZSE

本文首次刊登日期: 2001年7月9日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14年12月15日

返回目錄

J3 可否與基督教徒一起查經和分享?

  1. 有位天主教徒說他最近認識了幾位朋友,他們說自己是基督教的,並邀請他一起閱讀聖經,又叫他買一本基督教聖經, 這位天主教徒擔心若看基督教聖經,會否對天主不敬? 也不知應不應該與他們一起查經或分享?他問我對此有何看法。讓我分享我的愚見。
  2. 基督教弟兄有許多版本的聖經,但他們多數用和合本聖經,基本上看這些基督教的聖經問題不大,也不會對天主不敬, 但你那幾位「基督教」朋友不知是那個宗派呢? 是聖公會、信義會、中華基督教會、宣道會、浸信會……? 因為有些已被公認為異端的教會,例如:摩門教(又名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耶和華見證人……他們好像都是打著「基督教」的招牌。 在香港,摩門教多數用和合本,耶証(即耶和華見證人)則有其中文聖經譯本,但這個版本據說甚有問題,因為他們在翻譯的時候, 巧妙地將其錯誤的思想滲入聖經的字裏行間,平常是不容易察覺的。
  3. 基督教的聖經與天主教的聖經大同小異,差別在於舊約7卷書和某部份經文,基督教弟兄不接受為正典的, 但天主教接受,這個問題十分複雜,小弟在本網頁的A項(A2-A8各篇拙作)內有小小的解說。
  4. 基本上,與基督教弟兄一起查經或做聖經分享是好事,但小弟不知你對自己天主教信仰和聖經的認識有多少。 事實上,有些天主教徒與基督教徒接觸後,其信仰會受他們影響,而覺得混亂,或以為天主教信仰有問題! 此外,不僅摩門教和耶証,有些基督教徒接觸天主教徒時,是存心歸化天主教徒的。 小弟不是說你那幾位基督教朋友一定是這樣,但管見認為,如果一個天主教徒對聖經和自己教會的教義認識不深的話, 則暫時不宜與基督教弟兄一起查經或分享聖經,也許先加深自己對聖經和教義的認識會更為合宜, 否則,與他們分享時,自己也沒有甚麼東西可跟他們說。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10年1月21日

返回目錄

J4 加入吳x光牧師所創立和牧養的列治文平x福音堂,好嗎?

承接著「(J1)該入天主教還是基督教?看聖經可幫我決定嗎?」的討論,有A網友追問: 「那麼,吳x光牧師所創立和牧養的列治文平x福音堂,算是一間好教會嗎?」因為在「(F10)彌撒不是再將耶穌殺掉, 而是紀念祂唯一的祭獻,且符合聖經」提及吳牧師在其「本會簡介」
(可見於http: //www.pechurch.bc.ca/)說他們是一間「事事以聖經為最高權威」的教會, 其主日崇拜比天主教的彌撒更符合聖經時代的做法。

    A)前提

  1. 小弟是個罪人,對吳牧師這間教會又認識不多,小弟實在沒有資格判斷他們是好還是不好, 大概小弟只能就著「事事以聖經為最高權威」和「主日崇拜」作出少許討論,供大家參考就是了。
  2. 要回答A網友這個問題,小弟實在有些不好意思,因為從吳x光牧師為其上述教會所著的「本會簡介」的確是看出了一些問題, 但由於吳牧師很喜歡攻擊天主教,小弟把它們指出來就好像還擊一樣,而且或許會予人「過於主觀」的感覺。 因此,敬請讀者諸君閱讀以下的拙文時,把所有負面的地方都打個折扣,以平衡小弟或許過於主觀的愚見。 小弟雖然只是以事論事,但本文如果令任何人或教會感到被「攻擊」,或不快,或以為受迫害,小弟謹此致歉,並請各位見諒。
  3. 本文所寫的,全屬小弟個人的愚見,與其他人、其他團體/教會完全無關。
  4. 老實說,小弟很欣賞吳牧師的才華,他在我心目中是個擅於邏輯思考和口才極之了得的人!我亦不排除他對主耶穌充滿熱誠和信望愛。
  5. 吳牧師的「本會簡介」是一篇十分出色的文章,它不僅內容豐富,而且前呼後應,所要講述的觀念/點子(points)有時遞進, 有時含蓄地表達,有時卻分別在不同段落中從正反兩面講解,互相補充; 所以,當小弟想討論其中一點時,常要兼顧它各方的論述,才較完整,並會盡量先徵引「本會簡介」的相關段落,煩請各位耐心細閱。
  6. B)最高權威是「(客觀上的)聖經真理」,還是「我認為的(聖經)真理」?

  7. 在吳牧師為其上述教會所著的「本會簡介」中,讀者可以經常看到該教會「事事以聖經為最高權威」的態度(這是好事),例如: 「簡介『屬靈路線』」(「本會簡介」內再分若干簡介/標題,這是其中一個)第4段就說: 「『屬靈路線』又以神的話語(聖經)為最高權威, 因此本教會一切信仰、行政、禮儀、事務、會議、外交、生活、改革**全部均以聖經為最高和最後的準則,……」 「簡介本教會的信仰」第1及第2段又說:「本教會以『聖經為我們教會最高的權威』。 我們強調『按神的話語講道』、『按神的話語分辨是非』,教會的一切行政組織、路線思想、神學原則、 道德行為**等,均以之為最高的準則。 例如:本教會『不慶祝節期』,『不設牧師制度』、『實行人人為祭司』、『強調擘餅記念主聚會為最具敬拜意義的聚會』、 『重視以祈禱傳道為事,管理飯食則次之』等特色,全部都是因為我們發現聖經有如此教導之故。」
  8. 這種「事事以聖經為最高權威」的熱誠實在值得欣賞! 但是,在實行的時候,困難在於聖經的內容(或訊息,或真理)是要通過讀者主觀的了解, 比方,我看聖經之後,認為聖經「不設牧師制度」,我就拿「不設牧師制度」為「聖經真理」了。 但是,其他教會看完聖經之後可能有另一個看法,眾所週知,絕大部份的基督教教會一直以來都是有牧師制度的, 難道她們都不依聖經行事?還是她們都懂錯了聖經? 更有可能的是:其他教會認為聖經是支持「設牧師制度」的,於是,其他教會就奉行他們所認為的聖經真理了。
  9. 所以,那些所謂「聖經真理」,若說得準確些,其實是「我(們)認為的『聖經真理』」而已,未必真的就是聖經的原意。 不是嗎?例如上述「簡介本教會的信仰」(第2段)末句就說: 「……等特色,全部都是因為我們發現聖經有如此教導之故。」請注意最後一句,是「我們發現」的「聖經真理」啊!
  10. 當然,這會涉及每間教會如何解經。 解得穩妥的,出現「我認為的(聖經)真理」的機會就相對較少;否則,所謂「聖經真理」真有可能變成包裝「自己意思」的一張花紙而已。 吳牧師及其教會的解經如何?在此,大概只講A網友談及「主日崇拜」,相信便可知一二。
  11. C)擘餅「簡化成一個月只用十分鐘」就是「草草記念」,那麼,次序顛倒又該算甚麼呢?

  12. 「主日崇拜」應可作一個為例子。 「簡介本教會名稱」第3段說: 「當年我們立會之時、……決定以類似『弟兄會』的方式來帶領教會。」在「簡介我們的『主日崇拜』」第1及第4段就說: 「『弟兄會』除了恢復『人人為祭司』的真理之外,還恢復聖經時代的『崇拜方式』。 我們將主日崇拜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是每主日十時至十時五十分舉行的『擘餅記念主聚會』; 第二部份是十一時開始的『主日講道聚會』,我們看這兩個聚會加起來才算為一個『完整的主日崇拜聚會』。」 (第1段)「……本教會認為『擘餅記念主聚會』才是最具敬拜意義的聚會。 我們將『主日崇拜』分為『擘餅記念主聚會』和『主日講道聚會』兩部份, ……我們認為兩者合起來,才算是最合神心意的『主日崇拜』。」(第4段)
  13. 在這段說話中已有許多「本教會認為」、「我們認為」的詞語了,而那兩個部份(先擘餅, 後講道)則被「我們」視為「『完整的主日崇拜聚會』、最合神心意的『主日崇拜』」,是「恢復聖經時代的『崇拜方式』」。
  14. 可是,聖經卻記載宗/使徒時代的教會,其主日崇拜是「先講道,後擘餅」的(參宗/徒20:7-11),這與該教會的正好相反!
  15. 早期教會也是「先講道,後擘餅」的, 游斯丁大約在主後150年所寫的《第一護教辭》第67章對此就有記載(多謝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在1995年把它譯出來),現節錄如下: 「在稱為主日這一天,住在城市或鄉間的全眾,都聚集到一個地方,依照時間所許,誦讀眾使徒的記錄或眾先知的著作; 讀畢之後,主席宣講並勉勵仿行這些善行。於是我們全體起立祈禱; 如我們在上面說過的,當我們禱告完畢之後,搬出餅和酒及水來,由主席依其能力,照樣奉獻禱告和感謝,由大眾同意,說阿們; 於是將這感謝獻一一分給各人(筆者按:感謝獻即擘餅,論及聖餐禮的《第一護教辭》第66章第一句就說: 「在我們當中通稱這個餐食為感謝獻」),並留下一部分給未能到會的人,由執事以後送去。」(《基督教早期文獻選集》,三版,頁457)
  16. 這個「先講道,後擘餅」的結構卻保留在天主教的彌撒中。 誰若不信,不妨到任何一間天主教聖堂參與任何一台彌撒,你就知道小弟所言非虛了。
  17. 「先講道,後擘餅」並非純次序,它背後反映著「聖言成了血肉/道成了肉身」(若/約1:14)的深意, 講道宣講著天主的聖言/道,擘餅就是舉行聖體聖事/聖餐。 撇除禮儀神學不談,單單是宗/徒20:7-11所載的「先講道,後擘餅」這個次序,小學生(不論信不信天主)都可以看得明白。
  18. 不幸,說自己「十分重視每主日擘餅記念主」(「簡介我們的『主日崇拜』」第3段), 並且不像「今天基督教的眾教會不斷地強調和加添人自己發明的敬拜節目,唯獨主耶穌所明明吩咐必行的『主餐』,就將之簡化, 變成一個月只用十分鐘來草草記念」的平x堂(「簡介我們的『主日崇拜』」第4段),其「先擘餅,後講道」的主日崇拜,卻正好與聖經的相反! 這不僅「沒按聖經」,更甚者,正好証明所謂「以聖經為最高權威、最高和最後準則」云云, 根本只不過是「以『我(們)(對聖經)的看法』為最高權威、最高和最後準則」而已。
  19. D)會不會有點危險?

  20. 唉!上述的情況叫人多麼惋惜!更使人慨歎的是「簡介本教會的信仰」一開始便指出: 「研究當今世上的眾異端,相信其中最主要的關鍵乃在是否相信『聖經無誤』,和是否以『聖經為最高權威』。」 姑勿論這些判別異端的標準是否正確,但現在清楚看見該教會沒按聖經,並以「我(們)的看法為最高權威」, 按其標準,實有自我判定為異端的危險!
  21. 而「教會紀律問題」第1段說:「本教會有權對任何本教會犯罪的長老、執事和會友執行『紀律懲治』。……」 第2段更說:「本教會對犯罪者、傳異端者、接納異端者、同情異端者、故意破壞教會者、對神之名造成侮辱者, 均按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二十節所列明的程序加以輔導、或紀律處理。 凡屬本教會會友、必須同意接受本教會『紀律措施』,方可加入本教會」。如此說來,恐怕該教會還要自我紀律處理了!
  22. 唉!但願他們只是隨便說說而已,並非當真就好了。
  23. E)誤變成「以我(們)(對聖經)的看法為最高權威……」,實非該教會會眾之過

  24. 很抱歉!以上的分析也許令所有平x堂的成員(尤其是新加入的會友)難受,而且未免一竹篙打一船人,有欠公允。 我個人仍相信該教會不乏真誠信主、愛主、追隨主的基督徒,只是由於會友受牧者教導,後起的長執也是受前輩或開山祖師的薰陶, 以致成員間彼此觀點相近,才有所謂「本教會」的看法。
  25. 小弟相信「本會簡介」中的所謂「本教會」/「我們」的看法大概都不是會友們個人的創見 (也許他們還以為自己入了一間真的以聖經為最高權威的教會), 即使是創立和牧養該教會的吳牧師(香港的平x堂亦由他創立,見「牧者簡介」第1段),相信多少也受著前人或一些書藉的影響, 才不乏非凡的見解。
  26. 故此,對平x堂的所有成員(不論列治文的或香港的),理應體諒, 不應隨便視之「漸漸變質」、「不合神心意」(兩詞出自「簡介本教會的信仰」末段)云云。
  27. 不是嗎?小弟這個「會友追隨牧者見解」的看法並非全無根據,「本教會的組織」第3段就說: 「我們認為『民主』十分重要,但不能高過『神主』。 我們認為在一些人人都有同等深度認識的事上,是應該讓人人都有份以民主的方式來投票決定; 但在一些『專門』性的事上,既然不是人人都有相同深度的認識,就不能以民主投票的方式來決定, 乃應盡量尊重在這些事上有『專門恩賜』的人,因此、本教會大部份的決策均由長老和執事這些『專門人才』來決定。 尤其是『屬靈的事』,例如『信仰問題』、『異端問題』、『教會路線問題』等等, 更不能由民主投票來決定,乃應由『屬靈人按聖經真理』來決定。 我們立志,無論作甚麼,都以『聖靈』來引導,以『聖經』為行事最高的權威。」
  28. 由此可見,縱然「簡介『屬靈路線』」第4段說: 「任何人都不能憑自己的經驗、投票的票數、或任何其他權威與聖經對衡。」 但只要在「屬靈的事」夠老資格的牧者將他自己認為的聖經真理,當作真是聖經真理般說出來, 相信不難成為「本教會」/「我們」的看法,其他長執(若屬徒子徒孫輩的)大概也不會反對。所以,我們應該體諒他們才是。
  29. 況且,即使在如此顯然而見的講道擘餅次序,與聖經明顯有出入,但該教會對聖經的其他看法,未必全錯哩!
  30. F)結語

  31. 在「簡介『屬靈路線』」第4段說: 「本教會一切信仰、行政、禮儀、事務、會議、外交、生活、改革**全部均以聖經為最高和最後的準則, 只要有人提出準確的聖經根據,我們仍可繼續改革教會,直至教會完全符合神的心意為止。」能夠說出末後兩句說話,是相當謙遜的!
  32. 如有機會,讀者若能把這篇拙作送給你所認識的該教會成員,參詳一下,好讓他們早日改革其主日崇拜,也許都是值得的。 但他們若不改革,我想我們也該予以尊重。
  33. 至於最後權威原來是「我認為的(聖經)真理」,能夠修正當然就最好不過了。但若不修正,天主都一樣愛他們。
  34. 順道一提,認識正確的解經之道也是需要的,其實,基督教在這方面已有不少著作,貢獻良多, 而發掘聖經「字面的意義」(就是那來自聖經言詞所表達、透過釋經學的正確解釋規則所發掘的意義)時所用的方法,例如: 留意上文下理、當時背景、修辭、文學類型(比方,拿龜兔賽跑等「寓言」當作嚴謹的「歷史報告」來讀,就肯定會懂錯) ……也是天主教和不少正統基督教共同採用的。 這網頁內的拙作「(A9)淺談如何解經」就簡述了現代天主教的解經原則和方法。
  35. 我們都是軟弱、會犯錯的人,從某個角度來說,教會也是由軟弱、會犯錯的人組成, 因此,每間教會若有錯漏,實屬正常,大家亦無需太過介意,倒不如彼此擔待,互相扶持吧!。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02年5月3日

返回目錄

J5 回應「唐崇榮牧師談如何看待天主教」--中世紀,誰腐敗?

  1. 朋友找來了一篇「唐崇榮牧師談如何看待天主教」(下稱「唐文」),據說它在許多網頁都有轉載(例如:http: //www.guizheng.net/article4_2.asp?id=306),唐文論及聖傳的地位、拜聖母、向聖 母祈禱、聖母代求(聖母作中 保)、聖母有共同救贖者等稱號、聖徒功德庫(涉及大赦)等問題,但誤解甚多,本網站的相關項目也都交代過了,在此不贅; 小弟只想就著唐文談及的「天主教披了許多爛布」回應一下。
  2. A)先轉貼唐文有關的兩段文字

  3. 撇除唐文開首的問題不計,由答覆的正文作為第1段,相關的兩段文字分別是第10和11段。
  4. 第10段:「天主教裏有沒有偉大的傳統?天主教本身不是天主教,從第一世紀到第十六世紀,那就是基督教。 因為到了第十六世紀已經走了許多的錯路,我們把它拉回來, 結果我們就變成回到聖經基礎,回到神要我們走的路線的那個純正的福音的基督教。 而天主教披了許多、許多的外衣,許多、許多的爛布,做他們的外套。這些東西不是從神而來的,所以我們不要!」
  5. 第11段:「第一世紀到第十五世紀中間,上帝的靈有沒有引導偉大的教父、偉大的聖徒,奠定基督教的信仰?有! 這些是絕對不能丟掉的。 所以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阿他拿修信經、迦克墩信經,這些都是基督教歷史中間最偉大、最偉大的信仰表白。 奧古斯丁裏面偉大的思想,在他的《懺悔錄》、《上帝之城》, 在他許多的教訓中,都給我們看見很多對聖經真理最深入、最深入的了解。」
  6. B)看清楚唐文的意思及小弟的回應

  7. 「基督教」三字可以一詞多義,它可以指由耶穌所建立的「基督宗教」(christianity), 亦可以指16世紀馬丁路德改革之後發展出來的「基督新教」(protestant,以下簡稱「新教」)。
  8. 簡單來說,歷史告訴我們,在16世紀馬丁路德尚未改革之前的基督宗教(christianity), 就只包括天主教(catholic,以下暫稱它為「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
  9. 唐牧師說「天主教本身……就是基督教」,按上文下理來看, 不難理解這個被稱為「天主教本身」的「基督教」是指基督宗教christianity(但因一詞多義, 有些人可能會以為它是指新教protestant);至於那個「天主教本身」所不是的「天主 教」就是指羅馬天主教catholic,唐牧師形容她披了許多爛布,意即有許多錯的、不純正的東西。
  10. 他接著說:「因為到了第十六世紀已經走了許多的錯路,我們(指唐牧師所屬的新教protestant)把它拉回來, 結果我們就變成那個純正的福音的基督教(這裏的「基督教」三字可以同時指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和新教protestant)。 而天主教披了許多……爛布,……這些東西不是從神而來的,所以我們不要!」
  11. 換句話說,基督宗教christianity發展了16個世紀,當中有許多錯的、不純正的東西, 新教protestant就改革了她,結果新教protestant使之變為純正的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包括新教protestant在內); 而那些錯的、不純正的東西、「爛布」就屬於羅馬天主教catholic(奇怪,它們忽然不屬於基督宗教christianity了), 新教protestant拒絕接受。 如此說來,純正的東西都保留在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和新教protestant內,錯的、不純正的就歸入羅馬天主教catholic。
  12. 然而,從歷史上來看,事實是整個基督宗教(包括羅馬天主教catholic、東正教和新教protestant)自其出現以來, 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是良莠不齊的,有做得好的、純正的東西,亦有做得不好的、錯的、不純正的東西, 有熱心的、虔誠的教友,亦有冷淡馬虎、不虔誠、甚至掛名的教友。
  13. 若按照唐文「把好東西歸入自己,壞東西歸入別人」的做法照辦煮碗,恐怕別人也可以說: 「基督宗教christianity發展了16個世紀後,當中有許多錯的、不純正的東西,羅馬天主教catholic就改革了她, 結果她就保留了純正的東西;而錯的、不純正的就屬於(分裂出來的)新教protestant。」
  14. 新教protestant在16世紀馬丁路德改教之後才有,這是鐵一般的事實,無從否認。 唐牧師在第11段提及第1至15世紀多位教父和多篇信經,按上文下理來看, 不難看出他視這一切為16世紀才出現的新教protestant所具有的信仰內容,由此可見, 唐牧師要將(而且已 將)自己新教protestant的「開始」,由16世紀追溯(或連接)到第1世紀的耶穌時代。
  15. 既然如此,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在1-16世紀內所曾經有過的東西,不論純不純正(就連爛布在內), 新教protestant都有份兒啦,我不明白唐文怎能單單把錯的、不純正的東西,說成只是羅馬天主教¢atholic才有?
  16. 亦因此,唐文第10段至少該說成: 「天主教本身(刪去「不是天主教」)從第一世紀……就是基督宗教(補回「宗」字) ……而基督宗教(包括我們自己新教在內)披了許多…爛布,……這些東西不是從神而來的,所以我們不要!」而不是說: 「天主教本身不是天主教……而天主教(指羅馬天主教catholic)披了許多…爛布……所以我們不要!」
  17. 相信這樣的說法除了較為清晰、中肯外,亦可避免因為一詞多義而令人混淆的危險。也許唐文只是一時大意, 才寫錯「天主教本身不是天主教」、「天主教披了許多爛布」云云,並非故意這樣寫的。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14年12月16日

返回目錄

J6 天主教經過一千多年的腐化,已經發展得不是基督所立的教會了嗎?

    A)容我先談「腐化」的問題

  1. 「腐化」該是指犯罪、跌倒、遠離主道了吧!在世界末日以前,任何時代的天主教都是良莠不齊的! 例證不勝枚舉,比方,12宗/使徒各有軟弱,他們在主耶穌被捕時雞飛狗走; 伯多祿/彼得雖知道成義是因著對耶穌的信仰,而不是由於遵行梅瑟/摩西法律,但他因為怕那些受割損的猶太人, 而不與外邦人一起吃飯,結果被保祿/保羅指責(參迦/加2:11); 不僅是伯多祿/彼得和保祿/保羅有過衝突, 保祿與他多年的傳福音夥伴巴爾納伯/巴拿巴亦因發生爭執而從此分道揚鑣(宗/徒15:36-41); 單是格林多/哥林多教會就已經問題多多,頗為「腐化」了,例如;初期教會已有分裂/分黨分派的劣行(格/林前1); 有教友竟比教外人士更為淫亂(格/林前5:1-5),有教友不相稱地吃喝主的晚餐(格/林前11),甚至有人否認復活(格/林前15:12)! 整個初期教會都不是完美的,從得/帖後3:6-15得知有閑蕩的弟兄,只顧游手好閒,不去工作;希伯來書多處顯示出有人背教; 新約聖經多處給 人勸勉、提醒和教導,正正反映出初期教會也有軟弱、不濟、敗壞和腐化!
  2. 但是,這樣的天主教同時也有忠貞的信徒,有人殉道,有人為福音奔走……教會就是這樣,在二千年來,樹大有枯枝, 亦有好枝,代代有腐敗的情況,亦代代不乏聖人、出類拔萃的信徒出現。 馬丁路德(1483-1546)改教之前的那幾個世紀,當然也是如此,在這裏我只列舉其中兩個著名的聖人, 就是聖方濟亞西西(Francis of Assisi,約1182-1226)和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約1225-1274);就連《不知之雲》、《師主篇》等靈修經典,亦是在這個被指為非常腐敗的中世紀寫成的。
  3. 其實,每一個基督徒都不是完美的,他們有腐化的可能,也有悔改/淨化/自我革新的可能,我是如此,你也是,他也是, 以至所有基督徒也是(不論是天主教或基督教的)。
  4. 那麼,若說天主教腐化,則不幸,相信基督教那邊跟我們都是大同小異,大家相距不遠(否則,基督教徒也不需認罪懺悔了); 但天主教也會悔改/淨化/自我革新,相信基督教亦是一樣.
  5. B) 再談「發展」的問題

  6. 至於會腐化也會淨化的天主教,會不會「已經發展得不是基督所立的教會」呢?當然不會! 因為她有天主的謢佑,主耶穌以那個會犯錯跌倒的伯多祿/彼得為祂自己教會的磐石時,便向祂的教會保證, 「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瑪/太16:18)
  7. 祂復活後,又主動向那些軟弱會犯錯腐化的宗/使徒們「許諾」過: 祂與他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參瑪/太28:20),祂這樣「許諾」時,瑪/太28:17明言「有人還心中疑惑」, 但祂沒有因為他們會軟弱、會腐化而將他們捨棄,反卻主動許諾永遠與他們同在。
  8. 其實,祂在受難前夕也已主動向那些將會背棄祂的宗/使徒們(多麼軟弱,算腐化麼?)許下謢慰者聖神, 永遠與這個教會同在(參若/約14:15-16)。
  9. 所以,這個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從歷史可知她是天主教)不僅永遠被天主帶領、指引、保護、同在,亦不會在歷史中消失或間斷, 因為天主不是一口兩舌,也不會說謊! 從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就可見到聖神/靈帶領教會的發展,儘管這個教會也會軟弱犯罪,不是完美。
  10. 靠著有天主的恩佑和保守,天主教(內的教友們)雖不完美、會腐化,但不會發展得不是基督所立的教會, 因為天主的恩寵遠遠大過人的努力和人的罪過--這一點是天主教所肯定的,按理也應該是基督教所熟悉的,因為他們也強調恩典。
  11. 如果有人認為天主教因為曾經有腐化的情況,而發展得不是基督所立的教會,大概是他一時忘記了主耶穌的許諾吧。 若是他不信主耶穌的許諾,不信聖經(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的記載,那麼,小弟就拿他沒法子,只好尊重他。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14年12月16日

返回目錄

J7 馬丁路德改教真的能使基督(新)教回歸了初期教會的形態嗎?

  1. 儘管誤解者如此說,但管見不太同意。固然,我不排除基督(新)教也會具備部份初期教會的生活和內涵,但不是全部,理由很簡單,在初期教會(單是聖經時代),已有病人傅油聖事(天主教七件聖事之一),這件聖事的其中一段聖經根據是雅5:13-16,它說教友中間有患病的,該請長老們來為他祈禱,因主的名給他傅油。可惜,基督(新)教已沒有這件聖事。
  2. 基督(新)教也沒有告解聖事,但初期教會已有「彼此告罪」的做法(參雅5:16)。退一步說,即使雅5:16並非說出當時已經流行的做法,而是剛剛開始吩咐人們要彼此告罪(它這樣吩咐了,信徒大概也照樣做了),那麼,初期教會也就是有「彼此告罪」了。可惜,基督(新)教卻反對告解哩!
  3. 至於聖體聖事,不同的基督(新)教各宗派對聖體的意義都有不同的看法,那麼,大概我們可以這樣說:總有一些基督教對聖體的看法與初期教會有些出入,或至少未能完整地保留聖體聖事的本質。當然,他們都說自己根據聖經,可惜,就連香港的某位神學家牧師也說:「一本聖經,(各基督新教)各自表述」,結果莫衷一是。原本將其「表述」/看法與初期教會的做法(即聖傳)互相印證,也可確認聖體聖事的本意,但他們卻視聖經的權威高過聖傳的(部份基督教教會更否認聖傳),如果聖傳對聖體的意義與他們的看法有出入,他們又未必會跟聖傳!實在頗難想像基督(新)教保持了聖體聖事的本意。(詳參本網站F項的「(F9)聖體聖血是耶穌的肉和血」的聖經及經外文獻論據」)
  4. 聖經方面,在宗/使徒時代,整個世界多操希臘文,很多人不都懂希伯來文,故此宗/使徒們在外邦傳福音時,按理是用那本希臘文而且包含舊約7卷次經的70賢士譯本的。由聖熱羅尼莫/耶柔米(St. Jerome)在主後5世紀譯好的拉丁通行本/武加大譯本(Vulgate)也包含上述那7卷次經,而此譯本在教會內用上千年哩!可惜,基督(新)教卻把那7卷次經自聖經(正典)中剔除,之後就變成新約27卷和舊約39卷(合共66卷)。換句話說,雖然教會在主後400年左右,在會議中一併把新約27卷和舊約46卷訂為聖經(合共73卷),可惜,基督教只(選擇性地)接受同一會議「訂出新約聖經27卷的議決」。(詳參本網站A項的「(A3)兩教聖經的異同(2):支持次經的理據」最尾幾點)
  5. 除了聖事之外,基督(新)教還放下了聖傳。簡單來說,聖傳是教會悠久的生活(由初期教會已有),它的存在比聖經還要早,無誤的聖經都是由聖傳結晶出來的(若聖傳這個基礎動搖了,聖經也會跟著動搖),上主的啟示透過聖經和聖傳這兩種方式傳遞給我們(見本網站A項的「(A1)聖傳是甚麼?相信聖傳就會削弱聖經的權威,不聽上帝的道嗎?」);實在,教會和聖經都肯定聖傳(請參本網站A項的「(A12)聖經沒有叫人只跟聖經,卻肯定了 聖傳 和 教會訓導」),可惜,基督(新)教卻視聖經的權威高過聖傳的,甚至反對聖傳。
  6. 此外,伯多祿/彼得是宗/使徒之長,教宗(伯多祿/彼得和他的繼承人)始自初期教會就具有教會元首的地位(見本網站的「(C1)伯多祿的磐石地位」及「(C5)天主教是在額我略一世做教皇後才正式成立嗎?在此以前有教皇的資料嗎?」),可惜,基督(新)教卻拒絕接受。
  7. 上述這些重要元素都在初期教會內,但基督(新)教卻沒有這些元素,又如何「回歸了初期教會的形態」呢?
  8. 或許馬丁路德改教「真的很想」使基督(新)教回歸初期教會的形態,可惜,看來他應該是「未能做到」。然而,基督(新)教不乏愛主愛人的虔誠信徒,對社會亦有無數的貢獻,這一切都是不能抹煞的。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 2014年12月16日

返回目錄

J8 回應滕近輝的「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差異」

  1. a. 朋友找來一篇由滕近輝牧師所寫的「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差異」(http://macautimes.net/times/31/3171.htm),下稱滕文,以斜體粗字列出如下,並在之前加上「滕文寫道:」,以之識別。滕文對天主教誤解甚多,小弟在滕文每一點後略作澄清,小弟在本文所寫的,其編號是abc……等英文小楷字母。
  2. 滕文寫道:

    問:天主教與基督教的異同在那裡?一個信了天主教的人,是否需要改信基督教?若改信是否需要再受洗禮?
    答;你的問題包括三部份,分別回答如下:
    一、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異同──兩者之間的差異,主要有兩方面,即教義方面與制度方面。教義方面的差別試列舉數點:
    1. 基督教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準則,而天主教則在聖經之外,另加教會的傳統。例如:天主教在廿世紀四十年代公佈新信條:馬利亞活着升天。這是聖經中從來沒有記載的。

    小弟的澄清:

  3. 從上文下理不難看出滕牧師認為「天主教在廿世紀四十年代公佈新信條:馬利亞活着升天」是不對的,因為「這是聖經中從來沒有記載的。」那麼,他的立場是「聖經沒有記載的就不能算數」了,既然如此,為甚麼滕牧師竟接受「基督教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準則」?因為聖經從來沒有說:「聖經沒有記載的就不能算數」或「基督教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準則」這樣的講法!
  4. 雖然,聖經既是天主的話語,基督徒自然是信聖經、跟聖經,這是非常合理的。無疑,小弟也覺得這個推論十分合理,然而,「推論合理」不等於「聖經記載了」,「推論合理」亦不是滕牧師的立場,所以,「推論合理」對滕牧師來說是無效的。
  5. 我曾想過弟/提後3:15-17合不合滕牧師的立場用,那裏說:「你自幼便通曉了聖經,這聖經能使你憑著那在基督耶穌內的信德,獲得得救的智慧。凡受天主默感所寫的聖經,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好使天主的人成全,適於行各種善工。」可惜,這段經文只指出聖經的功能,卻不是說:「基督教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準則」、「聖經沒有記載的就不能算數」。若說:「這段經文講出聖經多麼有用,它堪為信仰的權威,所以,它就是基督信仰的準則了。」那又如何?唉!這也只是從經文推考、反思、引伸出來的結論而已(而且也沒有推論出「唯一」的意思來),並非「聖經的記載」,如果這樣推論滕牧師也可以接受,那麼,他就不會反對天主教訂「聖母升天」的教義啦(下文會簡單交代這端教義)。我相信滕牧師不會自己「推論」就行,別人「推」就不行,因為這種對己寬鬆、對人嚴苛的「雙重標準」做法,是明顯違反聖經的記載,耶穌在路6:31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祂在瑪/太7:2又說:「你們用什麼判斷來判斷,你們也要受什麼判斷;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故此,弟/提後3:15-17不合滕牧師的立場用。
  6. 除非聖經有記載「基督教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準則」或有記載同樣意思的經文——是無需經過推考、反思、引伸等「推論」功夫的經文,否則,滕牧師「聖經沒有記載的就不能算數」的立場便站不住腳,而且不合符聖經。很抱歉!小弟實在找不到聖經哪裏說:「聖經沒有記載的就不能算數」,倒記得聖經說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礎」(弟/提前3:15),聖經又記載耶穌給宗徒們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路10:16),嗯,教會(指天主教)有其權威啊!我又記得聖經肯定「教會的傳統」(有時它又稱為口傳、傳授或聖傳,簡單來說,它是整個教會的生活),例如:保祿/保羅在弟/提後2:1-2說:「所以,我兒!你應因那在基督耶穌內的恩寵堅強起來,應把你在許多證人前由我所聽的傳授給忠信可靠的人,使他們也能夠教導別人。」保祿/保羅一方面在此並非叫弟茂德/提摩太「只」教導聖經所載的,而是傳授「由他所聽的」,那麼,另一方面,保祿/保羅也肯定那些被弟茂德/提摩太所教的人,不「只」要聽聖經所載的,也要聽弟茂德/提摩太的傳授了,如此說來,這不僅顯示出「一代一代地傳下去」的傳承和傳統,保祿/保羅無疑也肯定了弟茂德的訓導權威(那時,弟茂德/提摩太早已被祝聖為主教--某地方教會的首長了,見弟/提前1:3及弟/提後1:6)。
  7. 簡單來說,教會的傳統(有時又稱為口傳、傳授或聖傳),就是整個教會的生活,聖經是這生活(內含教會本身所是以及所信的一切)的文字結晶且是在聖傳中慢慢形成、誕生及辨認出來的,例如:第一本新約聖經作品要在主後50年代才出現(這是教會生活了大約20年之後「形成、誕生」),而四部福音和其他新舊約經書都沒一處說它們自己這卷書就是聖經,這是教會在後來辨認出來,並在主後400年左右的會議中確認的,就是一併確認了舊約包含《瑪加伯下》等次經,共有46卷書,新約共有27卷書,整本聖經合共73卷書;但可惜基督新教只選擇性地接受同一會議中的議決--只接受新約27卷,卻不接受舊約中的次經。聖經既是在聖傳中慢慢形成、誕生及辨認出來的,若否定聖傳,那麼,正典聖經的基礎也跟著動搖了!天主教相信上主的啟示是透過「聖經」和「聖傳」這兩種方式傳遞給我們,天主教對「聖經」和「聖傳」都以同等的熱忱和敬意去接受和尊重。
  8. 天主的啟示內涵豐富,不是一下子就能完全領會過來(參弗3:18),有些道理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反覆思考、探討,甚至辯證,才能了解得更為清楚、透徹、確定,某端道理確立後,教會就正式地公佈,好能澄清疑慮,比方,主耶穌基督的「兩性一位」的道理--祂既是天主又是人:「耶穌基督有兩個本性,即天主性和人性;兩者並不相混淆,卻結合於天主聖子唯一位格中」(《天主教教理》第481號),就經過上述的漫長反省、討論、辯證過程,經歷了首七個世紀的六個大公會議,才確立出來的,「聖母升天」也有類似的反覆思考、探討、辯證過程。
  9. 這端「聖母升天」教義的主要訊息是聖母這位「第一個而又最完美的基督徒」整個人已圓滿地被救贖了,它與我們時常說的(尤其是基督新教弟兄姊妹更加強調)「信主得救」非常吻合:從天主的角度來說,就是基督已經戰勝死亡與罪惡,救贖了人類,從人的角度來說,就是在聖母這個人身上,顯示出基督的救贖已經完成,她是被救贖的,得以奇妙地分享她聖子復活的光榮,且是其他基督徒復活的先聲。聖經雖然沒有直接講出「兩性一位」、「聖母升天」等字句,但能蘊藏這些意思。
  10. 讀者如有興趣,可再詳參本網站的「(A1)聖傳是甚麼?相信聖傳就會削弱聖經的權威,不聽上帝的道嗎?」,「(A12)聖經沒有叫人只跟聖經,卻肯定了 聖傳 和 教會訓導」,「(A15)唯獨聖經?(1):聖經沒有明言的,就不能算數嗎?」「(G4)淺談聖母四端教義(4):聖母升天,兼論聖母的信德超過亞巴郎/亞伯拉罕」,「(K8)天主教不時製造出新東西嗎?兼淺談神父獨身的規定和贖罪卷」等拙作。
  11. 滕文寫道:

    2. 天主教稱馬利亞為「上帝之母」(The Mother of God),但聖經中祇記載馬利亞是耶穌肉身的母親。稱一個人為上帝之母,簡直是冒犯上帝。這是因為未能將耶穌的人性與神性分別清楚。

    小弟的澄清:

  12. 教會早就知道天主是無始無終的,祂自有永有,是沒有母親的,但教會亦肯定天主聖子降生成人,祂「生於女人」(迦/加4:4),誰也知道聖母瑪利亞就是耶穌基督的母親。為了肯定耶穌基督既是天主又是人(「兩性一位」)--有真的天主性又有真的人性,教會就在這個意義下稱聖母為「天主之母」。
  13. 事緣在主後五世紀時,聶斯多略雖然肯定祂有神人二性,卻否定兩性在耶穌基督這一位格上的統一,即是聶氏認為祂的天主性還天主性,人性還人性,兩者是分割的,於是,在耶穌基督身上,誕生、肉軀、死亡等人的屬性不能歸屬給降生的天主聖言,而永恒、天主的德能等神的屬性也不能歸屬給同一個人,所以,聶氏認為瑪利亞只能夠是「基督之母」或「人之母」;但耶穌基督既然只有一個位格,而祂是人又是天主,那麼,瑪利亞就可以稱為「天主之母」了,為駁斥聶氏的錯謬,教會在主後431年的厄弗所大公會議就隆重宣佈聖母為「天主之母」,來肯定了祂「神人二性結合於單一主體中」,而聶氏就不幸成了異端,遭到譴責!
  14. 正統的基督新教都接受上述大公會議有關主耶穌基督「兩性一位」的道理,相信滕牧師都一樣接受,他的講法可能只是表達得不夠清晰,並非有意重覆聶氏的覆轍。
  15. 讀者如有興趣,可再詳參本網站的拙作:「(G2)淺談聖母四端教義(2):天主之母及終身童貞」。
  16. 滕文寫道:

    3. 天主教相信教徒死後必須經過「煉獄」之苦。這也是沒有聖經根據的。他們誤解了聖經新約哥林多前書三章十二至十五節,那裡是以火來象徵人生真正價值的考驗。煉獄的信仰產生了四種結果:一是天主教徒對死後的恐懼;二是教徒感覺耶穌基督救恩的不完全;三是教會面對自我的矛盾:一方面宣講煉獄是上帝公正的要求,因為耶穌祇能擔代信徒靠衪之前的一切罪過,卻不能赦免他們信衪之後的罪過,信徒必須自己擔當;同時教會又宣告:若信徒請求教會作特別彌撒,罪過就可以得到赦免。四是這就開了教會控制信徒的門。例如十六世紀天主教發行贖罪券,就是根據信徒這一種恐懼而作的。

    小弟的澄清:

  17. 看來滕牧師誤解了天主教不少地方!不是「教徒死後『必須』經過煉獄之苦」,而是「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天主教教理第1030號》)「才需要」經過煉獄,所以,如果教徒死時已經完全淨化,已100%跟隨天主,那就不用經過「煉獄」這個最後煉淨的階段,因此,煉獄之苦,並非像滕牧師所說的「必須」的。
  18. 格/林前3:12-15很含蓄,較難討論,但主耶穌基督「曾肯定過,假如有人口裡褻瀆聖神,不論今世或在來世,都不會被赦免的 (瑪12:31)。由此引申有某些罪過可在今世得以赦免,另一些則在來世得以淨化。」(《天主教教理》第1031號)「這煉獄的訓導是依據為亡者祈禱的做法,對此聖經早已說過:『為此,他 (猶大瑪加伯) 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加下12:46)(按:《加下》就是上面提及過的其中一卷次經《瑪加伯下》,教會在主後400年左右已接受它為聖經,可惜主後16世紀從教會分裂出來的基督新教卻不接受它)。教會自始便紀念亡者,為他們奉獻祈禱,尤其是感恩祭(按:意即彌撒),為使他們得到煉淨,進入天主的榮福直觀中(按:意即天國)。」(《天主教教理》第1032號)
  19. 人之所以能得救,其實當中包含兩個部份:天主的救恩和人如何接受。天主教肯定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是全備的,沒有任何的不完全,但人如何接受呢?有人認真,有人馬虎,人即使熱切地信和接受天主的救恩,但因人性軟弱,都不是100%跟隨祂,有時都會選擇犯罪(背叛和離開天主)--亦即是自已不要/不接受天主的救恩,就連保祿宗徒/保羅使徒在斐/腓3也承認自己未達到完全的境地:「這並不是說:我已經達到這目標,或已成為成全的人;」(12節)他還在忘盡背後,奮勇向著前面尚未達到的目標奔跑(參13-14節),他也勸勉大家都應當如此作,「不拘我們已達到甚麼程度」(16節),由此可見,不是人一信主,就等於每時每刻他都在完全的境地。
  20. 此外,保祿/保羅又知道信徒都會犯極其嚴重的罪,並會失落信德(格/林前5:1-5,弟/提前1:19-20,6:10和6:20,弟/提後2:17-18等),信徒若犯了極其嚴重的罪,等於自行拋棄先前已接受的救恩,請留意,這是人自己的問題,而不是天主的問題;是人自己「不要」救恩,而不是「耶穌基督救恩有甚麼不完全」(參滕牧師語:「二是教徒感覺耶穌基督救恩的不完全」)。天主教相信天主的救恩沒有甚麼不完全、不完備,祂完全能夠赦免人在信主之後所犯的任何罪過,但聖經也記載信徒有可能犯極其嚴重的罪,自行拋棄救恩,難怪保祿/保羅鄭重地提醒信徒不要隨從本性的私慾行事,因為其結果就是「做這種事的人,決不能承受天主的國」(迦/加5:21),他也說:「你們要懷著恐懼戰憟,努力成就你們得救的事」(斐2:12),又說:「凡自以為站得穩的,務要小心,免得跌倒。」(格/林前10:12)
  21. 滕牧師說煉獄的信仰使「天主教徒對死後的恐懼」,其實我們不是「對死後」恐懼,而是聽從上述聖經(斐2:12)的教導--「恐懼」、小心、謹慎,一方面避免犯罪遠離天主,另一方面卻力行信望愛諸德,多親近天主,亦因此,所以天主教時常叫人熱心參與各種神工,諸如祈禱、讀經、參與彌撒、勤領主耶穌基督所建立的聖事等等,因為這些都是親近天主的方法,而不是打「開了教會控制信徒的門」。
  22. 讀者如有興趣,可再詳參本網站的E項「煉獄與大赦」的各篇拙作。
  23. 滕文寫道:

    至於天主教在制度方面的差別,亦只列舉數點: 1. 天主教以教宗為最高的絕對元首,這是誤解了耶穌的話(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六至十八節)。耶穌不是說彼得是教會的「磐石」(根基),乃是說,彼得向耶穌的認信(第十六節),才是教會的基礎。不然就與哥林多前書三章十一節互相矛盾了。(天主教教宗以彼得的繼承人自居)。

    小弟的澄清:

  24. 不幸,這又一次看見滕牧師誤解天主教,但誰也會弄錯,澄清就是了。在天主教的信仰中,教宗固然是整個教會的最高牧人,是其他主教的首領,但他也是主耶穌基督的代表(參梵二《教會憲章》第22號),是天主的僕人,為真道服役(參梵二《教會憲章》第24號,《天主教教理》第936號),因此,瑪/太16:16-18說伯多祿/彼得及繼承其位的教宗為教會元首,是教會的「磐石」。這與格/林前3:11並不矛盾,因為伯多祿/彼得及繼承其位的教宗不是與耶穌基督並排,而是在主耶穌基督之下做教會最高的元首/磐石,如果讀者仍不明白,就容我用舊約的梅瑟/摩西或達味/大衛王打個比喻,他固然是以色列民的最高領袖,但他們也是在天主/上帝之下做最高領袖的。
  25. 除了瑪/太16:16-18外,新約聖經常顯出伯多祿/彼得的磐石地位,他在十二宗/使徒中常居首席,主耶穌對他特別重視,有別於其他宗/使徒,例如:在若/約21:15-17伯多祿/彼得三次回覆耶穌「你愛我嗎?」的提問,對話中亦見耶穌將羊群(教會)委托給他;路22:31-32記載在受難前夕,主耶穌知道撒殫將要像篩麥子一樣篩眾宗/使徒,祂沒有為所有宗/使徒祈禱,卻只為伯多祿/彼得祈求,為叫他的信德不致喪失,並且在他回頭之後,「堅固其他弟兄」。福音中的宗/使徒名單總是把那出賣耶穌的猶達斯置於最後,卻將伯多祿/彼得放在第一位(瑪/太10:2-4,谷/可3:16-19,路6:13-16)--雖然伯多祿/彼得是在安德肋/安德魯之後才跟隨主耶穌;在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多處地方也明顯看到伯多祿/彼得的教會元首職權,例如:發起補選瑪弟亞/馬提亞替代猶達斯的宗/使徒位置(1:15-23),聖神/聖靈降臨後首先宣講及施洗(2:14-41),首先接受外邦人入教(10:9-48),領導宗徒會議(15:7-12)等等,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的宗/使徒名單亦是以他為第一的(宗/徒1:13)。這一切都顯出伯多祿/彼得的磐石和元首地位(瑪/太16:18)。
  26. 滕牧師說「天主教以教宗為最高的絕對元首」,我不知道他用「絕對」二字只是拿來形容一下「最高」一詞,當作加強語氣而已,還是甚麼意思;小弟返回天主教三十多年,讀了四年天主教神學,看過不少神學書籍,但仍孤陋寡聞,印象中從未見過或聽過在天主教內會用「絕對」二字加在伯多祿/彼得及繼承其位的教宗的元首地位、職權上。在此,我當滕牧師用「絕對」二字是沒有甚麼意思就算了。
  27. 讀者如有興趣,可再詳參本網站的拙作:「(C1)伯多祿的磐石和元首地位」。
  28. 滕文寫道:

    2. 天主教徒必須向神甫認罪──這「告解」的制度是誤解了耶穌的話(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六至十九節),門徒的「釋放」之權柄,不過是根據耶穌所定的原則而作的一種宣告而已。這制度剝削了信徒直接向上帝認罪的權利,而造成了教會對信徒的控制。

    小弟的澄清:

  29. 滕牧師對天主教的認識似乎真的不多--所以才需要澄清誤會哩!天主教徒「並非」「必須」向神甫認罪啊!天主教徒犯小罪後,自行懺悔便可以了,不須告解;但他若喜歡為小罪告解,他可以這樣做,但不是必須要做。天主教徒在犯大罪後,在正常情況下才要告解,但特殊情況下就可免去(向神父)告明(己罪),《天主教教理》第1484號就說:「個別且完整的告明及赦罪,仍是信友與天主和教會和好的唯一、通常之方式,除非身體上,或倫理上無法履行,才可免除這樣的告明」。
  30. 告解本身就是「向天主認罪懺悔」,而每台彌撒一開始,我們都先行向天主和其他教友認罪懺悔,說:「我向全能的天主,和各位兄弟姊妹,承認我在思、言、行為上的錯失,我罪、我罪、我的重罪……。」試問天主教徒又怎會被教會「剝削了直接向上帝認罪的權利」,甚至嚴重到變成被「教會控制」呢?
  31. 須知告解聖事是由主耶穌基督所建立,祂在復活顯現給宗/徒時,毫不含糊地將赦罪(及不赦)的權柄交給他們,叫他們赦免人們的罪,那時,主耶穌「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約20:21-23)所以教會遵行主耶穌基督的吩咐,去給犯罪跌倒的信徒傳遞天主的寬恕(不是「控制信徒」),而我們也要遵行主耶穌基督的吩咐去告解,由此領受赦罪的大恩。聖經也吩咐信徒「要彼此告罪,彼此祈禱」(雅5:16)。
  32. 拿上述的若/約20:21-23對照一下,就知道瑪/太16:16-19的門徒的「釋放」之權柄,並非像滕牧師所講的「不過是根據耶穌所定的原則而作的一種宣告而已」。
  33. 讀者如有興趣,可再詳參本網站的拙作:「(F13)告解vs 自行悔罪與神父的赦罪權柄煉獄與大赦」。
  34. 滕文寫道:

    二、 是否應改信基督教?對這問題的答案很明顯,凡信耶穌的人,應完整的接受聖經本身的真理。這是信徒對上帝的啟示──聖經的義務。

    小弟的澄清:

  35. y. 滕牧師對「改信」這個問題答得好!不錯,我們是應該跟聖經的,上面都列出聖經的真理了。然而,如果有人不聽從聖經,如何?管見認為,我們都要尊重他的,他是有自由選擇的,也許他有一些困難、阻滯,我們都要體諒他。
  36. z. 讀者如有興趣,可再詳參本網站的拙作:「(J1)該入天主教還是基督教?看聖經可幫我決定嗎?」。
  37. 滕文寫道:

    三、改信之後,是否必須再受洗?關於這問題,各基督教會的會章有不同的規定。有的認為,既已奉三一上帝之名受洗,就不必再受洗,也有的為了表示區別,要求再受洗。

    (滕文完)

本文首次刊登日期:2015年5月10日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18年6月4日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