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耶稣基督後期圣徒教会(摩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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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简述耶稣基督後期圣徒教会

  1. 「摩门教」正式的名字是「耶稣基督後期圣徒教会」,由美国人斯密约瑟在1830年创立,总部现於美国犹他州盐湖城。 许多人以为她们是邪教,其实她们并非邪教,而且许多教徒品格相当不错,可是,不仅她们的教义与正统的基督信仰有很大的分别, 而且,她们还有三部即使不高过也等同圣经的经书, 就是:《摩门经》丶《教义和圣约》丶《无价珍珠》,她们认为这三部经书能说明及澄清圣经中遗失的一些教义和教训,[1]所以,基督教已公开称她们为异端。
  2. 该教会另一个经常受到质疑的地方是外界常说她们奉行「一夫多妻制」, 我自己看过摩门教的书亦多次接触过她们,她们说自己十分重视贞洁和家庭。 有一位从美国来港传道的布长老曾向我表示不知摩门教有「一夫多妻制」之说, 但《教义和圣约》第132章34至66节确有此主张,说主命令多妻时,此举是被接纳的, 凡持有圣职的男子,若要多妻,只要妻子同意便可,因她们是被赐给他的,但妻子若不同意,则要被毁灭,且成为犯罪者。 据说斯密约瑟死时共有48个妻子,其继任人杨百翰的妻子也有25名。 直到1890年,该教会取消了这制度。 如今,若有教徒奉行多妻,则会被开除教籍。 [2]2000年左右,在犹他州曾有一摩门教徒因多妻而被当地政府起诉,按理他已被摩门教逐出教外了。 [3]
  3. 该教会相信除天父外,在天国也有一位「母亲」,[4]但有关这位「母亲」的东西,却没怎样交待。 她们说天父曾是人,并曾居於地上,祂努力不懈地按着获得高升(即进入永生)的方法,一步一步向上爬,而终能成为神。 [5]神(即天父)不但创造天地万物,并生了许多属灵的子女,包括耶稣丶撒但丶亚当和我们人类。 [6]救主耶稣在未降生为人之前又名耶和华,[7]即雅威/上帝。 撒但和我们是耶稣的弟妹。耶稣之所以被称为「独生子」,皆因祂是唯一一个由必死的母亲(玛利亚)和不朽的父亲(天父)所生。 [8]该教会又说人有前生,亚当的前生就是那率领天上众灵与撒但作战的总领天使弥额尔。 [9]亚当和厄娃吃禁果是天父生命计划的必要步骤,且被视为一大祝福! [10]因为吃禁果前,人不会死,不会有孩子,没有欢乐(因不知愁苦),不做善事(因不知善恶),吃後, 亚当和厄娃才能有子孙,才知道善恶,才能有快乐, [11]所以亚当和厄娃一经圣灵/圣神如此教导後,他们便为吃了禁果而欢呼赞美神! [12]
  4. 单从该教会对天主圣三丶亚当厄娃吃禁果的信仰来看,都可发觉她们借用了基督宗教中一些人物丶事迹丶概念丶内容,再重新编说另一回事, 完全与正统基督宗教信仰相违,所以我们无法接受她们的讲法,实在,你可以把该教会视作另一个宗教。 不过,即使信仰不同,我们仍应尊重她们丶爱她们,不应予以歧视。别忘记,天主都爱她们哩!

[1]参《福音原则》(Gospel Principles中译本)台北,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1995,第50页。《福音原则》是该教会一本介绍她们自己信仰的书。

[2]参「一夫多妻:後期圣徒与多重婚姻制度」,见该教会官方网页http: //www.lds.org/newsroom/showpackage/0,15367,3899-38--34-2-539,00.html

[3] 参http://www.china.com.cn/chinese/2001/May/34542.htm

[4]参《福音原则》,第9页

[5]参《福音原则》,第272-273页

[6]参《福音原则》,第9及第15页

[7]参《福音原则》,第15页

[8]参《福音原则》,第56页

[9]参《福音原则》,第29页

[10]参《福音原则》,第31页

[11]参《福音原则》,第31及第33页

[12]参《福音原则》,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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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名字丶历史发展及其创立人

  1. 教会名称--该教会由美国人斯密约瑟(1805-1844)创立。 该教会以前的中文名字是「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在1/2001时改为现在的名字。 (见星岛日报,16/3/2001,A2版)。该教会的英文名字维持不变。外界俗称她们为「摩门教」,她们不鼓励人们如此称呼该教会。 该教会称呼其成员为「教友」,提及其教友时,「摩门教徒」虽可接受,但最好还是以「後期圣徒」相称。 [1]
  2. 创教缘起--该教会表示,斯密约瑟在14岁时因不同基督教教派的争论而深感困惑,不知应加入那个教会, 後来看到雅1:5说天主会将智慧赐给求祂的人,便於1820年初春只身隐入树林,求问天主那一个才是耶稣基督真实的教会, 那时天父和耶稣基督就显现给他,告诉他没有一个是他应该加入的,因为他们都是错的;祂并拣选他去复兴真实的教会。 後来,在1823年再有天使摩罗乃(《摩门经》曾提及这人物)向他显现,给他启示「金页片」之事,於是他奉命寻找,并藉「乌陵」及「土明」之助, 於1829年把它翻译成《摩门经》(英文)。其後,洗者若翰丶宗徒伯多禄/使徒彼得丶雅各伯/雅各和若望/若翰先後显现, 给他和他的同伴考得里奥利佛授予各种圣职权柄。 [2]
  3. 成立之初--1830年斯密约瑟在纽约州正式成立该教会,她被视为「原始基督教会在世上的复兴」,而非一个新的教会。 [3] 斯密约瑟成为该教会的先知及「第一长老」,後来,总会会长团组织起来,他被支持为第一位总会会长。[4]
  4. 发展简史--斯密约瑟自宣扬他蒙天父和耶稣在树林显现之事後,便已遭到抗拒, [5] 他和该教会因受排斥,甚至迫害,该教会先後由纽约州迁往俄亥俄州丶米苏里州丶伊利诺州。 在1844年,斯密约瑟死於伊利诺州的监狱後,其继任人杨百翰领导该教会西迁至犹他州的盐湖城,并设总部於该处。 [6] 创会时,连斯密约瑟在内,仅有6人,在斯密约瑟死时全球教友人数已增至2万6千人,3个传道部, 586名传教士;在1997年教友有1千万,318个传道部,56531名传教士;[7] 在2002年底教友有1170万,330个以上传道部,15个传教士训练中心,约6万名传教士。 [8]

简单回应:

  1. 显现要经考究--我们不否认天主会显现给人,但显现须经教会严谨的鉴证,方可为信。 鉴证的方法应包括查考这「私下启示」会否抵触「公共启示」(关於这一点,详见对B项的回应)。 历史上自言蒙主特别启示和显现者大不乏人,太平天国的洪秀全亦曾扬言上帝给他特别的启示呢! (本文回应D项「圣职丶体制(组织)和聚会」时,在「如有雷同」中有一假设问题,也回应了「斯密约瑟自称蒙主启示」这一点。)
  2. 斯密约瑟其人--罗锡为牧师在其《剖析异端邪教》说: 「据异端研究的权威华特马丁(Walter Martin)的考证,斯密约瑟在一八二六年曾以『观看水晶球』的罪名被捕丶 受审和定罪(Walter Martin, “The Maze of Mormonism”, California: Vision House, 1978, pp.33-42)。 他外父也证实他常常把玩水晶球,声称看见宝藏,可见他若不是不务正业,招摇混骗,就是行使邪术,迷惑世人。 杨百翰坦言说斯密约瑟招惹过四十七次官非,却没有一次获罪(杨百翰《证道录》十八:361;十四:199;十:111)。 然而,翻查美国法庭的纪录,他至少有五次遭定罪,全都是钱债官司。 摩门教教徒把殉道者的荣誉归给他,但请留意,他是与暴徒交火时饮弹身亡,死时仍握手枪。」 [9]
  3. 摩门经的文字--斯密约瑟把金页片上以「改良埃及文」所写下的文字翻译成《摩门经》,香港短宣中心却指出: 「摩门教的传单还说《摩门经》的见证人哈里斯马丁曾经把被翻译过的文字和它的译文一起交给一位叫做安东查理士的教授检定,而被证实为正确的。 其实摩门教的以上讲论都是一连串的谎话,意图欺骗世人,因为在《摩门经》於1830年出版後不久, 那位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安东查理士博士曾经发了一封公开信来指出那曾交给他检定的文字并不是所谓的改良埃及文,只不过是一些希腊文, 希伯来文和罗马文的文字倒写或打侧来写,再加上一些由墨西哥人的日历上抄来的各种奇怪符号,安东教授还说这根本是个骗局。」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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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先知的话与经文

  1. 先知犹在--「後期圣徒相信,对於教会整体在教义和实务上的指引,系经由启示,即神向教会高级领袖传达旨意而来。 教友视这些领袖为现代先知,就如同亚伯拉罕丶摩西丶以赛亚和耶稣基督时代的使徒一般。」[11]
  2. 启示不断--该教会认为「耶稣基督的真实教会需要藉着活着的先知而得到不断的启示。」[12] 她们相信今日仍有活着的先知,他是历届该教会总会会长,他会「受灵启示」接受新的讯息,所以先知们受启示所说出的话语也被接受为经文。 [13] 在26/10/2000,该教会的罗长老向笔者表示,这些新的讯息与四部标准经文的内容是吻合的,并会发表在该教会内的刊物,例如: 利阿贺拿杂志丶报纸等等。
  3. 标准经文--该教会接受为标准经典的四部书是《圣经》,《摩门经》,《教义和圣约》和《无价珍珠》。 [14]
  4. 经书内容--该教会信翻译正确的新旧约《圣经》是神的话[15] (笔者按:怎样才算「翻译正确」,笔者并未找到相关的资料); 《摩门经》包含美洲大陆人民约在主前2000年至主後400年间的事情,它包含了耶稣基督的福音,及祂复活後不久到美洲之事; 《教义和圣约》(简称教约)汇集了近代的启示,包括一些预言和在世上遗失了好几百年的真理丶解释教会的组织丶 论述圣职的职位和功用等等,其中第29及93章,「为圣经里面的教训加以说明」; 《无价珍珠》「澄清了从圣经中遗失的一些教义及教训」包含了关於创造丶福音丶神的本质丶圣职丶高荣国度丶救赎死者的异象丶该教会历史…等资料。 [16] 由此可见,後三部经书能给圣经作出补充(摩门教)丶说明(教约)及澄清(无价珍珠)。
  5. 部份内容相近--而《摩门经》有些地方与《圣经》甚为相似,例如: 尼腓三书第12-14章耶稣对尼腓人的教训,就大致上重述了玛窦福音/马太福音第5-7章的山中圣训/登山宝训。
  6. 谁更根本--该教会表示「教友在宣讲福音及个人研读经文时,摩门经和圣经都是一并使用的。」[17] 但《圣经》与《摩门经》何者更为根本,更为该教会的基础和依据呢?答案是:《摩门经》![18] 「斯密约瑟藉着神的力量及恩赐将摩门经翻译成英文。 他说到它是『地球上任何书中最正确的一本,也是我们宗教的拱心石,而人藉着遵守它的训诫比遵守其他书更能接近神。』 (教会历史,英文本,4:461)」 [19] ,《摩门经》英文版的 Introduction第6段也这样写道:Concerning this record the Prophet Joseph Smith said: “I told the brethren that the Book of Mormon was the most correct of any book on earth, and the keystone of our religion, and a man would get nearer to God by abiding by its precepts, than by any other book.” [20] 在该教会训练传教士如何向人传教的一则例子中,从其中一段对白也可看到该教会认为《摩门经》比《圣经》更为优越,那段对白是这样的: 「传教士们讨论到摩门经时,杜太太说:『你们年轻人看来对这本摩门经感触很深,为什麽?』有位长老回答说: 『因为摩门经是世原上最正确的一本书。 读它要比读任何一本书,包括圣经在内,更能使你接近神。这是不是答覆了您的问题?』」 [21]
  7. 强调阅读《摩门经》--不仅传教士该每日阅读《摩门经》,而且要帮助丶鼓励慕道友也这样作, 传教士也常在传教或教导中伴同慕道友一起阅读《摩门经》。 [22]

简单回应:

  1. 怎分真假--该教会常鼓励人向神求问《摩门经》的真实性,因为如果《摩门经》是真实的,那麽,斯密约瑟就是一位真实的先知; 如果斯密约瑟是真实的先知,那麽,该教会就是主的教会,而且是神所引导的教会[23] 。可是,问了之後,若真有「答覆」出现,我们又怎知道它不是心理作用?即使它不是由於 心理,一般人又怎分辨它是来自天主抑或魔鬼?(该教会也承认魔鬼能伪装光明的天使[24]
  2. 该更客观--早期教会辨认新约圣经的正典书目,就差不多用上300年的时间,《摩门经》堪称该教会的根基, 又关系到是否天主的启示,岂能如此随便,只消「简单一问」就可辨认? 若求问之後,有些人所得的(主观)答案是「真」,有些人所得的是「假」,那又该跟谁好呢? 因此,为探讨《摩门经》的真实性,该用更客观和合理的方法,亦即是从天主启示的方式来思考此书是否真实,详见下。
  3. 启示已告圆满--天主给人类启示祂自己,并赋予救恩。[25] 启示的高峰在於天主圣子耶稣基督亲自降生人间,以言以行,尤其是祂的死而复活,让人经历到天主是怎样的一个神, 正如若/约1:18所言: 「从来没有人见过天主,只有那在父怀里的独生者,身为天主的,他给我们详述了。」耶稣基督自己在若/约14:9也说: 「谁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如果祂这样「现身说法」还未能将天主完全启示出来,那麽,再多几个先知丶再多几部经书都无用。
  4. 公共启示不再--圣子既已圆满地丶决定性地启示了天父及完成了救恩,因此,在耶稣基督光荣来临之前, 不需再有任何新的公共启示(或称为公开启示,即为全人类得救而作的启示[26]), 日後纵有真的私下启示(例如: 耶稣基督显现给某人,给他某些讯息),也不会用来改善丶补充或超越公共启示,否则耶稣基督的启示岂不是不圆满?! 故此,我们实在无法接受那三部该教会认为能说明丶补充及澄清《圣经》中遗失的一些教义和教训的《摩门经》丶《教义和圣约》丶《无价珍珠》。 [27]
  5. 异曲同工--该教会应不难理解上述所说的「日後的(私下)启示必不抵触天主的公共启示」, 因为该教会训练传教士如何分辨自己的愿望情感与圣神/圣灵的提示时也说: 「来自主的启示必与经文和主的先知的启示合谐一致。」[28] 当然,这里所说的「经文和主的先知的启示」是指《摩门经》丶该教会的总会会长的「启示」等等而言,但其原则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就是在「公共启示」以後的启示,必定不会抵触前先已圆满地作出了的(公共)启示。
  6. 依样葫芦--《摩门经》记载耶稣基督在美洲大陆的显现和教导,它有些地方与圣经相近, 例如尼腓三书第12-14章记载耶稣基督向尼腓人重述的山中圣训内容, 与祂在加里肋亚向以色列人所讲的(玛窦福音/马太福音第5-7章)大部份都相同(另参附录); 尼腓三书第15-16章亦有耶稣基督在若望福音/约翰福音第10章所提及的「另一羊栈的羊」; 尼腓三书第18章叙述耶稣基督也「在尼腓人中制定面包和葡萄酒的圣餐礼」。 这却证明《摩门经》不足为信,理由是: 耶稣基督宣讲教导时,常以听众能听得明白的说话来表达,所以祂就地取材,用犹太人日常生活及其文化的事例作比喻, 假若祂今日才降生於香港,祂不会满口文言文,亦不会用撒种丶葡萄树作比喻,祂必会说广东话(间中夹杂几个英文字), 用电脑丶会考10优状元丶地铁等东西以喻其各种道理; 祂若在欧美对西人讲话,也不会给他说「同周公奕棋」丶「寿星公吊颈」等满有中国文化色彩的语句, 同样,即使祂真的曾在美洲大陆显现,但祂给当地人宣讲时, 又怎会搬字过纸地依样画葫芦?
  7. 纵有其事--退一步说,即使尼腓人的祖先-- 李海和尼腓等人真是约於主前600年从耶路撒冷航海去了美洲大陆(见《摩门经》尼腓一书第1章开端的简介), 以致他们跟耶路撒冷一样,有撒种丶种葡萄和牧羊,甚至能丝毫不受到美洲当地人的同化, 而完全保留了主前600年的以色列人文化和生活习尚,不过,单是尼腓三书有关「山中圣训/登山宝训」的内容, 与玛窦福音/马太福音如此相近,就已给《摩门经》有关复活後不久的耶稣基督向尼腓人说了这些话的真实性, 带来十分不利的论据,现举少许例子来说明。
  8. 圣地实况--首先是玛/太5:13-16(见尼腓三书12:13-16),这段按闪族行文的体例写成的「地上的盐..., 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灯不放在斗底下」,内容是取材自当时的生活背景,例如:巴肋斯坦的城市村庄多建在山顶上, [29] 而巴肋斯坦的房屋只有一个小小圆窗, 屋内很黑暗,人们把点着的灯放在架子上,照耀屋内,那时还未有火柴,要重新点灯并不容易,而且为免危险, 故此,犹太人外出时,他们便会把点着的灯从架子上,转放到斗底下,[30] 难道美洲大陆的城市村庄也是建在山顶上? 而且居於美洲尼腓人的屋子都是窗户细小,光线微弱,以致安放默燃的灯也跟巴肋斯坦那边一模一样? 「斗底下」的「斗」更是当时罗马的乾粮器名,[31]「斗」字在King James Version及尼腓三书同样是用「bushel」一字,美洲的尼腓人大概不会接触到罗马这种乾粮器和它的名字吧! 小弟就很难想像耶稣基督会如此搬字过纸地给美洲大陆的尼腓人宣讲了!
  9. 会堂由来--第二是玛/太6:2,5(见尼腓三书13:2,5)所提及的希腊名词「会堂」。 「会堂」的由来,是南国犹大於主前587年被巴比伦吞并後,那里的以色列人(属犹大支派,後称犹太人)被俘充军到巴比伦去, 他们没有圣殿做祭献恭敬天主了,便自动地开始兴建会堂,以便聚集起来研究圣经法律,一起祈祷。 70年後,他们得重归耶路撒冷,在主前516年重建圣殿後,会堂并没淘汰,後来随着犹太人迁移别处,在罗马大帝国时约有150座会堂存在。 [32] 小弟手上的《摩门经》,在其尼腓一书18:21-23(即说李海等人越过汪洋大海, 安抵应许之地那段)的旁边印着「(约主前589年)」,有位莫长老告诉我那就是说他们约在主前589年抵达美洲大陆, 这比起巴比伦於主前587年吞并犹大还要早两年,我们未闻在充军以後,有犹太人移居美洲大陆之说, 若美洲大陆的李海後裔都有会堂,那就实在太巧合了!如果耶稣基督又会给美洲大陆的尼腓人说上「会堂」这个希腊名词,也真令人费解!
  10. 编辑所致--最後,根据圣经学的研究,我们知道玛/太5-7章的「山中圣训/登山宝训」,乃是玛窦/马太福音的编辑结果, 却非耶稣基督在某个时间一次过讲述如此长篇的道理。 玛窦/马太福音的作者在耶稣基督升天後数十年才写这部福音书,他写时不是做耶稣基督的日记, 他不是把耶稣基督的众多言行按着发生的先後次序写下来,却是按类别编排在其福音书中,即是说他将同类的东西, 不论它们是在何时发生的,都编排在一起,「山中圣训/登山宝训」就是如此编写成的。 玛窦/马太福音除了开首的耶稣基督族谱和童年史,及结尾的受难和复活史外,全书分成五大部份,各部份先记载耶稣基督的「行实」, 然後记载祂的「言论」,故此书中有祂五大组训言:作者把天国之律都写在5-7章,将传教的训言收录在第10章, 天国的比喻则集中在第13章介绍,教会生活之道见於第18章内,有关末世的言论则全编到第24章里去。 因此,实在很难想像耶稣基督在祂复活後不久,竟会照着玛窦/马太福音的作者, 在祂升天後几十年所编写成的「山中圣训/登山宝训」,给美洲大陆的尼腓人,照读出来!
  11. 有关「该教会信翻译正确的新旧约《圣经》是神的话」,将在M4项「圣职丶体制(组织)和聚会」中回应(见「讲法矛盾」)。

附录:在尼腓三书12-14章内有希伯来/巴肋斯坦背景的部份经文摘录(比对玛/太5-7章山中圣训/登山宝训), 资料取自思高圣经学会的《福音》,及巴克箂着的《马太福音注释》上册[33]

  1. 玛/太5:13-16(见尼腓三书12:13-16)「地上的盐,世界的光,灯不放在斗底下」--按闪族行文的体例写成, 内容取材自当时的生活背景,其中的「斗」(KJV及尼腓三书同样用“bushel”一字)更是当时罗马的乾粮器名(思高)
  2. 玛/太6:2,5(见尼腓三书13:2,5)「会堂」──希腊名词,是以色列人充军巴比伦後才有的。
  3. 玛/太6:19-20(见尼腓三书13:19-20)「有虫蛀,有锈蚀,有贼挖洞偷窃」--生活背景(巴克箂)
  4. 玛/太6:21(见尼腓三书13:21)「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必在那里」--格言(思高), 一句犹太人十分熟悉的说话(巴克箂)
  5. 玛/太6:24(尼腓三书13:24)「(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人,)或是要恨这一个而爱那一个」--希伯来语风(思高)
  6. 玛/太7:1(见尼腓三书14:1)「免得你们受判断」--希伯来语风(思高大福音), 亦是犹太人中高阶层人士(例如:拉比)十分熟悉的字句和观念(巴克箂)
  7. 玛/太7:3-4(见尼腓三书14:3-4)「眼中的木屑与大梁」--大概是当时流行的一句俗语, 在主後3-6世纪的犹太人对圣经的注释「塔耳慕得」(Talmud)中,也有相同的词句(思高)
  8. 玛/太7:6(见尼腓三书14:6)「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珠宝投在猪前」--希伯来文常用的对偶体/对句法(思高,巴克箂)
  9. 玛/太7:24-27(见尼腓三书14:24-27)「建屋在磐石上,或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生活背景(思高,巴克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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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耶稣基督的教会

  1. 正式名称--该教会表示,耶稣基督在地球上时,祂建立的教会叫做「耶稣基督的教会」(见尼腓三书27:8),教友被称为「圣徒」。 [34]
  2. 灵中教会--该教会相信耶稣基督死後到复活之前,在死者的灵中间展开传道工作,在那里也有教会, 并有传教士传道(见伯前/彼前3:18-20及4:6,教约138--死者救赎的异象)。[35]
  3. 叛教因由--该教会认为祂复活後又显现於美洲大陆的满地富,并在那里建立了教会(见尼腓三书第11-28章),然後升到天国。 耶路撒冷圣伯多禄/彼得等宗徒/使徒的教会,宗徒/使徒一个一个殉道, 「因为这种迫害,幸存的使徒们无法聚在一起选择及按立那些接替死者的人」,於是,教会完整的组织不复存在,加上错误教义渗入, 真实的教会便从地上消失。这段「消失了」的时期,称为「大叛教」。 美洲教会在主後200多年之後,也发生了叛教。 [36]
  4. 如何复兴--该教会相信在1830年,神召选斯密约瑟为先知,并依照古代的式样, 复兴了教会的组织丶各种圣职权柄丶教仪丶原则和教义。 [37]「组织」包括「鲜有人知的七十员职位」。 [38] 据教约115:4所说,耶稣称这末世时代祂的教会要被称为「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其中文名字现已改为「耶稣基督後期圣徒教会」)。
  5. 教会永存--该教会相信「耶稣基督的教会永不会被毁灭 自从1830年以复兴以来,耶稣基督末世圣会教友人数成长非常快速。 在世界上差不多每一个国家都有教友。教会会继续成长。 如基督所说:『这国度的福音,要传遍全世界,对所有国民作见证。』 (斯密约瑟灵感版圣经,马太福音1:31),教会永远不会再从世上取走。」 [39] 请留意,这里所说的教会大概是指该教会而言。
  6. 尊重别教--该教会虽然视其他宗教(包括其他教会)并非真实的教会,但她们仍乐意与其他宗教发展友谊,并携手合作建设社会。 [40]

简单回应:

  1. 此项目将与M4项「圣职和体制(组织)」一起作简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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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 圣职丶体制(组织)和聚会

  1. 失而复得--斯密约瑟正式成立该教会後,陆续复兴了他认为圣经有记载, 却在历史中已消失殆尽的教会圣职丶体制(组织)丶原则(首要两项是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心和悔改)丶教仪丶及教义。
  2. 两种圣职--该教会有两种被她们视为分享天父伟大权力的圣职,持圣职的人「可奉祂的名行事,并做祂的事工」。 较高级的是「麦基洗德圣职」,较低级的是「亚伦圣职」。 只有被判定为「配称」的男教友,才可透过具有权柄的人(即持有圣职者)的按手礼,接受圣职。[41]持有同样圣职职位的弟兄, 会组成某某圣职的「定额组」(即团体,一位由犹他州来港传道的梁长老表示「定额」译自英文Quorum。此字有法定人数之意), 如长老定额组丶执事定额组等丶[42]十二使徒定额组等等。
  3. 麦基洗德--持「麦基洗德圣职」者有权力和权柄带领教会,指示有关世界各地宣传福音的事, 负责教会中的属灵事务(参教约84:19-22),指导圣殿中的事工。 他们主领支会丶分会丶支联会丶及传道部丶医治疾病丶祝福婴儿丶给教友特别的祝福等。 这圣职有长老丶七十员丶大祭司丶祝福教长及使徒等职位。[43]
  4. 亚伦圣职--持「亚伦圣职」者有权柄执行信心丶悔改丶及洗礼的外在教仪(教约107:13-14,20), 这圣职有执事丶教师丶祭司及主教等职位。[44]
  5. 黑人免问--至少直止1988年间,该教会仍认为黑人是没有圣职权柄的。[45]
  6. 结构组织--由一位总会会长及两位副会长带领该教会,这三人组成的「总会会长团」与「十二使徒」被视为先知, 他们共同组成的议会构成该教会的主要政策制订和行政主体,其政策则由散居世界各地的资深领袖--「七十员」执行, 他们监督该教会的发展。 「教会的教友们由不支薪的领袖管理,他们在当地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 教会单位按照地理位置主要划分成支会(地方的聚会单位)丶支联会(由数个支会组成)和区域。 各阶层的行政单位都有教会 的职员支援及训练他们所领导的教友。主教领导地方的教会会众,也是最常与一般教友互动的领袖。」[46]
  7. 授职概况--笔者参加该教会主日聚会时,看见该会堂的主教先宣布某某欲领执事圣职(该青年站起来),然後请会众举手表示同不同意, 大家同意後便交待另一事项,看来「按手授职」是在会後另作安排。 有位大祭司向笔者表示,青年人领执事圣职时,不会像天主教般公开地接受圣职,只需在那可给他授予圣职的人的办公室里, 被他按手便成,按手时,某些人(例如:该青年的家人)都可以在场; 他又表示,支联会也有会长团,主教的任期没有规定,但不是终身制,若一成年男子加入该教会,便即成为准长老,他领圣职後,便成为长老。
  8. 地方情况--当该教会在一个地方完全组成时,她有当地的分部称为支联会,由支联会正副会长主领,并有12位高级谘议协助。 每一支联会会分为许多支会,每一支会由正副主教主领。教会在发展中的地区有传道部, 它再分为较小的单位为区会,然後有分会丶小分会丶小组及家庭。 [47]
  9. 教友大会--每年四月及十月,该教会在犹他州总部会举行为期三几天的「教友大会」,内容是各地领袖全日轮流讲道。 这个大会,会给全球各地翻译和转播。 香港各区支会的教友,会连续三几个主日不举行主日聚会,改为前往所属的支联会的教堂(例如:青衣丶葵芳等支会前赴何文田教堂), 由上午到黄昏,收看这「教友大会」,然後再举行为期半天的香港区的「教友大会」,由香港的领袖讲道。
  10. 主日聚会--该教会(不论何处)每主日早上都有三个聚会:
    • 「圣餐聚会」,约70分钟,是不分年龄丶全体参加的崇拜仪式;
    • 「主日学」,约40分钟,它按年龄分为不同的班别;
    • 「定额组/ 妇女会分班」,约50分钟,是按圣职丶性别丶年龄来分班, 所以有按不同圣职的「定额组」丶「男青年聚会」丶「女青年聚会」丶「妇女会」丶「儿童会」等。
  11. 家庭晚会--平日晚上会有「家庭家人晚会」。

简单回应:

  1. 讲法矛盾--笔者先从教会辨认新约圣经正典的过程来回应「大叛教」之说。 该教会「信翻译正确的圣经是神的话」(信条第8条),亦即接受新约圣经是包含现有的27卷了(翻译正确与否是另一回事)。 其实,早期的基督徒作品不单只有这27卷书,对於那几卷书才是圣经,教会早期还未辨认出来, 有些书很快就被接受为正典(例如:四福音),有些则要经过较长时间的争论(例如:斯密约瑟所读的雅各伯书/雅各书), 才列入现在的27卷中,教会要直到差不多主後400年才辨认出今日的27卷新约正典书目出来。[48] 所以,若真实教会在宗徒/使徒时代已开始有错误教义渗入,而在地上消失(即「大叛教」),该教会为何相信现今的27卷新约圣经呢? 它们是约在主後400年才订出啊!
  2. 主观看法--该教会认为在宗徒/使徒时代已开始有错误教义渗入, 但我们不排除这些所谓「错误教义」只是在该教会眼中看来才是「错误」的,举个例说, 该教会相信「神是一个荣耀及完全的人,一个有骨肉身体的人物。 在祂的可触摸的身体内有一个永恒灵。(见教约130:22)。」[49]换言之,「天父是真实的人,具有可触摸的骨肉的身体。」[50] ,她们视「相信神有人的形状」为正确的教义,并说它在主後320年已改变了,所以,在她们眼中这就是一项「错误教义」了。[51]
  3. 主曾许诺--其实,耶稣基督主动向那些软弱会犯错的宗徒/使徒们「许诺」过: 祂与他们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终结(参玛/太28:20)。 祂这样「许诺」时,玛/太28:17明言「有人还心中疑惑」,但祂没有因为他们会软弱丶会犯错而将他们舍弃,反却主动许诺永远与他们同在。 祂也许下「不能错」的真理之神--圣神/圣灵,永远与这个教会同在(参若/约14:15-16), 所以,这个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从历史可知她是天主教)不仅永远被天主带领丶指引丶保护丶同在, 亦不会在历史中消失或间断--因为天主不是一口两舌,也不会说谎! 该教会既能相信耶稣基督的「许诺」而有「教会永不毁灭」的看法(参上述C项「耶稣基督的教会」),那麽,按理就不会相信「大叛教」这回事。
  4. 如有雷同--从耶稣基督的「许诺」,还会引出一个假设性的问题,就是如果日後有位A君,像斯密约瑟一样,自称蒙天主启示, 又发现另一经典,并谓以前的教会已从地上消失了,现在经由他复兴的主耶稣的教会(例如:名为A教会),也有祂的许诺而永不毁灭。 後期圣徒该相信「A君及其言论」(包括A教会是不会毁灭的)吗? 若信「A君及其言论」,即是说後期圣徒也相信自己教会都会毁灭--纵然斯密约瑟声称该教会有主许诺而能永存! 若不信「A君及其言论」,则斯密约瑟之言也不应相信,因为在斯密约瑟之前,主耶稣早已向宗徒们许诺, 那个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是长存的(参上一点「主曾许诺」)。
  5. 基础动摇--由於「斯密约瑟所得的启示(包括《摩门经》)的可信性成疑(参上文对M1项「名字丶 历史发展及其创立人」和M2项「先知的话与经文」的回应), 端赖「相信斯密约瑟及其言论」来支持的「耶稣基督後期圣徒教会有主许诺而永不毁灭」之说,若没有其他更为客观的理据为证, 恐怕它的基础难免有动摇之虞。
  6. 何需全体聚集--该教会认为「因为这种迫害,幸存的使徒们无法聚在一起选择及按立那些接替死者的人」,可是,迫害阻不了教会的发展, 正如耶稣基督所许诺的:「阴间的门决不能战胜她。」(玛/太16:18)从宗/徒15得知,虽发生过迫害(宗/徒7:54-8:3,12:1-19), 幸存的宗徒/使徒们「仍能」聚在一起开会。当然,宗/徒15没指明是「所有」幸存的宗徒/使徒们,如果当时是「所有幸存的」都在场, 则他们也该能「聚在一起选择及按立」(有没有这个需要容後再谈),若不是全都在场,他们却仍可以作出对教会不仅深远, 而且可说是有决定性影响的「外邦人信主,无需先受割损」的重大议决--这议决还是「圣神和我们决定」的(宗/徒15:28), 既然「不是全部幸存的聚在一起」作出这样的重大议决都能有效,按理也该能有效地传递圣职。 实在,圣经没记载保禄/保罗和巴尔纳伯/巴拿巴是经过「(所有)幸存的使徒聚在一起选择及按立」, 才成为宗徒/使徒的(参宗/徒13:1-4,14:14)。
  7. 依然生效--从圣经可知,授与圣职(在此指神品圣事,即主教丶司铎丶执事)时,即使12宗徒或幸存的宗徒不聚集在一起, 亦能成事(参阅宗/徒14:23,宗/徒20:28,弟前/提前4:14,弟後/提後1:6-7,铎/多1:5)。 所以,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和圣事--尤指传递圣职的神品圣事,一直都流传下来,并非像斯密约瑟所说的早已消失。
  8. 能多能少--彼得生马可长老认为当原来的宗徒/使徒去世之後,保禄/保罗和巴尔纳伯/巴拿巴便补上他们的空缺,以延续「12」之数。 [52] 教会固然要有宗徒/使徒的职份,但「宗徒/使徒的数目,自12人之後,是否经常必须维持12之数」,整部圣经对此并无任何暗示, 我们看到除了由玛弟亚/马提亚补上犹达斯/犹大在「12人」的位置之外(参宗/徒1:15-26), 以後「12人」再出缺时(例如:雅各伯/雅各在宗/徒12:1殉难之後),便没有人补上,伯多禄/彼得也没提出再要补选的做法。 整部圣经也没有足够资料,供人推断和证明保禄/保罗丶巴尔纳伯/巴拿巴丶 安得洛尼科/安多尼古及犹尼雅/犹尼亚等人做宗徒/使徒时(迦/加1:1,宗/徒14:4及14,罗16:7[53] ),原有的12宗徒/使徒尚有多少人--他们成为宗徒/使徒後,宗徒/使徒数目也许是不足12,亦可能是超过12。 该长老的看法未免论据不足。
  9. 有关「耶稣基督死後给狱中灵魂宣讲福音」,将在E项「教仪和圣殿」中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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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 教仪和圣殿

  1. 全身浸没的洗礼--该教会认为必须由持有正当权柄之人施行,才是唯一真实及可接受的洗礼方式(参教约20:73-74)。 但8岁以下的儿童及凡在智力上无能力分辨善恶的人,因无犯罪的能力,所以不需受洗(参摩罗乃书8:9-22)。[54]
  2. 接受长老按手礼接受圣灵的恩赐--该教会相信藉此接受圣神/圣灵的同在丶指引和鼓舞,及圣灵的恩赐。[55]接受了圣灵的恩赐的人,可以享受 属灵的恩赐,包括说方言丶翻译方言丶智慧丶知识丶预言丶医病丶行奇迹丶信心等恩赐,不过,该教会也明言撒但会模仿属灵的恩赐。[56]在 26/10/2000,该教会的罗长老向笔者表示,有时会在教友洗礼後一星期行这按手礼。
  3. 圣餐--该教会认为这表示与主重新立约(洗礼时与主订立的圣约)。 该教会的圣餐以饼(或面包)象徵耶稣的身体,以水(不用葡萄酒)象徵耶稣的血。 饼丶面包和水会先由持有圣餐权柄的祭司或长老祝福[57] (包括擘碎面包),然後有执事传递给教友。[58] 所用的面包可以是从超级市场或面包店买来的普通白面包,水则是清水。圣餐聚会除祈祷唱诗外,会先有报告事项, 接着是圣餐,然後有教友(男或女均可)讲道。
  4. 代死人受洗(只能在圣殿举行)--该教会以格前/林前15:29为例证,活着的人代替死人在圣殿里受洗, 好让那些未信主而死去的人在灵的世界中接受福音之後,也得高升(在灵的世界,有教会,并有传教士传道)。 该教会认为给死人付洗比什一奉献丶聚会丶传福音更为重要,又因「圣殿 的工作是无法为无名氏做的」,所以教友需常查考家谱丶家庭历史,好能搜集祖先们的资料。[59] 因此,该教会有家谱图书馆丶家谱学会丶家庭历史中心。
  5. 圣殿婚姻--即永恒婚姻,该教会相信它只能在圣殿举行,并须由一位持有印证能力和权柄的人主持,这是「高升的必要步骤」, 如此,新人便可成为「今世及永世的夫妻」。在圣职权柄以外所缔结的婚姻,只能在今生有效,死後, 婚约的一方就失去对另一方及其子女的要求权利。 [60]
  6. 恩道门--该教会相信这是「一特别的灵性祝福。在圣殿中赐给教会的配称而忠信的教友。」[61] 在10/2003,一位後期圣徒表示「恩道门」也是一种只能在圣殿举行的教仪。
  7. 圣殿--到6/2001为止,该教会在全球有106座圣殿,另有18座圣殿正在兴建或规划中。[62] 对该教会来说,圣殿是主的屋宇,是世上最神圣的地方,也是唯一能为死人执行洗礼丶永恒婚姻等神圣教仪的地方。
  8. 入殿资格--入圣殿者必须先成为该教会中一位活跃配称的教友至少一年,男的则须取得麦基洗德圣职,经分会会长或主教面谈, 被认为配称及取得他们的推荐书,还要有支联会会长团或传道部会长团的一位成员签字才可进入。[63] 面谈时,将被询问有没有违反贞洁而尚未解决?是否支持该教会总会会长为先知丶先见和启示者? 有没有十足缴付什一奉献?有没有遵守智慧语?与人交往时是否诚实?愿不愿意热心地尽自己在教会的职责努力; 出席圣餐丶圣职和其他聚会,并服从该教会的规则丶律法和诫命?是否按福音教训来生活?[64]

(附注:每项教仪都要由持有圣职权柄的人施行,并且十分强调信徒要「配称」,即堪当,才可接受。)

简单回应:

  1. 并无赞成--全篇格前/林前第15章的主题「复活」,保禄/保罗在格前/林前15:29说:「不然,那些代死人受洗的是作什麽呢? 如果死人总不复活,为什麽还代他们受洗呢?」也是为维护死人复活的道理,但请留意,保禄/保罗在此只是「提及」代死人受洗的做法, 并没有表示赞成,情形就类似在一个「香港人生活」的讲座中,讲者说: 「赌马是许多香港人的其中一种娱乐。」他在这里固然是提及「赌马」一事,但他可能并不同意它; 又正如某个不赞成「打劫」的人,跟朋友谈到「许多人都爱钱」之後接着说:「…否则,那些打劫别人的是作甚麽? 如果不爱钱,为甚麽还去打劫呢?」其实,保禄/保罗「也不认为这是哥林多普遍的信徒的做法(故他用的是第三身的『那些人』, 而非第二身的『你们』)」[65]。 在格前/林前每一章都可以见到,保禄/保罗称呼格林多/哥林多教会时常用「你们」一字,单是翻开第15章,笔者随便一看,就发现有以下12处用上「你们」了: 第1,2,3,11,12,17,31,33,34,50,51及58节。
  2. 圣殿功用--其实,在宗徒/使徒的时代,代死人受洗的做法,是否在圣殿举行,也成疑问。 别说那时新约的教会没有圣殿,即使可以用耶路撒冷犹太人的圣殿(它在主後70年已被罗马人毁灭了),那里也只供祭献,不供人洗礼和结婚。
  3. 狱中宣讲的真意--至於伯前/彼前3:19「他(指耶稣基督)藉这神魂,曾去给那些在狱中的灵魂宣讲过;」及4:6「也正是为此, 给死者宣讲了这福音」,但从「公审判」(玛/太25:31-46)和「富翁与拉匝禄」的比喻(路16:25-31)可以看出人在死後已没有悔改的可能, 上述两段伯前的经文是表示基督的救恩己伸展到所有时代和地区的人,包括那些在基督以前已死去的人。[66]
  4. 圣经注释--《信仰旅程》对伯前/彼前3:18-4:6有很好的解释:「本段有关基督所讲的永远真理,是以古代的言词与思想表达出来的。 有关基督所讲的道理的中心,就是基督以他的复活成为一切受造物的主,他有权统治一切,是一切的救主。 每一个受造物被救赎,都是藉他被救赎的。 在本书写作的时代,有许多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基督徒,或外教人,都认为整个受造的世界共有九层。 最底一层是下界(即阴间或地狱),是死去的人居住的地方。 再上一层,即是我们看得见的世界,人类居住的地方。在此以上有七层天,每一层都有不同等级的神体或天使在那里居住。 最後,在这一切之上,就是天主永远的居所,是富有真正意义的天,不是受造的境界。基督怎样成了这各种不同境界的主和救主? 按照上述的宇宙观,古代的答案是很逻辑的:当耶稣生活在世上时,受肉身的限制,但是藉他的死亡和复活,进入了神体的境界: 『就肉身说,他固然被处死了;但就神魂说,他却复活了。』(3:18)他现在可以到一切看不见的丶神形的世界里去。 所以他降到了下界,到了人死人的居所里去。如此,他『给死者宣讲了这福音』(4:6)。…信德的道理是:基督的救赎是绝对普遍的: 一切受造物,无论是天使丶神体丶死人丶活人,一切被救赎的,都是藉耶稣基督的死亡和复活而被救赎的。」[67]
  5. 洗礼不获承认--由於该教会不承认天主是三位一体的(详见「神与撒但」),这样的教义有别於基督信仰, 所以,虽然该教会的洗礼也是以天主圣三之名来施行,而天主教仍愿意与该教会继续互相尊重,却不承认该教会所施行的洗礼。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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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 神与撒旦

  1. 三位三体--该教会认为圣父丶圣子丶圣灵(天主教译作圣神)是三位三体的。 「耶稣基督後期圣徒教会的教友相信父神,祂的儿子耶稣基督和圣灵。 这三位人物组成神格──在目的上合一,却是独立的个体。」[69]
  2. 天父是人--该教会相信神(即天主)是所有人的天父,祂是个有肉体的灵,「神是一个荣耀及完全的人,一个有骨肉身体的人物。 在祂的可触摸的身体内有一个永恒灵。(见教约130:22)。」[70] 换言之,「我们的天父是真实的人,具有可触摸的骨肉的身体。」[71]
  3. 努力高升--该教会说祂(天父)曾是人, 并曾居於地上,祂努力不懈地按着获得高升(即进入永生)的方法(必须接受4个教仪,遵守18项律法),一步一步向上爬,而终能成为神。 [72] 「天父也是按着这个方法成为神的。 斯密约瑟教导人:『福音的首要原则就是确知神的特性…祂曾一度是个像我们一样的人,…神,那位我们众人的父,神自己, 也曾居住於一个大地上,像耶稣基督一样。』(斯密约瑟先知的教训,第345-346页)。」 [73]
  4. 长老确认--在26/10/2000,该教会的罗长老向笔者表示,因为祂曾是人,祂走过我们的路,所以祂很明白我们,该教会内有句类似的说话: 「神的昨日是我们的今日,祂的今日是我们的明日。」
  5. 圣经根据--黎嘉兰长老(他好像是该教会的十二使徒之一)认为天主是人,祂有骨和肉的身体,可以有以下的圣经为证: 人按天主的肖像受造(创1:27),耶稣基督「坐在天父的右边」(希/来1:3),「上主同梅瑟面对面地谈话, 就如人同朋友谈话一样」(出33:11),斯德望殉道时看见天主,耶稣基督复活後有骨有肉地显现过(路24:36-39,格前/林前15:6等)。[74]
  6. 也有天母--该教会相信除天父外,我们在天国也有「母亲」[75] ,但有关她的东西,却没怎样交待。在26/10/2000,罗长老向笔者表示,这是为保持「母亲」的名字的神圣,所以神不多讲她, 天父有「妻子」,所以祂可以说出:「人单独不好」,因为这句话是祂的经验之谈。
  7. 属灵子女--该教会相信神(即天主)创造天地万物,并生了许多属灵的子女,包括耶稣基督丶撒但路西弗丶亚当和我们人类, 所以,耶稣基督和撒但路西弗也是我们的「弟兄」,而耶稣基督因为是「我们天上双亲第一个灵的孩子」,所以祂是我们的「长兄」。[76]
  8. 救主名字--该教会说救主耶稣基督在未降生为人之前又名「耶和华」,撒但和我们是祂的弟妹。 耶稣基督之所以被称为「独生子」,理由与正统基督信仰有别,是因为「父神成为耶稣基督实际上的父亲。 耶稣由必死的母亲(笔者按:指玛利亚)及不朽的父亲所生。祂是唯一以这种方式诞生到地球上的人。」[77]
  9. 圣灵如何--该教会认为圣神/圣灵是一位有人形像的灵,但没有肉身,祂在一个时间内只能出现在一个地方,但其影响力(例如: 推动所有人行善丶作出爱的丶义的行为)则可同时遍及许多地方。[78]

简单回应:

  1. 谁是雅威--耶和华(天主教译作「雅威」,出3:14-15)是圣父(即天父)的名字,不是圣子耶稣基督的名字!
  2. 祂本是神--天主固然可以用人的形状给人(梅瑟/摩西丶斯德望/司提反丶门徒等等)显示自己,但祂本身是神(若/约4:24), 祂自有永有(出3:14-15),不是有骨和肉的身体,亦无需先做人然後经由努力而成为神。如果「我们的天父是真实的人, 具有可触摸的骨肉的身体」,祂就不是无限和永恒的神,因为凡有形像的物质,都由不同的部份组成, 且会毁坏,这样便是有限,而且不能永久。
  3. 唯有圣三--没有「天母」! 圣父丶圣子丶圣神三位一体,并非三位三体, 「三位一体」或「天主圣三」(基督教称为「圣三一」)是一端超过我们人的理智智所能明白的道理,所以是很难完全了解的。 简单来说,它的意思是天主(即真神)虽然只有一个,但是这个天主有三个位格, 分别是圣父(即平常我们所叫的天主,基督教称为上帝)丶圣子耶稣基督和圣神(基督教称为圣灵)。 耶稣受洗时,福音的记载就清楚看见天主圣三的出现,「圣子」耶稣受洗,祂从水中上来时,「圣父」说: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圣神」亦同时出现,祂以鸽子的形像降临在耶稣身上(参阅玛/太3:13-17及路3:21-22); 若望福音许多处都见到耶稣称天主为父,并说祂自己与父同为一体,祂与父具有同样的尊荣和权力,除了父之外, 耶稣又提及护慰者「圣神」,祂也是天主(参阅若/约5:18,21-27,若/约10:30-38,若/约14:16-17及26,若/约16:13-15); 另外,在耶稣复活後,祂派遣十一个宗徒往训万民时说: 「你们要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人授洗。」(参阅玛/太28:16-20)这里清楚可见三位并列,表示三位同样是天主,但不是三个天主, 因为旧约圣经及耶稣自己也曾清楚地启示:天主只有一个(参阅出20:3及谷/可12:29)。 所以,虽然天主是一个,却有三位,这端道理简称为「三位一体」或「天主圣三」。 《天主教教理》第266条说很好: 「至公教会的信仰在於在圣三内钦崇唯一的天主,在唯一天主内钦崇圣三,既无位格的混淆,亦无实体的分离: 事实上,父丶子丶及圣神的位格各不相同,但父丶子丶圣神的天主性却是同一的,光荣相等,威严同是永远的」(圣亚大纳修信经:DS75)。
  4. 圣子身份--圣子耶稣基督即使不降生成人,祂仍是圣父的独生子(若/约1:14及18,若/约3:16)。 耶稣基督是「独生子」的意思,并非由於祂「是唯一一个由必死的母亲(玛利亚)和不朽的父亲(天父)所生」。 《天主教教理》第441-443条指出,人们称呼默西亚/弥赛亚为「天主子」时(参编上/代上17:13,咏/诗2:7), 并不一定意味着祂是超越人性的,但也不外如此。 但当伯多禄/彼得承认耶稣「是默西亚,永生天主之子」(玛/太16:16)时,却是另一回事,因为耶稣隆重地回答他说: 「不是肉和血启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玛/太16:17)。 耶稣的神圣身分,自始(参得前1:10)就是宗徒/使徒信仰的核心,并首先由作为教会基础的伯多禄/彼得所宣认。 很久以前,祂就自称是认识父的「子」(参玛/太11:27,21:37-38), 有别於天主过去给自己子民所派遣的「仆人」(参玛/太21:34-36),且超越天使(参玛/太21:36)。
  5. 祂非受造--圣子耶稣基督有别於受造物,天使丶撒但丶人类等受造物不能与祂混为一谈,祂自己表明: 「我与父原是一体」(若/约10:30),《天主教教理》第241条也指出,宗徒/使徒们承认祂是「起初就与天主同在的圣言」,「圣言就是天主」(若/约1:1); 祂也是「不可见的天主的肖象」(哥/西1:15),是「天主光荣的反映,是天主本体的真象」(希/来1:3)。
  6. 何谓肖像--若因「人按天主的肖像而受造」,就推断天主是有骨和肉的身体,难道我们也该说天主有皱纹丶要吃早餐丶要睡觉和会近视?! 「人按天主的肖像而受造」表示「…只有人奉召在知识和爱情上,分享天主的生命。 …由於人按照天主的肖象而存在,每个人都有位格的尊严;他不只是一个物品,而是一个人。 他能认识自己丶拥有自己丶自由地奉献自己丶并与其他的人沟通。 他因恩宠而奉召与自己的造物主订立盟约,向祂作出无人可替代的信仰和爱的回应。」[79]
  7. 认清先後--天主圣三的存在,「早过」圣子的降生和复活事件,以耶稣基督复活後有身体而推前地认为天主也有身体,在次序上出现了问题。 圣子为救赎世人而因圣神降孕,「由童贞玛利亚取得肉躯而成为人」,祂死而复活後,请门徒们「查验祂给他们呈现的复活後的身体, 就是那曾受折磨和被钉的同一身体,因为仍带着苦难的痕迹。然而这个原有及真实的身体,却同时拥有光荣身体的新特性: 它不再置身於时空,而能按自己的方式,无论何时何地都可随意临现,因为祂的人性已不能再被扣留在地上,如今它只隶属天父属神的权下。 也是为这缘故,复活的耶稣能绝对自由地照祂喜欢的去显现: 以园丁的形象或以其他为门徒们所熟悉的形象,都是为激发他们的信德。」[80]
  8. 右边真意--「坐在天父的右边」(希/来1:3)一语,有犹太人的表达风格,「欧美人以右为大丶左次之。 犹太人则不然,坐在某人的右边,表示与某人有同等地位之意。耶稣升天後,坐在圣父的右边,表示耶稣与圣父享有同等的地位,荣耀和权能」[81],并非说天主有骨肉的身体,以致能坐其右边的位置。
  9. 拟人笔法--其实,若不懂圣经的表达方法,人们还可以因为「上主的右手扶持我」(参咏/诗18:36), 天主又会趁晚凉时到乐园散步(参阅创3:8),而推断天主有骨和肉的身体,甚至看到咏/诗17:8的「(天主…), 求你护卫我有如眼中的瞳仁,在你双翼的庇护下叫我藏身,」和咏/诗91:4的「他(指天主)以自己的羽毛掩护你,又叫你往他的翼下逃避: 他的忠信是盾牌和铠衣」,便认为天父有羽毛和一对翅膀! 但这只是拟人法的表达,在咏/诗98:8,我们也会见到「江河拍手鼓掌,山岳舞蹈欢唱」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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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7 亚当和人类

  1. 竟有前生--该教会认为人有前生。人生前是个灵,为天上双亲所生。[82]
  2. 来受考验--该教会相信人先在天上「高荣的家园」这属灵世界上存在,然後来到地球才有属世的肉身。 在天国这个高荣的家园里,人的进步无法超越某一点,所以,天父有一救恩计划,叫人生於地球上接受考验, 并派耶稣基督帮助人克服死亡和罪,若我们服从天父,选择善行克服邪恶,则可於死後返回祂的身边(即高升,得永生), 而且可成为神,并可生育属灵的子女。[83]
  3. 亚当前生--该教会说亚当的前生就是那率领天上众灵与撒但作战的总领天使米迦勒(天主教译作弥额尔,Michael), 经文却没提及厄娃未来到地球以前的事情。[84]
  4. 违诫是福--该教会认为亚当和厄娃吃禁果被视为天父「生命计划中必要的步骤,且是全人类的一大祝福」! 因为吃禁果前,人不会死,不能有孩子,而且「『必停留在一种天真烂漫的状态中,没有欢乐,因为他们不知愁苦,不做善事,因为他们不知善恶[85]。但是看啊,万事都已照着那位知道万事者的智慧而做成了。亚当坠落了,才能有世人; 成了世人,他们缠能有快乐。』(尼腓二书2:22-25)」[86] 所以一经圣灵如此教导後,亚当和厄娃为他们吃了禁果而欢呼赞美神![87]

简单回应:

  1. 没有前生--人没有前生;
  2. 人非天使--天使和人类是两种不同的受造物,总领天使弥额尔(Michael)更加不是後来生於世上的亚当;
  3. 犯罪之前--人纵然没吃禁果,也可生儿育女,因为天主早已赐给他们生育能力(创1:26-28); 也可欢乐,且是享受着与天主一起的快乐与和谐,创1:31的「样样都很好」,及创2:8的「人在乐园中生活」正表达了这一点。
  4. 能分对错--如果亚当和厄娃的「天真烂漫」是指纯洁无罪,则他们并非没有理智, 不懂是非对错;若是指他们没有理智,不懂是非对错,则天主怎会给他们告诫说: 「不可吃(禁果),因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创2:17,这项告诫犹如一条诫命,他们应当遵行)若说了他们也不明白,说来干啥? 他们是有理智的,因为要治理大地嘛(参创1:28)!
  5. 妄想做神--禁果是「知『善恶』」树的果子,就像「『老幼』咸宜」表示「所有人」都适宜,用「老幼」这两个相反的字, 能代表「所有丶一切」,同样,知「善恶」亦即知道一切丶全都知道。谁能全知? 只有天主嘛!吃「知善恶」树这禁果,无疑是想做天主,不接受自己的本相(虽已贵为掌管大地的人类,但终始是受造物,是有限的), 而妄想成为无限的神--即使不取代你天主(天地的主宰)的位置,至少都跟你「咁高咁大」啦,正是骄傲的罪。 [88]他们虽是误信蛇的哄骗,但始终在吃禁果前能将这行为「懂成」像天主一样,也就证明他们是有理智的。
  6. 违诫是罪--正因为人妄用自由吃了禁果,才沦落於痛苦和罪恶中(参创2:7-19,罗5:12-14), 犯罪吃禁果是亚当厄娃「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是罪啊!并非像该教会所说的是个「一大祝福」!
  7. 另一宗教--单从该教会对圣三丶亚当厄娃吃禁果丶人有前生的信仰来看,该教会可谓借用了基督宗教中一些人物丶事迹丶概念丶内容, 再重新编说另一个「故事」,难怪有些人说:「你可以把耶稣基督後期圣徒教会看作另一个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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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 耶稣基督第二次来临丶千禧年与最後审判

  1. 千禧年间--该教会相信千禧年是在耶稣第二次来临时开始的一千年,它是和平丶博爱和喜悦的日子, 「那将是地球以属世形态存在的最後一千年。」只有正义的人,即那些清高真诚丶能继承高级或中级国度的人, 才能在千禧年期间活在世上。[89]
  2. 各有工作--该教会认为耶稣基督在这千禧年期间会「亲身统治地球」(参该教会信条第10条),教友则仍继续圣殿工作及传道工作。[90]
  3. 重回乐土--该教会说,此期间,大地变回伊甸乐园,各地将合成一片大陆地(参教约133:23-24),撒但受捆绑, 失去诱惑人的能力(参教约101:28),地上没有战争,人们和平共处(依/赛2:4),没有疾病和死亡(参教约101:29-31), 未透露的真理会被显示出来(参教约101:32-34),所有动物会和谐相处,吃肉的也会变为吃草和吃榖(依/赛11:6-7), 耶稣基督不仅是教会的领袖,也要负责政府的工作。 在这千禧年间,「世上将有两个首府,一在耶路撒冷,一在美洲(见斯密斐亭约瑟,教恩的教义,英文本,第3卷,第55-60页)。」[91]
  4. 千年之後--该教会相信在千禧年结束後,撒但将短暂地获释,「又有一些人会叛离天父。撒但集合他的军队,而米迦勒(亚当)会聚集天国的人民。 在这次大战中,撒但和他们徒众们将永远被逐出。接着将是最後的审判,所有的人们将按照他们的生活被分配到适合他们的国度去。 然後大地将变地一个高荣的国度(见教约29:22-29;88:110-115;88:17-20)。」[92]
  5. 最後审判--该教会相信在最後审判时,12使徒审判以色列12支派,「尼腓人的十二门徒将审判尼腓人和拉曼人(见尼腓一书12:9-10;摩门书3:18-19)。 泰来约翰会长说在本福音期的总会会长团和十二使徒将审判我们(见泰来约翰,沉思与救赎,英文本,第15页)。」 [93]

简单回应:

  1. 基础动摇--正如本文在回应B项「先知的话与经文」时,在「公共启示不再」中所说的, 我们无法接受那三部该教会认为能说明丶补充及澄清《圣经》中遗失的一些教义和教训的《摩门经》丶《教义和圣约》丶《无价珍珠》, 因此,对於该教会用这三部经书所作出的看法,笔者也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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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9 人的得救及死後的世界

  1. 死後如何--该教会相信人死後会去一个「灵的世界」,在那里我们的灵将生活直到做好复活的准备。 然後我们的身体与灵魂重新结合,在复活完後,灵的世界不再需要,人会按其遵守福音和律法的程度,分派到各种荣耀的国度。[94]
  2. 再分两境--该教会认为灵的世界离人们不远,杨百翰曾说:「它就在这世上。」灵的世界分为「乐园」和「灵监」。 「乐园」是个安息丶平安的丶无忧无虑的境地,里面有在世时生活圣洁,遵行主道的义人,逝去的圣职人员仍在那里工作; 「灵监」对一些灵来说是个学习和等待的地方,对另一些灵则是受苦之处,还未接受耶稣基督福音的灵会在那里,他们仍能在那里作出选择, 并会受善和恶的影响,若他们接受了乐园的传教士所教导的福音,并已在圣殿中为他们执行了教仪,他们就可以准备转到乐园里去, 若不接受,则在受尽苦痛後,进入最低荣耀的国度,即低级国度。[95][95]
  3. 四个去处--该教会说在最後审判中,人会有四个去处,分别是高级丶中级和低级的荣耀国度及外层的黑暗。 「高级」荣耀国度即高升得永生; 「中级」次之,是在世上拒绝福音,但在灵的世界里接受的人进入的,他们不能晋身永恒家庭,只能永远独自分开生活; 「低级」虽名为「荣耀国度」,但近乎地狱,所以该教会内有句「没有超升的救恩就是罪罚」的格言, 在今生和灵的世界都不接受福音的人会进入这低级国度,他们要到千禧年结束後才复活,其间都必须在地狱中为自己的罪受苦; 「外层的黑暗」是那些已藉圣灵而得到对耶稣基督的见证丶又知道主的权力丶却拒绝真理的人,他们得到圣灵之後而又否认之, 他们将与撒但在那里永远受苦。[96]
  4. 圣经根据--高级丶中级和低级荣耀国度的讲法,除《教义和圣约》第76章外,黎嘉兰长老认为可以用耶稣基督所说的: 「父有许多住处」(若/约14:2)及保禄/保罗提及的「三层天」(格後/林後12:2-4)为依据。[97]
  5. 高级国度--该教会相信,高升即永生,「是神所过的那种生活」[98] 。高升有着丰厚的祝福,包括:(1)永远住在天父和耶稣基督的面前, (2)成为诸神,(3)与其正义的家人同住,并能创造灵的子女,(4)有丰满的喜悦, (5)得到天父和耶稣基督所有的一切,包括权力丶荣耀丶主权和知识。[99]
  6. 高升之道--该教会相信,为获得高升,必须接受以下4项的特别教仪:
    • 受洗成为摩门教徒,
    • 接受圣灵,
    • 接受圣殿恩道门,
    • 缔结今世和永恒的婚姻;

除这些教仪外,必须终生忠信地持守到底,并遵守许多律法,诸如:

换言之,必须终生忠信地持守到底,并遵守主所有的诫命。[100]

简单回应:

  1. 容量极大--耶稣基督所说的:「父有许多住处」(若/约14:2)能表示天国很大,能容纳所有人,不一定指天主有「不同」的地方。
  2. 难以言传--保禄/保罗在格後/林後12:2-4所提及「三层天」, 从整段经文明显可知这是个难以言传的神秘经验,就连保禄/保罗自己也在其上下文说: 「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较稳妥的解释是他享见天主的福乐之所,若以这段经文来支持天国确有一层丶 两层丶三层,恐怕理据仍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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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 信徒生活

  1. 首要原则和教仪--该教会认为「福音首要的原则及教仪是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心丶悔改丶浸没的洗礼,及行按手礼得圣灵的恩赐。」[101]这四项原则和教仪也列在该教会信条的第4条中。
  2. 各种品格--该教会也强调为他人服务丶工作丶善尽家庭责任丶博爱丶诚实丶发展才干丶服从天父及其诫命。[102]
  3. 守安息日--除在安息日(主日)休息外,当日不应购物丶打擸丶钓鱼丶参加运动活动或任何类似的活动, 却应参加教会聚会(包括领用圣餐),传道,探访,祷告,阅读经文及先知的话语,搜集家谱资料(好给死人施洗),与家人一起等等。[103]曾有该教会教友向笔者表示,他们在主日聚会後,也不会相约一起饮茶吃午饭游玩。
  4. 禁食有时--每月一个星期日(24小时)禁食,即连续两餐不进食丶不饮水,所省下两餐的膳费则用作禁食捐献。[104]
  5. 乐於牺牲--该教会说自己教友在各方面都作很大的牺牲,包括「为福音受到非难讪笑」,「因为加入教会而与家人决裂」, 「失去朋友和职业」,「丧失性命」,作出金钱上的各种奉献…。[105] (罗长老表示「因为加入教会而与家人决裂」不是说该教会会像那些邪教一般导人脱离家庭。笔者按: 相信这是指其教友遇到家人反对时,仍自愿加入教会而舍弃家人。)
  6. 多种奉献--缴付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诸如: 禁食捐献,支持分会经费,分担建筑教堂丶支联会中心及圣殿的费用,捐献传道基金,支持教会扶贫的福利计划…。 [106]
  7. 守「智慧语」--该教会认为这是神(即天主)透过先知赐人有关健康的启示, 所以不喝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吸烟,不喝咖啡和茶,不吃有害的东西,早睡早起,做适量运动等等。 [107]
  8. 努力传教--该教会认为教友即使没正式地被召唤和按立,也要以言以行传道。[108] 罗长老说该教会并没强迫教友做两年义务的全职传教士。
  9. 重视贞洁和家庭[109] --在10/2003的教友大会中,该教会领袖表示她们在犹他州盐湖城的电视台,拒绝播放有色情成份的广告。

简单回应:

  1. 也有可取--对於该教会的部份生活习尚及其理解(诸如:守智慧语丶搜集家谱资料…),笔者并不认同, 但该教会强调品格丶重视贞洁和家庭,会作禁食牺牲,愿意奉献,热衷传道…,这是笔者所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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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1 关於该教会「一夫多妻制」之说

  1. 并不知情--约於1/1999,一位从美国来港的传教士布长老表示不知该教会有「一夫多妻制」之说。
  2. 经文记载--可是,《教义和圣约》第132章34至66节确有此主张,它说主命令多妻时,此举是被接纳的,凡持有圣职的男子, 若要多妻,只要妻子同意便可,因她们是被赐给他的,但妻子若不同意,则要被毁灭,且成为犯罪者。
  3. 妻之挣扎--BBC中文网在2004年10月15日发表的「爱的选择:一夫多妻制下的精神折磨」文章中表示: 「…在乌干达,由於人们信仰基督教中的摩门派,因此也实行摩门教的一夫多妻制。摩门教倡导在这种婚姻制度下的爱的平等。 但是人们却无法避免在婚姻的传统价值和内心对爱情的占有欲之间产生情感的抗争。 我们采访中遇到的一位乌干达男子和他的两个妻子就正面临着这样一份精神折磨。 一夫多妻制下男女对性的占有欲不再强烈,妻子们已经不在乎自己的男人和另一个女人发生性关系後再回头与她进行鱼水之欢, 不过在精神上她们却依旧追求爱的单一性。乌干达男人的第一个妻子坦言承认自己有嫉妒心,但是只能忍受,因为她已经有了孩子, 而且也是虔诚的信徒,所以不想在外人面前发脾气。 而第二个妻子似乎已经完全接受了一夫多妻制,她最希望的是能和丈夫以及他第一个妻子生活在一起,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 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这个乌干达男子的两个妻子分别住在相隔几英里的两个不同地方。…」[110]
  4. 确有此事--据说,斯密约瑟死时共有48位妻子,而其继任人杨百翰也有妻子25名。[111] 该教会的官方网站也谈及「杨百翰(他後来娶了多位妻子,并育有众多子女),也承认自己对多重婚姻这项原则感到畏惧担忧。」[112]
  5. 实有苦衷--在10/2000,两位在港传道的罗长老和麦长老对斯密约瑟和杨百翰多妻之说既没承认,也没否认,只解释说该教会成立之初, 受到很大的迫害,许多弟兄都死了,他们的遗孀和子女都需要人照顾,而没有家庭是不好的(神说:「人单独不好」),所以其他弟兄娶了她们; 弟兄既然少了(因死去),未婚的姊妹若与教外男子结婚,则没有永恒婚姻,而且不能高升,没有家庭又不好, 於是有人求问神,神许可其他弟兄多妻,娶了她们(包括那些遗孀和未婚的姊妹); 「一夫多妻」在旧约也曾试过,亚伯拉罕便有两名妻子;「一夫多妻」只是暂时性的措施,後来弟兄多了,便已停止,此举於今日已不适用。
  6. 奉行原因--「『後期圣徒之所以实行多重婚姻,是因为他们相信神吩咐他们如此做,』本教会家谱暨教会历史部门总经理泰利表示。 根据泰利的说法,参与多重婚姻的男女都受到要求,要展现最高的道德标准,并对配偶表现忠诚与奉献。」[113] 虽然如此,但该教会的多妻之举受到社会大众和政府的大力反对,[114] 甚至「政府明令此项制度为不法行为,监禁许多教会领袖,没收教会财产(包括圣殿),并且扬言要没收更多东西。 教会的前途看似一片晦暗不明。」[115]
  7. 取消经过--直到1890年,「在这样的环境下」,该教会第四任会长伍惠福表示得到神的启示,取消了「一夫多妻制」, [116]「『主以异象与启示显明给我看,如果我们不停止实行多妻制,将有怎样的後果,』伍惠福对教友说。 「如果我们不停止此制度,就不必有……圣殿中服务的那些弟兄,因为整个地方所有(圣殿教仪)都必停止……纷乱将至……许多男人将入狱。 这个麻烦将临到整个教会,我们也将会被迫停止此制度。」」[117]在1998年,当时的会长兴格箂戈登在「总会教友大会」发言时表示该教会与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人划清界线, 教友若奉行多妻,则会被开除教籍。[118]
  8. 近期个案--主後2001年,在犹他州有一名叫格林的後期圣徒因多妻而被当地政府成功起诉,[119] 按理他已被该教会逐出教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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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2 香港现况

  1. 整体概览--该教会於1949年开始传入本港,在1996年香港有5个支联会(例如: 吐露港支联会辖下有沙田支会丶大埔支会…,西九龙则包括青衣支会丶葵芳支会丶长沙湾支会…),同时也是亚洲区域的总部。 到10/2003为止,全港约有2万多名信徒,另有中国传道部(澳门),香港家谱中心,总会家庭历史中心等等。
  2. 培育方面--该教会设有福音进修班,神学研究所,课程分晨间班丶上午班丶下午班丶晚间班。 2003-2004年度神学研究所的内容有:摩门经,旧约圣经,达成高级婚姻,准传教士训练课程,青年(年青成人)领袖训练。
  3. 香港圣殿--该教会在香港有1间圣殿,位於九龙塘歌和老街2号,香港传道部也在这建筑物内, 它是该教会在全世界的第48座启用的圣殿,供香港丶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教友使用。
  4. 教堂数目--在10/2000,该教会在香港及澳门共有21间会堂和教堂(其中一间也在香港的圣殿内,其馀有些是独立的建筑物, 有些是商场丶商业中心或住宅大厦内位的单位), 它们分别位於香港仔丶西环丶中环丶铜锣湾丶筲箕湾丶何文田丶牛头角丶观塘丶将军澳丶深水丶九龙塘丶大围丶大埔丶粉岭丶葵芳丶荃湾丶 青衣丶元朗丶屯门丶大屿山和澳门罗利老马路。 在10/2003,荃湾及牛头角的会堂已停用,变为19间。
  5. 传道人数--在1/1999,该教会在香港约有150多位传教士(其中大部份是美国人),教会则给他们供应32个传教士宿舍,其中男宿舍较多。 在10/2003,传教士人数约有160多位,为向不同语言的人士传教,他们有些说粤语,有些说国语,亦有说菲律宾语和印尼语的传教士。
  6. 传教成绩--在10/2003,一位青衣支会的後期圣徒在其教会聚会中透露,2003年有25人领洗,其中11位间中参加聚会,6位积极参加教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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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详参「写作须知─教会的名称」,见该教会官方网页http://www.lds.org/newsroom/page /0,15606,4043-38- --15-168,00.html

[2]参「斯密约瑟先知的见证」(The Testimony of the Prophet Joseph Smith中译本),耶稣基督後期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翻译核准日期:1/01

[3] 「有关本教会的『迷思』」,见该教会的官方网页http://www.lds.org/newsroom/page /0,15606,4038-38-- -16-168,00.html

[4] 「从农庄男孩到一位先知──斯密约瑟」第21段,见该教会的官方网页http: //www.lds.org/newsroom/showpackage/0,15367,3899-38--31-1-133,00.html

[5]参「斯密约瑟先知的见证」

[6] 参「历史」第9至17段,见该教会的官方网页http://www.lds.org/newsroom/page /0,15606,4033-38--- 2-168,00.html

[7] 「传道计画」,见该教会的官方网页http://www.lds.org/newsroom/page /0,15606,4037-38---6- 168,00.html

[8] 「关键要点与数据」,见该教会的官方网页http://www.lds.org/newsroom/page /0,15606,4034-38---10 -168,00.html

[9] 罗锡为着,《剖析异端邪教》(增订版三版),香港:道声出版社,1993,第19页

[[10] 香港基督徒短期宣教训练中心,「摩门教的内幕」公开讲座(讲义),1997,第8页

[11] 「教会财务的基础:什一奉献」第20段,见该教会官方网页http: //www.lds.org/newsroom/showpackage/0,15367,3899-38--44-2-527,00.html

[12] 彼得生马可长老着,《那一个教会是神的真正教会?》,五版,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印行,1986,第5页

[13] 参《福音原则》(Gospel Principles中译本),台北,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1995,第51页 及 该教会信条第9条

[14] 参《福音原则》第49页

[15] 参该教会信条第8条

[16] 参《福音原则》第49-51页

[17] 「摩门经:耶稣基督之另一部约书」关键要点第2段,见该教会官方网页http: //www.lds.org/newsroom/showpackage/0,15367,3899-38--44-2-491,00.html

[18] 笔者於15/10/2003曾询问该教会的梁长老(他从美国犹他州来港传道),他对这答案表示同意。

[19] 《福音原则》第50页

[20] The Book of Mormon.Another Testament of Jesus Christ, Translated by Joseph Smith, Published by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Salt lake City, Utah, U.S.A., Printed in 03/2002

[21] 《传教士指南.传教士训练》,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1988,第45页。 此外,书中「因为摩门经是世原上最正确的一本书」一句,应是「…世 『界』上…」。

[22] 参《传教士指南.传教士训练》,第221页

[23] 参《传教士指南.传教士训练》,第135页

[24] 参《福音原则》第132页,及参格後11:14

[25] 「基督宗教所说的启示,其定义就是:天主圣三在创造宇宙和人类历史中,为了赋予救恩而实现的自我通传。」 参「启示」,辅仁神学着作编译会编辑,《神学辞 典》,初版,台北:光启出版社,1996,第472条

[26] 参辅仁神学着作编译会编辑,「启示」,《神学辞典》,初版,台北:光启出版社,1996,第472条

[27] 参《天主教教理》中文版,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96,第66-67条

[28] 《传教士指南.传教士训练》,第29页

[29] 参思高圣经学会译释,《福音》,三版,香港,1977,第79页

[30] 参巴克箂着,方大林及马明初译,《马太福音注释》上册(每日研经丛书),修订三版,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5,第134页

[31] 参思高圣经学会译释,《福音》,三版,香港,1977,第79页

[32] 参思高圣经学会编着,「会堂」,《圣经辞典》,修订版,香港,2004,第2056条

[33] 思高圣经学会译释,《福音》,三版,香港,1977,及巴克箂着,方大林及马明初译,《马太福音注释》上册(每日研经丛书), 修订三版,香港:基督教文艺 出版社,1995

[34] 参《福音原则》第89页

[35] 参《福音原则》第92及261页

[36] 参《福音原则》第93-94页

[37] 参《福音原则》第98-101页,及参彼得生马可长老着,《那一个教会是神的真正教会?》, 五版,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印行,1986,第 17页

[38] 《耶稣基督所组织的同样教会》,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印行,1985,第2页

[39] 参《福音原则》第101页

[40] 参「宗派之间的关系:本教会对待其他信仰的态度」第3及8段,见该教官方网页,http: //www.lds.org/newsroom/showpackage/0,15367,3899-38--44-2-558,00.html

[41] 参《福音原则》第71-72页

[42] 参《福音原则》第80页

[43] 参《福音原则》第74及79页

[44] 《福音原则》第74及76页

[45] 参《传教士指南.传教士训练》,第132及138页

[46] 「结构与组织」,见该教会官方网页http://www.lds.org/newsroom/page /0,15606,4039-38---3 -168,00.html

[47] 参《福音原则》第99-100页

[48] 参高夏芳着,《新约圣经入门》,香港:思高圣经学会出版,2002,第23-26页

[49] 《福音原则》第7页

[50] 《福音原则》第100页

[51] 参《耶稣基督所组织的同样教会》,第2页

[52] 参《那一个教会是神的真正教会?》,五版,第7页

[53] 安得洛尼科及犹尼雅二人在罗16:7的思高本称为「使徒」,但其原文是「宗徒」,参思高圣经学会编着,「宗徒丶使徒」,《圣经辞典》,四版, 香港, 1999,第863条

[54] 参《福音原则》第117-118页

[55] 参《福音原则》第121页

[56] 参《福音原则》第124-132页

[57] 参《福音原则》第136-137页

[58] 参後期圣徒的崇拜仪式的照片,见该教会官方网页http: //www.lds.org/newsroom/showpackage/0,15367,3899-38--44-3-373,00.html

[59] 参《福音原则》第229-231,261,262及267页

[60] 参《福音原则》第217-219页

[61] 《福音原则》第345页

[62] 参「圣殿:家庭能成为永恒的场所」第4段,见该教会官方网页http: //www.lds.org/newsroom/page/0,15606,4041-38---5-168,00.html

[63] 参《福音原则》第220页

[64] 参《福音原则》第220页

[65] 梁家麟着,《今日哥林多教会--哥林多前书注释》,初版,香港,天道书楼,1992,第453页

[66] 参《天主教教理》第632-634条

[67] 思高圣经学会译,《伯多禄和若望》(信仰旅程之39),香港:思高圣经学会,1984,第6-7页

[68] 参「摩门教洗礼 不获天主教承认」,刊载於5/Aug/2001公教报 祝福版,第M 11版

[69] 「信仰与教义」,见该教会官方网页http://www.lds.org/newsroom/page /0,15606,4030-38---4- 168,00.html

[70] 《福音原则》第7页

[71] 《福音原则》第100页

[72] 参《福音原则》第272-273页

[73] 《福音原则》第273页

[74] 参黎嘉兰着,《奇妙又奇妙的事》,台北,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1981,第15-23页

[75] 参《福音原则》第9页

[76] 参《福音原则》第9,15及16页

[77] 《福音原则》第56页

[78] 参《福音原则》第33及121页

[79] 《天主教教理》第356-357条

[80] 《天主教教理》第645条

[81] 李善修编着,《新编慕道者指南》,台北:方济出版社,1996第96页

[82] 参《福音原则》第9页

[83] 参《福音原则》第11,12及26页

[84] 参《福音原则》第29页

[85] 笔者按:知道善恶就可以在善恶中「选择」跟随神的诫命,从而「配称」获得高升,即得永生。参《福音原则》第19-21页

[86] 《福音原则》第31页

[87] 参《福音原则》第33页

[88] 参《天主教教理》第396-398条

[89] 参《福音原则》第253页

[90] 参《福音原则》第253-254页

[91] 参《福音原则》第253-255页

[92] 《福音原则》第256页

[93] 《福音原则》第266页

[94] 参《福音原则》第259及262页

[95] 参《福音原则》第259-262页

[96] 参《福音原则》第266-267页,及参《奇妙又奇妙的事》,第240-243页

[97] 参《奇妙又奇妙的事》,第234-236页

[98] 《福音原则》第269页

[99] 《福音原则》第271页

[100] 参《福音原则》第272-273页

[101] 参《福音原则》第100页

[102] 参《福音原则》第159-170,175-184,195-208,213-216页

[103] 参《福音原则》第143-144页

[104] 参《福音原则》第147-149页

[105] 参《福音原则》第155-156页

[106] 参《福音原则》第185-187页

[107] 参《福音原则》第171-173页

[108] 参《福音原则》第192页

[109] 参《福音原则》第213-227页

[110] 该文章可见於http: //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3690000/newsid_3695700/3695752.stm

[111] 参香港短宣中心主办,「摩门教的内幕」公开讲座讲义,1997,第17页

[112] 「教会历史上的一夫多妻制」,第5段,见该教会官方网页http: //www.lds.org/newsroom/showpackage/0,15367,3899-38--34-2-539,00.html

[113] 「教会历史上的一夫多妻制」,第7及8段,网页同上

[114] 「教会历史上的一夫多妻制」,第11-15段,网页同上

[115] 「教会历史上的一夫多妻制」,第14段,网页同上

[116] 参「教会历史上的一夫多妻制」,第16段,网页同上

[117] 「教会历史上的一夫多妻制」,第17段,网页同上

[118] 参「教会历史上的一夫多妻制」,第24及25段,

[119] 「美国犹他州男子妻妾成群被判重婚罪」,下载自「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网页http: //www.china.com.cn/chinese/2001/May/345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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